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构建高校课程思政评价体系的思考

2022-11-24

关键词:思政评价课程

陈 俊

(遵义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0)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1](以下简称《纲要》)认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并提出了“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的要求。自“课程思政”在教育界和学术界被作为一种新理念和新方法提出之后,已经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改变了人们对教育的传统看法,改变了人们对课程的认知。课程思政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质量评价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一、高校课程思政评价体系的学理阐释

《纲要》指出:“人才培养效果是课程思政建设评价的首要标准”[1]。课程思政评价作为展示和反馈教育效果的一种实践活动,必须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重要指标。“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观测点应该是人才培养”[2]。从学理上看,构建课程思政评价体系,必须首先解决由谁评价、评价什么、怎样评价的问题。

(一)高校课程思政的评价主体

课程思政评价首先必须解决由谁来评价的问题,这是构建课程思政评价体系的基本前提之一。根据目前国内各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总体情况,可以将课程思政的评价主体分为4类。第一类是课程思政评价的管理主体。这类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管理部门等。各种管理主体通过检查、监督、评价等手段,确保国家有关课程思政的政策落到实处,推动课程思政顺利实施。第二类是课程思政评价的实施主体。这类主体一般是指教师。教师既是课程思政的实践者,也是课程思政的评价者,具有双重身份。教师既要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也要对教师实施课程思政的效果进行评价。第三类是课程思政的受教主体,即学生。学生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处于受教育的地位,他们能够直接感受课程思政效果,对课程思政的实施情况也最了解,他们既可以反馈自己在课程思政中的收获和感受,也可以评价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具体情况。第四类是课程思政评价的社会主体。这类主体一般是指用人单位。课程思政的实施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立德树人,其效果究竟如何终究得由受教育者即学生来体现,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和言行以及毕业之后在工作岗位上的日常表现。只有当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作出肯定性评价时,高校的课程思政才算是获得了社会的认可。

(二)高校课程思政的评价客体

课程思政的评价客体问题,主要是解决评价什么的问题。课程思政的评价对象主要包括学校、专业、课程、学生[3]。对学校层面的评价主要包括:党的领导在课程思政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校党政领导是否亲自抓课程思政工作;课程思政的组织和实施是否到位,课程思政的运行机制是否顺畅,学校各职能部门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是否做到了协同配合;课程思政的保障措施是否有效得力。对专业层面的评价主要包括:是否结合专业特点对课程思政进行了顶层设计,是否将课程思政理念贯穿于整个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培养方案是否吸收了课程思政的内容,教学计划能否体现课程思政的要求;专业评估体系中是否包含对课程思政的考查。对课程层面的评价主要包括:专业课任课教师对课程思政是否认同;教材的选用是否符合课程思政的要求;课程教学设计是否吸收了课程思政理念,课程思政教学资源的选取是否恰当;专业课课堂教学过程所展现的课程思政内容是否准确,是否将课程思政要求作为专业课课堂教学督导的内容。对学生层面的评价主要包括:实施课程思政后是否增强了学生对党的理论的认同;是否增强了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是否增强了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能动性;是否增强了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否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高校课程思政的评价内容

当前的课程思政评价活动主要集中于课程层面,而缺少其他层面的实践。课程思政评价体系应当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体现出差异性,但为了更好地指导课程思政评价活动的开展,有必要明确课程思政评价的内容。从本质而言,课程思政评价是一项反映学生的知识、能力、思想、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发展情况的综合性实践活动[4]。因此,课程思政评价需要反映教学过程中知识传授与思维培养、思想启迪、价值引导的结合程度,这就要求将主观效度检验与客观量化考核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和动态评价。总体而言,课程思政评价的内容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学生思想、情感、态度、价值观评价。课程思政评价应当以思想、情感、态度、价值观为核心,这些要素是课程思政的根本关注点。第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知识评价。既要从思想政治教育知识自身特点出发考查课程思政知识,体现课程思政知识的明理程度,又要从专业立场关注对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理解,体现课程思政知识与专业的结合程度。第三,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运用能力评价。课程思政教学所形成的知识运用能力,是指学生将思想政治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专业方法相结合,系统地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这种能力既能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又能彰显专业特色。因而,评价应当重点关注学生从专业角度出发运用思想政治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高校课程思政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构建课程思政评价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践中既要涉及课程思政的实施过程,考察其实施效果,还要涉及用什么方法进行评价、如何运用评价结果等。因此,在构建课程思政评价体系时必须坚持一些基本原则,从而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从评价方法方面看,课程思政评价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3个原则。

(一)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课程思政的定量评价是指把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要素,通过量化的方式进行分析和考察,从而推断出课程思政实施效果的评价方法。在对课程思政进行定量评价时,评价主体一般是学校的教务处、教学质量控制中心等课程思政建设管理部门,其中也包括相关教师。这种评价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形成一系列量化标准,操作性较强,可以避免评价者主观因素的干扰,从而凸显评价的客观性。但课程思政评价主要展现的是一种价值评价,而非专业知识评价;评价过程中所涉及的思想启迪、价值引导、精神提升等要素,是难以量化的。

课程思政的定性评价是指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由评价者运用行为观察、行为记录、成长记录等方法收集非数量化信息,通过文字、图片、符号等描述性手段,对课程思政的各种特质进行全面揭示,直接对评价对象作出定性结论,即作出价值判断。在对课程思政进行定性评价时,评价主体一般是教师。这种评价方法的优点在于它包含评价者与评价对象双方的对话、交流、沟通与协调,评价活动具有双向互动性。这种评价方法的局限性在于评价者和评价对象都是具有主观意志的人,评价过程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从而使得评价结果有可能与实际情况不太一致。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各有千秋,可以互补。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才能彰显课程思政评价的科学性和全面性,确保评价的信度和效度。

(二)诊断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

课程思政的诊断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这里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任课教师在开始教学之前,应当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技能、思想状况、情感、心理、价值观等进行了解、分析(即诊断),然后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制定课程思政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这种评价要求就是要引导教师提前了解学生需求,从而围绕学生的需求思考本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最佳结合点,进而设计出课程思政的最优实施方案。

教师与学生在平等和互信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符合学生全面发展需求的目标,采用相应的方法对学生的成长成才状况进行评价,使学生能够在认识自我、准确定位的基础上持续地完善自我,从而实现预定目标。这里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就属于发展性评价,目的不是为了选拔和鉴定,而是为了促进学生更加全面地发展和成长。

在课程思政评价过程中坚持诊断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可以更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从学生发展需求出发制定出课程思政的最优实施方案,使课程思政评价的指标、过程、方法和手段都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三)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课程思政的形成性评价,是指为了达到课程思政的目标要求,将课程思政的教学效果评价和学习效果评价分解细化到课程思政实施的全过程,以便取得最佳教育效果的这样一种阶段性评价。对课程思政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时,评价主体一般是学校的教务处和教学质量控制中心;对课程思政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时,评价主体一般是教师。这种评价方法直接指向正在进行的课程思政活动,能够对学生文化知识的掌握、思维习惯的养成、价值观的树立、实践能力的培养等进行及时监督和引导,为正在实施的课程思政活动的组织者提供反馈信息,进而帮助学校和教师及时调整和改进课程思政实施方案,使课程思政发展更加顺利。

课程思政的终结性评价,是指在某门专业课的教学完成一个周期之后,或者在学校的整个课程思政工作开展到一定阶段时,对课程思政的效果进行的总结性评价。在开展课程思政的终结性评价时,评价主体一般是学校的教务处、教学质量控制中心等课程思政建设管理部门。这种评价包含对课程思政的规划、设计、实施、监管等全过程的综合性判断,最终会评出一定的等级。终结性评价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在课程思政评价过程中,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可以使评价活动既能够及时监督和引导课程思政的实施,又能够以高度概括性的形式展现评定的等级,从而准确地判断课程思政的实施效果。

三、高校课程思政评价体系的构建策略

课程思政的实施涉及教师、教材、课程、专业、质量评价、学生、保障机制等因素。因此,对课程思政实施效果的评价应该是多维度、多层次、综合性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设计评价体系。

(一)关于评价结构

构建课程思政评价体系,要正确把握课程思政评价与思政课程评价的区别,科学设计课程思政评价结构。课程思政评价结构主要包括评价的主体、对象、内容、方法、指标等要素。

课程思政的评价主体有4种类型。一是管理者,包括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管理部门。二是教师,教师既是课程思政的实施者,也是课程思政的评价者。三是学生,学生是课程思政的受教主体,对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情况有最直观的感受。四是用人单位,他们对学生毕业后的思想和言行最为了解。不同的评价主体评价的内容、角度会有所不同,其观测点、侧重点、时效性也不一样。全面把握课程思政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需要综合考虑各主体的评价结果。

课程思政评价的直接对象是任课教师,内容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思想、心理、情感、价值观等所产生的影响。这些影响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所受到的在知识认知、问题理解、思维培养、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影响是一样的,即这些影响是学生可以感受到的,并且可以通过言语、行为等表现出来。

由于思想、心理、情感、价值观等具有潜隐性和模糊性,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学生在思想、心理、情感、价值观方面受到的影响,不容易非常明晰地展现出来。因此,在对学生进行书面问卷检测以及深度访谈时,提出的问题应当易于理解,最好是给出选择性的问题,便于学生回答。评价方式应当包括前文提到的6种方式,但要有所侧重,应当以定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这3种方式为主。为了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在评价过程中既要有对学生的个体评价,也要有对班集体的整体性评价。

在课程思政评价过程中,对思想、心理、情感、价值观的评价应当至少包括个人层面和关系层面。例如围绕价值观要素所设计的指标,在个人层面要包含积极性、主动性、乐观性、发展性等;在关系层面要包含奉献性、合作性、团结性、和谐性等。对这些指标还可以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设计得更详细一些。

(二)关于评价指标

课程思政评价指标设计是要将评价客体转化为可以评价的具体指标,其实质是把课程思政评价客体进一步细化。只有把评价客体具体化,才能使课程思政评价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并且使评价的结果更加接近真实情况。由此可见,评价指标是课程思政评价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先要有围绕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一般要素而构建起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评价指标体系,然后再针对不同专业、不同课程将课程思政的评价指标进一步细化。一般而言,具有普遍意义的课程思政评价指标体系应当由指标点和支撑该指标点的具体建议这两部分组成。从宏观角度而言,课程思政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包含学校、二级职能部门、二级院系、教师等4个层面。

学校和二级院系层面的评价指标,均应涵盖顶层设计、组织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程教学、保障机制、学生成长、成果运用等8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可以细化为若干个具体的指标点,每个子项目的分值、指标点的名称、指标点的内涵等应该有所不同,从而体现对学校和二级院系的不同要求。

学校和二级职能部门层面的指标,应当彰显协同效应。在学校层面,应当设置课程思政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并将二者的履职情况、工作成效作为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观测点,考察课程思政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在分工合作、协同配合方面的成效。在二级职能部门层面,应当将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等部门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的履职情况纳入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察这些部门在课程思政、教师思政、学生思政工作中是否做到了协同配合、同向同行。

教师层面的评价指标,应涵盖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学习成效、教学反思等6个部分。课程思政评价指标强调以教学为中心,关注从课前备课到课后总结的教学全过程。要引导教师在教学大纲准备环节就思考在本课程教学目标中如何融入课程思政理念,并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有效手段对学生的学习成效进行测评,然后加强反思,持续改进和完善。

(三)评价方法的运用

课程思政的评价方法是指如何运用所构建的指标体系对课程思政进行评价的问题[5]。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从整体上对某所高校的课程思政实施情况展开评价,可以围绕顶层设计、组织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程教学、保障机制、学生成长、成果运用等8个方面设计8个一级指标。在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计3个二级指标,在每个二级指标下设计3个三级指标,由此形成24个二级指标和72个三级指标。然后,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派出的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听课、访谈、调研等形式,对学校的课程思政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在具体评价过程中,不同的指标可以设置不同的权重。评审专家在查阅相关支撑材料,深入课堂听课,对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进行访谈,并开展问卷调查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定量评价,给出具体分数;在此基础上,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标准,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学校内部对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成长等方面进行评价,可以由学校的课程思政领导小组、课程思政专家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师、学生来进行评价。其中,课程思政领导小组、课程思政专家委员会、职能部门的评价,可以参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评价方法进行。教师是课程思政的实施主体,可以根据评价指标对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成长等方面进行自评,教师之间还可以互评。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针对教师授课和自己的课程学习、思想转变、价值引领、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效作出评价。以上评价可以采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

学校课程思政专家委员会可以把课程思政取得的成绩、亮点特色、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整理成调研报告,提交学校课程思政领导小组作为决策参考,同时反馈给教师,这样有利于课程思政的不断完善与创新。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对高校课程思政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意义在于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让课程思政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同时推动课程思政发展质量持续提升[7]。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合理运用课程思政的评价结果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高校应当基于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有关顶层设计。针对发现的各种问题,调整课程思政发展目标,改进课程思政运行机制,完善课程思政发展的制度保障,从而为学校职能部门、二级院系、专业课教师共同抓好课程思政工作提供坚强的后盾,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第二,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应当基于评价结果进一步做好课程思政的组织和推进工作。高校的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同向同行、协同配合;各二级院系也要加强与学校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交流,最终凝聚成推动课程思政持续发展的合力。

第三,专业课教师应当基于评价结果从微观层面将课程思政落到实处。一方面,专业课教师要及时进行教学反思。反思的问题包括:对专业课的思政元素是否进行了充分挖掘,对思政元素的取舍是否合理,是否真正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教学中,在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教学时是机械地融入还是有机结合,教学方法是否符合课程思政的要求,教学方式是否受学生欢迎,授课的语言表述是否恰当。在教学反思方式上,既可以是专业课教师个人自我反思,也可以是以集体备课形式组织教师集中进行反思。在反思的时机选择上,应当采取形成性评价反思与终结性评价反思两种方式[8]。另一方面,专业课教师要结合反思改进教学。针对形成性评价反思而言,主要应该侧重于教师个人自我反思。专业课教师在平时的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就要努力做到边实践、边反思、边改进,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方法。针对终结性评价反思而言,主要应该侧重于集体反思。当课程思政实施到一定阶段后,由教研室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共同解决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之,专业课教师只有不断反思,才能提升自己对课程思政的实施能力。

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持续推进,课程思政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我们对构建高校课程思政评价体系的总体思路和策略进行了初步探索,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猜你喜欢

思政评价课程
清华大学:“如盐在水”开展课程思政
思政课只不过是一门“副课”?
课程思政在专业基础课程中的实施
《管理学原理》课程中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课程思政在组织行为学课程教学中的探索与实践
思政课“需求侧”
思政课“进化”——西安交大:思政课是门艺术
A—Level统计课程和AP统计课程的比较
2006—2016年度C—NCAP评价结果
2006—2015年度C—NCAP评价结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