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教育无目的论”现实价值再探
2022-11-23王美春
洪 啸 王美春
(1.福建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25;2.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7)
杜威曾说过教育之外无目的,教育的目的在于它自身,这个目的就是生长。关于杜威是不是“教育无目的论”者,以及杜威所讲的教育目的到底是什么,人们产生了持久的争论。可以说,如何理解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是理解杜威整体教育思想的关键点。完整、准确地把握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不仅对推动杜威教育思想的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对我国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也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目的意蕴:渗透于过程、经验、方法、政治理想之中
杜威首先把教育目的分为外部目的和内部目的,外部目的是指受外部环境所支配,带着成人意志强加于儿童本身的目的。而内部目的涉及教育的本质问题: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经验持续不断的改造。杜威所认为的“教育无目的”是指教育无外部目的,“教育”本身没有任何强加的目的,教育的目的在于它自身。
(一)教育目的蕴含于过程之中
从过程中看教育目的,包括生活过程和生长过程。过程是一种动态情境,生活不断在发展、在进行,教育也不断在过程中生长,教育即生活。所以杜威这么说道:“我们的最后结论是,生活就是发展;不断发展,不断生长,就是生活。”用教育的术语来说,就是:1.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2.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组、不断改造和不断转化的过程。[1]杜威批判把儿童当成“小大人”去进行教育,儿童有其独特的需要和能力,因此也代表了生长和发展的无限可能性,如果忽略了儿童自身成长的需要和特性,把成人的意志强加给儿童,势必会阻碍儿童的发展。儿童期有其重要的价值所在,儿童生活能影响甚至决定人的一生走向。
杜威认为生活就是发展的过程、是成长的过程,转而得出一个结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生长是生活的本性,教育是持续生长的,因此,在它本身之外没有目的。教育即生长。[2]“因为生长是生活的特征,所以教育就是不断生长;在它自身以外,没有别的目的。学校教育的价值,它的标准,就看它创造继续生长的愿望到什么程度,看它为实现这种愿望提供方法到什么程度。”[1]在杜威看来,“教育”作为一个概念来说,它自身是没有目的,出现这么多关于教育目的的论说原因在于外部给教育这个概念赋予了目的。教育是一个生长的过程,以儿童当下的身心发展水平为基础,一味地关注未来的成就而忘记教育最根本的立足点在于儿童的生长,便是本末倒置的。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教育即教育,它不是带着某些群体的意志而存在的,作为一个自然生长的过程来说,教育没有目的。教育过程中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目的,而不是从外界去为教育“定义”一个目的。
(二)教育目的渗透在经验改造之中
经验改造是杜威思想中关乎教育本质的问题。在杜威看来,教育即经验的不断改组与改造,人的新认知和新经验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对原有经验的修正而形成的,这是一个基于儿童经验发展的内生过程。杜威反对由外部人给教育过程施加“目的”,因为外部施加的目的经常脱离儿童的经验,这种目的无论看上去多么精致完美,实际上都是空中楼阁。在教育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课程制定者倾向于建构宏大的目标体系,先宏观地论述国家的“教育目的”,然后再将它逐级地具体化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各门教学科目的“课程目标”,甚至是一节节课的具体“教学目标”,以“行为目标”的方式清晰地陈述希望学生在某个内容上有什么样的表现;然后,再脱离情境,构想可以采取什么教育行动来达成这些结局期待,通过教学大纲、教材、教参和考试的严格规范,把这些目的强加给教育者,教育者的任务就是按部就班地设法达成这些结局,无需自行构想结局,甚至不允许对规定的结局进行选择、质疑和更改。[3]这种没有立足于教育现实的目的制定是真正的“拍脑袋决定”,因为经验的改造具有交互性和连续性,无视学生的经验和兴趣来规定教育目的严重地损害学生的好奇心,古板地为了实现目的而进行的教育实践,缺乏和情境的交互作用,加之以行为目标作为评价学生学习的成果使得学生的经验获得变得零散和区块化,缺乏内在的统整。因此,杜威重申了教育无目的:我们要提醒自己,教育本身并无目的。只是人,即家长和教师等才有目的;教育这个抽象概念并无目的。[4]
(三)教育目的贯穿于手段方法之中
用辩证法的眼光看,目的与手段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在杜威看来,当时美国教育存在的一个弊病就是目的与手段的相分离,由外部提供教育目的,使儿童为成年生活做提早准备,为了培养儿童这种在未来生活的能力,教师必须使用一切方法与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在批判现实的情况下,杜威提出了教育无目的说,统一目的与手段于过程之中,认为目的与手段是一体的,手段的实施过程同时也是目的的实现过程。教育过程没有外部目的,它就是自己的目的。教育过程实施成功即目的的实现,像蝴蝶效应一般影响十几年后的未来。所以每一阶段的教育都有其各自的价值所在,不是被当成为了未来而进行的某一阶段任务。
教育最终要落实在人身上,使儿童的经验在教育中得到改造是杜威所要追求的。强加的外部教育目的使教育的发展方向发生偏离,儿童在教育中感受不到自身成长的需求和变化,反而被施加了过多的责任和期望,被动地学习丧失了主动感受学习的乐趣及意义。作为教师,把手段与目的生硬地分开,在教学中所运用的手段不是为了学生的生长发展,更多的是为分数、排名服务,学生被当作应试战场上“拼杀”的工具,只要能达到考试升学的目的,任何手段都能被合理接受,这无疑是教育的怪相。手段和目的被看作两个独立过程的直接结果就是固定化的手段常常被应用于日新月异的目的变化之中,这是手段与目的相分离的另一种表现。这更多地存在于有经验的老教师之中,这时候“有经验”更像是一把双刃剑,除了代表着更丰富、有效的教学策略以外,更指向一种不愿更新改变的求稳心态。用杜威的眼光看来,只有教育目的贯穿于手段方法之中,才是一个真正的教育过程,教育才能实现经验的改造,使人成为人。
(四)教育终极目的体现在民主社会的公民培养
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之所以争议如此之大,原因之一在于杜威的“自我矛盾”,这也是他的教育思想和政治观点相互碰撞所擦出的火花。被解读为教育没有目的,如果单从字面翻译的话自然没错,而且杜威也多次在公开场合重申教育无目的,但若把教育和政治理想结合起来看的话,教育又是有其目的的,即为杜威所设想的民主社会进行公民培养。
杜威批判当时美国的伪民主社会,认为这只是披着民主的外衣,但在社会中生活的人们,迷茫、混乱、冷漠,生活一团糟。他有志于建立一种“民主共同体”,在杜威的社会学思想中,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和政府管理方式,它的真正意义在于,它是一种社会的和个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在社会生活中,它以全体成员可以共享的共同利益的多寡以及充分和自由交往的程度为尺度;在个人生活中,它以个体依据自己的信仰、判断、愿望和选择而生活和自由表达的程度为尺度。[5]如欲改变这样糟糕的社会,必须从社会个体开始改变,最好的方式莫过于教育。教育成为改良社会的手段,最终目的是形成一种真正的民主生活方式。和外在强加的教育目的不同,杜威把内在教育目的的培养人和外在教育目的的改良社会结合起来:教育作用于人身上,这是一种个体的生长,然后个体成长为群体的联合,最终达到改良社会、建立真正民主社会的目的。单单从字面意义上来看杜威的教育目的观是不准确、狭隘的。从政治视角看,杜威所理想的教育最终目的是通过人而作用于整个社会,教育自身无目的,但教育又有其最终目标,即建立真正的民主生活方式,这是杜威殷切所求的。
二、杜威“教育无目的论”的当代现实启示
新时态下,在国家制定的整体教育规划目标中平衡学生的个体差异,现代化教学手段如何运用才能与学生内在经验进行完美融合,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教育为未来还是关注当下等都成为必须考量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说”为人们提供了现实指向。
(一)关注学生主体,具有无限可能性
杜威强调教育即生活、即生长,教育的落脚点始终在于学生。学生在教育中得到的不是外在所赋予意义的分数、排名,而是真真切切的个人成长,这与《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推进教育现代化八大基本理念中的“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内涵契合。传统教育理念把成绩和升学看成是教育教学的唯一目的,唯分数论一度让学生饱受压力和痛苦。从双基教育到三维目标的构建再到核心素养的提出,无不反映着我国教育目标的现代化演变进程,即从机械地关注教育结果到以人为本关注教育过程,关注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和他们的无限可能性。
杜威启发我们,学生是生长着的个体,教育目的蕴藏于生长过程之中,而不是在学生个体之外,只有那些从学生个体经验中内化而出的,被学生真正理解、接受的才算是真正的知识。知识以课程和教科书的形式外化呈现,个体从自身已有的经验出发,添加进新知识填补原有经验的空缺,修正已有认知的局限,进行“经验的持续不断的改造”,忽略主体经验的参与,对于课程与知识的理解便是不完整的、机械的。对于学生来说,学业成绩只是一个阶段教学成果的体现,并没有决定未来的能力。作为教师,应该看到他们的无限可能性,看到学生长期发展的可能性和全面发展的可能性,而不是以一次成绩或排名来定义一个学生的好坏甚至决定他的未来。
儿童拥有无限可能性,教育不应该以遥远未来的评价标准来判定儿童成长的空间。标准过早地被拿来在教育中时刻提醒着学生,他们的人生由这些因素所决定,这在无形中会限制他们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杜威认为,发展是一个持续生长的过程,每一阶段的发展都有其价值所在,这个连续性必然会影响到之后的成长。我们必须明确的是,由于身心发展的不完善,因此儿童拥有无限的可能性,过早地依据分数这一单一评价标准来决定儿童遥远未来的人生走向无疑是非常愚蠢的。教育并不只是要培养人乐观迎向未来工作之准备,而是带着精确、热情与品味去从事手边合价值性的工作。[6]
(二)保持宏观整体把控和微观具体教学之间的张力
教育为将来做准备并不是一个完全错误的想法,因为教育不是一个短期阶段性的工作,是能影响人一生的,需要一个整体统筹性规划。国家从整体的角度,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了相应的教育目的与方针,这是经过种种考量的,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是各级各类学校具体落实到教学中的指导方针和前进方向。但这种教育目的并不是如金科玉律般固定和机械的,它只提供方向,没有设定教学固定模式,而是需要在具体教学情境中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方式方法的调整和改变。杜威所主张的内在教育目的核心在于这是一种不带预设的和具有生成性、情境性的教育,以具体情境为转移。
中国基础教育有一个存在已久的问题,就是“唯上”思想,一旦出台了某种方针政策,便立马响应号召,在教学中做出相应调整,但他们往往忽略一个事实,国家是站在整体、长期的视角下制定的相关教育目标,这是一个长期的教育规划,具有长远性和普适性,因此都是较为模糊的,而学校对于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透彻,不考虑具体教学情况和教学实际,盲目地追求热点对于学生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提醒着我们,教育是一定情境下学生和教师之间通过方法和手段相互作用的动态生成过程,不同情境、不同学生个体所需要施以的教育是完全不同的,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来规定它。保持宏观整体把控和微观具体教学之间的张力,至少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学校和教师要正确解读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理智对待教育热点。热点的出现必然不是一时的镜花水月,诸多教育专家学者在讨论的问题至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未来教育发展的某一趋势,但需要考虑本地本校本班的实际情况,不盲从。
其次,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不脱离国家宏观方向的基础上,学校应充分信赖教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实际教学中教师采用非寻常的方式方法不应被视作异类,相反可能是真正适合学生的有效策略;只要不脱离教育初衷,为了学生全面发展考虑,应鼓励各种形式的创造革新。
最后,作为学校领导人,校长应该综合考察本校的实际情况、历史文化、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学生情况等诸多因素,制定适合本校发展的教育目标计划,而不是照搬优秀学校成功经验,生硬嫁接在不适合的“土壤”之上。
(三)目的与手段相融合,探寻教育过程中的价值所在
杜威反复强调教育本身无目的,都是外在人为地给教育设定了许多期望,而正是这些外在的人为设定使得目的与手段之间分离,真正的教育目的是从教育过程中内发出来的,教育就是它自己的目的。目的与手段相分离,是导致教学过程偏离初心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能达到目的的方式都被默认为是具有合理性的存在,即使这个手段是损害学生的权益,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的。
教育目的被规定下来之后,就处于一个至高风向标的位置,在教学过程中的一切手段、方法都是为了这个最终目的服务,而丧失了教育本身应具有的目的,即培养真正的人。如何培养人是所有教育目的中的核心要点,但培养一个怎样的人却在最开始就设定好了统一的标准,从道德、知识获得、技能等方面都做了规定,这种从外部设定的培养人的标准导致了目的与过程、手段之间的分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中间的过程和所使用的方法手段似乎变得不值一提。
杜威认为教育是一种在情境中发生的创造性活动,所以目的和手段之间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共生共存,不存在服务与从属的关系。因此在我国当前的教学实践中,学校和教师应理清两对关系:第一,目的结果与手段过程不可分割,手段的有效实施能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也就等于实现了目的;第二,教师和学生互为主体,是学习共同体的组成成员,良好的师生互动是进行良好教学的基础性因素。
(四)在新时代下追求社会理想和个人发展之间的平衡
杜威始终强调,教育目的应该是着眼于学生的自我发展的,是内发性目的,而不是外部人为地根据社会需要或者为了儿童将来做准备去设定目的。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培养社会人还是自然人关乎教育的价值取向问题。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人和社会在教育活动中通过教育这一中介相联系,如果在教育活动中一味去强调个人的需求和价值,则会形成个人本位论的教育目的;反之,如果在教育活动中过多强调社会的价值和需要,就会形成社会本位论的教育目的。[7]
国家强盛、社会发展少不了教育和人才的培养,但这和外在教育目的是有本质区别的。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建立在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所施以的知识、技能拓展,而不是为了外在需要而流水线般地培养“工具人”,这样的不足以称之为“教育”,只能是“生产”。个人发展也不等于人可以无限度地自由发展和活动,人的发展是在一定约束之内的,底线是不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个人发展和为社会作贡献不是相互冲突的两个对立面,辩证法告诉我们,个人价值最好的实现方式体现在社会价值之中,个人发展的最高形态就是既能满足自身所追求,又能在参与社会建设过程中发光发热。学校是人走向社会的必经桥梁,在平衡个人发展与社会理想之间选择时,教师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生厘清其中内涵:在思想方面,让学生懂得利己和利人可以兼得,个人利益和社会并不冲突;在行动方面,要谨防过度偏废一方,只有二者共同实施前进,才是平衡社会理想和个人发展的唯一出路。
三、结语
杜威思想网络繁杂,一文无法概括之,本文只选取了其中一点来进行论述。教育目的问题是教育教学的基点,其价值取向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说”为百年后的中国现代教育存在的几个问题作了当代阐述,历史和国情不一样,我们应该辩证地去看待杜威,看待“教育无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