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保真”,不应有
2022-11-25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46期
11月11日至12日,安徽马鞍山市某区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了一批酒品,起拍价均为1元,其中包括“五粮液”“茅台”“马爹利”等品牌。在该法院发布的标的物介绍里,“本院对标的物质量及真假不做保证”的说明引发热议。
“不保真”的司法拍卖,于法于情都不应有。根据规定,对于拍卖的罚没物品,国家有强制安全标准或者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委托符合有关规定资格条件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测,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进行公开拍卖。司法拍卖也是践行法治精神的一个窗口,相關法院有必要秉持法律精神,不能只是通过平台把东西卖出去了就算完成法定职责任务,把风险隐患留给竞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