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新思考
2022-11-23张忠亮泰兴市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张忠亮(泰兴市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之前的政策中出现了重复征税的现象,这一情况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良性快速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也对市场价格造成了一定影响。用增值税代替营业税是势在必行的措施。用增值税代替营业税,有效减少了重复征收,这对建筑企业而言是福音,可以推动企业的迅速成长。除此之外,建筑企业会计人员也对“营改增”政策加以研究,在了解“营改增”政策变化对建筑企业内部的影响作用后,有针对性地改变会计工作方法,使企业更符合“营改增”政策。
一、“营改增”概述
在税收方面,“营改增”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变化。原本征收的营业税方面存在不合理、重复征收等问题,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使企业处于不利境地,影响了经营发展。“营改增”将税收内容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中小企业仅需缴纳部分所得税,以适应当前新经济形态的发展要求,同时实现了财税体制优化,最大化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活跃市场,促进产业升级。“营改增”是建筑企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它不但能够避免因征税而造成的价值转移,还能够整合和完成部分涉税工作。税收管理也更加科学。在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入前,建筑业的固定资产无法进行增值税纳税,会造成损失,“营改增”政策彻底改变了这种情况。企业扣除税收更加灵活,内在动力更强,各项资产的分配更为合理,经营成本大大降低。自然能够实现价值与利益最优化,这也是建筑企业成长的动力与根本。
二、建筑企业推行“营改增”的必要性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税收结合的弊病和问题也逐渐凸显,严重限制了市场结构的优化,已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营改增”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营业税和增值税重复征收的社会问题,对缓解因间接税制度造成的转移价值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营改增”还精简了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管理,有效缓解了政府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约束与压力,有效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经营与发展。
增值税平行征收使得建筑企业的许多固定资产无法有效贴现,给建筑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建筑企业作为既具有特殊性又有重复性的产业,开展“营改增”改革势在必行,既可以有效克服企业重复纳税的问题,又可以提升建筑企业的机械化能力和自动化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对建筑企业推行“营改增”改革十分必要,这既是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建筑企业自我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我国实行“营改增”税收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税务部门出现重复征税问题,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提升其经济利益水平。“营改增”政策的提出,使得税收范围扩展至各行各业,实现了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为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带来了更多的挑战与机遇。同时,“营改增”制度也增强了企业的融资能力,使得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进而帮助企业进一步扩展发展规模,扩大了企业的发展范围。除此之外,“营改增”制度也为企业职员带来了很多好处,“营改增”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大了社会对劳动人员的需求量,提高了我国的就业率,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顺利发展。
三、“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对收入核算方面的影响
在原有的税制中,建筑企业的纳税通常以企业项目的总成本和施工利润为基础。“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企业按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计算增值税,这也是由于增值税的非价格特性造成的。在这个情形下,建筑型建筑企业将会遇到地方所得税不能通过增值税完成的情形,并由此提高了其所必须承担的税金。而小型建筑企业自身在生存中也将会面临更多问题,市场压力和税费成本的提高会直接减少建筑企业的利润收入,小型建筑企业更是无法保障收入的继续增长。
(二)企业现金流方面影响
现金流量的减少对建筑企业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冲击。一般而言,公司税负的提高或降低和现金流量的提高或降低之间具有反比联系。企业的总收入、费用和营业税决定其主营业务收入数额。建筑企业在征收营业税费时也将受到代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影响,将按照公司项目施工进度税收,在此过程中缴纳的税收数额往往大于公司所缴纳的税收数额。长此以往,将逐渐减少公司的现金流,这对建筑企业下一步实施具体项目十分不利。由于“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推行,公司可在项目竣工后缴纳,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无需及时缴纳。这些资金流将用于项目的发展,能够优质高效率地进行施工。所以,对建筑企业而言,资金流对公司十分关键,“营改增”政策更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
(三)成本核算方面的影响
原有的纳税政策中,建筑企业需要承担两种税:进项税和实际成本税。待“营改增”的政策执行时,再通过在发票中扣减进项税或者销项税,来计算建筑业的税率。在这个情形下,抵扣后的扣除项会逐步扩大,这意味着建筑企业必须承担的税金也将逐步增加,由此为建筑行业的核算带来极大的困难。另外,在部分小规模建筑企业中,很容易形成费用,而有关专用发票无法使用增值税获得,导致小型建筑企业在人工成本、建筑材料财务成本等方面没有相应的进项税抵扣。项目的建设成本逐年上升,这对建筑企业的成长极为不利。
(四)对财务报表和企业税负的影响
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信息的反馈,具有良好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税费改革前,建筑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内容不够系统和全面。例如,建筑企业的税费通常不在财务报表的“成本”行中汇总,而是在建筑企业的利润中计算。“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自然会发生变化,增值税对损益表的影响不一样,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会受到影响,主要体现在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发生变化,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将不再反映在损益表的财务报表中。从建筑企业税负来看,“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建筑企业的税负,有效地改善了重复征税问题。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可以抵消购买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的进项税,使实际税负低于政策实施前的税负。此外,“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对建筑企业产业结构优化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建筑企业在采购材料和设备时不能开具相应的发票,则增值税不能抵扣,企业的控制税负将受到影响。
(五)会计核算项目的影响
在建筑企业采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之前,建筑企业仍需要缴纳营业税时,会计核算的内容只是权责发生制和支付步骤。当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后,建筑企业还必须对商品的检验、估价、采购物资的配送等环节进行增值税核算,并要求进行详细的核算和纳税。此外,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下增加了“进项税”“销项税”和“进项税转出”等新项目,这些项目应以项目为基础进行核算。
(六)定价机制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执行后,建筑企业必须按照企业发展情况和项目的实际状况制定合理价格。这就需要企业在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前都要考虑利润,以减少税务改革对公司的过度影响。但是,这个价格制度的有效性可能会对公司的收入、税收和成本产生负面影响。假设A企业2015年1月成立,成立之初有三个项目在进行之中,项目总成本超出预算,计量效益在后期进行预算的控制。2016年7月,进行了施工检查和定价,确认计算价格。公司根据该金额向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留金为全款的10%,保留金达到合同总价的5%时不予扣除;从施工预付款中扣除50%。
(七)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在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税收条件下,建筑企业要系统地挑选目前合作的建筑材料和企业,针对其税务条件、价格水平等要素做出全面判断,尽量选取可以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贸易企业。应严格遵循与不同供应商共同承担成本和减少税收负担的原则。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在购买建筑材料时,通常会有一定的运输成本,这对建筑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成本。假设建筑材料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就是将其成本费用纳入建筑材料付款,此时就可开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建筑工程公司选择较小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则双方可协议由承运企业开出9%的承运费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可能提高了进项增值税的扣除额。
(八)对建筑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A企业加入增值税管理后,防伪税控、电子扣款凭证审核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将发挥大数据的控制作用,对从报关到认证扣款、交叉比对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实行“发票控税”和“发票扣税”。因此,建设单位对发票的控制效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利润和现金流量。此外,建设单位增值税发票的控制水平也会影响下游企业的进项扣除,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因此,为加强“营改增”后的发票管理,企业需要依法实时取得、开具和交付发票,并保持发票与实际相符。
四、建筑企业会计工作的具体对策
(一)灵活应对,保证企业利润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建筑企业加强了对“营改增”的认识和理解,客观分析了“营改增”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灵活应对,以确保企业的利润。在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时,应客观评价税制改革对企业会计的影响。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打破传统的行业联系,促进企业利润持续增长。此外,建筑企业在采购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时,应有效利用增值税代替营业税的税收减免优势,尽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必要项目的资金投入。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二)完善企业当前的业务模式
为了提高建筑企业的综合实力,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选择合理的纳税方式,并对现有的经营模式进行相应的变革,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不断提高企业的谈判、沟通和采购能力,确保建筑企业在与合作房地产企业洽谈相关合同时,可以选择甲方提供的项目模式或合同结算方式。建议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在甲方提供项目的方式上,目前的政策是比较广泛和全面的。例如,“建设项目”中提到的“设备、材料和电力全部或部分由项目业主购买的部分”。此时,建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并合理调整甲方提供的材料合同的相关内容,以承包商的主要材料为重点,使进货发票可以从施工材料卖方获得进货发票的13%。面对那些难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建筑材料,应避免自行采购和外包这项工作。在实践中,许多房地产企业希望从建筑企业获得9%的进项税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工程成本来转嫁税收负担。
(三)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的税收环境下,建筑企业应系统地选择与其目前合作的建筑材料供应商,根据其纳税状况、报价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尽量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作供应商。同时,应严格遵循与不同供应商共同承担成本和减少税收负担的原则。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采购建筑材料时,通常会有一定的运输成本,这对建筑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成本。如果建筑材料供应商是普通纳税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将此费用并入材料付款,此时可以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建筑企业选择较小的建材供应商,双方可以约定由运输公司开具9%的运输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可以增加进项税的扣除额。
(四)提升会计核算人员的水平
建筑企业会计人员的经营能力与业务素质,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效益。所以,要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需要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升,注重审计工作人员的教学与训练。比如,带领全体员工开展“营改增”政策性培训活动,主要针对管理、预算、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专业水平较低的员工,让他们认识到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和重点,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管理观,为各项管理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另外,在招聘流程中,保证会计人员拥有扎实的财务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要做好财务从业人员的培训,重视公司财务会计岗位专业知识的更新与培养,包括法规专业知识与财务会计专业知识,提升公司财务会计岗位员工的综合实力与素养,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夯实基础。
(五)健全会计核算工作
随着增值税会计项目的增多,增值税会计政策的实施越来越难。因此,建筑企业应尽快完善会计制度,确保纳税与会计的相互配合。建筑企业还应完善增值税会计制度,借助现代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快增值税会计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避免可计算错误。此外,建筑企业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充分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防止相互推诿,不断优化会计程序,确保会计行为的规范化。此外,建筑企业要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提高会计数据的准确性,为企业纳税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由于目前的会计工作流程繁琐,涉及的内容较多,建筑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会计进行改进,进一步提高其效率和质量。
(六)注重发票管控规避风险
“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后,增值税发票控制比营业税更加复杂和严格。因此,建设单位对发票的控制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加强培训,规范发票格式,如实制发发票,严格控制发票,尽量规避风险,实时沟通,及时扣款,明确发票日期,科学规划发票相关事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在刺激市场竞争中提高经济份额。然而,建筑企业也需要对自身的税制和经营活动有明确的定位和认识,才能有效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有效降低成本,推动自身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了解“营改增”政策的相关信息和内容,完善自身的会计制度,明确增值税抵扣的相关内容,使相关人员掌握和了解“营改增”政策,获取市场经济的动态信息,从而形成建筑业的综合实力,使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