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剩余价值实现的空间
2022-11-25闫晋齐黄福寿
闫晋齐, 黄福寿
(上海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34)
罗莎·卢森堡的《资本积累论》最早出版于1913年,距今已过去100余年。百余年来,围绕着这部著作的论战从未停歇,国内学者对于这部著作的研究也取得了丰富的成果。纵观这些成果,肯定与否定兼而有之。对《资本积累论》的肯定集中于其方法论意义上,一是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卢森堡拓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二是在哲学的方法论意义上,卢森堡思想成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中极为重要的“总体性”思想的源流之一[1]。对这本著作的批判主要集中在认为其资本积累理论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无视了资本主义的内部矛盾,从而将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图式误解为“为了生产而生产的解释外,别无其它解释”[2]261的兜圈子式的怪论。
抛开卢森堡在其著作中对各个学派的公式、数字、比例的计算和修正,正如卢森堡所说:“让我们用最简单的方式来理解这个问题。”[3]56卢森堡的逻辑起点在于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图式,她清晰地认识到马克思为了“避免次要情况的干扰”从而对资本主义社会所做的抽象。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图式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逻辑过程,也正是因为这种过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再生产问题取得了本质性的认识。卢森堡在马克思再生产图式的后半段,即从抽象再到具体的过程中为她的理论找到了一席之地。在资本主义尚未取得“普遍和唯一的统治”,在国内尚有非资本主义社会阶层和国际上尚有非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下,面对兴起的帝国主义,资本主义的危机何时会到来,面对潜在的危机,无产阶级革命者又应该持有怎样的态度?这是一个极为清晰的从政治经济学到危机理论的发展脉络。
如今,数字资本主义、数字帝国主义、数字殖民主义等逐渐在新的场域兴起。沿着文化-信息-数字路径,帝国主义在2010年前后转变为“数字帝国主义”[4]。国内学者在对数字帝国主义进行研究时多援引列宁对于帝国主义的经典论断,遵循伍德(Ellen Meiksins Wood)与哈维(David Harvey)“新帝国主义”的研究进路[5]。抑或是借鉴与参考哈特(Michael Hardt)和奈格里(Antonio Negri)在其“帝国三部曲”中所描述的以企业为主体的“去中心化”的帝国理论[6]。然而,马克思主义帝国主义理论的另一向度,即关注资本主义空间扩展时“第三者”作用的理论向度却尚未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获得足够的重视。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不论是“新帝国主义”还是“帝国”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第三者”都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有无“第三者”?“第三者”是谁?“第三者”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诚然,在当今世界,资本主义经过百年来的全球扩张,非资本主义的社会阶层和非资本主义国家的力量较卢森堡所处时期出现了一定的衰落。然而,数字并不是资本主义,规定数字资本主义性质的是数字的资本主义运用方式。近十多年来,数字帝国主义凭借对数据的垄断,通过创新霸权、平台垄断、制造需求等方式在多个领域施行了新型的对外经济掠夺方式[7]。而对内,通过平台垄断以及数据霸权,实体经济利润不断被垄断平台所攫取。显而易见的是,数字帝国主义在其扩张过程中,“第三者”市场体现了一定的作用。正如布哈林认为卢森堡过高估分“第三者”市场而忽视金融资本在帝国主义时期的作用一般,如今我们对于数字帝国主义的研究也在一定意义上低估了“第三者”市场的作用。因此,站在数字帝国主义的视角上,再次厘清卢森堡的资本积累理论与帝国主义理论,借由“第三者”观察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就成为本文选题价值之所在。
一、《资本积累论》空间转向的成因分析
1.卢森堡资本积累论的现实关切
《资本积累论》一面世就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批评。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中央日报——《前进报》上发表了措辞极为严厉的批评文章,这种仅仅针对个人而不是理论的“评论”在卢森堡看来是“更令人惊讶的”[3]56。与此同时,第二国际内部的列宁与布哈林都对卢森堡的资本积累理论发表了反对意见。广为人知的是列宁在其与卡恩的信中曾写到:“罗莎的新著《资本积累论》读过了。胡说八道!完全歪曲了马克思。我非常高兴,潘涅库克、埃克施泰因和奥·鲍威尔异口同声地谴责这本书,而且他们对这本书的批判,说的就是我在1899年反对民粹派时说过的话。我准备在《启蒙》杂志第4期上写篇文章谈谈罗莎这本书。”[8]列宁书信中提到的这篇文章并未发表,在这种情况下,针对列宁反对俄国民粹派的文本分析将有助于我们还原列宁对于卢森堡资本积累论的看法。
列宁反对俄国民粹派的文章主要载于独立著作《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大工业国内市场的形成》。这本著作的第一章“民粹派经济学家的理论错误”就是这种批判的集中表现。在列宁看来,卢森堡关于剩余价值实现的思考与民粹派关于额外价值不可能实现的理论是一致的。资本主义之所以存在着与非资本主义国家和非资产阶级的贸易,是历史性的原因而不是离开这些资本主义就无法维持下去[9]50。列宁对于二者问题的判断简单的总结就是“不变资本”的补偿问题。紧接着,列宁对于这种理论的现实关切进行了揭露与批判。
俄国民粹派学者将国外市场引入他们的学说来说明额外价值的实现,一是为了掩盖他们的理论错误,二是“无须说明俄国资本主义争夺市场的危机”[9]48。后者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俄国民粹派理论的现实关切,其理论的首要目的是证明资本主义在俄国不能发展下去,进而阐述俄国应该绕开资本主义社会,以俄国传统“米尔(农村公社)”为基础而“飞跃卡夫丁峡谷”,不经历资本主义而直接建成共产主义。这一乌托邦式思想就是其理论所追求的现实图景。
当我们转向好像犯了同样的理论错误(深度发展不能提供足够国内市场)的卢森堡资本积累理论时[10],我们将极为清晰地看到其现实关切的不同。卢森堡的资本积累论是明确指向其危机理论的,卢森堡认为资本主义由于无法在自身范围内完成剩余价值的实现,必须借助非资本主义社会和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阶层,通过将其资本主义化来实现剩余价值。由此,卢森堡得出了其著名的论断:资本主义社会既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具有传播力的经济形态,同时也是第一个自己不能单独存在的经济形态。它的结局必然是在更加剧烈的痉挛震动中准备着自身的灭亡[2]365。今天看来,这样的推论类似于第二国际所盛行的“决定论”,但卢森堡提醒到:“但在正式达到资本这个自己创造的经济绝境之前,国际工人阶级起来反抗资本的统治就已成为一件必要的事情了。”[2]376卢森堡处在资本主义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的时期,帝国主义利用其较为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摧毁那些殖民地与半殖民地,以残酷恐怖的方式掠夺他们的财富。这一现实使卢森堡意识到:资本主义不仅仅在其“原始积累”时期“每个毛孔都渗透着血和污物”,而且在其余发展阶段亦不改其本性。这正是卢森堡以其世界历史或全球化视野所造就的特殊现实关切。
因此,卢森堡与俄国民粹派在现实关切上的区别正在于:俄国民粹派的空间范式转向其实质上是着眼于俄国一地且指向乌托邦式的形而上学,而卢森堡的空间范式转向则是放眼全球、指向总体性革命的危机理论。而卢森堡资本积累论之所以具有这种特质,正是因为她的逻辑起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而非旧的古典经济学。
2.卢森堡资本积累论的生成路径
卢森堡在理论上的思考从何而起,又是从哪里开始阐述?在《资本积累论》序言中,卢森堡指出这部著作是作为 “国民经济学的通俗入门书”而写,但在其写作过程中她发现,在具体的生产实践中马克思扩大再生产图式的现实解释力不足。这里明确地体现了卢森堡的考察视野,并不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抽象考察而是一个现实的、空间的考察。卢森堡认为在帝国主义时期,即尚未发展到社会中只存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时,马克思关于社会再生产的问题考察是不全面的,需要继续发展以符合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社会现实。
杜纳耶夫斯卡娅(Raya Dunayevskaya)将卢森堡视为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在第二国际的最大修正者,认为卢森堡的批判指向了关于封闭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假定,因此基于此假定做出的扩大再生产图式也是不符合现实的。杜纳耶夫斯卡娅写作《马克思主义与自由》的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几乎全世界建立了统治,此时她才能够理解为什么马克思把《资本论》(第二卷)建立在一个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决不存在的异想天开的世界中[11]。卢森堡自身对于这一前提也曾写道:“对于资本积累过程的分析,只是限于在完全由资本家和工人所构成的社会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普遍而独占的支配条件下。”[2]263但在这一图式下,资本家的生产变为了为生产而生产,因为在劳动者至多补偿相当于可变资本的那一部分时,剩余价值变为了由资本家自身来实现。
从《资本积累论》一书的结构上看,引起卢森堡思考的是社会再生产问题。卢森堡在考察了重农学派以及斯密等人的社会再生产图式后,指明马克思超越前人的贡献正是在于简单再生产图式对不变资本问题的解释。卢森堡对社会再生产问题的前提提出了质疑,即是否可以不考虑流通过程,是否可以将货币抽掉来纯粹地考察这一问题。答案是明显的,这种思考在简单再生产中是可以的,而且具有其科学性。它的科学性正在于“简单再生产的分析提供了所有关于扩大再生产的科学阐述的必要起点”[2]66。卢森堡的逻辑起点正在于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图式。
3.卢森堡资本积累论的空间转向
在廓清了卢森堡的空间转向的价值指向以及其逻辑起点后,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卢森堡资本积累理论从其现实指向而言并不同于俄国民粹派理论,逻辑起点并不同于传统的“掩盖事实”的古典经济学。其理论的价值正在于其全球化视野与其根植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现实关切。但我们仍需注意,卢森堡的资本积累论有着其致命的缺陷,即认识不到资本主义根本矛盾所在,将资本主义的灭亡归咎于资本积累中“第三者”市场的不断缩小。同时,不论是列宁还是布哈林,都未曾否认“第三者”市场的存在。 “苏贾曾指出,列宁、卢森堡、布哈林是引领20世纪早期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人物,他们的论述对地理方面的论证有着极大的敏感。”[12]在这一时期的空间转向中,列宁由对垄断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判断走向“一国首先革命”的道路;布哈林从金融资本入手,指出帝国主义的扩张实质上是资本的扩张[3]274;而卢森堡则从“第三者”市场出发,为其“总体性”的革命建立了危机理论基础。
因而,卢森堡资本积累理论是在马克思简单再生产图式基础上对剩余价值资本化过程中空间问题的思考与补充。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下社会再生产的实现问题的思考基础是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的划分,简单再生产图式可以表现为:Ⅰ(V+m)=ⅡC,在这一条件下,全部第一部类所生产的生产资料要能够补偿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所消耗的不变资本。这一图式成立的前提是资产阶级将所获得一切剩余价值投入到非生产性的消费当中。然而,简单再生产与资本主义社会是不相容的,资本主义的本质就在于剩余价值的再生产,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实际的资本主义生产是不可能的[13]。当生产扩大时,第一部类所生产的生产资料除了要补偿第一和第二部类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之外,还必须有一个“余额”来满足第一和第二部类进行扩大再生产所需求的生产资料。同时,第二部类所生产的消费资料除了补偿简单再生产中的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所需消费资料之外,也必须有一个“余额”来补偿扩大再生产中社会两大部类的消费资料。这一情况表现为:“ⅡC增加量=ⅠV增加量+Ⅰm增加量”,这就构成了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图式的“数学奠基”。图式表明,在两大部类维持一定的比例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就实现了其剩余价值,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剩余价值部分通过两大部类的扩大生产得到实现,因而资本的积累并无界限可言。
问题在于自然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转变。第一部类所产出的Ⅰm必须脱离其自然形态(生产资料)而转变为纯价值形态(货币)才能够继续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同理,Ⅱm(生活资料)也必须被消费而转化为货币。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有两大阶级。由于受到工资限制,劳动者所能够消费的至多相当于用以偿付工资的可变资本V,那么资本家呢?资本家在前一年所获得的m1中有一部分用于消费,另一部分m2(此时为实物形态)必须按照资本有机构成转化为C与V(C与V均为纯价值形态)来维持扩大生产,谁来实现这一部分m2从实物形态转变为纯价值形态呢?卢森堡由此认为:必须存在一个不断增长的对商品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这一需求不来自于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的增长是人口的再生产,资产阶级再生产所消费的是m1,工人阶级再生产则是依赖于V;这一需求亦不来自于其他阶级,因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所有的价值都来源于劳动,表现为工人阶级的工资和资产阶级的剥削的剩余价值;这一需求亦不能够来源于国外,因为对外贸易不过是将一国之矛盾平移至另一国,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范围内矛盾并未消除。由此卢森堡确认了马克思扩大再生产图式的问题:即两大部类生产所得的剩余价值(实物形态)由谁实现,即转化为货币并以不变资本C与可变资本V的形态来扩大再生产。卢森堡着眼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外部环境指出:“资本主义历史地生育并发达于非资本主义的社会环境之中。”[2]290非资本主义社会对资本主义的作用正在于:剩余价值的销售市场、生产资料的来源地、工资制度下劳动力的积蓄场所。卢森堡就此完成了从马克思“内部矛盾”视角转向“外部环境”视角的空间转向。
我们可以确证的是:在卢森堡的时代,“第三者”市场是存在的,而且的确在资本积累过程中有空间意义。马克思之所以排除掉多余的因素如对外贸易等,是因为这些并不能够影响他对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分析。但是,在数字资本主义不断扩张,数字帝国主义业已兴起的此时,在学界主要关注其生产过程时,借由卢森堡资本积累理论的视角从外部环境去讨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第三者”以及资本主义在“虚拟空间”中的扩张显然是十分有意义的。因此,我们需要面对三个问题:一是何为数字资本主义;二是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是否存在“第三者”市场;三是“第三者”市场在数字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二、数字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实现的空间分析
1.数字资本主义的核心主体:平台
早在2003年,通过评介西方左翼学者的理论,“数字资本主义”概念就已经被学界所知。“数字资本主义 (digital capitalism) 是比喻资本主义进入了信息时代, 信息网络技术成为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并对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社会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14]关于“数字帝国主义”这一概念的研究与分析较少,蓝江认为“数字帝国主义意味着一种数字霸权兴起, 它通过各种平台和APP掌控了大量的普通用户的日常数据, 并将这些数据变成了庞大的数据体系”[6]。新的资本主义帝国通过对于数据的控制实现对于数据空间的彻底掌控,依托于信息与数据的新型垄断平台不断出现。布拉顿(Benjamin H. Bratton)则在其《堆栈》一书中将“谷歌退出中国”作为一场“平台战争”来分析,从而引出其“平台逐渐拥有主权国家的特征”的观点[15]。韩炳哲(Byung-Chul Han)将数字时代的剥削称之为“自我剥削”,从而区别于“他者剥削”;这一剥削形式的转化反映的是社会的不同,从“规训社会”转为“绩效社会”,其根源在于通过内外部的机制作用于个体使其个体需求符合资本增殖的需求[16]9;福克斯(Christian Fuchs)则认为现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已经进入了大数据资本主义时代,其判明的根据正是政府与资本这两大全景式核心集团通过收集“去中心化的数据”来实现数据的商品化和私有化以及“监视-工业联合体”(surveillance-industrial complex)的形成[17]。
结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可知,不论是大数据资本主义或者是数字帝国主义,这一类概念都表明了一种以数据或信息为基础的垄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的核心主体正在于“平台”,而“平台”的特征正在于“数据垄断”。平台或者说是数据垄断组织或者企业,凭借其在数据上的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这正是在虚拟世界中的垄断资本主义表现。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中是否有着加速资本积累的“第三者”市场呢,或者说在虚拟世界中,是否存在着非资本主义的阶层或非资本主义的社会呢?
2.数字帝国主义的“第三者”市场
“第三者”市场是指未采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阶层或者社会,在资本扩张的过程中被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体系,成为其廉价原料的提供者与庞大的消费市场。如今,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了新兴群体——“数字劳工”,如美团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等。这些劳动者存在于流通领域,以网约车司机为例,其在成为“数字劳工”之前,与其公司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其生产生活不具备数字资本主义的典型特征。当其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时,他就迅速陷入了平台与消费者的双重控制之下,在这一控制中起到主导作用的是平台。平台依据算法与大数据,分析网约车司机的行为习惯、出行路线,将其碎片化、数据化。平台就此在“自主接单”等口号的宣传中对网约车司机实现了实际上的控制。此时借由卢森堡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数字帝国主义时代的“第三者”正是那些尚未被纳入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或阶层,判断一个社会或者阶层是否是资本主义社会要依靠其是否采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第一步正在于数据化,唯有通过数据化在“虚拟世界”形成一个由数据组成的“人”,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才能够顺利进行。当然,将人数据化并不是资本主义。对客户的喜好、年龄等等各方面的总结在封建时代的商业中就存在着,并不能因此而确定其资本主义的性质,必须在数据化后,将这些数据加入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垄断平台”才能够凭借其数据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产销者”理论,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个人既是APP的使用者也是数据的生产者,这种过程是被动的。在经过平台大打“价格战”通过各种优惠来增加自身用户量的同时,用户在成为某一APP的用户时就已经被纳入了这一生产体系,用户在APP内的一切行为习惯都将被数据化,表现为在虚拟世界中不断生产着和自身相关的数据。简而言之,根据这种理论,人一旦数据化就被迫地被卷入了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
因此,数字帝国主义的“第三者”市场正在于那些并未被数据化的人,这些人逐渐在互联网扩张和飞速发展的时间中成为了“虚拟世界”中类似“人口红利”的存在,各家平台都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来换取这些尚未数据化的个人与阶层。当我们理解了这一点后,再次回首这个问题:“资本主义社会有可能实现无止境的复合增长吗?”在卢森堡的时代,资本主义拥有着空间地理意义上的“第三者”市场来促进资本的积累;在新自由主义时期,可以通过“信贷”来支持价值的生产与实现,通过更高的社会生活成本(即使这种成本过高会成为社会再生产的阻碍)来收回劳动者的剩余价值,通过将穷人与富人分类来生产“通过地租和房屋升值”实现的“空间”生产,归根到底,是资本复利增长的空间;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时代,“数据空间”的资本主义化,或者说,在我们承认“产销论”的前提下,世界的数据化经过几十年的飞速发展,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实现的空间何在?
3.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实现价值的空间
随着数字资本主义的迅速扩张,剩余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亦饱受关注。一是资本“在场”的情况,资本依托于数据优势,利用算法自动地计算出人的需求并加以满足[17]。二是资本“不在场”的情况,作为剥削者的资本无需在场,“每个人都是企业的自我剥削者”[16]7。但不论视角如何,学界主流观点大都认同数字时代的资本增殖的源泉仍旧是劳动者的剩余价值。
马克思资本积累的周期可以表示为M(剩余价值)——C(不变资本)……P(商品)……C'(不变资本)——M'(剩余价值)。卢森堡则着眼于外部环境对于P-C'这一环节中的实现问题的影响。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平台作为数据化的主要渠道,兼具实体与虚拟的二重特性,剩余价值的实现可具体化为M——C……P1(平台)——数据化——P2(用户免费生产的社会关系、平台内容等)……C'(不变资本)——M'(剩余价值)。需要廓清三点:一是平台首先是作为数字资本的一种商品(P1)出现的,实体经济的所有者出资购买平台的使用权,在这一阶段,平台仍未脱离传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二是平台所给付的V是数字资本所雇佣的劳动者的工资,仍旧是传统的雇佣劳动关系,只是雇主变为了数字资本;三是P2的生产者——用户,并未从平台获取任何报酬,其免费为平台生产社会关系与平台内容,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短视频平台,平台内容由用户自发创造。因此,在数据化前的阶段中,剩余价值的实现路径与实体经济一致,而在数据化后,这一过程呈现出了新的特征。
作为虚拟与现实的交融,“第三者”市场在两个层面为数字资本主义实现其剩余价值提供了空间。一是现实层面。资本主义的数字化并未完全实现,实体经济在自身尚未建立数字平台时,成为了数字资本主义产品的销售市场,实体经济对平台的依赖不断加深。二是现实基础——数字基础设施层面。芯片、终端等等产品的原材料往往依赖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式的开采与利用,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对刚果矿产资源的开发[18]。在现实层面,平台经济与马克思对传统大工业的分析一致。而在虚拟世界,数据在三个方面加速了资本的增殖。一是使得市场交易变得可知,这时的“数据”是一种透视市场交易的辅助工具,起到“调节”作用;二是平台将数据售卖给其它公司(例如保险公司通过行车习惯、饮食习惯来调整相应的保费),这时的数据是对数据收集平台来说成为一种“商品”,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成为一种“生产资料”;三是以数据支撑来“重塑”某一地区的生产与消费(例如通过数据与商店结合来影响当地的饮食习惯),此时的数据则同样作为一种“辅助工具”,起到的是“塑造”的作用,或者说是创造“市场”[18]。可以说,作为“辅助工具”的数据通过与资本的联合而放大,加速了资本对于生产、消费以及日常生活的影响;而作为“商品”的数据则正是存在于流通领域,数据直接由“数据化”生产,由“平台”售卖。在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 “未被数据化”的人所起到的作用类似于“人口红利”,以低廉的价格将自身及其社会关系数据化,最终成为数字资本的一种商品。因此,“第三者”市场的数据首先是以商品形式存在,个人数据被提供给各类商家。同时,数据的开发深度不断得到加强,不仅可以“调节”生产与销售的方式,甚至能够“重塑”某一地区生产与消费体系。因而,展望数字资本主义实现价值的空间可以从这三方面来分析。
一是起“调节”作用的“数据”。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曾经依据“有限理性人”假设来反对“计划经济”体制,然而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通过平台对于大数据的分析整合并通过机器算法精准定位人的需求,曾经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时代的“托拉斯”“辛迪加”正在以“平台”的形式出现。无数据支撑的实体企业在竞争中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平台所控制的企业[19]。这样的思路中,数据并不会真正的“生产”出空间,而是通过新的垄断资本——“平台”来取代旧的垄断资本,并利用数据在纵向上更为精准地生产与消费,通过“节省”无目的的广告成本而“生产”出一定资本增殖的空间。而这样的方式显然是存在着界限的,市场并未扩大,只是能够更为精准地找到消费的群体。
二是起“塑造”作用的“数据”。从卢卡奇(György Lukács)的“物化”到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的“日常生活”批判,根植于“异化”概念,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十分重视资本对于“类人类”的塑造。而数据时代,这一过程表现得更为明显,“大数据资本主义和算法的力量可能导致整个世界变成一个巨大的购物中心,人们成为无孔不入的商业广告的标靶,整个社会被商业逻辑所主宰。”[20]同时,通过“你能够”这种鼓励式的话语来替代“你应该”这种规训式的话语,人在所谓的“自我实现”中将自身分裂,在追求自由中逐渐遵循资本的逻辑以满足自身“积累的愿望”。又或者是通过大量的信息的冲击来改变你的消费习惯、生活习惯,人的生活的全面异化在“数据化”后借助机器算法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进行。同样,在“塑造”的过程中,市场也并未扩大,只是将人类以更快的速度塑造成为更适合资本增殖的劳动者。
三是作为“商品”的数据。这里的“商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类似于个人数据的总和,以充分掌握议价定价权力,这里的商品通过平台以“数据化”的方式产出,被当作一种生产资料售卖给各类企业;二是用户在“免费”平台上的“生产”,例如社交平台的表象是分享自身生活或者发表言论,但实际上是在为平台生产“社会关系”及其内容。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实际上为平台工作,但平台所付出的V(不变资本)几乎为零,这种剥削产生于用户在平台上的每一环节,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双重剥削下,人的日常生活被全面入侵;三则是基于区块链去中心化特征,通过复杂算法实现的“代码”即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但其实质上只是一种商品的金融化,具备一定技术价值,是一种资产[21]。前者的存在与“未开采的金矿”类似,其生产生活中的一切在不断数据化的过程中被“开采”从而成为平台的一种“商品”,而后者则更为复杂,因为其金融属性更强烈。对于比特币的研究已经极为成熟,而且许多国家早有定论,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就已经明确将其定义为“虚拟商品”。
福克斯认为,数字资本主义产出的商品因为具有“非排他性”,因此数字资本主义植根于数字商品化和数字公共化的矛盾之中[17]。而最新出现的NFT(Non-fungible Token)则可能成为数字资本主义新的增值空间。NFT,即非同质化的代币,其现阶段主要应用于艺术品市场。与比特币不同的是,这里的代码具有唯一性,他对应的是现实世界中的一件“实物”。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实物”与“代码”二选一的过程,即在确定拥有代表这一“实物”的一段区块链上的“代码”后,实物将会被销毁以保证代码的稀缺性与唯一性[22]。可见,物品的“数据化”正在“脱实向虚”。从经济学上讲,其本质不过是“商品金融化”的进一步发展,即“商品金融化-数据化-数据化商品的金融化”,本质上与曾经的“荷兰郁金香”相似。但在数字资本主义世界当中,这一情况意味着数字化商品将不通过现实的产业转化,转而直接从“数字商品”转化为纯价值形态。
综上,从这三方面来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到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剩余价值实现的空间正在以“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融合,或者是单方面的入侵为表现,每一个生活在“虚拟世界”中的人由于“虚拟世界”所具有的时间空间被挤压的特性正在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成为数字资本主义扩张中的“第三者”,加速数字资本主义实现其剩余价值。
三、结论及反思
数字经济不是资本主义,剖析当前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启示价值。立足于当今中国发展实践,我们必须要植根于马克思主义,辩证地、历史地来审视数字经济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实践效果。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数字经济对当前经济社会所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则必须重视数字经济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并加以消解。
首先,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坚实基础是“大数据”,大数据规模及数字技术发展状况深刻影响数字资本主义发展状况。数字资本主义通过“数据化”的方式,使得现实世界中的空间和时间被压缩,极大地促进了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配置与流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23]面对这一时代性战略选择,中国必须以“自主创新”为主要抓手,着力发展数字技术,牢牢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同时重视开发利用我国庞大的数据规模以及市场容量,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把握机遇、发挥优势,实现对先发资本主义国家的超越。
其次,数字资本主义发展的核心载体是“平台”,平台的有序健康发展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平台经济作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发展的所出现的新型经济形态,实现了主体的互融共同,第一、二、三产业在平台上实现互联。同时,其发展趋势也逐渐明朗,单独平台对产业链的影响不再是传统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链式影响,而是逐渐在多领域纵深发展。日常生活所需的消费品从生产、运输、销售、服务均在平台影响之下,数据的运用极大地加强了资本的控制力与影响力。面对这一情况,中国在不断扶持数字经济产业成长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数字产业的规范,规范的重点就在于平台,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制度体系搭建与加快相应法律法规建设是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最后,数字时代所产生的“数字鸿沟”影响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数字经济中的“第三者”生存境遇需要得到重视。当今社会,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与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许多本身不具备数字时代知识储备与思维方式的社会成员被动数据化。无论是在生产领域或是消费领域,都显示出数字资本对于劳动者与“第三者”市场的剥削。同时,未被纳入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实体经济对“平台”的依赖加深,生产、流通、消费的渠道与信息被平台所垄断;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距迅速扩大,不论是以本国视野还是以国际视野,数字资本主义的无序扩张在现实与虚拟两个层面上加深了对“第三者”市场的剥削。许多企业被迫卷入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之中,在技术壁垒与平台垄断的境况下逐渐沦为平台的附庸。因此,我国需要重视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体落后于技术”的现象以及“平台”对未采用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阶层与地区的剥削,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必须以包容的姿态共同推进社会各阶层、各地区以及城乡之间的数字经济协同发展。具体而言,应当缩小社会各阶层各区域以及城乡之间居民数字技能及知识素养之间的差距,通过政策扶持以及监管,从社会成员与平台两方面促进数字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