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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拉姆斯在国内的“伤痕”
——从“一条注释”说起

2022-11-26金永平

丽水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艾布拉姆斯辞典伤痕

金永平

(滁州学院中文系,安徽 滁州 239000)

在英美文学批评与文学研究领域,艾布拉姆斯不仅有“常青树”“不老松”之美誉,而且本身还是“一个标志性的名字”(an iconic name)[1]5。他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我们无论是谈论英语文学或文学理论,都无法绕过这位重要的人物。”[2]原以为像艾氏这种在英美学术界声名显赫的学者,在国内无须我辈再为其摇旗呐喊了。遗憾的是,自从艾布拉姆斯在国内第一次“亮相”开始,国内对他的译介①文章中的“译介”仅指对艾布拉姆斯最基本的简介而言,对于其著作内容的误译,由于篇幅所限,此不赘述。就一直失误不断,并且这些失误到现在为止都未能得到有效纠正。笔者不才,愿为一名“导游”,从国内最早介绍艾布拉姆斯的“一条注释”开始,去“历览”一下艾布拉姆斯在国内译介过程中遭遇的种种“伤痕”。

一、“注释”上的失误

从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1986 年周宪在《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发表的《艺术四要素理论与西方文论的演变》(以下简称《演变》)一文可能是国内最早评述艾氏文艺思想的文章。“一条注释”就是指《演变》中的“注释”,即:“艾布拉姆斯是美国康纳尔大学的英国文学教授,编辑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还著有《天国的乳汁与自然的超自然主义》等书。”[3]在该注释中,有两点是值得商榷的。第一点是:艾布拉姆斯编辑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根据斯图尔特·艾德(Stuart A.Ende)编写的艾布拉姆斯著作的目录(A Bibliography of M.H. Abrams)[4],艾氏独编、主编、参编过的作品有:《蒲伯诗歌选》《文学与相信》《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现代批评论文集》《英国诺顿文学选》《华兹华斯批评论文选集》与《威廉·华兹华斯:〈序曲:1799、1805、1850〉》等,共计7 种。目录中并没有《演变》“注释①文章中的“译介”仅指对艾布拉姆斯最基本的简介而言,对于其著作内容的误译,由于篇幅所限,此不赘述。”中所说的《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从斯图尔特·艾德目录所列的内容来看,注释中《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似乎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现代批评论文集》之误。第二点是:“还著有《天国的乳汁与自然的超自然主义》等书。”根据斯图尔特·艾德编写的艾布拉姆斯著作目录和威廉·A·厄尔默(William A. Ulme)《1955 年以来的美国现代批评家》中撰写的“M.H.艾布拉姆斯”简介的内容[5],艾布拉姆斯独著的作品有:《天堂之奶:鸦片幻想对德·昆西、克拉布、弗兰西斯·汤普森、科勒律治作品的影响》《镜与灯》《文学术语汇编》《自然的超自然主义:浪漫主义文学的传统与革新》《应和之风:英国浪漫主义论文集》《以文行事:艾布拉姆斯精选集》等。《演变》“注释①”中《天国的乳汁与自然的超自然主义》应该是《天堂之奶》与《自然的超自然主义》两本书之误,而非一本书。

《演变》一文是在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发表的,那时艾布拉姆斯的成名作《镜与灯》还没有译成中文,国内对艾布拉姆斯还谈不上什么了解,出现这样的失误,国内的一般读者也无从查起。

二、“辞典”上的失误

到了20 世纪90 年代初,艾氏的成名作《镜与灯》已有两个中译本②该书两个中译本:一个是由郦稚牛、张照进、童庆生三位先生合力翻译的,书名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其传统》,1989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另一译本是袁洪军、操鸣两位学者完成的,译本的书名是《镜与灯:浪漫主义批评理论》,1991 年由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国内文艺界对艾氏的文艺“四要素”框架已比较熟悉,但对艾氏本人情况的了解还是十分有限的。以乐黛云主编《世界诗学大辞典》(以下简称《辞典》)对艾布拉姆斯的介绍为例:

“阿勃拉姆斯(Abrams, Meyer Howard 1912—)美国批评家,生于新泽西,就学于哈佛大学,曾先后在哈佛大学和康奈尔大学任教……阿勃拉姆斯的成名作是《镜与灯》(1953)……第二部重要著作是《自然的超级自然主义》,表明了他对浪漫主义文学的总看法,在学术界产生了一定影响。他的第三本著作是1984年成集出版的论文集《通信的微波》,也集中论述浪漫主义文学。阿勃拉姆斯虽然专著不多,且主要集中在浪漫主义诗歌,但他的许多重要论文却产生了学术影响。”[6]

《辞典》对艾布拉姆斯的简介,比前面《演变》一文已有明显的改观,但仍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一个是讲得不够严密,另一个是书名翻译有问题。“讲得不严密”指的是“第三本著作是……《通信的微波》”,这个说法不符合艾氏的实际情况。根据威廉A.厄尔默(William A. Ulme)在《1955 年以来的美国现代批评家》中撰写的“M.H.艾布拉姆斯”有关内容来看: 艾氏的第一本著作应是1934 年在其大学毕业论文基础上修改后出版的《天堂之奶》;第二本是1953 年出版的《镜与灯》,这也是他的成名作;第三本是1971 年出版的《自然的超自然主义》,即《辞典》中的《自然的超级自然主义》,艾布拉姆斯认为此书是自己最重要的著作[1]121;第四本才是《辞典》中提到的1984 年出版的“《通信的微波》”。不过可以辩解的是,在《辞典》中,编者暗含《天堂之奶》不是艾布拉姆斯重要的著作这层意思,而且根据上下文的语境,“第三本著作”是可以当做承前省略,可以理解为“第三本重要的著作”的意思。尽管如此,笔者还是认为,作为辞典,应把“第三本著作”改写成为“第三本重要的著作”或者补全艾布拉姆斯其他著作,这样就不会给读者造成误解了。“书名翻译有问题”指的是“《通信的微波》”这本书的书名翻译有问题。《通信的微波》书名原文是“The Correspondent Breeze: Essays on English Romanticism”,“通信的微波”是由“The Correspondent Breeze”翻译而来。问题是“The Correspondent Breeze”翻译成《通信的微波》,这样达意了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还是先了解一下艾布拉姆斯对于自己著作的题名。艾布拉姆斯作为批评大师,同时也是一位博雅之士。他对自己著作的书名都很讲究,这些书名都有“来头”,不是随便命名的。他的第一本著作《天堂之奶》(The Milk of Paradise)之书名,扉页已做了说明[7],是来自柯勒律治《忽必烈汗》(Kubla Khan)这首诗中的一个意象,该诗句是:“for he on honey hath fed,and drunk the milk of Paradise”(“他已喝过甘露,饮过天堂之奶”,笔者译);第二著作《镜与灯》(The Mirror and the Lamp:Romantic Theory and the Critical Tradition) 的书名,是来自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的诗①详见:M. H. Abrams.The Mirror and the Lamp:Romantic Theory and Critical Tradition[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1953。:

“It must go further still:that soul must become its own betrayer,its own deliverer,the one activity,the mirror turn lamp”

它仍须走得更远:灵魂不得不变为自己的背叛者,自己的拯救者,一个举动,镜变为灯。(笔者译)

第三本著作《自然的超自然主义》(Natural Supernaturalism)的书名则是来自卡莱尔著作《旧衣新裁》(Sartor Resartus)中的句子,“Natural Supernaturalism”这个短语,艾布拉姆斯是用来概括“一种趋势”,即“以不同方式、进展不一且正在进行的趋势——‘超自然的自然化和神性的人化的趋势’”[8]。第四本著作就是现在正在讨论的“The Correspondent Breeze: Essays on English Romanticism”,这本著作是论文集,书名是借用了收集本书的一篇论文的题目,该论文完整的题目是“The Correspondent Breeze:A Romantic Metaphor”。题目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它是一个隐喻(Metaphor),艾布拉姆斯以“The Correspondent Breeze”来暗指英国浪漫主义时期诗人的创作已屡屡出现了新意象与新手法,他们中的不少诗人用“Correspondent”来指诗人内在心理或意识与外在自然或世界之间的一种关系、一种状态[9]。“Correspondent”作为新的创作手法,后来被象征主义诗人波德莱尔发扬光大,成为象征主义艺术理论的大纛。波德莱尔本人就写过以“Correspondence”为题的诗,这首诗很有名,它既是波德莱尔艺术理论的口号,也是他艺术实践的代表作。学界通常把“Correspondence”译为“应和”,当然,也有人把它说成是“通感”[10],两者孰优孰劣,限于篇幅,不再赘述。不过,在《辞典》中,编者把它翻译为“通信”,可能是请字典来翻译之故,未进行艺术性的处理,整个书名译为《通信的微波》,不伦不类,甚为不妥。

三、“教材”上的失误

到了21 世纪初,国内学界对艾氏的了解情况又怎么样了呢?请看:

“迈耶H 阿勃拉姆斯(1912—)是哲学家、批评家、文化史研究者。他本科、硕士、博士均就读于哈佛大学,1945 年起一直在康奈尔大学任教,主要著作包括《诺尔顿英国文学史》、文学评论专著《镜与灯》,以及学习文学的学生必备的参考书《文学术语词典》(1971)。”[11]

这段引文来自朱刚编著的“十一五”规划教材《二十世纪西方文论》,所引文字字数虽不多,但可议之处却不少。第一,引文中“迈耶H 阿勃拉姆斯”书写不规范。应该是“迈耶H.阿勃拉姆斯”,缩写点不能省(或属印刷问题)。但对于教材来说,应用通行的“M.H.艾布拉姆斯”比较恰当。第二,引文说“艾布拉姆斯是‘哲学家’”,这样定位似乎不准。虽然艾布拉姆斯写有评论过行为主义、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的文章,如《行为主义与解构主义》《解构的天使》和《理解与结构》等,也有论述过关于维特根斯坦的文章(如《关于维特根斯坦与文学批评的一点说明》等),但是,艾布拉姆斯这些与哲学相关的论述都是从文学批评的视角来展开的,而非哲学层面的探讨。编者若以此来定位艾氏是一位哲学家,不亦惑乎?第三,艾布拉姆斯“主要著作包括《诺尔顿英国文学史》、文学评论专著《镜与灯》”。谬也!尽管艾布拉姆斯写过《镜与灯》这种类似批评史性质的专著,也写过《自然的超自然主义》这种类似文学思潮性质的书,但艾布拉姆斯却没有写过什么以“文学史”命名的著作。关于“文学史”的论述,艾氏只是在其主编的《诺顿英国文学选》的“浪漫主义部分”写了一篇文学概论性质的文章[12],从引文的内容来看,《诺尔顿英国文学史》应该是《诺顿英国文学选》之误。在这套“英国文学选”中,艾布拉姆斯是担任总主编。但即便如此,把《诺顿英国文学选》说成是艾布拉姆斯的著作,已不合学术规范,何况是文学作品选之类的东西。把《镜与灯》说成是文学批评专著也是如此,《镜与灯》是艾布拉姆斯关于“浪漫主义”诗学研究的扛鼎之作,在国内外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编者把它定位为文学评论专著,是不符合学术惯例的,如把它定位为文学理论著作、文学批评史专著、诗学专著等就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了。第四,引文中“《文学术语词典》(1971)”,这样表述显得不够严谨。《文学术语词典》第一版是1957 年出版。从那以后,著者就一直对其进行修订,到现在为止共计10 版,其中前三版,即1957 年、1966 年、1971 年出版的,是艾氏与另一学者丹尼尔·西拉·诺顿(Daniel Silas Norton)合作完成,第四至七版,即1981 年、1988 年、1993年、1999 年出版的,是艾布拉姆斯独自完成的,第八至十版,即2005 年、2009 年、2011 年出版的,是由于艾氏年事已高,经杰弗里·高尔特·哈珀姆(Geoffrey Galt Harpham)修订而成的。引文中的“1971”年版,属于第三版,并不显得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作为教材,注“1957 年”比较适宜些。

四、“附录”中的失误

Abrams, Meyer Howard, 艾布拉姆斯,美国批评家,先后任哈佛大学和康内尔大学教授。著有《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其批评传统》(1953)、《解构的守护神》(1977)、《文学术语汇编》(1981)等。[13]

这一段引文来自王宪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一书后面附录中的《人名译名对照简介》。在此“附录”中,介绍的人物大多都是西方有名的批评家和理论家,艾布拉姆斯是第一个被介绍的。引文也有两处内容有待商榷。第一处是“任哈佛大学和康内尔教授”。从杰弗里J.威廉姆斯《艾布拉姆斯:批评的一生》一文里,我们可以得知,艾布拉姆斯的大学与研究生教育,除了有一年左右的时间(1934—1935)曾在剑桥大学跟随瑞恰慈学习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几乎都是在哈佛度过的。1940 年,艾氏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毕业之后就在哈佛任教,但当时艾布拉姆斯只是英语教员(instructor in English),并非教授。1942 年,由于战争需要,艾氏到一个心理声学实验室(Psycho-Acoustic Laboratory)当助理研究员。1945 年之后,艾氏就一直在康奈尔大学任教了,1947 年,艾氏评上了教授。如此看来,艾布拉姆斯“任哈佛大学和康内尔大学教授”这一说法是不确切的。第二处是“著有《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其批评传统》(1953)、《解构的守护神》(1977)、《文学术语汇编》(1981)等”,这一说法是不严谨的。《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其批评传统》和《文学术语汇编》是著作,《解构的守护神》(又译为《解构的安琪儿》《解构的天使》)是一篇论文,这样放在一起介绍,很容易让读者产生误解,以为《解构的守护神》也是著作。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的著者在对艾氏简介过程中,对其著作的取舍是不恰当的,《自然的超自然主义》是艾布拉姆斯最重要的著作,介绍艾氏的时候,这一项内容不该忽视。

五、“前言”中的失误

如此看来,在21 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学界新出现的学术著作对有关艾氏的认识并没有进展。第二个十年已经开始,情况会是怎么样呢?

“艾布拉姆斯还写了好几本名作,1957 年的《文学与相信》(Literature and Belief),1960年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English Romantic Poets),1970 年的奇书《天堂之奶:德·昆西、克拉布、弗兰西斯·汤普森、科勒律治作品的鸦片幻觉》(The Effect of Opium Visions on the Works of De Quincey, Crabbe, Francis Thompson, and Coleridge),1971 年的名作《自然的超自然主义:浪漫主义文学中的传统与革新》(Natural Supernaturalism:Tradition and Revolution in Romantic Literature),1984 年的《应和之风:英国浪漫主义论文集》(The Correspondent Breeze:Essays in English Romanticism)。”[14]

这段引文来自赵毅衡在其译著《以文行事:艾布拉姆斯精选集》(以下简称《以文行事》)中所写的“前言”。《以文行事》,是研究艾氏文艺思想的重要文献资料。赵先生在该书中所写的“前言”,是一篇很精彩的文章,它对国内学界了解艾氏一生的批评思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遗憾的是,在上面的引文中,也有两处值得商榷。第一,译者把艾布拉姆斯编的书误认为艾布拉姆斯著的书,如《文学与相信》和《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其实是艾布拉姆斯“所编”之书,并不是其“著作”。同时,艾布拉姆斯还为《文学与相信》写了序言,并将所写序言收入了自己的《相信与搁置不相信》一文中。而《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一书除了收录艾氏本人的《应和之风:一个浪漫主义的暗喻》一文外,还收录了洛夫乔伊、弗莱、维姆萨特、布鲁姆、艾略特、特里林、C.S.刘易斯、利维斯等众多大师的论文,该书是研究浪漫主义文学必备的参考资料。第二,书名翻译有误。在引文中,书名“The Milk of Paradise:The Effect of Opium Visions on the Works of De Quincey,Crabbe,Francis Thompson,and Coleridge”译为《天堂之奶:德·昆西、克拉布、弗兰西斯·汤普森、科勒律治作品的鸦片幻想》是有问题的。很显然,问题出在译者对“effect on”(对……影响)一词的理解上。事实上,理解该词并不难,出现偏差或许是译者疏忽的缘故。实际上,此书是艾布拉姆斯的学士论文,1934 年就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1969 年由福克罗夫特出版社(Folcroft Press)再次出版。1970 年,艾氏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在附录中增加了论述作家的作品。引文中的“1970 年的奇书”就是指此版,它是由诺顿公司出版的,书名中所举的4个作家,都是英国19 世纪较为有名的鸦片吸食者,同时他们还都是作家。艾布拉姆斯通过此书的研究来表明,鸦片是如何影响作家的创作的。根据标题与著作的内容情况来看,“书名”较为适宜的翻译是《天堂之奶:鸦片幻想对德·昆西、克拉布、弗兰西斯·汤普森、科勒律治作品的影响》(仅供参考)。

以上所举5 例,分别来自一篇有价值学术论文的“注释”、一部权威的“诗学辞典”、一册国家级规划的“教材”、一个极具参考价值的“附录”、一本重要学术著作的“前言”,它们的撰写者或编者都是国内知名学者,他们对艾氏的介绍都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这是颇为遗憾的。笔者在这里一一做了指瑕,并无他意,只是希望国内学界能更好地了解关于艾布拉姆斯生平的一些准确信息,同时也希望学界能迅速地、有效地对艾氏的文艺思想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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