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探究
2022-11-24鲁永雎齐艾玲
鲁永雎 齐艾玲
一、引言
近年来,高等学校持续深化改革,一系列重要举措如院所合并、科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加快了高校的内涵发展。高校发展及办学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完善的内部管理,高校不断扩充及资源、机构、人员的融合调整也带来了管理上的复杂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还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要求。高校要依法依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其不足并加以改进,合理运用审计成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一)提供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
高校各教学、科研、机关、直属及附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的发展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学校发展规划及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作、部门经济业务的管理,都离不开中层领导干部。由此可见,在高校发展管理中,对中层领导干部把关、任用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常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协作配合,审计报告用客观数据评价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和业绩,可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二)利于部门工作衔接管理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可以明确界定前后任领导的责任,另一方面利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了解实情、摸清家底。有助于前、后任领导的工作交接及现任领导借鉴以往有效经验,理清后续工作思路,也可协助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科学调控,保证部门工作的衔接与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三)增强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增强领导干部遵守法纪的自觉性,提高政治站位。在重要事项如履行“三定”方案、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标、重大经济决策、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及财务收支、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方面保持自觉性。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推动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健全民主决策和权力制约机制。不断增强干部履职尽责自觉性,让领导干部明确职责权限、清楚利弊红线、把握权力方向、规范权力运行、创新治理手段、尽责担当作为等,为融合高校发展保驾护航。
三、合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前期调研取证难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前期需进行充分的调研取证,一些处于合并初期的高校由于搬迁及人员调整,被审资料存放地点不一,如不提前调查核实会增加取证过程的复杂性。经济责任审计涉及方面较多,需要搜集的材料,如账簿、凭证、工作总结、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合同等,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一些单位或部门被审领导干部因已离职或调离岗位,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不足,未按时协助准备资料,一些单位或部门未配备合格的审计联络员,不能很好地整理、汇总、提交审计所需资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阻碍。此外,合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对象往往具有复杂性,如院所合并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往往涉及各研究所,校企合作高校涉及相关企业,附属单位包含附属医院或其他附属机构。在审前取数过程中存在高校、校企、附属单位等实行的会计制度不一、财务记账软件不同,尤其是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原有财务记账软件多数已升级,审计部门审计软件若不及时更新,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取数工作。
(二)缺乏程序性与计划性
在程序性方面,很多融合高校尚处于合并初期,还未适时成立审计委员会或联席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还是按审计部门原有的内部程序来执行,未与相关部门共同商议审计措施方案的制定、审计实施的协调推进、审计结果的合理运用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大多还是受组织部委托且安排在干部轮岗换届或离任时进行,审计部门根据组织部下发的人员名单安排审计,这种模式容易造成业务繁、时间紧、任务重,且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的合理执行及审计质量会受到影响。在计划性方面,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大多是被动接受的,往往过于集中,无法做到及时主动、提前规划审计工作,或无法将审计项目合理分散、分年度安排,审计工作缺乏计划性;在审计业务量大的情况下,审计部门会聘请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部门在指导并监督好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基础上要做好计划安排,对如何选择审计中介,不同地点、类型的审计项目如何分工,项目执行的先后顺序,进点时间的确定,审计报告及征求意见的完成时限等,都要进行合理计划,以做到节约时间、空间、人力资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未设置分类评价指标
高校经过不断改革发展,其规模、自主权相应扩大,角色也在更新。合并高校被审计中层领导干部可能涵盖教学、行政、科研、独立核算研究所、校企、附属医院等多个领域,各类人员的主管业务和经济责任重点均不同,虽然最新的“两办细则”等详细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评价、运用等,但针对合并高校特有的“多角色被审计对象”,很多并未分类设置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评价体系,且评价体系中定量评价比重不高,因而其结果难免有失偏颇。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未随着融合发展实时更新,比如现阶段财政大力支持高校建立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除了基本的财政拨款收入及事业收入外,高校还要考虑积极争取创收收入。高校可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获取创收收入,各个单位或部门的创收收入也体现了领导个人能力,但很多融合高校并未考虑时效性将此类内容列入评价体系中,也未关注一些单位或部门的特色业务及创新事项,未根据融合发展合理考虑评价体系的调整。
(四)审计咨询建议职能未充分发挥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常安排在干部离任后,即便发现问题也无法对前任领导起警示、制约作用,从而限制了内部审计监督评价与咨询服务职能的发挥,影响了审计工作效用与实行审计的目的,审计结果的借鉴作用也不大,不利于合并高校后续管理与融合发展。合并高校内部机构具有复杂性,问题类别具有多样性,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未能被赋予强制措施权,后续审计整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此外,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时间跨度大、背景难把握的难点,一些合并后的高校审计部门未考虑融合发展需要配备融合前各方的人员,由于先前不了解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背景及业务,后续开展审计工作时可能进度缓慢,审计结果与评价也多停留在表面上,往往“说不到点子上”,审计报告的认可程度将会大大降低。
四、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一)领导加强重视,做好审前联系与对接
审前调查、联系对接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第一步。审计组在正式进点审计前可先向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有重点地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情况,开展充分调研,以合理确定审计重点,熟悉审计资料清单,做到审计内容不漏不偏。对于融合合并的高校,可能会涉及较大金额的专项资金,所以除常规审计重点外,还要注重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在进点前安排召开进点会,可以按照被审计对象类别分类集中召开,避免重复打扰部门与领导工作。在召开进点会或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可要求被审计单位配备一名熟悉业务的联络员,负责后续资料的提供、完善及部门间的沟通。对于被审计单位会计制度不一、财务记账软件不同造成的审前无法顺利取数的问题,审计部门要做到提前联系软件技术公司做好审计软件升级及技术维护工作,并在申报部门预算时考虑到这项费用。若涉及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还要提前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审计费用等,对于审计项目较多的单位也可压茬进行,保证后续工作有序展开。此外,领导重视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学校及审计部门应加大宣传,使被审计单位领导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帮扶促建作用,消除偏见,正确认识、理解与支持经济责任审计。
(二)完善制度程序,相互借鉴审计成果
各单位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起着关键作用。处于融合阶段的合并高校可适时建立审计委员会和联席会议制度,以统一部署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使其主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及整改落实,解决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中的取证难、沟通难、职责界定不清等问题。同时,可建立任前责任告知制度,将领导干部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应知晓的廉政纪律、财经法规等内容提前告知,促使新提拔或转任的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方向,增强履职意识、制度意识、责任意识。内审部门要积极向领导与各部门强调先审后调的理念,立足于早提醒早防范,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在计划性方面,审计部门应积极掌握主动权,从审计计划源头抓起,做到科学立项,严格管理。在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前,可由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协同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商,听取各方对下一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列出需要审计的名单,全面摸清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合理确定当年审计计划与中长期计划,避免由于被审计对象过度集中导致审计工作不均衡。为了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审计部门在选择审计中介时可以联系以往实施过审计的中介机构,以充分借鉴以前的工作成果。此外,应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可与其他审计项目有机结合,如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效益。
(三)采取有效措施,健全评价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起到了总结概括的作用,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使评价合理恰当,首先,要保证评价体系的客观性。审计人员要以查明的证据及相应的法规为支撑,不能受主观意志支配,要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其次,要保证评价体系的适用性。由于合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多元性,职能部门、教学部门、附属单位或校企等经济业务及特点各不相同,以同一评价体系评价并不能适用所有个体,需要根据每个审计对象所在部门的属性、职能和权限等,分类设定适用的评价指标,如对教研部门,评价应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指标;对校企或附属单位,要有经济效益及创收指标等。再次,要保证共性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共性评价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性,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做到标准一致,方便对照。最后,要保证评价体系的时效性。随着单位或部门融合发展,及时更新不同类别审计主体的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能反映当下实际情况,从而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做到评价更准确、结论更合理,为组织、人事等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更加详实的决策信息。
(四)拓展审计职能,加强质量控制
经济责任审计“先离后审”模式的弊端之一是对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处理时为时已晚,严重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为了拓展审计的咨询建议职能,合理提高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重是必要的。合并高校由于其特殊性与复杂性,审计部门对涉及的不熟悉领域往往不会评,不敢评。在这一方面,审计人员自身要不断加强学习,做到与学校同步融合发展与进步。一是可以学习其他合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方法,通过理论先行,吸收借鉴,尽可能弥补未接触领域的不足;二是加强沟通,多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部门与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特点、职责分工等,保证后续工作不偏不倚;三是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中,对于各单位或部门的重要事项或特有事项,做到重点审查。
为了保证审计报告质量,强化其借鉴作用,合并高校要合理配备审计机构及人员。在充分考虑融合的基础上,合理配备各方人员,使经济责任审计执行更全面、深入。对于审计报告,要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在审计报告定稿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对象意见;同时,审计人员应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于不在审计范围或相关证据不充分的事项,应在后续工作中保持一定关注度,不在此次报告中评价和建议。
五、小结
合并高校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定位、新要求,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高校自身的“把脉会诊”,也是对领导干部本人的“健康体检”。高校在融合发展中要重视其作用,针对其薄弱环节,从重视审前联系与对接、完善制度程序与评价体系、拓展审计职能、加强质量控制等方面着手,不断改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方法,以达到合并高校完善治理、提高办学水平、促进融合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