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女诗人丛考
——以马世俊姊马氏、吴琪、顾季蘩为中心
2022-11-24朱则杰
朱则杰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清代女性诗歌的研究,正方兴未艾,足以成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关于女性诗歌特别是女性诗人,有很多各式各样的问题需要探讨。本文对马世俊姊马氏、吴琪、顾季蘩三人进行考察,希望能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作一点微薄的贡献。
一、马世俊姊马氏生年及诗歌
马世俊《匡庵诗前集》卷四《同正则、万长兄坐卿小斋,观陈白室、张苓石两山人诗画,更闻亦言、洛斯弟雅歌妙管》之后,有“诸兄弟各成和章,余姊氏亦有作,附载之”一首:
月照池花砌草间,桂丛天际孰能攀?
临流上下如分影,对镜悲欢失故颜。
南北卜居虽隔院,弟兄校史不输班。
风云何事沾闺管,休讪诗成片纸悭。[1]
此诗原标题缺失,而作者即为马世俊之姊马氏。马世俊系江苏溧阳人,清顺治十八年辛丑(1661)科状元,官至翰林院侍读。其《匡庵文集》卷六《伯姊六十寿序》开头曾说:
余同母三人,姊长二岁,兄长一岁。幼时相率入塾,不拘男女异长之例。[2]
因此,马氏自幼就读书习字,完全有可能与两弟一样擅长诗歌创作。不过,这里涉及马氏的生年,有关表述却似乎存在问题。
马世俊胞兄马世杰(万长其字),其《孑遗集》内《祭先妣张孺人文》叙及:
岁次丁亥……不孝男世杰四十初度。……杰之长为姊,季为弟。姊今年四十有二……弟年三十有九……[3]370
这里“丁亥”为顺治四年(1647),逆推马氏、马世杰、马世俊生年依次为明万历三十四年丙午(1606)、三十六年戊申(1608)、三十七年己酉(1609)。又《明故妣张孺人行状》也说:
先妣孺人张氏……戊申之八月生杰……己酉之十月复生俊。……卒于天启三年癸亥[1623]之四月二十七日,时姊氏十八岁……世杰十六岁……世俊十五岁……[3]382-383
因此,马氏实际上长于马世杰两岁,而长于马世俊三岁。前引马世俊《伯姊六十寿序》所谓“姊长二岁”,“二”字很可能是“三”字的刊误,不然在理解上至少会造成歧义。
马氏的生年既已确切,则从该寿序可以知道,其谢世必然在清康熙四年乙巳(1665)以后。而前引该诗歌,从《匡庵诗前集》内部作品编次可知其作于顺治十二年“乙未”(1655),这年马氏刚巧五十岁。
另外,马氏姊弟的父亲,为马中任。马氏的丈夫,为狄文珂,字玉俦,先于马氏病逝,有关情况可以参见上及《明故妣张孺人行状》末尾[3]383特别是《孑遗集》内《狄玉俦哀文》[3]369等。而如《孑遗集》内《记乙酉六月二十六日遇难始末》一文[3]386-387,叙及顺治二年(1645)清兵南下时马氏遇难脱险的历程,也有助于更多了解马氏的生平事迹。
马中任这个家族,通常认为属于回族。例如郭卿友先生主编《中国历代少数民族英才传》,第五卷《明代》专门有一篇《文星荟萃的马氏家族——马从谦、马一龙、马世俊、马世杰》,而最末第四部分即特别提到这位“狄马氏”和上面这首诗歌。[4]现在对她的生年以及若干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应该同样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吴琪家世与亲属
李灵年、杨忠两位先生共同主编的《清人别集总目》[5],柯愈春先生所撰《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卷六[6]141,都著录有吴琪的诗集;而在介绍吴琪的时候,均称之为“(吴)康侯女”,这需要仔细考察。
吴琪作为一个女诗人,确实有必要结合娘家和夫家予以定位。这方面既早又相对来说最为完备的,是邓汉仪辑《诗观·初集》卷十二第一家吴琪小传,有关叙述说:
琪字蕊仙,别字佛眉,江南长洲人。乃方伯挺庵公之孙女,孝廉康侯公女也,世居姑苏之花岸。……许字管君,名勲,字予嘉者。管固贵公子,且时彦也。……嗣是翻书赌茗,扫黛添香,二十年如一日也。无何,夫死于官,室家了不可问。[7]
这里的“方伯挺庵”,指吴安国。朱彝尊辑《明诗综》卷五十三选录其诗七首,小传比较简略:
安国字文仲,长洲人。万历丁丑[五年,1577]进士。除真阳知县,调永康。征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为宁波知府,升本省副使。有《葆光轩稿》《今是堂集》。[8]2683
“方伯”是各省布政使司最高长官布政使及“副使”的俗称。同样,布政使司的参政、参议,则通常俗称“大参”“少参”(不一定都很严格)。例如当初黄克缵《数马集》卷十六曾经有《答吴少参挺庵(时为韶州分守)》一诗[9];检同治《韶州府志》卷四《职官表·文职》“明·南韶道”万历年间记载:“吴安国:进士。长洲人。参议。三十一年[癸卯,1603]任。”(1)见额哲克等(同治)《韶州府志》,同治十三年甲戌(1874)韶城万竹园刻本,第3a页。即可知道这个“吴少参”正是吴安国,而“挺庵”则显然是他的别号。
上及《明诗综》吴安国小传后所附“诗话”,开头叙及:“文仲,纯叔之子[孙],南夫之[曾]孙,诗是家学。”[8]2683今黑龙江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刘欣同学的学位论文《吴子孝诗词研究》,以吴安国的祖父吴子孝(纯叔其字)为中心,上溯其祖父吴行、父吴一鹏(南夫其字),下及其子吴尚俭、孙吴安国,前后共五代(2)《明诗综》该“诗话”遗漏其中吴尚俭一代。,并且制作有清晰的世系表。[10]8这对于吴琪来说,不但同样反映了她的“家学”渊源,而且正好为她理清了祖父吴安国以上的世系。
该学位论文第一章《吴子孝家世与生平》第一节《长洲吴氏家学家风》第四部分《淡泊荣禄、独好读书——以孙辈吴安国为例》,曾一再引及邹迪光《始青阁稿》卷十三《寿大参吴文仲先生偕配王恭人七十序》、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二十八《参知吴公寿序》这两份重要的传记资料。[10]11-12其中关于吴安国的后人,前者提到“生二丈夫子,蔚然文学,具有羽仪”[12],后者也说“先生两子一孙,才名奕奕,德器自过”[13],但可惜的是都没有列出名字及科名。这样,关于吴琪的父亲,具体信息也就只有“孝廉康侯”了。
一是要调整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模式。应根据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特点,及时调整原先一家监理单位监理一个县或多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工作模式,按照全省、单个地(州、市)或临近几个县同一年度项目为一个标的,采取联合体招标投标形式选择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参加招标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具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所需的各项资质及专业技术力量单位组成,确保监理具体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孝廉”是举人的俗称。凑巧的是,明末清初与长洲同属苏州府的嘉定县(后来改属太仓直隶州,今属上海),有一个举人叫吴康侯。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人物志·一》“宦迹·国朝”第一人本传,大略说:
吴康侯,字得全,一字定远。明崇祯己卯[十二年,1639]举人。入都下第。尝往来燕赵间,与畸人侠客驰马击剑。康熙初,知武康县。……邑多山,为盗薮。康侯素负勇力,善骑射,亲擒治之,盗屏迹。有虎患,率猎人往捕,手铁槊数十斤,所击辄毙,虎患亦息。在任三年,以本籍“奏销案”罢归。徙居孩儿桥。家多积书,丹铅不辍。善画龙虎竹石,雄劲苍古。诗豪逸有奇气。卒年八十。(3)见光绪《嘉定县志》,光绪七年辛巳(1881)尊经阁刻本,第35b-36a页。另外张云章《朴村文集》卷十六为吴康侯女婿而撰的《周君文涛墓志铭》,对于了解吴康侯及女儿“吴氏”等也都具有重要意义,可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68册,第64-65页。
于是,后世难免有人把他当成吴琪的父亲。例如吴清云先生编著《华夏吴姓家族史》,“六亲”(总)第十六卷《祖孙父子》第七十七章《明至清初》就专门列有“(明末清初)江苏长洲吴康侯父女”一节,介绍这个吴康侯和吴琪,称“吴康侯,生卒不详,字得全,号铁庵”,“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举人,官浙江武康(浙江北部,今并入德清)县知县”云云。[13]
对于这个问题,其他毋论,从吴康侯和吴琪两人的大致生活时代(具体生卒年均不详)也能够做出判断。目前知道,吴康侯在清康熙二十三年甲子(1684)曾经参加过《嘉定县续志》的纂修(4)见康熙《嘉定县续志》卷首《纂修嘉定县续志姓氏》,康熙二十三年甲子(1684)刻本,第1a页。,更迟康熙二十六年丁卯(1687)还为嘉定《张氏一家言》撰写序文(5)见陈树德《安亭志》卷六《艺文·二(文编)》“国朝”第一篇,末尾署款:“时康熙丁卯仲秋望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第77页。国家图书馆藏钞本张经畬辑《赐书楼九世诗文录》,卷首所录这篇“张氏一家言原序”,篇末无此署款,正文文字也略有出入。;即使以此结合“卒年八十”推算,其出生再早也在万历三十六年戊申(1608)以后。而吴琪,《清人别集总目》和《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共同著录的邹漪辑《诗媛八名家集》本《吴蕊仙诗选》,内有一首《三九初度,花下短吟》:
朱颜暗换怜妆镜,绿鬓将疏懒钿蝉。
惟有情肠消不去,惜花爱月似年年。(6)见邹漪辑《诗媛八名家集》,顺治十二年乙未(1655)邹氏鹥宜斋刻本,第18b-19a页。
这里的“三九”,应该是指三十九岁。即使以此结合《诗媛八名家集》的成书时间清顺治十二年乙未(1655)推算,吴琪的出生再晚也在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以前。如此两人比对,吴康侯总不可能在十岁以前就生育吴琪。这也就是说,嘉定吴康侯,绝对不可能是那个“孝廉康侯”。
另外与嘉定吴康侯类似,崇祯十三年庚辰(1640)或曰十五年壬午(1642)特科进士中也有一个吴康侯,授任礼部主事,在历史上相当有名;不过他是江西广昌人,与吴琪自然更加无关。
需要注意的是,古人在日常的人物称谓上,习惯用字号而不用名讳,以此表示尊敬。“孝廉康侯”中的这个“康侯”,正如“方伯挺庵”中的“挺庵”一样,不会是吴琪父亲的名讳,而应该属于表字。果然,乾隆《苏州府志》卷三十八《选举·三》“举人·明”记载,也就在“崇祯十二年己卯科”,吴县有一个“吴晋卿(康侯)”(7)见雅尔哈善等撰《(乾隆)苏州府志》,乾隆十三年戊辰(1748)刻本,第61b页。,即吴晋卿字康侯。吴县与长洲同为苏州的府治,户籍特别是学籍即使跨县也很正常,所以这与通常称吴琪家族为长洲人并无妨碍。倒是最初的崇祯《吴县志》卷三十六《选举·五》“乡举·本朝”该科,有关记载为:“吴晋卿,字鸿儒。治书。例监。”(8)见牛若麟等撰《(崇祯)吴县志》,崇祯十五年壬午(1642)刻本,第19a页。而成书于康熙中期的《吴县志》,卷六《乡贡·年表》“明·县学”栏该科,又进一步记载为:“吴晋卿,字鸿儒。安国孙。治书。”(9)见汤斌等撰《(康熙)吴县志》,康熙刻本,第26b页。这里的“鸿儒”,或许是吴晋卿的又字,可置不论;但称之为“安国孙”,一方面提示了其与吴安国的家族关系,另一方面在子孙辈分上却降低了一辈,反而增添了新的困惑。
这个问题,在浙江湖州董斯张的著作中能够获得不少的旁证。其编年诗集《静啸斋存草》卷六、卷七,分别有万历四十四年“丙辰”(1616)所作《有怀吴大康侯,却寄》[14]514、四十七年“己未”(1619)所作《寄酬吴大康侯见怀,兼柬刘四虚受二首》两题诗歌[14]523-524;又《静啸斋遗文》卷三,有《答吴康侯书》一封[15]612、《与吴康侯书》同题二封[15]613。内如《有怀吴大康侯,却寄》,开头两句云:“君是江东卫洗马,年来憔悴吴城下。”《与吴康侯书》二封之一,也叙及:“苏台芳讯,便复经年。……茂苑不花,吴山无黛。……康侯又复善病……”由此首先可以知道,这个“康侯”是“吴城”“苏台”“茂苑”亦即苏州人士,与董斯张是挚友。而董斯张所编的类书《广博物志》五十卷,每卷分别请一位友人同订,苏州吴姓友人恰恰只有卷十六的“茂苑吴晋卿”一人。[16]这就应该可以肯定,这个“康侯”正是吴晋卿。“晋卿”与“康侯”,字面取义也符合“名字相应”的原则。
董斯张的在世时间,为万历十四年丙戌(1586)至崇祯元年戊辰(1628),享年只有四十三岁。吴晋卿的生年,应该与董斯张接近,而比上文大致推测的吴琪要早很多,因此正常确实应该如前引《诗观·初集》吴琪小传所说是她的父亲而非兄长。对于吴安国来说,则从董斯张诗歌中一再出现的“吴大康侯”来看,应该是其两个儿子中的老大,排行第一。只是吴晋卿“憔悴吴城”,在科举的道路上并不顺利,直到崇祯十二年己卯(1639)才与嘉定吴康侯同时考取举人,后来大概也就不追求仕宦了。
清代的《苏州府志》,所见时代最早的就是该乾隆本。其前不详,其后道光、同治各本,关于吴晋卿的记载都与之相同。(10)分别见道光《苏州府志》卷六十二《选举·三》“举人·明”,道光四年甲申(1824)刻本,第62a页;同治《苏州府志》卷六十一《选举·三》“明举人”,光绪江苏书局刻本,第62a页。而后来的《吴县志》,如所见民国本,卷十《选举表·二》“举人·吴县·明”也已经改同府志。(11)见曹允源等撰《(民国)吴县志》,1933苏州文新公司排印本。这样,“孝廉康侯”就是吴晋卿,应该可以成为定论。假如日后还有机会进一步从其他原始文献中见到“吴晋卿康侯”这样直接的署名,那就更加可以确信无疑了。
我们今天的写作规范,人物称谓一般都用姓名。这样,在遇到古人字号而又不详其名,无法转换的时候,通常就需要加以技术性的处理。(12)如拙著《清诗考证续编》第二辑第一篇《陈瑚“莲社”与〈顽潭诗话〉》,曾酌定有关人物“凡只知字号者,于字号加上引号以示区别”。见浙江大学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上册,第362页。前述《清人别集总目》称吴琪为“康侯女”,因为别处没有“吴康侯”,所以问题不大,至多只是在人物称谓的体例上不尽一致而已。而《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恰巧本卷在吴琪稍前著录有嘉定吴康侯[6]131,那么称吴琪为“吴康侯女”,就有可能使读者误以为两个“吴康侯”是同一个人(籍贯差异不论),从而产生父女生年同在五年之内(本卷所收作者大抵“生于万历四十四年至泰昌元年(1616-1620)”)的疑惑。笔者之所以要对“孝廉康侯”做上述考察,主要正是注意到了这一点。
附带关于吴琪的丈夫管勲。前及《吴蕊仙诗选》卷首,有一篇邹漪的《小引》,有关叙述说:
蕊仙名家女,归予友管予嘉。……予嘉磊落性成,不作闺阁婉恋态。蕊仙屏居一室,焚香啜茗,抚今吊古,发为诗歌……(13)见邹漪辑《诗媛八名家集》,顺治十二年乙未(1655)邹氏鹥宜斋刻本,第1b-2a页。
这个意思是说管勲性格大大咧咧,日常不大陪伴吴琪玩耍,所以吴琪总是一个人在房间里喝喝茶,写写诗。由此推想,管勲至少在《诗媛八名家集》成书的顺治十二年乙未(1655)以前,还并没有谢世,甚至不一定远离过家门。《清人别集总目》吴琪小传,在管勲的名后括注有生卒年“1617-1655”,即认定顺治十二年乙未谢世,并且享年恰巧就是我们上文推算吴琪生年下限时提到的三十九岁,这总觉得令人怀疑。
不过,根据前引《诗观·初集》吴琪小传,至迟在《诗观·初集》成书的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管勲确实已经“死于官”。这样,两集结合起来,可以大致划出管勲谢世的时间范围。又康熙后期成书的广东《三水县志》,卷二《秩官表·国朝教谕》有记载:
管勲,江南苏州长洲县人。岁贡生。卒于官舍。越数年,而嗣子增扶榇以归焉。(14)见郑玟撰《(康熙)三水县志》,康熙四十九年庚寅(1710)诚求堂刻本,第20a页。
其上一任佚名,“顺治十年[癸巳,1653]任”,可置不论;其下一任曾同登,“顺治十七年[庚子,1660]任”,则管勲大概即卒于该年或稍前。并且从这里还可以知道,吴琪夫妇有一个嗣子叫管增。前及民国《吴县志》,卷七十下《列传·孝义·二》“长洲县·清”本传曾说:
管增,字方至。父勲,宦殁广南。时当乱后,万里寻访。溯九江,越五岭。跋履经年,备尝艰苦,负骸以归。高士徐枋为之传,太仓吴伟业、遂宁李仙根并赠以诗。乾隆十年[乙丑,1745]题旌。(旧县志)(15)见曹允源等撰《(民国)吴县志》,1933苏州文新公司排印本。
这样,关于管增的基本情况以及资料线索(16)此外如吴绮《林蕙堂全集》卷一有《管孝子入粤记》,可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14册,第213-214页。,大致也能够得到一个了解。
而道光年间署名“抱阳生”撰的《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二有“吴琪和女郎吴芳华题壁诗”等连续三条,将《吴蕊仙诗选》内的两首“和女郎……题壁诗”敷演成一篇随笔;有关吴琪的介绍,基本上抄袭《诗观·初集》那篇小传,却把其中的“夫死于官”改为“夫死于甲申之难”。[17]这样一来,管勲就变成卒于明清易代的崇祯十七年亦即顺治元年(1644)了,这显然是错误的。由此可见,人们在涉及女诗人的时候,往往喜欢凭空想象,添油加醋,从而把本来就不够清楚的事情弄得更加复杂。(17)类似情况比较典型者,可参见拙著《清诗考证》初编第三辑之五十七《钱凤纶亲属及关系》,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下册,第1019-1027页。这也要求我们的研究者,在这些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三、顾季蘩“诗集”辨误及其他
已故胡文楷先生编著《历代妇女著作考》卷二十《清代·十四》顾季蘩名下,据《乌程县志》著录有一种《顾烈女诗赋》无卷数,同时说:“《归安县志》作《顾季蘩诗集》,有许濬序。”[18]
检光绪《归安县志》,卷二十二《艺文略·三》“国朝”确实记载有:“顾季蘩(列女传):诗集(许濬序)。”[19]522但是,所谓“许濬序”,很可能乃是许濬《许子诗存》“五言古”内《顾列女诗(并序)》的小序,全文如下:
列女名季蘩,湖州府学生顾汉第四女也。生而端慧;女红之暇,兼精笔墨。字乌程县学生张庭芝之子九彰。彰龆龄苦志,羸疾而卒。女闻讣惊恸,死以自矢。有所亲媪强慰之曰:“幸未至张门。”女哭且叱曰:“我生平用一器一席,尚不欲妄更,况此身乎?”适顾有太母之丧,张翁订期设奠。女是日饬装,若有所待——翁至,即好语诒女伴岀;观翁方捧爵灵几,女以[已]绝缳高阁矣。检其遗箧,得绝命三词,如:“无情邻院笛,唤起落花声。”如:“憔悴绿窗人事改,寂寥帘外竹声淸。”如:“炉烟夜半香魂断,月魄沉余玉色轻。”字句凄惋,读者无不欷歔太息。年仅十有八岁。殓之日,吊者、奠者几千人。两翁遂谋合葬,以成其志。呜呼!从容就义,须眉丈夫指不多屈,况香闺一弱女子乎?是岂一家一邑之荣,实有关于名教者大矣。赋诗以章其事,庶輶轩之使得而采焉。殉节之时,在康熙九年上巳日也。[20]
由此可见,此序只是许濬为自己题咏顾季蘩这首五言古诗所作的引言,而并非为所谓的“顾季蘩诗集”而作。
又顾季蘩的作品,据目前所见最为详细的光绪《桐乡县志》卷十八《列女志·下》“烈女·国朝”第一人“张九彰聘妻顾氏”本传记载,“康熙八年秋,微闻九彰病笃,作《秋思赋》《薄命叹》诸篇以志感”[21]756,此外就是谢世之际:
检其奁,得绝命诗三章,其一曰:“无情邻院笛,唤起落花声。未睹伤心色,先愁触目形。最嫌双燕子,故踏落花英。”其二曰:“细雨抽枝润,微风系柳阴。春三残过半,闺恨断肠深。去雁难凭怨,空留血泪襟。”其三曰:“一年春色一年更,几度愁怀几度生?憔悴绿窗人事改,寂寥帘外竹声清。炉烟夜半香魂断,月魄沉余玉色轻。付与知音缘已远,愿教莫忆我伤情。”[21]756-757
顾季蘩这些有限的作品,固然可以总称或辑为“顾烈女诗赋”;其中的诗歌,也不妨辑为“顾季蘩诗集”。但“诗赋”毋论,“诗集”显然很难形成一部专门的著作,准备付刻或者收入某种丛书。因此,许濬也没有必要为这个“诗集”撰序。其《许子文存》内,自然更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序文。而该《归安县志》卷四十四《人物传·十二(列女·一)》“国朝”顾季蘩本传,末尾所注资料来源有“许濬‘顾列女诗序’”[19]769;疑修纂者受了这个字面的误导,将“顾列女诗”理解成了“顾季蘩诗集”而同时有“许濬序”。
附带关于顾季蘩其他方面的情况,可以说更加复杂。其中各种不同的说法,虽然不一定都能够明确地判定是非,但最好还是应当作一些说明。
首先关于名字。上及《桐乡县志》本传,从末尾所注资料来源推测,主要依据嘉庆年间宋成熙辑桐乡地方诗歌总集《桐溪诗述》,称作“名蘩,字季蘩”[21]756。同卷“才媛·国朝”有其第二姊本传,也据《桐溪诗述》,称作“顾英,字仲英”[21]800,刚好配套。假如真是如此,那么像前引许濬诗歌小序称其“名季蘩”,严格说来就是错误的了。然而《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十二月“甲寅”(十三日)记载:“旌表浙江……桐乡县烈女顾季蘩,给银建坊如例。”[22]这里也称“顾季蘩”而不称“顾蘩”,则至少可以理解作其身后普遍“以字行”,予以通用无妨。
其次关于籍贯。从上文涉及的乌程、归安、桐乡三种县志即可看出,顾季蘩的籍贯归属相当复杂。这主要是由于其所出生的乌镇,原分“乌镇”“青镇”,为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以及归安县(均今湖州)与嘉兴府桐乡县的交界兼管之地,后来才统归桐乡,并且还与江苏苏州府吴江县(又曾一度析出为震泽县)接壤。(18)可参拙作《〈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订补——以龚策等五位江苏籍作家为中心》第四条“张嘉玲”有关叙述,《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第101页。其父辈包括“张翁”的学籍,也往往跨越府县甚至省份。所以,像顾季蘩这样历史上的光荣人物,各个地方都会争相表彰,这就更加容易造成混乱。而上引《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既然已经明确有“桐乡县”这个说法,那么其他说法最好也就统一到这上面来。至于《归安县志》本传称其为“瑶庄人”[19]768,则“瑶庄”另外还见有作为张九彰表字的(19)见戴璐《吴兴诗话》卷十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705册,第237页。从古人“名字相应”的原则来看,“瑶庄”似乎更有可能系其父张庭(廷)芝的表字。,则恐怕未必可信。
再次关于享年及生年。顾季蘩的谢世时间十分明确、具体,如同许濬诗歌小序所说为康熙九年庚戌(1670)上巳即三月初三日(公历4月22日)。但是涉及享年,各处说法却多有不同。例如许濬诗歌小序,称“年仅十有八岁”;陈鼎《留溪外传》卷十五《杜烈女列传》所附“顾烈女列传”,甚至称作“年十七”[23]。而最普遍的说法则是二十一岁,并且如《桐乡县志》本传还特地交代之所以在古代如此年龄尚未出嫁的原因乃是“九彰屡病”[21]756。雍正《浙江通志》卷二百零六《列女·五》“嘉兴府·桐乡县·国朝”第一人顾季蘩本传,也称“时年二十一”[24]。这样综合起来看,顾季蘩的享年最好即以此为准。由此逆推,其生年则为顺治七年庚寅(1650)。
此外如同上文所示,关于“张翁”、张九彰父子的情况,以及顾季蘩作品的文字等等,所见资料也每每存在各种出入。所有这些分歧,以顾季蘩为中心,大概需要有一篇相当于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分量的论著对它们做一个全面的梳理,同时将有关原始资料尽可能完整地辑录到一起,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清楚的认识,或者取得尽可能合理的折衷意见。本文所述,只能算作一个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