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2-11-24淄博市人大常委会
文/淄博市人大常委会
新一届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把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作为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开好局、起好步,高起点谋划、高效能履职、高标准创新,奋力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淄博篇章”。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民当家作主就实现得越充分,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就越有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得到彰显。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形成每年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工作情况汇报、常态化研究人大工作重要事项的机制,及时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发挥职能作用。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先向市委请示报告,再进入法定程序。
持续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市委深化“九大赋能”、打造“九个现代化新淄博”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形成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要点,并逐一明确责任委室,定期调度督导;圆满完成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任务,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坚持依法履职,夯实深厚民意基础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在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需要。
在提升地方立法质效中贴近民生民意。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主动顺应群众期盼,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全方位。坚持高质量立法,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流程、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实立法专家顾问库,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实效性,做到立一件成一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扎实做好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积极推进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协同立法,为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提供更优制度供给。坚持开门立法,每年向社会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立法项目,通过淄博“智慧人大”信息化系统向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定向征集立法项目建议。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深入倾听各方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反映民意、凝聚共识。
在正确、有效、依法监督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打造全过程监督样本。坚持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聚焦城市品质提升,对中心城区主干道品质提升工作进行视察,对城市高压线入地工作开展调研。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全市经济运行、能源结构调整、金融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聚焦司法公正,听取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督促相关单位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强化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成立山东大学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淄博基地,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每月对预算收支、税收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确保看好人民的“钱袋子”。创新监督方式,起草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及13个具体监督办法,进一步优化监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和专项工作评议,持续开展跟踪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通过强化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人大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的实效,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
在统筹高品质民生建设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市委在全市开展高品质民生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负责。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建立“指挥部—工作组—工作专班”三级工作架构,着力构建“5+1”高品质民生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格局,以察实情为切入点,以办实事为关键点,以求实效为落脚点,健全各项推进机制,统筹做好高品质民生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策划实施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征民意连民心解民忧助力品质民生”三年行动,全市6000余名人大代表联系帮扶411个相对薄弱村、近3万户困难群众。通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联村帮户,征集民意、纾解民困,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市高品质民生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提升。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完善“双联”工作机制。根据新一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重新确定固定联系对象,健全“双联”网络,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持续推进代表民情联络站点规范化建设,保证各级代表定期到站点接待联系群众。同时,依托“淄博人大”APP,畅通人民群众与代表线上联系渠道。建立“双联”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认真落实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编制形成《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草案)》,经市人代会票决确定重大民生实事项目10件32项。制定监督评估实施方案,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领调研督导组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专项调研督导,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监督评估,助推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
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作为要事来办,及时交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建立“面对面”沟通机制,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选择6件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市政府副市长领办、相关专门委员会督办、领衔代表全程参与,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代表议案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结果评价机制,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办法,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