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助力道路交通治理能力提升
2022-11-26余凌云黄味
道路交通管理 2022年1期
文|余凌云 黄味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理想状态是警民共治,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共同努力。为了强化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承担协同治理的责任,公安部制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推行“学法减分”制度,交通违法行为人在累积记分满12分之前,可以通过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扣减本周期内已累积的记分,是现行“满分教育”措施的有益补充。
推行“学法减分”,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通过接受教育,自觉、主动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每个记分周期最高减免6分的上限,既保留了记分的警示、教育、引导功能,又为公民有序且有效地参与交通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学法”并非惩戒性的新型处罚方式,而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自主选择。交通违法行为人在消除记分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同时,并未被课以额外的不利益,符合《行政处罚法》惩教结合的立法原意。
从理论上说,这是将行政裁量由公安机关手中转到相对人,由后者代替行政机关主动、自主地选择法律效果,决定是否在积分届满之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不利后果。这是现代行政法广泛运用的一种新手段,一方面,纾解了与公安机关潜在的纠纷,另一方面,进一步夯实了协同治理的要求,当事人不再是被动接受行政处理结果的客体,而是积极参与到行政管理之中,成为能够主动塑形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总体来说,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的语境下,“学法减分”制度能够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将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成果得以固定和推广,最大限度发挥记分制度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