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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对“工农对立论”的批判与超越

2022-11-23赵睿夫郇庆治

关键词:立论工人阶级工农

赵睿夫,郇庆治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

1847—1852年,哈克斯特豪森陆续出版了《俄国的国内状况、国民生活、特别是农村设施概论》三卷本,详细介绍了俄国村社制度,深刻影响了赫尔岑、巴枯宁、特卡乔夫等激进分子并使他们开始关注俄国农民及村社制度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问题。19世纪60—70年代,民粹派出现在俄国的社会革命运动中,这股以巴枯宁、特卡乔夫、拉甫罗夫等人为代表的政治势力,自称是“自由的代表”“人民的精粹”,把知识分子领导下的农民视为主要的革命力量,视村社制为俄国社会主义的“胚芽”,反对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片面放大工农之间的分歧而忽视工农联盟的重要意义,由此产生出“工农对立论”的谬误思潮。对此,马克思与恩格斯予以深刻批判,从事实论据、历史观、革命观等多个维度出发,以“工农联盟论”完成了对“工农对立论”的超越,捍卫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立场,为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一、“工农对立论”的主要论点及其理论实质

要理解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工农对立论”的批判,首先就要厘清“工农对立论”本身。如恩格斯所言:“身为俄国地主的赫尔岑,从哈克斯特豪森那里第一次得悉,他的农民们是共同占有土地的,于是他便利用这一点来把俄国农民描绘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体现者、天生的共产主义者,把他们同衰老腐朽的西欧的那些不得不绞尽脑汁想出社会主义的工人对立起来。这种认识由赫尔岑传给了巴枯宁,又由巴枯宁传给了特卡乔夫先生。”[1]396“工农对立论”在代表人物赫尔岑、巴枯宁、特卡乔夫处,表现出不尽相同的话语形式与理论内容,只有在分别考察赫尔岑等人的具体表述之后,才能完成对其核心主张的概括,进而揭示出其理论实质。

(一)赫尔岑的“工农对立论”

亚历山大·赫尔岑是俄国农业民粹主义、农业集体主义、唯农(民)论的代表人物。他曾深入俄国村落了解农民的生存状况,对农奴制下挣扎的劳动人民抱持同情,反抗沙皇专制统治,后流亡西欧各国,与蒲鲁东、巴枯宁、海尔维格等人结交,参与法国的工人运动实践。随着1848年欧洲工人运动的失利,赫尔岑对于工人阶级及其革命的不信任感愈发增强——用以赛亚·伯林的话说,赫尔岑“强烈地反对共产主义,特别是讨厌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者”[2]。在流亡过程中,赫尔岑受到哈克斯特豪森、俄国斯拉夫派和西欧社会主义思想的综合影响,成为俄国民粹主义的代表人物[3]。

赫尔岑的“工农对立论”包括以下三个主要论点:首先,在对阶级特性的认识上,他认为,工人阶级由于其“软弱性”,在1848年革命失败后,就失去了担任社会主义革命领导的能力;由于受农奴制的压迫,农民反而更容易接受社会主义学说,具有更充分的革命意志。正如普罗科菲耶夫指出的那样,“他把‘工人们’的失败仅仅归为其软弱性,他尚不能理解的是,1848年的工人阶级还未成熟为一种革命力量。而且赫尔岑太性急,他把初次的较量当成了最后的失败,从而得出社会主义不能在西欧取得胜利的结论。”[4]其次,在对革命道路的认识上,他认为俄国村社制是社会主义萌芽的一种状态,农民天生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潜质,只要在保留俄国宗法制的前提下消灭专制制度和农奴制,社会主义理想就能在俄国实现;而工人革命运动只是西欧现实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不适合俄国国情,在俄国,“除了农民革命之外不会有其他任何真正的革命”[5]。最后,在对斗争形式的认识上,赫尔岑认为工人阶级革命必然是暴力、流血、反人道的,而农民革命可以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和平解放。作为一个坚定的人道主义者,赫尔岑对法国工人运动过程中血腥暴力的街垒战斗产生了反感,决心避免俄国革命的暴力化,因而提出了“通过沙皇政府‘自上而下’的改革,以及地主与农民和平协商的方式来废除农奴制”的看法[6]。

(二)巴枯宁的“工农对立论”

“工农对立论”持民粹主义与人性进化论立场,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否定建立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必要性,妄图消解工人阶级的革命主体地位。无政府主义代表人物米·亚·巴枯宁是“工农对立论”的支持者与传播者,他围绕个人的“绝对自由”做文章,提出了“无政府状态即为自由”的谬论,把无产阶级专政混同于“专制统治”并加以否认,要求群众无条件地反对一切权威,认为工人阶级应当放弃政治活动,鼓吹工农各自为政、放弃政治斗争的“集产制”。巴枯宁的“工农对立论”流毒深远,对第一国际与工人运动造成了破坏性的影响。

巴枯宁的“工农对立论”包括以下三个主要论点:其一,在对革命主体的认识上,他认为农民的革命本性是“无政府主义的”[7](161),应将农民与破产手工业者看作是实现无政府社会的主要力量,反对将城市工人视为革命运动的主体。如在对波兰社会状况发表看法时,巴枯宁就要求波兰人民“抛弃过去的历史,宣布成立农民的波兰”。[8]其二,在对马克思主义的看法上,他污蔑马克思主义是“工人阶级统治主义”,制造了马克思主义者及其政党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如其所言,“普通农民,贫贱农民,是不被马克思主义者赏识的,而且是文化程度最低的,他们大概要受城市无产阶级统治。”[1](403)其三,在对斗争形式的选择上,他要求工人阶级必须放弃政治斗争甚至一切政治行动,只能“静待”革命发生[10];主张农民通过自发暴动来影响社会,通过“煽动”与“密谋”的方式来废除国家。用巴枯宁的话说:“必须排斥一切权威原则,把自治原则作为革命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绝对原则”[9](103)。

(三)特卡乔夫的“工农对立论”

彼·尼·特卡乔夫是俄国民粹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以俄国的“特殊条件”为借口,竭力鼓吹布朗基主义,认为俄国没有借鉴西欧工人革命经验的现实条件,因为俄国的工人阶级是不可团结、不可信赖、不可依靠的,俄国不可能走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特卡乔夫通过对俄国农民进行神秘主义“天命”式的描述,将农民视作社会主义革命的真正主体,反对工人运动,把俄国农民的劳动组合与村社制度视作社会主义的先天基础。

特卡乔夫的“工农对立论”也包括了三个主要论点:第一,在对革命联合的看法上,他特别强调俄国村社制与农民生存状况的特殊性,忽视了社会主义革命国际联合的重要性,否定了第一国际理论指导与西欧工人阶级运动经验的意义。如其所言:“我们国家的情况非常特殊,它与西欧任何一个国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西欧国家采取的斗争手段对于我们是不适用的。”[11](45)这种臆造对立、忽视联系的认识论构成了特卡乔夫“工农对立论”的谬误基础。第二,在对工人阶级的态度上,他认为工人阶级不成熟、不可靠、“胆小无知”以至于不可能被联合成一个组织良好和纪律严明的工人联盟,对工人阶级带有强烈的偏见。第三,在对革命斗争的态度上,他不仅否认工人运动的历史成就,还认为俄国的农民革命是依靠“本能”推动的,轻而易举就会成功。在特卡乔夫看来,“只要在几个地方同时激起始终在我国人民心胸中沸腾着的……积愤和不满情绪……”“革命力量的团结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而斗争……就一定会得到对人民事业有利的结局”,所谓的“革命本能”也将自然而然地促成“进行反抗的各个公社间紧密的不可分割的联系”。[1](399)这种依赖于主观认识的革命观显然犯了理想主义的幼稚病。

(四)“工农对立论”的理论实质

经由对上述“工农对立论”主要代表人物的论点梳理,“工农对立论”的核心内容可以被整体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工农对立论”者分析现实都不是从实际的社会经济条件出发,而是求助于“天命”“绝对自由”“革命本能”等抽象范畴,把俄国村社制度视为社会主义的萌芽,却不对这一断言作具体论证。他们始终把俄国国情的“特殊性”当作核心论据,把俄国的社会历史解读为人类发展进程中的一种“例外状态”,以此来规避欧洲工人运动理论与经验的指导。具体来说,“工农对立论”者一般从四个层面论述俄国国情的“特殊性”:第一,阶级构成上既没有真正的无产阶级,也没有真正的资产阶级;第二,因为农奴制的压迫,农民普遍愚昧无知但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本能”;第三,俄国的精英知识分子革命意识坚定;第四,俄国的专制统治基础比欧洲国家的资本主义统治基础更薄弱[12]。上述四点不仅以主观认识否定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真实存在、预设农民的“革命本能”、低估通过革命推翻专制统治的难度,还有意识地突出了“精英知识分子”的主体地位,把“依靠农民与大众”概念偷换为“依靠农民的领袖与大众中的精英”,包藏利用民众、自抬身价的阴谋与野心。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是“工农对立论”者的立论基础,也是他们在革命主体与斗争形式认识上谬误的根源。

其二,偏激失实的革命主体观。“工农对立论”者以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看待革命及其主体,仿佛任何社会革命运动就只能有一个主体,只要涉及阶级联合或斗争合作,就必然会损害另一参与主体的革命意志一样。他们忽视了工农之间的共性,过分强调其差异性,甚至制造二者的矛盾。典型如巴枯宁,他鼓吹“在德国共产党人或社会民主党人看来,农民,一切农民,都是反动派”“马克思主义者也不能有别的想法;无论如何他们是国家主义者,他们必然要咒骂一切人民革命,特别是农民的、按本性来说是无政府主义的、直接导致消灭国家的革命”[9](328)。“工农对立论”者既过分拔高了农民阶级的革命意识与斗争能力,又贬低了工人阶级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以欧洲工人运动的暂时失利来否定以往革命经验的价值。在以农民为主体的表象之下,“工农对立论”者的本质仍然是精英主义,他们在理论上依靠农民阶级的革命本能,但在实践中却“缺乏对群众宣传教育的耐心”[13],以至于不得不搬出各色“社会天才”作为代表,未能在实践中真正落实农民的革命主体地位。

其三,消极投机的斗争形式观。赫尔岑等“工农对立论”者普遍受到过布朗基主义等激进革命思想的影响,但又杂糅了知识分子与小资产阶级的观点,因此在斗争形式上意见不一致,如赫尔岑支持走自上而下和平解放农民的道路,巴枯宁支持通过煽动“激起农民的恶欲”[9]14以废除国家,特卡乔夫反对群众教育并支持发起村社暴动,等等。列宁、塔塔里诺娃等人曾对这些前后不一、彼此矛盾的斗争形式观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指出其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受到贵族革命者世界观的影响而犯的离开了革命原则的错误”[14]。总的来看,无论“工农对立论”者对于斗争形式问题的阐述如何不同,其内在本质都可以用“消极”与“投机”来概括。一方面,“工农对立论”者始终不能认识到革命的总体性与全局性,总是忽视部分革命环节(如群众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工农对立论”者既不注重培养农民的革命意识,总是寄希望于该群体革命“本能”的觉醒,又不能耐心地等待革命时机的成熟、做好革命所需要的主客观准备。消极投机的斗争形式观是“工农对立论”者始终无法形成科学的革命理论体系的主要阻碍,也是其革命理论与实践失败的直接原因。

尽管诸“工农对立论”者动机各异,但无论是出于农业集体主义与唯农民论提升农民社会地位的需要,还是出于民粹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削弱工人政治力量的需要,他们都否定工人阶级的历史贡献,否定建立工人阶级政党与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的必要性。“工农对立论”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陷于破产的城乡小资产阶级的绝望情绪,具有空想性与盲目性,危害了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发展。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工农对立论”的批判

1864年,巴枯宁加入第一国际,标志着马克思与恩格斯同“工农对立论”者(包括部分民粹派、唯农论者与无政府主义者等)的斗争正式开始[15];1894年,《〈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撰成,至此,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工农对立论”的批判告一段落。回顾这一时期的重要文本,马克思与恩格斯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立场,从事实论据出发,深彻批判了“工农对立论”,清算了这股危害工人运动、分化革命组织、妨害人类解放的意识形态毒瘴,捍卫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一)以经验事实批判“工农对立论”的论据虚构

由于“工农对立论”包含了大量伪造、夸张、虚构俄国现实的谬误成分,马克思与恩格斯立足于经验事实本身,澄清了俄国农民群体与村社制度的真实情况,揭露了“工农对立论”的虚构性,为西欧工人阶级正确认识俄国农民问题提供了科学的事实材料。

首先,立足于俄国农民“劳动组合”的经验事实,批判了“工农对立论”把“劳动组合”特殊化、神秘化的臆想。恩格斯分析道,“劳动组合是俄国一种很普遍的协作形式,是自由合作的一种最简单的形式,很像狩猎民族在打猎时的自由合作形式。”[1](393)并指出,“从赫尔岑年代起,在许多俄国人心目中它就具有神秘的作用”[1](393),“工农对立论”者把劳动组合看作是俄国农民的天才发明,认为劳动组合具有神秘的革命性作用,显然犯了唯心史观的错误。恩格斯从起源、发展、性质出发,还原了“劳动组合是一种自发产生的,因而还很不发达的合作社形式,并且也不是纯俄罗斯或纯斯拉夫的合作社形式”[1](395)这一事实真相,揭示了劳动组合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间的必然矛盾。马克思亦指出,劳动组合向集体劳动的过渡不是“自然而然”的,而必须“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1](578)。恩格斯还阐发了对“劳动组合”与社会主义制度关系的科学认识:“这种形式(劳动组合)在俄国占有优势当然证明俄国人民有着强烈的联合愿望,但这还远不能证明他们靠这种愿望就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1](395)而要实现这种过渡,就必须吸取西欧合作社的发展经验,抛弃劳动组合的自发形态,在扬弃中寻找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可能[16]。

其次,立足于俄国农民“阶级归属”的经验事实,批判了“工农对立论”者对社会阶级的划分缺乏系统认识、主观制造农民与无产阶级对立的谬误观点。“工农对立论”者认为,“大多数工人是土地占有者,他们不是无产者,而是所有者……”[11](47)“我们这里没有城市无产阶级,这是事实; 然而我们这里也没有资产阶级……”[1](389)“总之,俄国工人……乃是‘农夫,因此不是无产者,而是有产者’”[1](390)。显然,“工农对立论”者还没有形成具体的社会阶级认识,还不知道阶级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客观关联性,还只停留在主观判断某一阶级是否存在的层面。对此,马克思明确了“有产农民不属于无产阶级”[1](404)的基本判断,指出了农民由于资产阶级的排挤盘剥而变成无产者的可能。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中,马克思再次澄清了农民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加深,大多数农民将成为无产者。恩格斯也曾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把大多数居民变为无产者”[1](561),证伪了所谓“俄国没有无产阶级”“农民始终不是无产者”的谬误观点。

最后,立足于俄国农民“主体特性”的经验事实,批判了“工农对立论”夸大农民革命主体性、虚构俄国社会矛盾的幻想。“工农对立论”者把农民视作是“本能的革命者”,认为农民具有天生的社会主义倾向,因此,俄国农民不需要与西欧工人阶级进行革命联动就能取得完全的社会主义胜利。这种观点的基本论据是农民具有“本能的革命性”“自卫的本能”,而这些“革命本能”则来源于对沙皇专制与农奴制度的痛恨。对此,恩格斯指出,“其实情况完全不是这样。俄国人民,这些‘本能的革命者’……从来没有反对过沙皇。”[1](400)在俄国,农民对于沙皇专制制度既畏惧又憧憬,既仇视又暧昧,他们痛恨贪官污吏,却对沙皇权威怀有幻想,根本不具有特卡乔夫杜撰的“革命本能”。同时,恩格斯还指出,不经科学理论武装的农民公社运动“都只是各自保卫自己,根本谈不上互相援助”[1](400),其革命主体性远远没达到“工农对立论”者所幻想的程度。马克思亦阐述过农民阶级的局限性,指出农民由于自身劳动的孤立性、土地的分散性和地域的隔绝性而不能担任独立的革命主体,因此需要与其他阶级进行联合,以此保障自身阶级利益。

(二)以唯物史观批判“工农对立论”的唯心史观

作为一种唯心史观的认识产物,“工农对立论”将神秘主义的“天命”视为革命发展与社会演进的根本动力,看似重视人民群众实则寄希望于英雄人物,过分强调不同地域、文化、制度之间的差异而忽视其共性。对于这些谬误,马克思与恩格斯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予以了明确的批判。

首先,对“工农对立论”天命史观的批判。“工农对立论”者认为,“俄国农民作为天生的共产主义者,同贫困的、被上帝遗忘的西欧无产者比起来,要无限地接近社会主义,并且他们的生活也要无限地好。”[17](452)这种宣扬“天命”的论调早在1852年就被马克思与恩格斯所洞察。恩格斯在寄给马克思的信中预言,巴枯宁等人的“把古代斯拉夫公社所有制变成共产主义和把俄罗斯农民描绘成天生的共产主义者的陈旧的泛斯拉夫主义的骗人鬼话,将会再次十分广泛地传播”[18]。针对这些神秘主义描述,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他的社会革命的基础是意志,而不是经济条件”[1](405);恩格斯在批判特卡乔夫时亦指出,不能陷入农民作为“上帝选民”的阶级傲慢中,必须把俄国农民从独立革命的幻想中解放出来,使之与各个社会群体共同推进解放事业。“工农对立论”者的天命史观在本质上是逃避问题——因为他们不懂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不了解社会经济条件对于革命发展的重要影响,无法解释为何“农民”就是理所应当的“革命主体”,故而只能搬出“天命”“本性”“禀赋”等抽象范畴。

其次,对“工农对立论”英雄史观的批判。“工农对立论”者强调优秀个人、英雄人物、社会天才等个体对于革命运动的重要影响,抹杀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巴枯宁曾言:“应当把所有的村、乡,可能还有省的优秀农民,把俄国农民界中的先进人物、天生的革命者相互联系起来。”[7](233)特卡乔夫公然宣称“人民没有能力在旧世界的废墟上建立一个能够朝着共产主义理想的方向前进和发展的新世界”[19](145)。对此,承接了《神圣家族》等著作中的群众史观,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工农对立论”者作了明确批判。马克思指出,脱离人民群众基础的社会运动是不可能成功的,任何社会革命都只有“在人民群众中至少占有重要地位的地方”[1](404)才可能实现。恩格斯亦指出,英雄主义的革命幻想在本质上是自相矛盾的,巴枯宁一方面主张通过优秀个人来越过人民群众发挥革命作用,另一方面又试图保留所谓的“每个人的自治权”,忽略了人的社会整体性,陷入一种依赖于少数个人却宣称代表全部群众的悖谬状态——这与特卡乔夫的“为了一切人民,但不通过人民”[19](145)口号存在同样的问题。

最后,对“工农对立论”特殊史观的批判。“工农对立论”显然是一种试图以局部经验来解释宏观历史进程的“特殊史观”[20]。马克思承认俄国公社有其特殊性,但也明确指认了俄国公社的“软弱性”与“孤立性”,揭示出“工农对立论”者特殊史观的不可靠;在《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只有俄国革命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俄国的土地公有制才有可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揭示出俄国与西欧革命事业合作的必要性。恩格斯明确地将批判的矛头指向特卡乔夫等人片面强调俄国农民的内在性、忽视西欧无产阶级革命意义的观点[17](452),认为“西欧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以及与之俱来的以社会管理的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这就是俄国公社上升到同样的阶段所必需的先决条件”[17](457)。在《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中,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国际化已经势不可挡,以往“按照地区和民族来划分和区别的群众”已经成熟为“一支社会主义者的国际大军”[17](541),从事实上证明了“工农对立论”极端特殊史观的必然破产。

(三)以积极革命观批判“工农对立论”的消极革命观

“工农对立论”者在革命观上始终抱持消极投机的立场,在革命的斗争形式上依赖农民的“革命本能”,一则幻想自上而下的和平解放,二则忽视革命的主客观条件,三则陷入消极被动、等待革命自然发生。马克思与恩格斯以积极革命观深彻批判了“工农对立论”者的消极革命观。

首先,批判了“工农对立论”者和平革命的幻想。“工农对立论”者的“和平革命”主张并非什么新鲜事,蒲鲁东派与拉萨尔派一直持这种论调,抛开话语上的差别,其本质都是小资产阶级保全统治机器的幻想。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与恩格斯就鲜明指出过无产阶级“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社会制度”的必要性。由于资产阶级敌人的顽固与旧社会设施的残余,“只要其他阶级特别是资本家阶级还存在,只要无产阶级还在同它们进行斗争,无产阶级就必须采用暴力措施”[1](403),不断改造或消灭旧的经济条件,巩固革命的胜利果实。恩格斯也阐述过暴力革命不可放弃、革命权是唯一真正的“历史权利”的重要原理。畏惧暴力革命、沉迷和平解放、指望自上而下的变革是一种幼稚的革命观,巴黎公社的运动经验已经证明,无产阶级必须坚持革命领导权、坚决砸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坚定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其次,批判了“工农对立论”者本能革命的幻想。“工农对立论”者寄希望于“本能革命”,逃避为革命创造主客观条件的主动过程。特卡乔夫妄想依靠农民的“革命本能”实现自然而然的社会革命,这种观点看似是对农民革命主体性的高扬,实则是对社会革命的抽象化、被动化、乌托邦化。对此,恩格斯回击道:“我们不去同这些人争论,虽然他们把俄国人民看作社会革命的上帝选民。因此我们也没有必要跟他们抱同样的空想。上帝选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17](465)本能革命的幻想在本质上是一种对精神史观的变相延续,特卡乔夫等人始终认为存在着一个象征着历史必然与绝对精神的革命主体,革命在这个主体的参与下将会成为一种“顺势而为”的乐事,仿佛只要找到了这个主体,一切革命主客观困难就都会自行迎刃而解,属于典型的主观主义与盲动主义。恩格斯讽刺这种幻想为“童话”[1](400)“惬意的革命”[1](399)。

最后,批判了“工农对立论”者被动革命的幻想。“工农对立论”者(典型如巴枯宁等人)认为,社会解放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个人的绝对自由,一切权威、政治都是妨害自由的。据此,他们采取了被动革命的立场,一则反对工人运动,二则放弃领导机构,三则忽视政治斗争,由此得出了“无产阶级最好什么也别干,而只等待……普遍清算的日子——末日审判的到来”[1](408)的悖谬结论。巴枯宁等人的被动革命,本质而言是对社会革命经济条件与阶级事实的忽略,用马克思的话说,“他(巴枯宁)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社会革命,只知道这方面的政治词句,在他看来,社会革命的经济条件是不存在的。”[1](404)在马克思与恩格斯看来,“一切阶级运动本身必然是而且从来就是政治运动”[1](333),“革命是政治的最高行动;谁要想革命,谁就要有准备革命和教育工人进行革命的手段,即政治行动……应当从事的政治是工人的政治”[1](224),革命必然是一个政治行动、阶级整合与经济改造协同作用的积极过程,而绝不可能是以静待革命发生、放弃政治权威、诉诸农民的“革命本能”为手段的消极过程。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工农对立论”的超越

批判不是纯粹目的,而是驳斥错误思潮、提出科学认识、指导社会实践的必要手段。要彻底超越“工农对立论”,就必须建立一套具有科学性、现实性与革命性的理论体系,这就是马克思与恩格斯一以贯之的“工农联盟论”。“工农联盟论”是革命理论与实践经验积累的必然产物,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指导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科学认识。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工农对立论”的超越,就是“工农联盟论”对“工农对立论”的超越。

(一)马克思恩格斯“工农联盟论”的文本线索

马克思与恩格斯“工农联盟论”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而要认识这个过程,就需要回到其经典文本中去。青年时期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农民与工人的生存状况抱以同情,为“工农联盟论”的产生奠定了认识基础。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工人与农民的联系将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不断加深的观点,揭示出工农共同革命的理论可能[21](155)。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恩格斯指出,由于工人和农民的生存环境存在交叉,“(工人中)大部分人本来就和农民有着直接的联系”[21](389)。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提出了“现存的工人多半是过去的农民”[21](627)等观点,进一步强调了农民与工人的紧密联系。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中,恩格斯批判性地指出“城市工业无产阶级成了现代一切民主运动的核心;小资产者,尤其是农民,总是跟在他们后面”[21](661),在实质上表达了“工农联盟论”的一条核心原理,即农民在革命中基本处于追随者位置。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指出,随着城乡对立的必然消失,“从事农业和工业的将是同一些人,而不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21](689),这一事实将工人与农民导向“共产主义联合体”。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了农民必然落入无产阶级革命队伍的历史趋势,其“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也包括了对农民阶级的革命号召;同时,也指出了农民阶级作为革命“中间等级”[22](42)的局限性,不吝于批判其保守甚至是反动性的一面。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马克思与恩格斯更为明确地提出了“工人应当同农村无产阶级联合起来”[22](197)。上述论述在实质上标志着“工农联盟论”的初步形成。

1848年欧洲革命发生后,马克思与恩格斯关于工人需要争取、动员、引导农民参与革命的观点愈发成熟[23]。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指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等“中间阶层”不是无产阶级直接的同盟军,但他们会随着资产阶级统治的深入,日益成为工人阶级的同盟者。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明确了城市工人阶级在革命进程中对农民的领导地位,同时也指出了二者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但总体而论,农民阶级只有与工人阶级联合才能保障自己利益。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恩格斯阐发了“唤起这个阶级并吸引它参加运动,是德国工人运动首要的最迫切的任务”[18](211)的原理,明确了工人运动唤醒农民阶级的使命。在《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中,恩格斯分析了农民阶级的具体构成,认为农民阶级不能独立领导革命,必然需要工人阶级的引导与帮助。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重申了关于工人阶级吸引农民参与革命运动的观点[1](330)。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革命必须“灵活”地处理与农民的关系,“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无产阶级要想有任何胜利的可能性,至少应当善于变通,直接为农民做很多的事情”[1](404)。在《给维·依·查苏利奇的复信》及其草稿中,马克思立足于俄国公社问题,提出了俄国社会运动必须与西欧工人运动联合起来的观点,这一点在《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得到重申。

在《关于普鲁士农民的历史》等著作中,恩格斯就土地与合作制问题,进一步分析了工人阶级政党在农村的实践策略,强调不能迁就农民的私有制倾向,无产阶级要积极接近农民,将之转变为自己的同盟军,把农民争取到革命的队伍中来。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恩格斯批判了以福尔马尔为代表的右翼人士在制定土地纲领、引导农民参加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所犯的机会主义错误和奉行阶级调和思想的理论根源,明确提出了“农民问题的中心点”[17](510)就是工业工人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并随之阐发了“农民是未来的无产者”[17](513)的重要命题,同时细化了农民群体,认为农民包括农业工人、小农阶层、富中农与地主、农业资本家四类,并依据其不同特性阐发了不同的应对策略,即引导农业工人、团结依靠小农、兼顾其他阶层等[24]。同时,恩格斯也提出了通过建立合作社、发展商品经济、逐步扩大生产,来完成私有到公有的所有制转化。此外,他还强调了党的领导对实现工农联盟的关键性,指出要真正发展好合作制经济,就必须保持党的无产阶级纯洁性。《法德农民问题》是“工农联盟论”得到最为系统、彻底、细化表述的著作之一,至此,“工农联盟论”的理论得到了翔实充分的呈现。

(二)“工农联盟论”对“工农对立论”的三重超越

要明晰“工农联盟论”在何种程度上超越了“工农对立论”,就需要首先在整体上认清“工农联盟论”的核心思想。基于文本考察,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工农联盟论”至少包含以下三方面核心思想:其一,对农民阶级双重性的认识。一方面,农民阶级处于资本主义与封建专制统治的双重压迫之下,具有一定的革命意识,同时,农民人口庞大,占有一定的生产、生活与战斗资料,这就决定了农民具有投身革命的现实潜能;另一方面,农民阶级亦具有小农意识与私有化倾向,工人阶级必须不断引导其走上正确的革命道路,将之转变为自身的同盟军。其二,工农关系的处理策略。处理与农民阶级的关系需要谨慎而灵活,一方面,要清理封建残余、打击专制剥削、解决土地矛盾,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工人阶级的革命领导地位与“革命无产阶级立场”[25](51),不能一味地讨好农民、自我退让,确保工人阶级始终作为农民的“领导者和老大哥”[1](201)。其三,工农联盟的实现进路。在协调好、处理好工农关系的前提下,工人阶级必须在革命意识、组织建设、武装条件上不断发展、强大自身,为联盟的巩固奠定基础。同时,也要教育与引导农民阶级、把握乡村生产与生活的基本特点、洞察农民阶级的利益诉求、推动工农生产合作化与土地资源共享、建立大规模农场与合作社来替代传统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小农土地私有制。“工农联盟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理论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俄国民粹主义“斗争的中心点”[26],将长期指导社会主义的革命与建设工作。

要论述一种理论超越另一种理论,就必须阐明前者澄清了哪些后者没能澄清的问题、解决了哪些后者不能解决的难题、提出了哪些后者没有提出的见解等。基于前文阐述,“工农联盟论”至少在以下三个层面超越了“工农对立论”:

首先,“工农联盟论”澄清了关于农民双重阶级特性与具体阶层划分的重要问题,超越了“工农对立论”含混抽象的农民阶级认识。“工农对立论”立足于唯心史观,只从整体概念上谈论农民,缺乏对农民的阶级特性及其内部群体划分的清晰认识,甚至否认农民与工人的阶级关系,否认俄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存在的历史事实,甚至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划分方法[27]。典型如赫尔岑,他认为推动革命进展的因素是“命运”,忽视了客观条件的重大影响,以致谈起革命中各阶级的处境时竟主观断言:“我不太了解农民的情形”“城市工人……带来恐怖和混乱”[28]。与之不同,“工农联盟论”明确指出了农民阶级的双重特性:因遭受专制统治与经济剥削而具有进步性的、革命性的一面,又具有保守的、自私自利甚至是反动的一面。同时,“工农联盟论”也正面回答了农民在社会主义革命中的地位问题,明确了农民是革命的“追随者”,强调了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捍卫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立场。另外,从利益诉求、所有制结构、土地分析出发,“工农联盟论”对于农民阶级的内部群体划分有更为清晰的微观理解,并针对不同群体农民的不同特性制定了具体的应对策略,完成了对“工农对立论”笼统含混的阶级认识的超越。

其次,“工农联盟论”解决了如何最大程度团结社会各阶级革命力量的现实难题,超越了“工农对立论”孤立狭隘的革命认识。“工农对立论”者否定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把农民阶级描述为天生的革命主体,制造了农民与工人阶级的矛盾,因而必然面临着社会各阶级革命力量分裂的困境。典型如巴枯宁,他表面上宣扬工人阶级具有革命主体地位,却又指责无产阶级专政是“少数特权者管理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9](331),把工人阶级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主张用“激起恶欲”之类的方式来发动农民革命,对人民内部团结造成了坏的影响。这些观点显然不利于革命力量的凝聚。与之不同,“工农联盟论”明确以工人阶级为革命主体,农民只有将无产阶级看作天然的同盟者和领导者,才能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凝聚革命力量,实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25](48)。“工农联盟论”注重整合革命队伍,团结了一切可团结的社会力量,壮大了革命队伍,丰富了革命所需要的主客观资源——在主观资源上,增强了革命宣传的影响力,提升了工农阶级认同度,增进了社会整体革命意识,强化了革命队伍的士气与凝聚力;在客观资源上,巩固并壮大了革命运动的群众基础,促进了革命物资问题的解决,扩大了革命地区范围,提高了革命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因此,“工农联盟论”更能解决如何最大程度团结社会各阶级革命力量的现实难题,完成了对“工农对立论”的超越。

最后,“工农联盟论”提出通过发展合作社经济、创新工农联合生产合作模式来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策略,超越了“工农对立论”支持土地私有、推动工农分家的经济主张。“工农对立论”者对于私有制仍然怀有幻想,主张通过土地私有来保障农民利益,推行“集产制”,使工人与农民各自为政、分散经营。典型如巴枯宁,他为了确保农民利益,提出“起码要使小农成为他现在占有的那块土地实际上的终生占有者”[9](172),继而又得出土地归农民所有、厂房归工人所有的谬论,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与之不同,“工农联盟论”主张,既要在社会革命与建设中尽可能协调各方利益,不能以暴力剥削等手段对待农民,又要认识到人民群众的总体性,不能忽视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工农联盟”;既不能放弃社会主义所有制而转向“所有权重新分配”[29],又要组织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民合作社,把小农私人的生产和占有发展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最终达到农业工人合作社的高级形态,进而实现土地国有化。这一主张不仅有利于加强农民与工人之间的经济联系,还能充分维护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集体性、公共性,在社会主义实践探索中发挥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作用,完成了对“工农对立论”的超越。

四、“工农联盟论”超越“工农对立论”的现实启示

首先,“工农联盟论”超越“工农对立论”揭示出马克思主义的智慧光辉。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工农对立论”的批判与超越是一场时间长、对手多、论争激烈的硬仗。彼时,欧陆思潮风起云涌,各色意识形态激荡变幻,西欧与俄国交流不足,加之语言不通,理论传播显得困难重重,能在如此浑浊的思想空气中树立起坚定的认识立场并以此批判错误思潮,反映出马克思主义者的革命动力、思想活力、理论定力。在当代,必须坚持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次,“工农联盟论”超越“工农对立论”揭示出社会阶层矛盾解决与共同体构建的治理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更为多元的社会生活内容,我国的社会阶层状况也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特点。一方面,阶层界限模糊化,城乡流通日益频繁,农民的“产业工人化”趋势明显,产业工人与农业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呈现出竞争关系,二者总体阶层地位都有所下降[30];另一方面,阶层诉求多元化,如何应对工人与农民阶层有所交叉但又存在差异的经济、文化、社会等诉求成为当下社会治理的重要问题。对此,“工农联盟论”能够为化解工农矛盾、调和工农关系、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丰富的历史经验与思想资源。

最后,“工农联盟论”超越“工农对立论”揭示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相互关系的理论使我们知道,要使中国‘强起来’就必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31]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32]。“工农联盟论”体现出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对农民的帮助、支持与引导,彰显了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过程中的责任担当,明确了团结在党周围、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在当代,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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