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思考
2022-11-23马江平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马江平(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九大报告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加强住房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能够住有所居十分重要。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能够提升职工商品房的购买能力,也可以促使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所包含的内容相对较多,其中资金归集与提取、贷款投放与回收、收益分配等十分关键。
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居民个人住房消费需求,减少地方财政负担,降低城市廉租房的推行压力。但是在当前,存在着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较低、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较窄等问题。本论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对策,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满足居民个人住房消费需求
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果职工需要购买或租住、装修房屋,能够将住房公积金提出,以此来填补自筹资金的资金缺口。所以,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十分有必要的惠民政策,可以为职工家庭住房消费减少压力,提供资金保障与储存。同时,在参缴职工之间也能够形成一定的互助关系,可以对职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具有较强的积极意义。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够为职工提供一定的保障,使其在住房市场体制之下不断努力。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能够让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发挥作用,提升职工的购房能力。
(二)地方财政负担有所减轻
我国在颁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所需的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储备金、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产生的增值收益,缓解地方财政负担。地方财政在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之下能够明显缓解财政压力,产生更多资金。对增值收益的合理利用能够促使住房公积金事业更加稳定、更加健康的发展,让住房公积金能够造福于民,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有效,在保障存缴职工个人利益的同时,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进步,使其更加平稳更加快速地发展。
(三)降低城市廉租房推行压力
我国在加强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之后,能够用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加强廉租房建设,使城市的廉租房推广更加高效,能够满足廉租房的建设需求,使廉租房惠及更多群众,满足人们的住房需要[1]。同时,也能够保障民生,优化居民住房环境,加快实现住房社会公平化。而且,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用在城市廉租房建设之中,也可以使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减少社会矛盾,优化城市大环境。因此,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十分关键,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可以让城市发展更具优势,加强现代化建设。
二、当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较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9156.87亿元,6611.21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0316.1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0.33万笔、13964.22亿元。截至2021年年底,个人住房贷款率84.18%。全年支持6611.21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占实缴职工人数的40.22%,提取额20316.13亿元,比上年增长9.51%。通过这些数据能够看出,住房公积金的沉淀资金相对较多,使用效率不高。对于真正需要购房的居民而言,因为首付款项较高,开发商的条件较多,购房压力相对较大。再加上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较多,申请流程较为复杂,导致许多居民的住房条件无法得到改善。在这种状况之下,住房公积金的作用相对较低。而且,经济相对宽松的人利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存在多次购买商品房的问题,与制度建立初衷相违背,无法体现出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保障性与互助性。
(二)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较窄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具有互助性与保障性,但是在长期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主要的参与者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水平较好的大型国企,这些公有制性质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更加有优势,与非公有制性质企业相比较更加有保障性。很多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以及外来进城务工的工作人员没有住房公积金,这些住房困难群体没有受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保障,并未被覆盖在制度之中[2]。这些人群对住房的需求最大,但是并未得到住房保障。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作用并未发挥,制度的作用不强。而且,在覆盖面较为狭窄的情况下,会造成社会工作岗位的不平衡,更多人愿意进入公有制性质企业务工,私营企业的发展活力有所减少。在这种状况之下,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当注重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优化,不断扩展覆盖面积。
(三)区域缴存比例差距比较大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优化是极为关键的,只有完善制度,才能够更好地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但是在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依然不够健全,存在着较多的不足,其中一个较为明显的问题就是区域存缴比例差距相对较大。首先,因为我国国土面积较大,各省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个省份的缴存率各不一样,甚至各个城市、各个企业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一些企业按照下线缴存金额,一些企业按照最高上限缴存金额。在这种状况之下,能够看出一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地方的经济状况相一致,和单位的发展情况相适应。当下,一些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缴存比例相对较高,职工所享受的权益相对较多,但是一些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缴存比例较低,甚至一些单位偷逃费率,职工并未享受到应该享有的权益。这样就会导致职工很难通过住房公积金来缓解自身的住房压力,对职工的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影响。
(四)企业财务监管力度比较弱
当下,虽然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对较多,包含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但是在实际管理之中,审计部门与财政部门等对公积金的监督不够到位,功能性较弱。出现这种状况,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公积金的管理费用来源于公积金收支预算,资金来源为公积金增值收益,财政拨款不在其中。因此,无法对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的审计。再加上公积金管理的专业性与政策性相对较强,与其他单位的监督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在资金管理层面上,公积金管理与银行管理存在相似性。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对公积金的管理监督性较差,缺少专业的监管,以至于监管力度不足,不能发挥积极作用。这种状况对公积金发挥实质作用具有较大的影响,不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优化,甚至会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影响。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政策性的住房金融主体,现在已经成为职工购房贷款最为主要的贷款方式。大多数的城市居民都会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能够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帮助人们减轻购房压力。但是在当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在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规模有所扩大,贷款时间延长,逾期率也随之而上升,这也直接导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有所增加。从这一方面来看,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优化十分重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可以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以及管理机构等,但是缺少十分有效的操作流程。再加上我国推出的有关政策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存在较大偏差,不够严密,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优化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有效策略
(一)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需要不断提升,让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发挥出更大的作用[3]。首先,我国可以借鉴他国的优秀经验,转变现有的单一化投资渠道,促使公积金入市方式,开展多种渠道投资,这样能够分担风险,让收益有所提高。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当下的公积金投资大多为储蓄为主,在这样的情况下收益相对较小,如果出现通货膨胀的情况,将会无法弥补损失。只有不断拓展公积金的投资渠道,才能够提升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其次,我国需要将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简化,改善公积金提取条件。比如,我国可以在对具有购房需求人群的信息核实过后,为其提供能够申请的最高额度,同时,提升改善型住房的要求,制定更加严格的申请条件,避免出现公积金浪费的情况。采取这种办法,能够发挥公积金的更大作用,使其互助性与保障型特点有所体现,进而让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优化。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以及保障性三个特点,只有使缴存单位的职工参与积极性增加,才能够有效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作用。扩大覆盖范围,调整规定的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无论职工在当前是否有住房需求,都要给予其公平的待遇,只要能够做到更多职工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即可。对此,我国可以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当下十分先进的新媒体加强宣传,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这样可以让人民群众对公积金的认知有所转变,不断提升个人意识,使其参与积极性有所增强[4]。另外,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对不缴纳公积金以及公积金缴纳数额较少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使其尽快整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科学设定公积金缴存比例
想要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需要我国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机制。有关的管理机构需要按照当地的具体发展情况,根据当地的公积金社会影响因素进行比例调整,这样能够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同时,也能够让公积金更加严格、更加具有灵活性。而且,需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与社会保险缴存的强制要求,加强对公积金缴存的约束力度。在此基础上,当地的公积金缴存比例需要与房价变化相关联,让住房公积金能够更加满足职工的购房需要。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目的就是减轻人民群众购房的压力,所以需要将住房公积金与房价的变动相结合,更加关心房价的变化情况。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解决人民住房问题,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性。采取这样的方法,可以让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
(四)加强内外监管机制建设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督与管理,只有将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才能够更加高效地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优化[5]。首先,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应当加强职能管理,让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够受到有效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应当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内部审核部门,加强内部业务的全面监督,只有做好监管工作,才能够让住房公积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需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让监督部门能够更具权威,使监督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完善交叉检查制度,采取这种方式发现内部存在的问题,找到相关解决方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以建立轮岗制度,避免出现岗位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能够产生更大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的住房质量。
(五)注重完善公积金贷款制度
想要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保障作用,需要不断完善公积金贷款制度,采取有效方式提升贷款的安全性。首先,需要逐步规范运营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使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流程更加完善,同时,需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按照标准流程完成工作,杜绝出现问题。其次,需要改善当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使其能够与我国推出的住房政策相适应,保障民生,使人民群众的购房问题得以解决。另外,需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使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制度能够得到推广与有效落实,使制度真正发挥效用,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能力。采取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实施价值,使其真正为民服务。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的当下,需要更加注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优化,以此来促使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升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降低其购房压力。本论文经过深入的分析与讨论,提出应当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科学设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加强内外监管机制建设、注重完善公积金贷款制度的策略,可以有效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发展,使职工能够享受到合理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相关链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202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9156.87亿元,6611.21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0316.13亿元。
2022年6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202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9156.87亿元,6611.21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0316.13亿元。
根据报告,截至2021年底,个人住房贷款率84.18%。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缴存职工结构更加优化。全年新开户单位79.46万个,新开户职工2220.51万人。
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缴存职工占比达76.85%。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416.09万个,实缴职工16436.0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3.88%和7.2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缴存职工占比持续增长,上述单位缴存职工占当年全部缴存职工的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