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基层立法联系点 “小身材”迸发大能量
2022-11-24徐勤夫
文/徐勤夫
自2016年8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在兰陵县代村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代村基层立法联系点扎实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民情民意等工作,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一个小组”保障群众参与覆盖面
作为临沂市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中的村级立法联系点,代村成立了由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群众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加强对联系点日常工作的管理指导。同时,依托社区网格,设置征求意见信息采集点,将法规草案信息传递到每个网格,保证在接到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工作时,工作小组能够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真正做到将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到群众家门口。
2021年6月,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后,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对条例草案认真学习领会,通过闲聊拉呱的方式在村健身广场、胡同巷口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广泛收集群众立法建议。
“两个原则”保证参与过程有方向
“作为首批市人大立法联系点,我们一定用好这辆立法‘直通车’,将群众的真实声音传递上去。”代村“两委”负责人说。代村立法联系点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由村党委负责统筹协调联系点各项工作,通过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调研座谈和工作视察等活动,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
代村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着眼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积极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发挥好群众与立法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坚持两个原则,确保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三项功能”打造法治建设多面手
立足社情民意“直通车”、法治宣传“播种机”、法律实施“检测器”三项功能,代村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组织群众参与立法实践,引导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在社区改造期间,村民刘某对自家房屋拆迁补偿存疑,认为拆迁补偿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便到立法联系点咨询,驻村律师为其解答疑惑,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此外,代村基层立法联系点还通过参与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拓展联系点功能,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示范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让村级立法联系点“小身材”迸发大能量。
“四种渠道”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通过网络、设置民意征集箱、人大代表接待群众、建立专门队伍四种渠道,代村基层立法联系点从立法项目条款内容到制度设计再到文字表述,开展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收集有关立法建议,切实让群众从立法中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公众号、微信群等发布立法征求意见内容,设立“立法联系点民意收集栏”版块,开辟专门通道为群众提供意见反馈平台,保持实时互动。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设置“立法联系点民意收集箱”,针对法规草案走访部分群体,精准收集整理相关建议,例如,在征求《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修改意见时,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带队的征求意见小队,着重对建国前老党员、烈士家属入户征求意见,力争所提的建议精准合理可行。
通过积极拓展渠道、广开言路,确保制定的每一件地方性法规都能听到人民声音、都有人民参与。“以前总觉得立法是人大的事情,作为老百姓只要遵守好法律法规就行了。现在自己也能参与到立法的过程中来,基层群众的声音能够直达立法机关。”得知所提建议被采纳,一名群众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