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的历史演进与伦理价值
2022-11-23胡芮
胡 芮
(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深化拓展群众性主题实践,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发挥礼仪制度的教化作用,丰富道德实践活动,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21年7月12日,http://www.gov.cn/zhengce/2021-07/12/content_5624392.htm,2021年12月20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的形成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在中国的科学实践,也是中国数千年礼仪精神在当代的生动展现。需要看到的是,中国近代“道德革命”以来对传统礼仪文化的过度解构以及缺乏对礼仪制度社会价值的正确认识,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建设长期缺位。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礼仪制度建设。他指出:“礼仪是宣示价值观、教化人民的有效方式,要有计划地建立和规范一些礼仪制度,如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一些重大礼仪活动要上升到国家层面,以发挥其社会教化作用。”(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89页。这一论述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在文明教化和道德实践中的重要价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研究和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的内涵与形式,总结中国共产党在礼仪实践中的经验,探索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中华优秀传统礼仪文化在当代的融合与创新,对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裨益。
一、传统礼仪的基本精神及其近代变革
中国传统礼仪就其历史形态来看,主要是以强调血缘为基础的儒家伦理。它以封建等级、人伦纲常、差序格局为外在表现,体现在宗法血缘关系之中的等级观念和宗法观念,主张人的道德义务与责任。随着人伦纲常的确立并在封建制度中不断强化,传统礼仪文化中固有的双向道德责任机制逐渐淡化,对等的礼制义务及责任蜕变为对封建等级的隶属和屈从,对人的主观道德能动性产生压制,造成了封建伦理的“异化”。近代以来,随着“伦理启蒙”的逐渐深入,知识分子开始猛烈地批判“礼教吃人”,在激烈的反传统浪潮下,儒家伦理及其表现——礼仪制度,被视为封建文化糟粕而被打倒,传统礼仪之邦的社会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理解中国现代礼仪的形成及发展,需要重新认识传统礼仪文化的核心——“礼”。作为周礼思想的集大成者和儒家学派的奠基人,孔子将“礼”纳入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他积极倡导周礼,主张以“礼”的精神进行道德实践,进而实现礼制社会的理想。“礼”经过孔子的提炼和阐释逐渐成为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范畴。从内涵上说,“礼”既是一种社会理想,也是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礼”是社会生活的根本指导性原则,也是人伦道德的具体规范,具有整饬社会秩序、安定人心的作用。针对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社会混乱局面,各思想流派对“礼”的性质与功用均有大量论述。例如,《国语·晋语》:“礼,国之纪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君令臣共(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以上论述充分说明了“礼”对于国家治理、社会稳定的重要价值,由此奠定了“礼”之于中国传统伦理体系的核心地位。
“礼”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的宗教祭祀活动,并逐步发展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的根本道德原则。《礼记·礼运》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礼字从词源学角度来看,就是在器皿上盛放玉器以奉事鬼神。《盘庚篇》中的“具乃贝玉”,也是表达祭祀鬼神的含义。礼起源于祀神,其精神是对神人关系的理解与实践,故具有深刻的伦理意涵。其后,礼的范围逐步从单纯的神人关系发展为普遍人伦关系,体现出社会发展对礼仪的基础性影响。“仪”源自“义(義)”,许慎将“義”理解为会意字,认为“义,己之威仪,从我从羊”。(3)许慎:《说文解字》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267a页。在西周至春秋时期的金文中,“義”时常和“威”合称“威義”。《诗经·大雅·抑》中说:“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礼记·中庸》云:“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大戴礼记》中引用孔子的“礼仪三百,可勉能也;威仪三千,则难也”(4)高明:《大戴礼记今注今释》卷六十,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235页。,将“仪”看成是士君子威仪的详尽表达。由此可见,“礼”是出自主体之间关系调整的伦理实践,“仪”则是这种实践的形式化呈现,体现出的是“本与末”的关系。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关于鲁公的两则评论鲜明地阐释了“礼”与“仪”的关系。郑国卿相游吉将“仪”解释为“揖让周旋”的仪容,而将“礼”理解为天地人之准则以及调整社会人伦秩序的根本原则。
礼是中国传统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制度规范及其相适应的伦理认同价值。在周礼中,礼是涵盖宗教、政治、伦理等多重维度的社会规范,其形成与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密切关联。周天子将土地臣民和礼器舆服授予贵族,封邦建国,屏藩王室。既授予权力,也主张义务。自天子以下,诸侯卿士大夫均在自己的采邑或领地享有相对独立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由国及家。在这一过程中,礼逐步系统化和制度化,形成了一套等级化的伦理规范,即传统伦理中的“名分”观念。王国维曾说:“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团体。古之所谓国家者,非徒政治之枢机,亦道德之枢机也。”(5)王国维:《殷周制度论》卷十,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259页。许倬云也认为:“礼仪的系统化与制度化,一方面意味着一个统治阶层的权力已由使用武力作强制性的统治,逐步演变到合法的地位的象征,另一方面,规整的礼仪也代表统治阶层内部秩序的固定,使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有明白可知的规律可以遵循,减少了内部的竞争与冲突,增加了统治阶层本身的稳定性。”(6)许倬云:《西周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第165页。礼的逐步系统化、制度化,是“道德-政治”双向互动的自然过程,伦理认同塑造政治认同,政治力量进一步强化伦理认同,礼成为维系国家认同的基本范式。
按照美国史学家库恩的“范式说”,范式具有整体性认知框架和价值标准。“礼”即是承载了中国传统文化认知框架和价值标准的一种“范式”。这一范式,为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提供了稳定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质,渗透于社会制度的各个方面,展现为社会生活中具体的行为规范,落实为人伦日用中的各种礼节、仪式。由此可见,“礼”并非只是一种关于社会伦理关系的抽象思辨,更是一种面向实践的精神,“礼”体现出浓厚的实践性。
总体来看,中国传统礼仪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典章制度,如典籍中记载的夏礼、殷礼和周礼,以及二十四史《礼乐志》中记载的各朝代的典章制度;二是具有具体行为规范意义的礼仪。礼学的形成,有赖于“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三礼”中,《周礼》偏重于典章制度,《仪礼》侧重于礼的具体实践,《礼记》是对礼进行研究和阐释的文献。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局面下,以儒家为主要代表的先秦各思想流派均围绕古礼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和整理工作,客观地推动了礼仪的革新。据《周礼·大宗伯》记载,儒家将礼分为五个主要类别,分别是: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统称“五礼”。
“礼”的实践性造就了“礼”的制作与展示,并呈现为一系列社会景观——“礼仪”。礼仪是礼的实践形态,主要通过语言、情感、物质等呈现。礼仪实践进一步强化了中国传统伦理认同,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影响和塑造了民族精神气质。首先,在语言层次上,礼通过祝辞(礼辞)进行表达。《周礼·春官·大祝》中记载:“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一曰顺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策祝。”(7)[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十五,《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774a-780a页。《周礼》认为,礼官的重要职责是通过祝祷之辞来表达仪式的核心思想和观念,并按照礼仪目的分为不同类别。其次,情感是礼仪实践中的重要内容。在传统礼仪活动中,真诚而恭敬的情感表达是打动鬼神、沟通神明的重要方式。《仪礼》中记载,在凶礼中,孝子孝女需要通过一系列哭、踊、拜等饱含情感的形式抒发真诚的哀悼之情。同样,在吉礼中,上自天子下至卿士大夫在仪式中必须斋戒盛服,对象征神明的“尸”再拜稽首,言辞恳切地劝神尸饮食,以表达恭敬虔诚的感情。再次,礼仪呈现离不开重要的物质基础。传统礼仪中的祭祷仪式需要以丰富的祭品吸引鬼神尚飨,丰富的祭品、礼器是保证礼仪圆满完成的重要条件。《礼记·郊特牲》云:“郊特牲而社大牢。”(8)[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卷二十五,《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892a页。《礼记》中不厌其烦地列举在各种仪式开展前,祭品如何被“实于鼎”“实于篚”“实于豆”,以及仪式中不停地劝侑神尸尚飨,从“一饭”以致于“十五饭”等情景,可见物质是礼仪开展的重要现实保障。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基本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的根本道德原则;二是维系国家认同的最高伦理权威;三是塑造中华民族情感心理和文化特征的符号载体。礼仪文化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发展和演进中愈发呈现出复杂的形态和面貌。传统礼仪的基本精神包含一定的合理因素,这些合理因素可以为我们今天的社会道德建设提供历史资源和思想借鉴。但传统礼仪过度强调“角色意识”,一定程度上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关系发生剧烈变革,具有强烈等级色彩的传统礼仪失去了现实依托,制度层面已经失去了存在基础。但是礼仪制度基本精神中蕴含的尊重秩序、传递价值、倡导和谐等内容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传统礼仪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是在对传统礼仪文化进行批判和继承之上的超越与创新,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区别于封建等级伦理的具有人民性、科学性、大众性的礼仪制度。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
如前所述,近代以来的礼仪变迁是在中国道德转型的背景下发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社会思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礼仪中带有浓厚封建等级色彩和神秘主义的内容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及方法对传统礼仪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礼仪实践着重发挥礼仪在塑造政治认同、道德教化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双重维度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礼仪制度。社会主义礼仪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直观诠释与演绎,是开展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载体。
社会主义礼仪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伦理道德领域的科学实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3页。理想社会的实现主要依靠实践来完成,道德建设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思辨阐释,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彰显道德力量、形塑伦理认同。作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最高价值追求,自由是实质意义上的而不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论及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问题时指出,任何一个社会都不能离开各个特殊方面“法”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法”,不只是国家法律层面的强制规定,还包含非强制性规范,例如道德、礼仪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伦理精神会通的历史实践。20世纪以来,对民族伦理发展路径的思索呈现出不同流派之间相互论争的文化图景。针对传统伦理现代转化的困境,现代新儒家们企图通过重新诠释“内圣外王”而实现中体西用的价值接榫。虽然各个学派之间的价值基础和致思理路各不相同,却无疑共同分享了一种伦理上的理性主义立场,这与中国传统伦理注重情理交融的礼仪实践精神相去甚远。在传统伦理神圣价值隐退的时代风潮中,伦理上的理性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个人主义、虚无主义精神困境的蔓延。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探索,不仅体现在物质生产方面,也涉及精神层面。有论者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对伦理道德的形态学自觉,突破了历史形态与精神形态的形而上学式考察方式,实现了二者的辩证统一。”(10)高广旭:《马、中、西伦理思想的会通与当代中国伦理精神的建构》,《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第1-9页。该评论切中肯綮,礼仪既呈现为不同的“历史形态”,又折射出民族不同时期的“精神形态”,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为中国社会道德生活形态的演进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和阐释原则,为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奠定了思想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优秀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高度重视对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集体行为礼节与仪式,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影响。在中华民族数千年文化传承中,礼仪是中华文化显著的精神标识,是支撑和维系民族伦理认同的重要精神资源。中华民族传统礼仪的当代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形成的重要历史资源。在继承和发展传统利益观的基础上,创立兼具科学性、人民性、民族性、时代性的新礼仪制度是当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中华优秀传统伦理文化生生不息、赓续传承的需要。
人类学上对礼仪的研究洋洋大观,在礼仪变迁的时代背景下,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是什么”“为什么”以及“怎么样”等认知问题却尚未形成共识。按照马林诺夫斯基的观点,原始社会的知识系统与低级的文化相适应,它通过“象征的力量”和“引导的思维”来表现知识系统。(11)Ronislaw Malinowski,Sex, Culture, and Myth,London:Harcourt Trade Publishers,1962,p.191.从一般意义上看,仪式作为人类活动的一种文化类型,主要是满足人类社会交流的需要,展现出三种功能:展演功能;行为功能;知识功能。(12)彭兆荣:《人类学仪式研究评述》,《民族研究》2002年第2期,第88-96、109-110页。基于仪式的基本功能要求,礼仪活动实践是其功能的现实化过程。由此,实践视域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应该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要素。
第一,礼仪时空的创设及其物质条件。礼仪活动的演绎与开展,需要在一定的空间和实践中进行,直观而感性地传递出善与美的统一。中国传统礼仪中的诗、乐、舞以及礼器的陈设均体现出礼仪是一种“整体的美”。近代以来,王国维开始以现代学术中的美学视角来阐释礼仪。先秦时期的典籍中,礼仪实践鲜明地呈现出审美的情趣。《诗经》中的《雅》《颂》等篇章中对各种礼仪活动,尤其是宗庙仪式的描述,流露出时人对礼仪的审美评价,例如“穆穆”“雍雍”“皇皇”“大”“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需要鲜明地传递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在礼仪活动筹备时,需要针对礼仪的具体主题,有针对性地对传统民族文化符号、象征、礼器进行选取与呈现。例如,国家典礼一般在政治象征或文化象征的建筑空间中展现,呈现大党大国威仪容止,展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风采。
第二,礼仪活动的开展及观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礼仪实践不断强化人们的历史记忆、凝聚民族情感、升华伦理认同。在传统礼仪实践中,礼仪之周旋揖让,礼容之庄重虔诚、礼器之陈列摆设、礼乐之节律比兴,呈现为视觉与听觉的对象,引发观众的直接感受,通过公开的展演发挥“教敬”“示民不淫”“教民睦”等教化作用。礼仪活动的开展,目的在于通过被观看而体现。礼仪在特定的时空中呈现,营造出一个公共性的礼仪空间。我们看到,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每逢重大节庆或重要事件,天安门广场都发挥了国家公共性礼仪空间的重要作用。在国家级礼仪活动的开展中,参与人员通过表演、献词、行进、接受检阅等方式呈现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核心价值观,通过现代传播技术营造出全民族团结一致、齐心向前的沉浸式体验。现代科技的发展有利于突破传统礼仪时空有限性,培养民族整体的审美意识与礼仪情操,进而塑造中华民族强大的伦理认同。
第三,礼辞及礼仪活动的思想总结。礼仪活动往往是在党和国家特殊历史事件纪念日和特殊节日举行,礼仪是程序性活动,主要体现为感性形式,在满足、抒发和表达情感的同时对感性形式进行理性升华。国家仪式是发表重要讲话、宣言、通告的重要场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活动的开展中,礼辞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内容。礼辞是仪式精神的语言表达,具有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升华情感的作用。礼辞的发表既是礼仪活动的一个环节,也是礼仪的思想总括和历史记录。由于礼辞具有思想性和历史性的特征,礼辞的撰写与发表有助于礼仪情感由“感性形式”上升为“普遍形式”,体现出礼仪精神的本质,是赋予礼仪历史价值的重要途径。
三、社会主义礼仪凝聚伦理认同的价值旨归
涂尔干认为:“信仰、思想体系并不能单独地存在,唯有依赖于社会仪式才得以表现。”(13)[法]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宋立道、徐大建等译,史宗主编 :《20 世纪西方宗教人类学文选》,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 年,第 63 页。礼仪不仅是政治活动的形象展示,它还能通过象征性符号和行为渗透日常社会生活,成为影响社会风尚的重要精神源头,客观上起到教化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礼仪制度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传统礼仪文化的优秀内容与时代精神进行有机融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是构筑全民族伦理认同的重要内容。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礼仪制度,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对理想社会生活的精神重构和演绎,是党和国家激活优秀传统文化、凝聚政治认同的基本措施。建立和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既要从数千年传统礼仪文化中汲取历史养分,又要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是新时代道德教化的有效途径,对塑造全民族伦理认同具有重要价值。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一般原理和中国道德建设实践有机结合的生动体现,是对中国传统伦理的批判性继承。新时代的礼仪建设,既包括对中国数千年传统礼仪文化的继承,也包括对近代以来革命道德精神的赓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新时代礼仪建设的根本遵循,也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的核心要义。传统礼仪文化在维系伦理认同、塑造民族精神气质方面影响巨大,但也需要辩证看待传统礼仪的消极影响。列宁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1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7页。有论者指出:“礼仪制度能够调节各种社会关系,是加强礼仪教育的重要基础。加强礼仪制度建设,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承优秀传统,立足当代实践,增强中国特色。”(15)王树祥:《积极推进礼仪教育》,《人民日报》2020年12月8日,第9版。新时代的礼仪建设,需要客观地面对新的社会现实,运用现代新的理论方式、学术话语,针对中国当代道德生活现实,创造性地吸收和转化传统礼仪的精华,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来激活其当代价值与精神活力,最终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建设相适应。要将传统礼仪中的消极价值因素剔除,诸如封建等级、神秘主义、唯心主义,代之以民主平等、爱国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等价值元素,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方向。同时,要借助具体的礼仪形式将抽象的价值理念生动地传递出来,在仪式中形成“道德感动”,实现“道德感知”,进而促成“伦理认同”。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道德实践中的“复兴”。近代以来,对传统伦理的过度批判摧毁了封建伦理的“礼制”形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伦理上的虚无主义。新时代的礼仪制度是礼仪精神在当代的“复活”与“再生”,对维护连续、稳定的民族道德记忆具有积极作用。有论者指出:“道德虚无主义与历史虚无主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个幽灵。对历史的不尊重乃至别有用心的篡改,实际上是道德价值观出了问题。”(16)黄泰轲:《中国共产党纪念活动的伦理价值》,《伦理学研究》2021年第3期,第16-21页。创新中华优秀传统礼仪精神,既意味着对传统礼仪的继承,也意味着对传统礼仪的超越,本质上是对中国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守望。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庆等时间节点开展礼仪活动,举办庄重庄严、内涵丰富的群众性纪念活动,体现出参与者与观礼者在礼仪活动中的“双主体”地位,让礼仪活动的道德教育意义得到彰显。礼仪活动以仪式传递出伦理秩序、精神信仰、价值观念,对整个社会道德观念的形塑具有重大影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百年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征途中,社会主义政党、国家及群众性仪式体制已经初具雏形。无论是建国周年的阅兵典礼,还是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活动,抑或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庆典,社会主义礼仪在特定时刻塑造了中华民族共同的道德记忆,每个中国人都能从礼仪开展中直观地体会到个体与国家作为“伦理实体”在精神上紧密联系,社会主义礼仪已经日益成为抵御历史虚无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伦理复兴的重要载体。
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是在道德维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是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为科学内核,继承和超越了中国传统礼仪的历史形态,在吸收和借鉴了包括西方礼仪文化在内的人类礼仪文明成果基础之上而发展出的新道德实践形态。在这一道德实践形态中,马克思主义是灵魂,社会主义是本质,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是鲜明的民族标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不仅能从思想道德层面进一步凝聚人心、促进认同,更能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系统性地展示中国文化良好形象,是对外文化传播的有力载体,更是文化自信的具体展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时代课题的应有之义,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道德文化领域的有益探索。“社会将其注意力固着在他们身上,并记住了他们。”(17)[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1页。哈布瓦赫认为,认同的形成离不开对某一阶级或群体的道德记忆,礼仪作为构成历史记忆的思想基础,必将为筑牢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强化民族伦理认同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为强劲的精神动力。
综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是新时代实现“伦理复兴”的重要路径,崇尚文明的礼仪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从日常礼节、社会礼仪、国家礼仪制度等不同维度融入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精神生活的“道德日常”。在礼仪实践中,通过身体和心灵的双重融入,激活“个体”与“国家”在精神层面的双向互动。通过语言、行为、服饰、礼乐、图文等仪式化、符号化的道德象征,直观地感受“国家”与“个体”在精神上的密切联系,为塑造强大的伦理认同提供有力的形式支撑。但也需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的建设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在认识到礼仪之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价值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国社会主义礼仪的内涵和外延,阐明其“是什么”与“不是什么”,避免礼仪建设重新陷入“繁文缛节”和“封建等级”的思想泥淖。可以肯定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科学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礼仪制度必将在新时代道德文明建设实践中绽放新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