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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研究

2022-11-24阳显仁

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2022年6期
关键词: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联邦

阳显仁

(中国航发贵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贵阳 550081)

俄罗斯拥有强大的科研潜力,专利成果也曾经辉煌一时,而且对知识产权管理自成体系,但近年来,俄罗斯科技创新活动发展速度相对迟缓,在国际舞台上专利申请量和增长态势不太乐观。为此,俄罗斯政府频出新政,分解细化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目标。本文拟对俄罗斯知识产权现状(以专利为主)及其管理进行初探。

1 俄罗斯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情况

1.1 知识产权局与专利局的概况

俄罗斯管理知识产权与专利的部门实际上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1.1 俄罗斯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历史渊源

俄罗斯1918年在国民经济最高委员会下辖的科学和技术委员会设立了发明事务委员会;1931年归劳动和国防委员会管理;1947年改为发明与发现委员会;1955年,转变为国家级的国家发明与发现委员会,归苏联国家科委管理;苏联解体后,1992年成立俄罗斯专利商标委员会;1996年,更名为俄罗斯专利商标署;2004年,根据俄罗斯联邦第314号“关于联邦行政机构的体系和结构”总统令,命名为联邦知识产权、专利与商标局;2011年5月24日,改名为现在的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1]。

1.1.2 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是俄罗斯联邦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负责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和商标)进行管理、监督和使用的执行机构,有对全俄罗斯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以及军工领域和军民两用技术在科研、实验设计与技术商业化涉及国家利益的方面实施法律保护,2011年归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管辖。原属俄罗斯文化部管理的版权问题自2015年起也转归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管理。

(1)联邦知识产权局机构设立及编制

①机关单位的设置

设局长一名、局长顾问两名、副局长三名、司级职能部门四个。局长直管财务行政司和国际合作司。国家服务司、国家利益监控与法律保护司以及直属的三个事业单位由三位副局长负责。

②三个由国家预算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

A.俄罗斯联邦工业产权院

该院承担工业产权审查和登记工作,接受和审查专利的登记申请,包括国际检索;按联邦法审议专有权处置协议和国家登记材料;审议延长专有权期限的请求;审查专利申请的专家意见,以及无效保护和提前终止等反对意见;提供专利数据库查询和咨询服务;为专利代理人开展认证和注册工作。

B.联邦军事与特殊和两用智力活动成果法律保护中心

该单位负责统计政府采购的军口科研开发项目;检查军工科研项目执行情况;编制在军工技术研发和使用中涉及国家利益的保密条例;提供该领域信息系统运行的软硬件支持;开展科学咨询活动,编制分析材料和建议,为国防工业提供科研生产建议;申请和保护国防专利;监督实施该领域专利转让的国家利益。

C.俄罗斯国家知识产权学院

该校是俄罗斯唯一一所培养知识产权创建、管理、法律保护和商业使用领域专业人才的教育机构。其源于1968年成立的苏联国民经济专业人才和领导干部专利工作业务培训学校,1994年升格为大学。学院设有科学委员会、校董事会、研究生院。从2011年起创办季刊《版权》杂志(知识产权和版权协会学报)。

(2)联邦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能

联邦知识产权局是俄罗斯联邦行政权力的执行机关,对涉及经济和民法案件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智力活动成果的使用按照法律实施管理和监督职能,保护俄罗斯联邦、公民和法人在智力活动成果权利分配方面的利益,包括在国际科技合作框架内产生的智力成果[2]。

工作职能包括:

按俄罗斯联邦宪法、联邦法律和其他法规制定管理规定,为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客体提供法律保护,以及使用这些法规的程序;

对知识产权的申请鉴定实施监督与检查,并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签发知识产权保护证书;

对知识产权,以及许可协议和权利转让协议进行登记,并发布知识产权登记信息;

对俄罗斯的发明、实用新型、商标、特殊服务标记、地理标志及商品原产地名称给予登记、保护、批准、协调;

负责专利代理人认证和登记,监督其依法代理;

完善知识产权领域法律及标准;

检查和监督专利费和注册费的缴纳情况;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1.2 俄罗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调节

1.2.1 俄罗斯知识产权法规的沿革

俄罗斯独立后,继承苏联地位,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1993年,颁布了《俄罗斯联邦专利法》《俄罗斯联邦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品原产地名称法》《俄罗斯联邦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法律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保护》《俄罗斯联邦版权法》《俄罗斯联邦育种成果法》六部知识产权单行法律,重建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申请入世后,又修改和补充了原有的知识产权法,如2002年《俄罗斯联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保护法〉修正案》、2003年《俄罗斯联邦〈专利法〉修正案》、2004年《俄罗斯联邦〈著作权与邻接权法〉修正案》等。

2008年起俄罗斯执行联邦第230号“关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生效”的总统令,废除知识产权原有的一系列单行法,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俄罗斯也成为当时世界上唯一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全民法典化的国家。2014年第35号总统令对该法又做了修改,按照新法典第1 350条发明专利、第1 351条实用新型、第1 352条工业设计,指导俄罗斯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专有技术、商标、许可和侵权责任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

1.2.2 知识产权的法律调节程序

俄罗斯政府认为建立一个高效调节和处理知识产权的司法环境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先决条件。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下属工业产权院成立了专利争议裁判所,负责知识产权争议的行政复议程序。当事人如对主管机关就知识产权国家登记所做的决定存在异议,可提请专利争议裁判所进行复议,若仍然不服,可向联邦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请求司法审查。

2011年修改的《俄罗斯宪法》专门设立了隶属于司法部的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确权、撤销及其他行政决定的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作为一审法院进行审查;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先由商业法院进行一审和二审,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再审法院以合议庭的形式负责审查其他商业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对有可能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主席团提请上诉,交仲裁法院由裁判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在某些情况下诉诸国际行政程序。2017年,仲裁法院开始致力于解决知识产权与风险投资之间的纠纷,除了仲裁程序之外,还向争议双方提供调停服务。

2 俄罗斯知识产权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2.1 涵盖全俄各阶层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

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2012年批准的第218号“联邦知识产权局条例”第6.4条而成立,对知识产权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审查和做出处理决定。该委员会成员除知识产权局外还包括俄罗斯联邦教科文委员会、俄罗斯联邦武装部队军事科学委员会、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俄罗斯联邦卫生部、俄罗斯联邦教育与科学部、俄罗斯联邦文化部、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俄罗斯联邦工商局、军技合作局、国防工业司、技术监督计量署等部委的政策法规司,议会条例和组织委员会、总统办公厅科教政策室、立法和比较法研究所,俄罗斯技术国家集团(简称“俄技”集团)、斯科尔科沃基金会、全俄发明家和创新者协会、知识产权律师组织等[3]。

2.2 对知识产权局履行职责实施社会监督的社会委员会

根据2012年5月7日第601号“关于完善国家管理体制的主要方向”总统令,俄罗斯联邦政府和社会局领导下的专家委员会成立了隶属于联邦行政机关的社会委员会,成为社会监督政府机关工作的机制。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担任委员会秘书长,委员会成员还有俄罗斯从事知识产权及专利法律研究、专利代理及律师协会等知名社会组织的人员。

2.3 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质量管理委员会

为提高知识产权国家服务的质量,2016年联邦知识产权局根据第38号文《关于联邦知识产权局质量委员会》成立了质量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专利申请的鉴定阶段以及对争议的审核阶段出现问题时,协调各部门制定统一的解决办法。

领导层由联邦知识产权局局长、局办公厅和联邦工业产权院的领导及负责人组成。质量委员会对服务的完整性和质量进行客观和独立的评估,其对一些处理决定的质量分析机制目前已达到国际水平。

2.4 全民参与管理的便捷公民投诉途径

2016年,依据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第324号文件和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条例第九章出台了关于知识产权上诉的指南,规范办理公民和组织的信访接待,并定期形成公民诉求情况的总结分析报告。

(1)电子文档的形式。网站未注册的用户可以填写专用的“电子表格诉求”;已注册过的用户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向该局发送申诉。

(2)当面接待形式。先预约后,该局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在局机关无条件接待公民或法人的诉求。

(3)信任热线。为施行全员监督管理,杜绝腐败行为,设置了热线通道。

3 俄罗斯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

俄罗斯约90%知识产权全部或部分靠预算资金支撑,但其创新率约为8%~10%,同时,民用高技术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仅为0.3%。这与俄罗斯科学家和发明家的潜力不相当。以下将以俄罗斯专利市场情况为代表,对俄罗斯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进行介绍。

3.1 俄罗斯联邦专利市场的发展现状

3.1.1 俄罗斯专利申请情况

2015年约23.9%的发明专利注册在“满足人类生活需求”这一类,17%是“化学与冶金”,16.2%是“工艺过程”,15.1%是“物理学”,11%是“力学、发动机、爆破工程”,10.1% 是“电力”,这反映出前沿技术领域的专利较少。

据2015年统计,俄罗斯前20名专利持有人有4名个人和9所大学(但都不是世界知识产权市场的领先者),以及“鞑靼石油”“俄燃气”“俄铁”等企业。在前100名俄罗斯专利持有人中,17名为个人,且拥有的专利占俄罗斯全部专利的44.3%。

2017年,俄罗斯有23.2万项发明专利、5.3万项实用新型专利、3万件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2018年,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增加,比上年增加了9.4%,数量最多的行业是石化和冶金,商标申请数量增长了3.5%,发明申请达37 957件。但与其他国家相比,申请总数仍然很少[4]。

3.1.2 俄罗斯专利申请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比较

2015年,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外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德国、日本、法国,占外国申请人申请总数的70.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领先者是美国、塞浦路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占外国申请人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总数的70%以上。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以GDP、人口规模、研发成本和其他宏观经济指标等对世界专利活动进行了评估。按这些指标,自2004年以来俄罗斯专利和商标申请数量均未进入前十。2015年,全球共有约290万件专利申请,其中大部分是由中国申请人提交的,约36万项,其次是美国。2015年全球共有598万件商标专利注册申请,第一名是中国,有283万件申请,第二是美国专利及商标局,俄罗斯排名第九。2015年底,全球生效的商标专利有约3 650万件,其中大部分在中国(1 034万件)。2017年,俄罗斯有效商标专利有56万余件[5]。

3.2 俄罗斯与国外专利市场的现状分析

(1)根据2014—2016年统计数据,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在35个特定技术领域里授予的专利数量情况看,前三位分别是食品化工、医学技术和测量技术;排在最后三位的是微观组织与纳米技术、IT控制方法、通讯。IT技术和动力工程等高技术领域已成了俄罗斯专利的弱项。

(2)在20个领先国家里,俄罗斯在生物材料、测量、医疗技术、光学、控制系统(信号)等领域的专利申报数量远落后于美、中、日等国。在从事申报业务的专利事务所方面,根据2014—2016年数据,俄罗斯在军工制造、能源等领域申请专利的RSI指数①Relative Specialization Index,简称RSI,指某个国家在某个技术领域的专利相对强度,即某国特定技术领域专利数量占所有技术领域全部专利的比例,与全球该特定技术领域专利占比进行比较。超过中国,而在民用工业领域不如中国;俄罗斯在化学领域的食品化工、冶金、表面技术和涂层、药品等专利的RSI指数超过中国,而在环境保护技术、材料化学、生物技术、高分子聚合物化学、精细有机化学领域弱于中国。

(3)从俄罗斯商业新闻和司法统计看,2014—2016年全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最活跃的前100名专利权利持有人来自9个国家,其中中国大陆20名,俄罗斯只有1名。该俄罗斯持有人名叫奥·伊·科瓦谢科夫。他总共拥有超过3万项专利,这比其他任何俄罗斯公司都要多。此人在2014年拥有超过3 400份申请,2015年在全球排名第21位,且是前述排名中唯一的自然人,其余均是公司性质。科瓦谢科夫申请的专利主要是食品行业的配方和加工方法。

(4)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把全球国家按收入进行划分,俄罗斯、中国、巴西被列为“中等”国家。根据在全球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2015年俄罗斯进入排名前20的国家,申请量比2014年增加了18.5%,但仍然比领先者少了一个数量级。俄罗斯专利大多数集中于食品化学领域,而世界领先者的申请多分布在计算机技术领域[6]。

3.3 俄罗斯知识产权发展的目标和加强管理的改革措施

总的来说,俄罗斯知识产权市场发展缓慢,专利活性较低,资金支持较弱,大部分知识产权(以专利形式)成果未进入商业化阶段,在知识产权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法律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知识产权和专家流失对俄罗斯技术发展和国防造成隐患,因此政府提出以下措施。

3.3.1 俄罗斯政府在2024年科技创新优先方向里对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出新要求

2018年,普京第四次当选总统后,颁布了“五月令”。为响应总统令,俄政府公布了“至2024年工作优先方向”,其中提出未来六年将创造条件,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加速国家创新进程,对专利申请量及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1)增加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交易;保证俄罗斯年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不低于4 000件;在世界权威索引数据库的发文量占比应由2017年的第11位提升至2024年的第5位;专利申请量占比应由2016年的第8位提升至2024年的第5位。

(2)在制定和实施国家研发计划时明确并加强有关知识产权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在制定有关产品研发和技术解决方案的技术规范时要开展专利研究,构建专利发展路线图。

(3)完善联邦财政预算资金资助的知识产权的交易机制,每年定期对属于国家的相应权益进行认定,政府再以技术许可或接受法人机构资金购买(技术转让)的方式保留或转让相关权益。

(4)构建适宜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和转移体系,包括成立至少35家专门从事科研和教育机构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技术转移中心。

(5)利用国内产品认证标识和原产地标识,发展国内销售和出口市场,包括注册并支持至少300个俄罗斯原产地品牌商品。

(6)实施大规模的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5 000人次,以提高其专业技能。为申请人和权利人提供更优化的国家服务。

3.3.2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内部管理改革举措

(1)推进干部人才政策。按照2004年第79号“关于俄罗斯联邦公务员制度”联邦法的要求,每年通过竞聘选拔,充实专利队伍,将优秀人才列入后备干部梯队,提拔下属机构人才填补机关空缺。优先加强专家人才建设,2018年在联邦工业产权院开设“发明与实用新型”和“商标”轮训,量身定制理论课程,请经验丰富的专家传授实践技能。完善人事晋升机制,形成人才队伍储备。至2018年底,专家人数达到1 002人。

(2)施行勤政廉洁管理。根据2004年第79号“关于俄罗斯联邦公务员制度”联邦法、2008年第273号“关于打击腐败”联邦法,以及2010年第821号“关于联邦政府工作人员遵守服务行为要求和调节利益冲突”的总统令,联邦知识产权局成立了遵守国家服务要求和利益冲突调节委员会。评估行使职权时产生腐败的可能性,重点关注风险系数大的岗位,并及时调整。设立反腐热线和投诉平台接受公民信访。公布典型案例及预防方法,在办公场所增设监控设施确保交往的透明性,形成对腐败的零容忍。社会委员会每两年定期审查年度反腐执行情况和下年度的反腐计划。

(3)补设和撤销相关机构。2019年1月联邦知识产权局第1号文件撤销了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科学和技术委员会。按照俄罗斯总理指示,增设了设计法律保护咨询委员会,负责处理提案和建议,旨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保护设计者权益来促进俄罗斯设计事业的发展。应俄罗斯联邦审计署2019年4月的提议,拟在俄罗斯联邦政府中成立一个调节知识产权流通的新机构,依法对科学家的劳动成果进行更精确的调整。

(4)修改知识产权相关的费用。联邦知识产权局宣布,除了对费用计算方式进行若干结构性改革外,还决定增缴费用。申请商标超过5个类别的,每多申请一类要额外缴纳1 000卢布。除了注册费外,还要缴纳2 000卢布的证书印发费。专利年费和外观设计的申请费也提升约两倍。根据新的规定,除提高费用外,专利申请人的权利要求超过10项后每增加一项要额外缴纳700卢布,单独要求进行实质审查3~5项的,每项增缴约3 000卢布,超过5项每项增缴5 000卢布。申请人是发明人时,费用可以享受75%优惠。

3.3.3 为专利服务提供最优化平台

(1)优化电子政务系统。采用人工智能工具和区块链技术,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与Yandex公司合作优化专利申报和检索电子系统,提高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的专家鉴定效率,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专利费用计算服务,专利数据库按英语和俄语国际分类检索。

(2)缩短专利审核时限。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在2018年年度总结报告中宣称,每年减少专利申请审核的时间,与上年相比,商标申请的平均审议期限从8.89个月减少到7.5个月、发明从9.24个月减少到了8.05个月。自2019年3月,对俄罗斯联邦科教部国家计划参与者的专利申请审核期限减少到6个月,而在2018年发明专利申请平均需要大约8个月。

(3)出台发展专利新措施。设立专利基金,以免费微额赠款形式给予科研项目参与者资助,用于支付国际专利费用。斯科尔科沃基金会的知识产权中心承担这项特殊服务。联邦知识产权局在斯科尔科沃有常设办事处,以优惠和更便利的条件组织项目参与者申报国际专利。设计作品同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一起受到版权保护。

4 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建议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俄罗斯的投资和经营活动呈蓬勃之势,为服务好“一带一路”倡议,我们必须了解和遵循俄罗斯的知识产权规则,知己知彼,加强我国的相关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谋划,改革体制,优化知识产权全程管理。

俄罗斯在不断地完善现代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为其进一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根据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的要求,我国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发展的问题。因此,需抓顶层设计,谋划布局,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理顺管理和服务机构的职能。尤其要强化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整个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全方位、多维度管理,实现专利技术商业化良性发展,确保我国不仅在申报数量上,而且在管理上成为真正的专利大国。

(2)苦练内功,深根固柢,促进专利工作稳健发展。

俄罗斯坚持高标准审查专利的创造性,强调专利技术含金量。我国专利在数量上虽比俄罗斯多,但有俄罗斯专家认为中国申请的专利缺乏详细的依据,技术解决方案描述宽泛,实践上操作性差。而且,中国专利中96%在中国申请,只有4%提交国外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只有18%来自国外。因此,我国需加强基础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培育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使我国专利向高技术领域倾斜,并调整国内外申请的比例和结构,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中国专利质量水平。

(3)主动作为,知己知彼,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俄罗斯的基础研究力量雄厚,专利发展潜力巨大,而且自我保护意识强,重视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企业要“走出去”,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要熟知俄罗斯的相关制度,做好知识产权调查,避免产品出口至俄罗斯有侵犯专利或商标之嫌。同时,要保护我国专利和商标在俄罗斯的申请和注册,按照两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及国际法则,捍卫我国企业的智力成果。

(4)响应倡议,开放包容,加强中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俄罗斯知识产权管理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需加强两国合作,交流经验,互学互鉴,共同探索新的保护途径和模式,提高审查效率和为申请人提供多样化服务。在多个领域进行联合研究,包括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专家与审查员的培训、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等。此外,还需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的包容性,增强与国际规则及俄罗斯专利制度的协调性,开展人才交流和数据交换,联手参与制定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共同反制一些西方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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