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2022-11-25张聪
(简讯 张聪)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及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要建立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及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销售者要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办法》同时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和标签标识管理制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食品相关产品的标签标识,《办法》规定了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标注内容,并要求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此举有助于消费者根据生产者的情况进行选择,出现问题时方便消费者联系,也可方便监管者实施有效监管。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标明的其他事项是强制性要求,必须进行标明。通过强调食品相关产品标签标识的要求,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指导消费者科学使用食品相关产品,避免因误用带来质量安全风险。
《办法》规定了涵盖事前许可、事中检查、事后惩处的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全覆盖例行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名录数据库,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明确监督抽查不合格等行政处罚信息,并依法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有针对性地补充与完善了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建立了涵盖生产、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制度。要求生产者建立原辅料管理、生产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控制措施,并形成相应的记录。要求生产者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办法》还建立了严格的食品相关产品法律责任制度,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的法律责任。目前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对应增设了违反原料禁止性行为、违反管理制度和事故处置等有关情形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