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单位安全“吹哨人”工作探讨
2022-11-23王飞,王一然
“吹哨人”制度,又称内部举报人制度或知情人士爆料制度,是通过制度制定和落实,引导内部知情人士尽早发现问题,提出违法违规缺陷等不稳定线索,吹响“哨声”,从单位或系统内部自发治理缺陷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降低外部管理成本,取得事半功倍效果。
具体到民航领域,在安全工作中推行“吹哨人”制度,对于进一步促进民航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民航系统安全工作品质具有重要作用。
“吹哨人”制度的国内外实践
“吹哨人(Whistleblower)”一词起源于英国。英国警察在街头巡逻时,脖子上会挂一个哨子。当发现有罪案发生时,警察会吹响“哨子”,以引起其他警察和民众的注意,起到寻求帮助和警示危险的作用。
这种做法逐渐延伸到现代社会管理中。如19世纪末期的美国,面临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吹哨人法案》应运而生,该法案允许个人或团队查处违法违规的食品企业或个人,并可以提起诉讼,发起查处的个人可以得到赔偿金额15~30%奖励。英国和日本等国家也相继建立“吹哨人”制度,发动企业内部知情人士举报、揭发违法违规行为。
为鼓励强化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我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7月印发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意义、建立健全有奖举报机制、奖励标准等5个方面明确了有奖举报制度,是我国“吹哨人”制度的一次有效探索和尝试。
2019年9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从构建协同监管格局发挥社会监管作用角度,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保护奖励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人员,全面推动了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吹哨人”制度建立和推行,有着完善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现实需要,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民航业安全发展的需求
民航运输业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工作水平是国家综合国力、科技发展,是党和国家形象以及人民群众归属感、荣誉感的重要体现之一。
伴随着中国民航运输周转量大幅增长(由“一五”时期的3.25亿客公里增长到“十三五”时期的46620亿客公里),安全工作水平也在持续提升(百万飞行小时重大事故率由最高16.82降至“十三五”时期百万飞行小时重大事故率五年滚动值为0)。
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国民航安全工作呈现不同的特点:在经历了“飞飞整整,整整飞飞”的探索管理阶段,“三句话、八个字”“一严两抓”的经验管理阶段,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100余部民航规章(CCAR)为标志的规章管理阶段后,进入21世纪,以曼彻斯特大学James Reason教授在心理学专著《Human error》一书中提出的REASON概念模型作为开端,安全工作开始侧重组织管理对安全的影响,将数据驱动下的风险评价、风险分析和控制作为主要内容,强调组织系统的角色定位和更好配合,关注安全文化作用发挥,中国民航安全工作进入系统管理阶段。
进入新阶段,规章建设趋于完备,组织系统管理不断细化,如何进一步提升安全工作品质,成为民航安全工作的新课题。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安全管理手册》(Doc9859)中指出,国家或特定航空部门内安全绩效的提高高度依赖于其安全文化。当组织机构具有积极的安全文化时,与安全管理有关的行动往往更加有效。当受到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明显支持时,一线员工往往会感到要为实现安全目标分担责任。
2022 年 5月份民航局安全运行形势分析会议明确指出,发现事件征兆迹象后,能在第一时间为大家预警的人就是吹哨人,而这个吹哨人就是要对航空安全“时时放心不下”,我们要鼓励一线职工做吹哨人,民航各级干部职工、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观察分析生产运行形势时,要注意倾听收集一线员工的反映,增强警觉性和敏感性,要鼓励一线员工敢做“吹哨人”,要欢迎“吹哨人”。
安全“吹哨人”工作开展探讨
在推行“吹哨人”制度上,民航企事业单位,应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三个敬畏”,把握“五个属性”,健全“吹哨人”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敏感性和“主人翁”意识,让员工敢做“吹哨人”,争当“吹哨人”,乐为“吹哨人”。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坚持前瞻管理、源头防范,欢迎“吹哨”,善于“听哨”,积极“办哨”,有效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全面实现“确保航空运行绝对安全,确保人民生命绝对安全”总目标。
(一)完善机制,全员“吹哨”
民航企事业单位应该按照民航局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托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违章治理、安全信息管理等工作开展,营造氛围,树立导向,掌握方法,明确渠道,引导全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主动作为,建言献策,让“哨音”常鸣。
强化安全从业人员的责任担当,不断深化“要吹哨”理念。以案例分析、警示教育为重点,全面深化安全教育,不断加强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信心,凝聚人心,调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共筑安全屏障,提升“吹哨”自觉。
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使安全从业人员学会“吹哨”。完善各级《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治理)程序》等安全、运行类规章措施,强化学习贯彻,促动全员掌握风险管理、违章治理等基础知识,及时报告风险隐患苗头,提高“吹哨”技能。
畅通信息渠道,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具备“吹哨”条件。组织交流研讨,强化各类安全信息系统使用,理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自愿报告工作流程,公布安全工作举报电话,常设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受理安全工作来信、来访,畅通“吹哨”渠道。
加强对有关人员保护,监督查处打击报复行为,使安全从业人员敢于“吹哨”。建立保护机制,对不宜透露的“吹哨人”信息保密,重点保护“管理缺陷、制度缺失、人员不安全行为、设备不安全状态”等“吹哨人”,严肃查处泼冷水、搞歧视、打击报复等行为,消除“吹哨”的压力。
建立健全激励办法,让安全从业人员从内心深处愿意“吹哨”。完善各层级《航空安全工作奖惩办法》,表彰、奖励优秀安全信息主动报告、自愿报告等自发行为,引导、鼓励全员积极、主动“吹哨”。对主动报告的违反内部规定行为,应视情减免予以处罚,增加全员“吹哨”动力。
(二)齐抓共管,协同“吹哨”
民航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托党委议安全、安全风险管理、安全监督检查、业务建设、群团活动等,把握安全态势,防范安全风险,发布安全预警,提出安全建议,共同吹响安全“哨音”。
各级党组织要“吹哨”,牢牢把控安全生产态势。各级党组织细化落实党委议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及时召开党委(支部)会议,剖析研究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把控安全工作态势,做出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吹响安全“进军哨”。
各企事业单位要“吹哨”,管控安全风险,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定期、及时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细化《危险源控制清单》《隐患治理清单》,向上级报告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风险隐患,向员工宣讲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向周边单位寻求支持帮助,向有关单位提示安全风险隐患,吹响安全“战斗哨”。
各级领导要“ 吹哨”,严格民航运行安全管理。各级领导指导参与运行规范、安全措施等规章制度的细化完善,强化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值班巡视、工作抽查,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及管理不到位、运行不规范等行为,严格标准,严肃查处,吹响安全“冲锋哨”。
各级管理部门要“吹哨”,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各级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安全检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体系建设不完备、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措施不落实及工作协议不严谨、运行程序不合理、人员资质不合格等问题,深挖原因,完善措施,以安全会议、现场讲评及下发《风险通告》《业务提示》等形式,吹响安全“警戒哨”。
各级群团组织“吹哨”,在内部构建积极的安全文化。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发挥安全生产纽带作用,开展劳动竞赛、岗位评比、评优评先及安全征文等等活动,从思想动态、职业操守、工作作风等多方面,发动工会会员、共青团员积极参与“吹哨”活动,全面推动积极、健康、向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吹响安全“协奏哨”。
(三)落实责任,积极“办哨”
民航企事业单位应落实相关责任,依托领导下基层、安全检查及交流研讨等形式,主动“听哨”,深刻“析哨”。以完善规章、规范运行、落实措施、加强培训、强化建设等为手段,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实现“吹哨”工作最终目标。
深入一线,倾听各类安全“哨声”。在畅通“吹哨”渠道基础上,以领导下基层、安全“结对子”、运行值班等为主要方式,各级领导和机关管理部门到一线跟班运行,通过发放问卷、安全座谈、个别谈心等形式,主动倾听全体员工的安全“哨声”。
强化调研机制,深刻解析安全“哨声”。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详细制定各级领导和机关部门安全工作调研计划,明确调研频次,开展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掌握各类一手资料,分析各类表象的深层次原因,深刻解析“哨声”。
跟踪安全生产运行,积极引导“哨声”方向。各运行单位领导要定期参加基层单位、运行科室的讲评会、班组会及全员大会,跟踪安全运行情况,指导日常安全工作,正确引导一线人员思想方向,及时解决员工反映的各项问题,正确引导“哨声”向关注安全形势、思考安全工作、解决安全问题等方向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全面处理各类安全“哨声”。结合安全信息管理、安全风险防范及安全隐患治理等工作开展,各单位要明确“办哨”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哨声”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工作,确保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结论,闭环处理各类安全“哨声”。
全面防止各类风险隐患,积极办结各类安全“哨声”。以“哨声”为重要启动条件,各单位要设定规章修订、运行管理、“双重预防”、业务建设、资质管理、项目建设及文化建设等工作程序接口,及时启动相关安全工作,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圆满办结各类安全“哨声”。
推进安全“吹哨人”工作,是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具体实践,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的具体体现,民航企事业单位应将其作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安全政策和目标、安全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及安全促进等重要内容的重要补充,深化“吹哨”“听哨”“办哨”等环节,不漏死角、不留盲区,查找各类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细化落实管控治理措施,形成“吹哨”自觉、建立“听哨”习惯、落实“办哨”措施,形成积极的“报告文化”“诚信文化”和“公正文化”,不断提升民航系统安全工作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