秦蜀守李冰考—兼谈历史名人文化价值的当代转换
2022-11-27彭邦本
李 钊 彭邦本 龚 珍
1. 西华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四川成都 610039;2.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四川成都 610065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农业是人类传统社会变迁和发展的原动力,这已为人类传统社会自身发展实际和多种科学研究所证实[1]425。在以农立国的我国传统社会,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绝对是社会变迁与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这是因为,在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尽管社会性质和政治意义上的上层建筑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但由于农业发展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特定的自然与人文环境,而且与王朝的嬗替及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等多种复杂的因素休戚相关。更为重要的是,在我国传统社会农业发展进程中,作为推动农业发展核心要素的农业生产技术整体上发展相对平稳与缓慢,同时,国家统一的农业政策和近乎相同的农业生产技术在不同的区域并不必然形成等同的农业发展水平,这就造成了农业发展总体上呈现出共时性、但区域发展不均衡的显著特征。另外,在现代交通设施问世以前,粮食及其他农业物资的运输只能依靠人力和畜力。人力和畜力不仅需要克服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障碍,而且在运输过程中本身也要消耗粮食和饲料,导致运输能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拥有防洪、灌溉和运输三大突出效能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就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因此,历朝历代莫不把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在众多的水利工程中,都江堰水利工程堪称其中的佼佼者,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无坝引水水利工程之一,而且也是唯一一项历经两千多年的历史风雨,依然高效发挥着实际效用的水利工程,这在世界水利工程史上、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进入21 世纪以来,都江堰水利工程相继入选世界文化、自然与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充分说明了它的生态工程模式,整体蕴涵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深沉哲理以及对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典范意义,越来越受到世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同。领导设计、主持修建这一伟大水利工程的是否就是战国时期秦国蜀守李冰?诚如是,李冰担任蜀守是秦国遴选本土蜀人还是从秦国其他区域选派入蜀?李冰守蜀时间有多长?李冰蜀地治水史迹体现在哪些方面?李冰是调离蜀地还是最终病逝在什邡、葬于章山?这些问题尽管学术界已有所论证,但基本上都是围绕李冰的生平、守蜀时间以及都江堰水利工程的修建等问题进行专题式的讨论,尚未形成关于李冰守蜀系统性的观点。同时,自2017 年四川省启动实施了“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工程”以来,如何探究历史名人文化价值内涵构成及其创新转化,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已成为学术界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之一,目前学术界亦无专文对此予以讨论。因此,本文综合文献记载、考古发现与民间传说,尝试对秦国蜀守李冰的生平、籍贯及其蜀地治水史迹进行系统的考论,并藉此探讨历史名人文化价值的内涵构成及其创新转化策略,以就教于学界。
二、李冰生平、籍贯与守蜀时间
关于李冰的生平、籍贯与守蜀时间等问题,虽然自汉晋以来一直众说纷纭,时至今日亦无确切定论,但我们可以通过文献记载、日渐丰富的考古资料以及民间传说的相互印证,形成一个相对合理的推论。
(一)李冰生平与守蜀时间
现存传世文献关于李冰史迹的记载,最早见于西汉司马迁的《史记·河渠书》,但仅有“于蜀,蜀守冰凿离堆,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2]1407等寥寥数语。在司马迁的记载中,“蜀守冰”有官职和名,但无姓,仅突出了“蜀守冰”的治水业绩,然缺乏“蜀守冰”作为历史人物应有的生平、籍贯与守蜀时间等基本史实。在这种情况下,“蜀守冰”是否是指李冰,尚不能完全确定。参稽史料,西汉蜀郡成都(今成都市郫都区)人扬雄所著《蜀王本纪》①中有“江水为害,蜀守李冰作石犀五枚……以厌水精”[3]737之句,首次将《史记·河渠书》所载“蜀守冰”记为“蜀守李冰”。至此,“蜀守冰”方有了姓氏,成为“蜀守李冰”。扬雄的这一记载,得到了东汉史家、文人及地方官员的普遍认可。《汉书》卷29《沟洫志》载:“于蜀,蜀守李冰凿离堆,避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中。”[4]1677崔寔《政论》曰:“蜀守李冰,凿离堆,通二江。”[5]11蔡邕《京兆樊惠渠颂》亦言:“明哲君子,创业农事,因高卑之宜,驱自行之势,以尽水利而富国饶人……李冰在蜀。”[5]12出土文物亦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1974 年,灌县(今都江堰市,下文同)人民按照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岁修惯例,在疏浚渠首外江河道泥沙与加固河堤的过程中,先后发现了四尊石像,其中一尊整体高度2.90 米,身高1.90 米,肩宽0.96 米,体型健壮,头梳冠带,身穿长衣,腰间束带,两手袖在胸前,衣袖宽大下垂,面部肌肉丰满,略有胡须,微带笑容,神态自然,两袖和衣襟上,刻有隶书题记三行。字内充填朱色,尽管大部分已剥落,但字迹尚可清晰辨识,题刻如下:
故蜀郡李府君,讳冰。建宁元年闰月戊申朔廿五日,都水掾尹龙长陈壹造三神石人,珍水万世焉。[6]
经考古人员确认,该尊石像为东汉时期李冰石像,石像上所刻“建宁元年”(公元168 年)为东汉汉灵帝在位第一年。“都水掾”,有学者考证认为是汉代主管地方水利建设的官员[7]。可见,东汉政府不仅高度认可李冰蜀地治水事迹,而且蜀郡官员对其治水之法亦有继承和发展。
将上述汉代诸书及出土的东汉李冰石人像资料合观,可以发现,尽管《史记》所载“蜀守冰”是否是李冰,尚不确定。但自西汉扬雄首次将“蜀守冰”记为“蜀守李冰”之后,无论东汉史家载记、文人颂扬抑或出土文物所证官员对李冰治水之法的继承与创新,都对“蜀守李冰”的治水史迹保持了高度认同。两汉距离李冰治水时间不过三四百年,扬雄所记“蜀守李冰”当为信史,即都江堰水利工程是秦国蜀守李冰领导、主持修建的。
值得注意的是,《史记》记载李冰治水史迹仅出现在《河渠书》,而非人物传记中,并且仅有“蜀守冰”。东汉时期的文献资料虽然认同《史记》所载“蜀守冰”为“蜀守李冰”,但仍然对“蜀守李冰”的生平、籍贯与守蜀时间等信息缺载。这一现象值得仔细推敲,作为秦国政府层层遴选出、全力贯彻执行秦国政府“得蜀而得楚,得楚,则天下并矣”[8]30这一既定统一战略的蜀郡郡守,李冰到任后,领导、主持修建了都江堰这一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为秦国的统一奠定了无可替代的物质基础。按照常理,秦国史书应该大书而特书,但无论现存传世文献还是考古资料都未发现秦国史书关于“蜀守冰”治水史迹的记载,更别说李冰的生平、籍贯与守蜀时间等基本信息了。不仅如此,作为开创纪传体体例撰写史书的司马迁为何没有给“蜀守冰”单独列传,而仅仅是将其治水史迹在《河渠书》中予以记载?扬雄《蜀王本纪》原文已佚,扬氏是否在《蜀王本纪》中为“蜀守李冰”立传载记其生平、籍贯与守蜀时间,已无从考察。另外,首开断代史纪传体例的《汉书》为何亦未为“蜀守李冰”单独立传,反而将继承“蜀守李冰”治水理念,并致力于“化蜀”的文翁列为《循吏传》第一人?再者,为何东汉之后,不仅蜀民对李冰的崇祀日渐兴盛,而且黄河与长江两大流域的传统农业区也对李冰崇祀不绝(无论历代典籍还是文人骚客都对“蜀守李冰”治水史迹不吝笔墨地广为记载或高度咏颂便是明证)?这些“反常”现象作何解释?恐怕只能寄希望于新的考古发现,并结合文献记载,综合考虑秦国的修史原则、司马迁的撰史理念以及东汉之后历朝历代的农业政策调整、史家与文人的文化观念、各地民风民俗等因素,复原从秦汉史书“忽略”“蜀守冰”或“蜀守李冰”到东汉及东汉之后历朝历代“重塑”李冰治水史迹的内在原因了。
换个角度看,尽管最接近于李冰治水时代的秦汉史书缺载李冰的生平、籍贯以及守蜀时间等基本信息,但不等于不能讨论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根据文献所载李冰守蜀时间及秦遴选地方官员的标准等历史信息予以大体的推测。现存传世文献关于李冰担任蜀守时间记载有两种观点:秦昭王说与秦孝文王说。第一种观点以《风俗通义》为依据,这也是最早记载李冰担任蜀守的文献。清人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引《风俗通义·佚文》“新秦”条云:“秦昭王听田贵之议,遣李冰为蜀郡太守,开成都两江。”[9]338其后,北魏郦道元撰写《水经注》沿用了这一观点:“秦昭王以李冰为蜀郡守。”[10]643第二种观点以《华阳国志》所载为据,该书卷3《蜀志》记为“秦孝文王以李冰为蜀守”[8]31。这两种观点孰是孰非,由于缺乏考古资料的佐证,自汉晋以来,迄今尚存争议。秦昭王在位时间是公元前306—公元前251 年,秦孝文王在位时间是公元前250 年。两条史料两相对照,我们可以推测,李冰担任蜀守的时间无论是秦昭王时期还是秦孝文王时期,至少应该不晚于公元前250 年。
与李冰担任蜀守时间相对应的是其离任蜀守的时间及原因问题。参稽史料,亦无明文。1979 年内蒙古准格尔旗纳林公社出土了一件上郡青铜戈,正面刻有“二年上郡守冰造”[11]字样。冯广宏[12]、王家祐[13]据此认为,该青铜戈所刻“二年”应是指始皇二年(公元前245 年),“上郡守冰”即指蜀守李冰。按此说法,蜀守李冰至迟在始皇二年已经调离蜀郡,担任上郡郡守了。但黄盛璋考证认为,“二年上郡戈”与1983 年内蒙古乌兰察布盟清水县贾浪村出土的“三年上郡戈”皆刻有“上郡守冰造”字样。而始皇三年至四年(公元前244 年—公元前243 年),上郡郡守空缺,由相邦吕不韦监造,故上郡守冰监造的二、三年戈都不是始皇在位期间所造,应是此前[14]。按照黄氏所考,再考《史记·秦本纪》与《史记·吕不韦列传》,秦国普遍设置郡县是在秦孝公时期(公元前361 年—公元前338 年)。秦惠王十年(公元前328 年),“魏纳上郡十五县”于秦,上郡正式被纳入秦国版图。吕不韦担任秦国丞相是在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由此可以断定,“上郡守冰”监造的二、三年戈只能是庄襄王二、三年(公元前248 年—公元前247 年)[2]206,2509。按照上文所考,李冰是在公元前250 年左右担任蜀守的,此时距离李冰担任蜀郡守不过三、四年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内李冰不可能带领蜀民完成都江堰和什邡朱李火堰如此浩大水利工程的修建。因此,上述出土的秦上郡二年戈的监造者“上郡守冰”也就不可能是蜀守李冰。至于李冰离任原因,甘章成认为李冰任蜀守后期,年迈体衰,在带领群众“导洛” “治绵”的工程中,因积劳成疾,劳累过度,死于什邡的水利工地上[15],但遗憾的是,此说未能进一步深入论证。虽然这几种观点尚存争议,但给我们考察李冰调离、还是留任蜀守等相关问题,无疑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视角。
另外,近年来出土的关于秦国遴选地方官员的秦简资料或许可以为我们探讨这一问题提供新的参考依据。《岳麓书院藏秦简》(叁)一条关于县令的年龄史料记载:“触为令廿(二十)二岁,年卌(四十)三。”[16]191该条史料所载“触”担任县令的时间是二十二年,当时是四十三岁,由此可以判定,“触”担任县令的年龄是二十一岁。郡守的职位要高于县令,且担任的行政任务更为重要,郡守的入职年龄应该不会低于二十一岁。假定秦国郡守人选的年龄是三十岁(《论语·为政》篇有“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之言。可见,在古人看来,三十岁应当有所成就),根据上述推测,李冰担任蜀守的时间是公元前251 年或公元前250 年,那么,李冰可能出生在公元前281 年左右。同时,作为秦国政府层层遴选出、全力贯彻执行秦国政府“得蜀而得楚,得楚,则天下并矣”这一既定统一战略的蜀郡郡守,李冰赴任后,在第一时间就对蜀郡所辖区域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从地理环境上来看,由岷江与沱江及其支流组成的西南高、东北低的成都平原,既具有优越的农业生产条件,又面临洪水频繁侵扰的危害。因此,排泄洪水以消除水患、灌溉农田以增加财赋收入、打通成都平原的对外交通以输送战略物资就成为李冰担任蜀守的首要政务。治岷、导洛,工程庞大,再加上当时采用的几乎是原始的人工施工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至少十五年以上的施工时间,是很难完成都江堰和什邡朱李火堰如此浩大的水利工程的。再者,笔者曾对什邡朱李火堰进行实地考察,从其防洪和灌溉的实际效用看,远远未能达到都江堰水利工程的高度,似乎是一个没有竣工的水利工程。同时,上文提到的内蒙古准格尔旗纳林公社出土的秦戈,尽管所刻铭文有“二年,上郡守冰造”等字样,但钩稽史料,未能发现内蒙古准格尔旗发生洪涝或旱灾的记载。秦政府应该不会将“知天文地理”、在蜀地治水颇有成效的李冰调离蜀地而去担任上郡的郡守。铭文所刻“上郡守冰”,仅能证明时任上郡郡守的名字中有“冰”,但没有其他可兹佐证的材料证明“上郡守冰”的姓氏。据此推测,铭文所刻“上郡守冰”应当是与蜀郡郡守李冰姓名中的“冰”字相同,但姓氏不详的其他人。另外,周赧王七年(公元前308 年),即秦举巴蜀的第八年,在巴蜀社会渐趋稳定之后,秦政府遣司马错“率巴、蜀众十万,大船舶万艘,米六百万斛,浮江伐楚”[8]30。但受限于战略物资与交通运输能力,未能达到“伐楚”的预期目的,故遴选“知天文地理”的李冰担任蜀守,进一步发展蜀地经济,提升蜀地与长江流域的交通运输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秦政府没有理由、也不可能将正在执行秦国“得蜀而得楚,得楚,则天下并矣”这一既定统一战略的李冰调离蜀地。
将这几条信息综合起来看,可以发现,李冰担任蜀守之后,毕生都在致力于蜀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口增长以及对外交通等政务的经略。李冰治水,首先对蜀郡所辖区域进行了全面考察,然后根据岷江与沱江的水势运行规律及蜀地的社会风俗,确定了治水方略。由此来看,李冰治水过程大体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主要治理流域面积更大、水患危害更大的岷江流域;后期则注重沱江流域的水患治理。李冰大约在70 岁左右,积劳成疾,病逝于什邡。明代蜀人曹学佺《蜀中名胜记》卷9“川西道·什邡县”条亦记载:“章山后崖有大冢,碑云:秦李冰葬所。”[17]139曹氏所言,虽然带有很大的民间传说附会成分,且考古学上业已证实该墓为汉代时期的衣冠冢,但不应完全排除其中内含的史实素地。
至此,我们不妨假设,李冰大约出生于公元前281 年左右,在公元前250 年,即其30 岁左右担任蜀守,在其古稀之年,也就是公元前211 年左右去世。另外,据冯广宏先生的考证,李冰大约生于公元前305 年,33 岁(公元前273 年)时担任蜀守,后调任上郡郡守,大约在公元前235 年去世,享寿70[18]。冯氏观点,亦可作为本文所考的一个旁证。当然,本文所考,仅仅是根据文献记载、考古发现、民间传说、秦国遴选李冰担任蜀守的政治目的以及当时蜀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所作的一个大体推测。这种解释是否相对合理,敬祈学界同仁斧正。
(二)李冰的籍贯
关于李冰的籍贯,迄今学术界基本存在蜀人说、秦人入蜀说、山西解州说以及不详说四种观点。其中,在蜀人说中,又可细分为蜀人说、蜀地羌人说、蜀王鳖令说以及杜宇后裔说四种观点。蜀人说于20 世纪50 年代由蒙文通先生首次提出。蒙先生在论及巴蜀史问题时,认为《华阳国志》所载“汶山为天彭阙,号曰天彭门,云亡者悉过其中”是蜀地原始巫术的观念,李冰“从水上立祀三所,祭用三牲,珪壁沈濆”,即是运用这种宗教观念治水,从而推测李冰是蜀族之人[19]3-49;任乃强先生进一步将这一观点明确化,认为李冰是“蜀族阳平地区生长的人,他的治水才能,只能从蜀族柏灌氏和开明氏世代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再加以改造发展而取得”[20]102。蜀地羌人说以郭发明先生为代表,郭氏通过对《蜀王本纪》所载李冰治水史迹的解读,并结合蒙、任二位先贤的考证,认为李冰是蜀地羌人[21]。蜀王鳖令说发端于清初学者胡渭,胡氏认为都江堰水利工程并非李冰所修,而是战国时期蜀国国君鳖灵[22]38。而后,卫聚贤先生考证指出,开明即鳖令,原名为启,汉人因避讳汉景帝而改。李冰、鳖令音相通,汉代史籍因方言的不同,而将同一个人名写成不同的几个字,遂分化为几个人[23]。杨继忠考据认为,司马迁将“蜀王鳖灵”写成“蜀守冰”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司马迁不懂蜀语,在灌县采访时将“鳖灵”误记作“冰”,东汉应劭受封建大一统思想的影响,而将“鳖灵”记为“秦蜀守”[24]。蜀王杜宇后裔说则主要以马百非、罗荣泉、王家祜等学者为代表。马氏以清人陈怀仁《川主三神合传》所载李冰为蜀主鱼凫裔孙为据,提出“李冰者,亦不详其地望。或云:“冰姓杜宇,号浮丘,蜀主鱼凫裔孙。”[25]309罗氏则综合文献记载和神话传说,推论李冰是杜宇直系裔孙,李冰因修筑都江堰造福巴蜀人民而被奉为“川主”[26]。王氏以秦汉时期蜀地流行的宗教“李家道”为切入点,认为李冰是蜀王杜宇后裔,在开明氏御蜀时期,担任五斗米巫师,秦据蜀改蜀侯为郡守后被秦政府任命为蜀郡守[13]。李钊考证认为,秦垒蜀后,随着社会渐趋稳定,为贯彻执行秦人“得蜀而得楚,得楚,则天下并矣”的既定战略方针,在昭王御政时期,由田贵与张仪合力举荐熟知蜀地自然地理特质与风土人情的蜀人李冰担任蜀守,全面发展蜀地农业经济,应该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史实的[27]。秦人入蜀说主要以冯广宏先生为代表。冯氏从李冰治水的时代背景、治水观念以及因果关系三个方面论证了李冰是“依靠军功步步提升的秦人”[28]。山西解州说的主要依据是20 世纪90 年代中期《李氏家谱》的发现。该家谱造自清同治十一年(1872 年),续至民国二十年(1932 年)终笔。其中记云:“余李氏始祖讳冰,又名季冰……二郎其子也……按秦时冰为蜀郡太守,见四川成都府属灌县都江堰口水患甚巨,因使其子二郎凿山,保全成都等县,蜀人德之。”此家谱一经发现,即可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和热议。王大奇[29]、张耕[30]24、张长星[31]等学者在对该家谱解读的基础上,结合金代泰和戊辰年(1208 年)在河东李冰家庙(今山西运城解州镇郊斜村)发现的金石碑文记载,认为李冰是山西运城解州人。傅振伦[32]、家有才[33]、李树清[34]472、阮荣春[35]112等学者均认为李冰的籍贯及生卒年缺乏可靠的史料记载,且现有的考古发现不足以支撑李冰的具体生年和详细的籍贯。
这四种说法中,虽然自清代以来,流传最广的、影响力最大的就是蜀人说,但目前无论是文献记载还是考古发现,都未能形成一个合理的、或者说是完整的证明李冰籍贯的证据链条。所以对于李冰的生平、籍贯及其家庭信息,学术界还将会继续讨论下去。但不管李冰是哪里人,他都代表了一种先进的文化,并且具有高超的领导才能、继承与创新的科学精神以及卓越的治水技术,他领导蜀人共同造就了“天府之国”的千年基业,成为一个造福后世、受万代敬仰的人。
三、李冰蜀地治水史迹
李冰治水史迹及其历史功绩,无论现存传世文献还是出土文物,都清晰地说明了这一史实。最早记载李冰治水史迹的《史记·河渠书》载:
于蜀,蜀守冰凿离堆,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至于所过,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畴之渠,以万亿计,然莫足数也。[2]1407
《汉书·沟洫志》载:
于蜀,则蜀守李冰凿离峯,避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百姓飨其利。至于它,往往引其水,用溉田,沟渠甚多,然莫足数也。[4]1677
东汉崔寔《政论》曰:
蜀郡李冰凿离堆,通二江,益部至今赖之。[5]11
清人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引东汉应劭《风俗通义·佚文》“新秦”条云:
秦昭王听田贵之议,遣李冰为蜀郡太守,开成都两江,溉田万顷,无复水旱之灾,岁大丰熟。[3]338
将上述汉代诸书合观,可以发现,《史记》所录“蜀守冰”的治水史迹虽然缺乏生平、籍贯、守蜀时间及其“凿离堆”的具体地点、所“穿二江”的具体名称和过程等基本史实,但着重强调了“蜀守冰”在蜀地消除水患、打通成都都市的对外交通以及农田灌溉等历史活动,并用“溉田万亿,百姓飨其利”等语句高度赞誉“蜀守冰”的历史功绩。《汉书》所载李冰治水史迹基本上遵从《史记》,只是增加了两处:一是将“蜀守冰”记为“蜀守李冰”,明确了“蜀守冰”的姓氏,这大概是受到了扬雄《蜀王本纪》所记“蜀守李冰”以及当时民间传说的影响;另一处是将《史记》中的“溉田畴之渠”记为“沟渠甚多”,应是根据两汉对都江堰水利工程增修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而进行的补记。《政论》在遵从《汉书》所记“蜀守李冰”的基础上,用“益部至今赖之”,记录了当时都江堰水利工程对成都平原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风俗通义》则首次将李冰担任蜀守的时间记为秦昭王时期;同时用“溉田万顷,无复水旱之灾,岁大丰熟”赞誉李冰治水的历史功绩。相形之下,对李冰治水史迹记述最为全面的当属东晋蜀人常璩的《华阳国志·蜀志》。为了完整地了解这一史实,兹摘录如下:
周灭后,秦孝王以李冰为蜀守。冰能知天文、地理,谓汶山为天彭门;乃至湔氐县,见两山对如阙,因号天彭阙;仿佛若见神,遂从水上立祀三所,祭用三牲,珪璧沈渍。汉兴,数使使者祭之。
冰乃雍江作堋。穿郫江、捡江,别支流,双过郡下,以行舟船。岷山多梓、柏、大竹,颓随水势,坐致材木,功省用饶。又灌溉三郡,开稻田。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故记曰:“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 也。外作石犀五头以厌水精。穿石犀渠于南江,命曰犀牛里。后转为耕牛两头,一在府市市桥门,今所谓石牛门是也。一在渊中。乃自湔堰上分穿羊摩江灌江西,于玉女房下白沙郵作三石人,立三水中。与江神要水竭不至足,盛不没肩。时青衣有沫水,出蒙山下,伏行地中,会江南安,触山胁溷崖,水脉漂疾,破害舟舩,历代患之。冰发卒凿平溷崖,通正水道。或曰:冰凿崖时,水神怒,冰乃操刀入水,与神斗。迄今蒙福。僰道有故蜀王兵兰,亦有神作大滩江中。其崖崭峻不可凿,乃积薪烧之。故其处悬崖有赤白五色。冰又通笮道汶井江,径临邛,与蒙溪分水、白木江会,武阳天社山下合江。又导洛通山洛水,出瀑口,经什邡,郫别江会新都大渡。又有绵水出紫岩山,经绵竹入洛,东流过资中,会江江阳。皆溉灌稻田,膏润稼穑。是以蜀川人称郫、繁曰膏腴,绵、洛为浸沃也。又识察水脉,穿广都盐井、诸陂池。蜀于是盛有养生之饶焉。[8]31-32
可见,《华阳国志》进一步明确了“蜀守冰”即为李冰,并对李冰自身素养、担任蜀守的时间、具体治水事迹与民间传说、历史功绩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记述。此后历代文献无论是官修正史、编撰地方史志还是私人撰述,所载李冰治水史迹尽管在依从以上汉晋诸书的基础上,相应地融入了编撰者所处时代关于都江堰水利工程的见闻和自我理解,但几乎都将“秉笔直书李冰治水史迹”“传承李冰治水之法”“褒扬李冰治水功绩”作为撰修的宗旨所在。
再看出土文物,上文提到的1974 年灌县出土的东汉李冰石人像已证明汉代已经普遍认同李冰治水事迹。2013 年,在成都市天府广场东北侧工地上出土了一尊躯长三米、重约八吨的石兽,考古初步认定其所属年代为东汉之前。虽然学术界至今对其“身份”和作用尚存争议,但冯光宏先生考证认为该石兽即是《蜀王本纪》《华阳国志》等史籍所载“李冰作石犀五枚……以厌水精”中的一枚[36]。诚如冯氏所考,则史籍所载“李冰作石犀以厌水精”的治水史实就得到了考古学上的印证。
通过现存传世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的相互印证,我们认为李冰蜀地治水史迹基本可以概括为五点。第一,李冰既然“知天文地理”,那么他应该接受过较高素养的教育或者受到类似教育环境的影响。第二,李冰是接替张若担任蜀守的,此时秦国经过几次对蜀人叛乱的平定,蜀地社会已渐趋稳定,行政制度已从郡国并置转化为专设郡县。第三,李冰治水不仅善于观察成都平原的自然地理环境,遵循自然规律,而且还擅长利用当时蜀地的社会文化理念发动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水行动,并由此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建设与实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第四,蜀郡统辖的核心区域成都平原是由岷江与沱江及其支流冲积扇重叠联缀而成的冲积扇平原,从这个意义上讲,李冰治水史迹涵盖岷江、沱江及其支流流经区域,即涵盖整个成都平原。第五,李冰治水的核心目的是消除成都平原时常发生的水患,发展成都平原的农业经济,打通蜀地与外界的水路交通网络,从而贯彻执行秦政府将蜀地视为其谋求全国统一的战略基地这一既定政策。
都江堰水利工程“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设计理念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第一,成都平原从西北都江堰市向东南金堂、成都、新津以4‰的坡度逐渐递减的地势[37],有利于开展自流灌溉,工程设计对这一自然地理特点予以统筹考虑。第二,依据岷江、沱江及其支流的水势及汛期运行规律,继承大禹“东别为沱”以及开明氏“凿玉垒”的成功治水经验,开凿宝瓶口以泄洪水;建造飞沙堰以消除水患;设计人字形分水堤以灌溉农田;“穿二江于成都中”以打通蜀地与长江中下游区域的交通。第三,笼石筑堰,人字分流;杩槎截流,枯水岁修;方法简单,效益巨大。第四,建筑材料就地取材。岷江两岸,树木茂密,竹林丛生,利用生长速度较快、且质地坚硬的桤木制作杩槎;利用柔韧性较强的慈竹作竹笼,填以卵石,这种方法既符合经济效益,又合乎生态共养循环利用的科学原则。第五,“深淘滩,低作堰”六字诀,既是治水理念的升华,也是治水方法的具体实践,经久耐用,泽被后世。第六,在“因水为师”“因势利导”的科学理念指导下,工程设计和建设以不破坏自然资源、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为人类服务为前提,变害为利,使人、地、水三者高度协合统一。
按照人类社会学的一般发展规律,在农业经济时代,某个国家在某一历史发展时期对某一区域采取大规模地修建水利工程,至少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该区域在这一历史发展时期遭遇了相对频繁的洪涝和旱灾,对该区域的人民生活与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其二,该区域的农业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乃至国家的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现象在以农立国的我国传统社会发展期间表现得尤为突出。秦据蜀后,蜀人屡次谋反,后被平叛。自李冰任蜀守后,直至秦帝国灭亡的百余年间,蜀人再无叛乱,这与李冰蜀地治水,顺应了蜀地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无关系。
通过上述所论,我们认为李冰治水是一个系统工程,都江堰水利工程应该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从地域上讲,不仅仅单指都江堰,而应当涵盖岷江、沱江及其支流的水利工程,即李冰在整个成都平原领导、主持修建的所有水利工程。从历史发展上看,都江堰水利工程又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水利工程体系,除了指李冰领导、主持修建的都江堰之外,亦应当包括后世历代在此基础上,维缮、扩建与新建的水利工程②。从历史功绩上看,李冰治水不仅仅表现在推动了当时蜀地农业经济和内外交通的高度发展,更表现在对后世蜀地治水的影响和社会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折射出的处理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普遍性价值上。可以说,李冰不仅是华夏文明的杰出创造者,而且也是人类智慧的优秀贡献者。李冰领导、主持修建的都江堰水利工程所折射出的“道法自然”的科学理念以及“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无疑可以为当今世界治理洪灾和旱灾提供典范的历史智源和历史智慧。
四、李冰文化价值的内涵构成及其创新转化
党和国家一直把保护、传承和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推进文化健康发展的工作重点。历史名人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历史名人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是我们当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历史名人文化价值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最重要的是弄清楚历史名人文化的内涵、价值及其当代转换的基本策略等核心问题。本文以李冰文化的价值为例,尝试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李冰文化的内涵
在讨论李冰文化的内涵及其价值问题之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历史文化名人命名的文化内涵问题。近年来,为了追求所谓的“历史文化名人”社会效应,凡是有些名气的“古人”,无论王侯将相抑或贩夫走卒,无论是出现在文献记载、文学创作还是民间传说中的“历史人物”,都会被“考证”出一个个“故里”来。不少地方政府将其强行拉入历史人物的范畴,并由此衍生出所谓的“历史名人文化”,甚至还出现了两省三地争抢西门庆故里、三省四地生拽柳下惠、六市掀起梁祝故里大战的闹剧。这与其说是“青睐”历史名人文化,毋宁说是满足历史名人文化背后的表层经济利益诉求。这种缺乏对真正历史名人文化价值进行理性挖掘的行为,显然不利于文化自身的健康发展。因此,讨论历史名人文化的价值及其现代转换相关问题,至少不能忽视四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什么是历史名人,历史名人文化的内涵是什么,历史名人文化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当今社会应该如何保护、传承和利用历史名人文化。
那么,到底什么是历史名人文化呢?从学理构建角度讲,应当涵盖三个层面。首先,并非所有的“古人”均可称之为“历史人物”,只有那些出现在现存传世文献记载或者经过考古发现印证,的确存在于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古人”才能称之为“历史人物”。其次,并非所有的历史人物都可以称之为“历史名人”,只有那些经过历史发展检验,历史人物通过其言行,在其生活的年代对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历史人物才能称之为“历史名人”。再次,并非所有的历史名人涉及到的文化事象均可称之为“历史名人文化”,只有那些在其生活的时代创造了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的文化事象,并且被后世世人继承与发展,或者说后世世人为纪念这一历史名人而通过人为“打造”所形成的特定文化现象,才能称之为“历史名人文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的解读:文化是人在具体的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实践进程中创造的,涵盖物质、精神和制度三个层面[1]298,456。我们认为李冰文化应当包括李冰生平履历、历史贡献、历史遗迹以及由此而延伸至社会与其有关的民间传说、民间信仰,也包括后世世人对他的各种祭祀行为和活动等内容。由此可见,李冰文化也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概念范畴,不仅仅包括李冰生活的时代内容,也包括后世不断对其“层累重塑”的文化事项。
(二)李冰文化价值及其当代转换
促进李冰文化价值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注意三个维度,即价值挖掘是前提,融入当代社会生活的可行路径探索是保障,寻求世界表达是视野。
其一,李冰文化价值的挖掘,是促进李冰文化价值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李冰文化价值突出表现在继承与创新的探索精神、“道法自然”的科学精神以及实干务实的奉献精神等方面。岷江流域的都江堰及沱江流域的朱李火堰作为李冰治水的大型系列水利工程,并非李冰一人一时之功,而是李冰在继承大禹“东别为沱”以及开明氏“凿玉垒”成功治水的基础上,带领蜀民在长达至少十余年的时间内修建而成的。囿于资料的匮乏,虽然大禹是否在成都平原进行“东别为沱”的治水工程,已难以考证,但清人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6 引《禹贡》所载“岷、嶓既艺,沱、潜既道,蔡蒙旅平,和夷厎绩”[38]910,说明了经大禹蜀地治水,岷山、嶓山河谷地带及和夷地区已成为可以发展初始农业的区域;另一位清人崔述《崔东壁遗书·夏信考》亦载,大禹从岷山“随山刊木……循水导之……以察地势之高卑而蓄泄之”[39]107,可证治理岷江当为大禹治水之首功。《华阳国志》卷3《蜀志》所言开明氏“决玉垒山以除水害”[8]28已成为学术界共识。“知天文地理”的李冰担任蜀守后,带领蜀民开凿宝瓶口以泄洪水、修建鱼嘴以除水害,正是继承大禹和开明氏因势利导、以除水害的治水理念。在此基础上,李冰又“穿郫江、捡江,以行舟船,灌溉三郡”,修桥以及作石犀、石人立水中,并且“穿广都盐井”[8]29-30,将大禹、开明氏“消除水害”的治水理念,扩展至灌溉、交通以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这分明是对大禹、开明氏治水理念的创新与发展,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至于李冰治水所折射出的“道法自然”的科学精神以及实干务实的奉献精神,前文已有详论。总之,李冰文化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历史功绩上,更重要的,李冰治水所折射出的继承与创新、科学务实以及无私奉献精神,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已经被生活在各个时代的人继承与发展,并融汇在中华民族精神内核中,成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劳勇敢、继往开来民族气质的象征和符号。
其二,积极探索李冰文化融入当今社会的可行性路径,是促进李冰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本保障措施。李冰治水所折射出的继承与创新、科学务实以及无私奉献精神,被后世世人继承与发展,并不断融入自我生活时代,使得李冰文化的内涵日渐充实和丰满,在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如除了蜀民将李冰奉为“川主”祭祀之外,“治蜀先治水”成为历代王朝治理蜀地的共识,李冰治水史迹以及由此而折射出的精神内核不仅被历代正史所载记,而且成为历代文人骚客争相吟诵的对象。唐代诗人岑参曾作《石犀》一诗:“江水初荡潏,蜀人几为鱼。向无尔石犀,安得有邑居。始知李太守,伯禹亦不如。”[40]2044高度赞誉了李冰治水的丰功伟绩。杜甫亦有《石犀行》:“君不见秦时李太守,刻石立作三犀牛……蜀人矜夸一千载,泛溢不近张仪楼。”[40]2302则说明了自都江堰建成至唐代一千余年来,成都平原很少有水旱灾害的发生。李冰文化融入当今社会的路径可考虑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加强李冰学术研究,深度挖掘李冰文化的内涵与价值。如依托李冰研究会和李冰研究中心,通过发布学术规划专题,调动广大的学者积极参与进来,开创李冰文化研究的新局面。第二个层面是加强李冰文化的宣传与传播,提升民众对李冰文化的认同感,从而培养民众的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根植于民众的认同中。如在中小学编撰李冰文化的乡土教材;在大中院校开设李冰文化相关课程(如本文作者在西华大学给硕士研究生开设了《李冰与巴蜀文化》的课程,专门培养李冰学术研究人才);面向社会受众编写李冰文化的社会普及读物等,通过扩大社会受众面,宣传和传播李冰文化。第三个层面是加强李冰文化资本的社会化转化,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社会文化的健康发展服务。如通过对李冰文化资源的全面梳理,打造和提升李冰文创产品与当地文旅融合,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传承,从而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文化资源支撑,并由此推动文化的健康发展。
其三,讲好李冰文化故事,向世界传递李冰文化的普遍性价值,寻求李冰文化的世界表达,是促进李冰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应该具备的视野。我们知道,文化是流动的,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变迁态势之中,并不断新生于我们当下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实践活动中。人类社会发展至今,面临着尽快走出资源枯竭与环境破坏、降低自然灾害以及探寻可持续发展新路径等诸多亟待求解的问题。虽然人类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相互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和技术突破,并且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依然遭受着各种自然灾害的频繁侵扰。其中,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因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以及区域性和广泛性,对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更具威胁。如何降低此类自然灾害的发生概率或受灾程度,将其变害为利,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任何国家和地区在推进社会发展进程中都不能、也不可能规避的问题。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就是不仅注重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而且善于探寻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之道。世界文明的发展进程中,人类的水利活动始终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理解和利用。放眼全球,在众多的水利工程中,战国时期李冰主持修建的都江堰消除水患的能力举世无双,整个水利工程由鱼嘴分水堤、飞沙堰溢洪道、宝瓶口引水口三大主体工程和百丈堤、人字堤等附属工程构成。它科学地解决了江水自动分流、自动排沙、控制进水量等问题。它的创建,以不破坏自然资源,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为人类服务为前提,变害为利,使人、地、水三者高度协合统一。都江堰水利工程无疑可以为解决当前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上述亟待求解的问题提供可靠的历史借鉴。领导设计、主持创建这一举世闻名水利工程的李冰,不仅是华夏文明的杰出创造者,而且也是人类智慧的优秀贡献者。因此,讲好李冰文化故事,推进李冰文化的译介工作,寻求李冰文化的世界表达,从而进一步提升李冰文化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是李冰文化当代转换不能忽视的视野。
结束语
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无坝引水水利工程之一,都江堰自其建成之后,不仅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岷江频繁发生的洪涝灾害,而且因其能够人工调节水量,变害为利,这就使得它润泽成都平原及其周边浅丘的能力不断得以凸显。东汉末年,经过四百余年的检验,包括在此之前以及同时代修建的水利工程中,唯有都江堰做到了“水旱从人,旱涝不知饥馑”,“天府之国”也就从当时指代农业生产条件优越的区域成为成都平原的专称。时至今日,虽然历经两千多年的历史风雨,但依然用其勃勃的生机“福泽蜀地”“润泽中华”,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堪称“千古一堰”。另外,由岷江、沱江及其支系冲积而成的成都平原是蜀郡核心农业区,作为郡守的李冰是在执行秦国将蜀地视为其谋求全国统一的既定战略政策背景下治理蜀地水患的。因此,李冰治水应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体系,都江堰只是这一水利工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说,都江堰应该泛指李冰在蜀地领导设计、主持修建的所有水利工程,其作用是兴水利、除水害、促农业、开航运。这一工程体系的修建,实际上蕴含着从大禹时代、到开明时代、再到李冰时代蜀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辛勤付出,也包含着后世历代对其维缮和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是中国智慧的集中展现,集中以李冰为象征,并非一人一时之功。它的普遍性价值集中体现在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上:对待大自然,需要秉承“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理念,既不违背自然法则,又求得人与社会的生存与发展,从而上升为人类永恒的智慧。李冰文化的价值挖掘、探寻李冰文化融入当今社会的可行性路径以及寻求李冰文化的世界表达,是实现李冰文化当代转换不能忽视的三个基本维度。
注释:
① 《蜀王本纪》原本亡佚,目前所存散见于后人所辑的文献中。其中,宋人李昉撰修的《太平御览》、明人郑朴搜求诸书辑集而成的《蜀王本纪》辑本,两书所载虽为甚详,但毕竟不是辑录全文。《蜀王本纪》是否曾经专为李冰立传,已无从考证。关于其作者,传统观点认为是扬雄所撰;徐中舒、罗开玉等学者认为是三国蜀汉人谯周所撰(参见徐中舒:《论<蜀王本纪>成书年代及其作者》,《社会科学研究》1979 年第1 期;罗开玉:《“鳖灵决玉垒”纵横论—兼析<蜀王本纪>的写作背景》,《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84 年第1 期)等,本文姑从传统观点,即认为《蜀王本纪》为扬雄所撰。
② 2019 年11 月笔者在“四川什邡·李冰学术研讨会”提出这一观点之后,得到了学术界同仁的普遍认同。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赵殿增研究员也认为,李冰治理的什邡朱李火堰与都江堰治水原理一脉相承,应纳入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的范畴之内。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成都商报、四川在线、四川新闻网、封面新闻、江西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对这些观点予以了详细报道。参见:人民网:《李冰还在什邡修了个“小都江堰”》,http://sc.people.com.cn/BIG5/n2/2019/1125/c379471-33571571.html;四川新闻网:《什邡有座李冰修建的“小都江堰”,专家:能否纳入世界文化遗产》,http://local.newssc.org/system/20191124/002804364_2.htm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