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中的民俗学规范
2022-11-25向柏松
向柏松
(中南民族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近几十年来,民俗学重要的实践活动之一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建设。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先后设立了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名的地方特色文化品牌项目。文化和旅游部从1987年开始设立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截至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963个。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截至2018年3月,共命名该类品牌478个(含基地)。多年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的创建、评审与命名活动,有力促进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发展,丰富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了地方文化产业的开发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对象,几乎都属于民俗文化的范围,因此,要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要用民俗学的理论作为指导。其中关键性问题是管控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范围,即必须始终坚守民俗文化在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内容和范围,经历了逐渐扩大的历程。1987~2003年,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命名了486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将这一项目最初的范围界定为民间艺术或特色艺术。2008年,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并颁布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正式定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将艺术之乡扩充为文化艺术之乡。2011年,文化和旅游部重新制定了命名办法,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称进行明确界定:运用民间文化资源或某一特定艺术形式,通过创新发展,使其成为当地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形式和表现形式,主要指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颁布《“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界定“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指经文化部命名,具有某一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民间文化艺术,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特定区域,主要指乡镇(街道),也包括部分县(县级市、区)” 。至此,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概念更为明确、清晰,其范围既包括民间艺术,也包括民间文学,还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以外的民间文化。这表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经过二三十年的建设,其内涵和外延已经得到大幅度的拓展。这种拓展应该有一个范围的限制,不能随意超越以民俗为中心的范围,这就需要我们运用民俗学理论去加以规范限制。
其一,民间文艺之乡与民间文化之乡。最初,文化和旅游部设立的命名范畴,侧重于民间艺术门类,后来逐渐扩大到文化领域,涉及的内容更为丰富多样,所以将艺术之乡改为文化艺术之乡,在“艺术”前面加上“文化”二字,表明品牌项目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艺术领域,而是扩大到整个文化领域。2011年,文化和旅游部颁布《“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分为表演艺术、造型艺术、民间技艺、民俗活动四大类别。实际上,这四大类别都属于民俗学范畴。2018年1月4日,文化和旅游部又颁布《“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称“本办法所称民间文化艺术,涵盖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体育、游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包括当代兴起的其他文化艺术形式,如摄影、合唱、油画等”。从中可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内容已由传统民间文学艺术门类扩张到现代文学艺术门类,甚至不仅仅是文学艺术门类,也包括其他文化门类。如2010年9月14日河北行唐县被命名为红枣文化之乡;2012年12月17日江苏省扬中市被命名为河豚文化之乡,2013年5月19日云南省宣威市被命名为中国火腿文化之乡,2013年6月26日吉林省抚松县被命名为中国人参文化之乡等,这些文化之乡的内容多属于物质文化,超出了民俗文化的范围。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由民间文学艺术的范畴扩大到民间文化的大部分领域,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由局部蔓延到整体的规律显现。但是,尽管有了这样的发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核心部分或主体部分仍然应该是民俗学范畴的民间文学艺术。体现在全国各类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所占比例上,民间文学艺术应该占据绝对多数的份额。
其二,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早期民间文化之乡的命名,主要对象为传统民间文化,后来逐渐纳入了现代文化。这似乎有悖最初传承传统民间文化的初衷,其实不然,这正表现了传统文化传承的发展趋向。传统文化是指中华民族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中华传统文化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与物质文化的总体表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传统文化必然在发展中创新,并在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实现现代性的转换,从而形成现代文化。现代文化主要指由传统社会向经济富裕、政治稳定、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过渡中形成的文化。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可见,将现代文化纳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范围,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如沈阳市沈河区中国摄影文化之乡,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中国诗歌文化之乡,黄冈市黄州区中国现代绘画文化之乡,秦皇岛中国葡萄酒文化之乡,东海县中国水晶雕刻艺术之乡等。这些文化艺术之乡,虽具有现代内容与形式,但与传统民俗文化也还存在根脉相续的关系。今后,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现代文化不断进入民间文化之乡建设的范畴,但是,民间文化之乡的建设不能偏离传统民俗文化的主航线,必须在继承传统民俗文化的基础上,吸纳现代文化,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因此,缺少传统民俗文化基因的纯粹外来的现代民俗文化事象,比如西方涌进的洋节之类,就不能列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范畴。
其三,民俗文化与精英文化。民俗文化是人民群众集体创造的,立足于民众生产生活背景的自娱自乐的文化形态,古往今来不断传承发展,是一种区别于精英文化的存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伊始,主要立项的对象是民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融入了上层精英文化。怎样看待这种现象呢?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在其《农民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对文明的一种诠释》一书中提出了“大传统”与“小传统”的理论,大传统对应精英文化,小传统对应民俗文化。芮德菲尔德解释说:“在某一种文明里面, 总会存在着两个传统:其一是为数很少的一些善于思考的人们创造出的一种大传统, 其二是由为数很多的,但基本上是不会思考的人们创造出的一种小传统。大传统是在学堂或庙堂之内培育出来的, 而小传统则是自发地萌发出来的, 然后它就在它诞生的那些乡村社区的无知的群众的生活里摸爬滚打,挣扎着持续下去。”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对小传统轻视的态度姑且不论,他对社会文明两个层面的分析还是颇有道理的。他还揭示了两种传统之间的关系:“这两种传统——即大传统和小传统——是相互依赖的,这两者长期以来都是相互影响的, 而且今后一直会是如此。”他又说:“我们可以把大传统和小传统看成是两条思想与行动之河流,它们俩虽各有各的河道, 但彼此却常常相互溢进和溢出对方的河道。”据此可知,民俗文化与精英文化是相互渗透又相互对立的统一体。一方面,精英文化要吸收民俗文化的营养以使自身得到滋补,另一方面,精英文化要影响民俗文化,将精英层面的观念化为民众的通俗活动。所以,在文化之乡建设过程中,一部分传统精英文化之所以被采用,是因为这部分精英文化已经渗透到民间,转化为民众世俗的活动,成为带有精英色彩的民俗文化。如儒家的孝道思想,本属于精英文化范畴,但是由于统治阶层及儒家学者的长期倡导,已经深入民心,沉淀于民众的世俗活动之中,成为世俗生活的仪式和准则,所以孝道文化被纳入民间文化之乡建设的范畴。类似的文化品牌还有河南民权县中国庄子文化之乡,河南鹿邑县中国老子文化之乡,河南鲁山县中国墨子文化之乡等。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向精英文化的扩张发展,自然有其演进的逻辑性,但是,民间文化之乡建设的主体仍然是民俗文化,这是由民俗文化的民间性决定的,也是由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建设初衷决定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初衷是要传承发展优秀的民俗文化,丰富广大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保障基层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所以,在引进精英文化、打造民间文化之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数额,把守精英文化大众化、通俗化、生活化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