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县种子市场现状、问题与管理措施
2022-11-23熊世安王仁雄茶丽美王芩飞
熊世安,王仁雄,茶丽美,王芩飞
(1.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种子管理站,云南 镇雄 657200;2.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云南 镇雄 657200)
镇雄县位于云南省东北,云贵川三省结合部,东以赤水河为界与四川叙永相邻,南连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赫章县,西毗彝良,北抵威信,是云南第一人口大县,也是全国百万人口县级城市之一。县内立体气候明显,素有“十里不同天,一山几不同”之说,全县耕地面积120.3 万亩,主要以玉米、马铃薯、小麦种植为主。人口170 万左右,土地瘠薄,人多地少。
为把镇雄建设成为农业强县、粮食生产大县,相关部门结合种子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和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种子对农业生产的科技贡献率。为确保农业用种安全,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成为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需以春秋作物种子市场监管为契机,以市场流通的杂交玉米品种、小麦及小春作物种子抽检为重点抓手,深入各乡镇进行农作物种子知识宣讲,从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全县种子质量安全,确保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一、镇雄县种子市场管理现状
镇雄县县级种子代理商26 家,全县有种子零售商234 家,种子经销商知识层次高低不同,年龄跨度大,相关农业知识掌握情况不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深浅不一。
全县30 个乡镇加上村街共有45 个种子市场需要实地监管,监管面广、难度大,人员经费缺乏成为种子市场监管中的痛点难点。镇雄县每年都召开镇雄县种子代理商座谈会,对种子法有关条款进行解读,提高参会代理商的认识,严把进货渠道,确保种子质量。
定期召开全县种子从业人员培训会,培训内容包含种子经营备案、种子法律法规等,确保所有经营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自身做起,严守规范,杜绝坑农、害农问题。
提高准入门槛,要求种子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为适应新时期种子管理要求,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同时,需对销售种子的特征特性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从业人员必须进行相关考试,合格后才办理上岗许可证,从源头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二、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
1、种子管理部门人员老龄化
目前,镇雄县在职在编种子管理人员共17 人,其中,40 周岁以下只有1 人,大部分工作人员年龄均在45 周岁以上,整体老龄化程度高。镇雄县种子监管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监管手段较为单一,加之零售终端下沉至村级市场,使监管难度持续加大。为保证全县种子市场良好发展,要求工作人员需进行实地监管,工作强度较大,许多老同志难以坚持长时间、高强度的下乡工作,执法人员短缺问题成为影响监管效果的重要因素。
2、执法经费短缺
镇雄县种子市场点多、面广,其中乡镇级种子市场30 个,村级种子市场15 个,全县种子经营门店185 家。按照春秋两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要求,对全县种子市场及经营门店进行1 次全面检查就需要30 天以上,日常下乡执法经费需5 万余元。但是,相关专项执法经费少,不足以支撑日常执法,难以实现检查全覆盖[1]。
3、执法难度大
全县种子执法工作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县种子管理站相互配合下共同开展,在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中会发现一些违法行为。一般初次违法通常采取口头警告、限期整改等方式,屡教不改的违法对象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但是,许多处罚对象在面临询问、取证等相关环节时,经常出现不配合、推脱责任、推诿扯皮、讲人情、托关系等逃避处罚的行为。
同时,由于农业执法缺乏强有力支撑,违法人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没有清晰认识,认为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过于夸大,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检查不配合、不理解,导致执法工作得不到理解、较为被动。执行处罚决定时,违法对象通常消极对待。与其他领域相比,农业执法缺少强制性及权威性,相关处罚决定只能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强制执行。
4、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种子管理人员老龄化程度较高、知识水平不一,且法律法规专业人员缺乏,加上市场监管经费短缺、管理手段单一、监管设备陈旧,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种子市场监管重心偏向于主要粮食作物种子,非主要农作物仅登记管理,监管力度较小。随着零售终端下沉,监管难度加大,很难实现全覆盖,容易留下监管死角。个别零售商为了赚取更为丰厚的利润,盲目联系种子厂家,销售没有经过审定或没有经过引种种植的品种,大大增加了农户的种植风险,极有可能破坏整个种子市场的有序发展。销售终端下沉、销售模式改变无疑对种子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2]。
5、检测资质缺乏,检测能力有限
目前,昭通市具有种子检测资质的机构仅有1 家市直属单位,镇雄县检测资质缺乏,检测设备陈旧,检测手段单一,检测能力仅仅限于常规四项检测,难以满足目前抽样任务量的要求。种子真实性检测往往要送到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难以实现检测本地化,无形中增加了被检测对象的成本支出。调查表明,每年镇雄县抽检仅玉米种子就高达100 多个,真实性鉴定多达10 个以上。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后对其他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将会逐渐增加,现有检测能力仅能对粮食作物进行简单检测,其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检测缺乏相关检测能力,加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专业检测人员缺乏,检测能力难以满足全县需求。
6、销售农作物种子不规范
尽管每年对种子市场的检查力度持续加大,但由于种子经销人员知识层次不一、进货渠道不规范,违法乱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主体不合法
没有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没有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委托书;存在违法调运种子等行为。
(2)经营品种不合法
存在未审先推品种或者经营品种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
(3)种子经营管理不规范
种子经营者未依法建立、保存经营台账;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具销售有效凭证。
(4)销售的种子不规范
标签标识不规范;品种二维码缺失;种子二维码模糊不清,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符,追溯网站难以追溯。
7、零售终端下沉,监管难度大
目前,随着交通越发便利,许多商家从坐商变为游商,销售模式变为走村串寨,许多农业生产资料送货上门。许多零售商贩也销售种子,进村入户进行叫卖,个别商贩种子销售不开具任何销售凭据,部分农户为了降低成本,购买售价较低的种子,不了解其是否具有种子销售资质,也没有索要种子销售凭证的意识,出现种子问题纠纷时难以找到售卖人,很难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后期追赔基本难以实现。此种违法行为具有活动性大、活动面广、隐蔽性强等特点,大大增加了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
8、套包、售假问题依旧存在
在市场监管中发现相同品种被包装成不同品种进行售卖的问题,套包、售假问题依然存在。
三、种子市场管理措施
1、种子管理人员培训
种子管理人员是种子监管实施主体,其业务水平直接体现管理队伍的基本素养。为保证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应加大对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与外县区交流学习,定期进行技能大比武,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成为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3]。
2、完善种子管理机构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种子检测能力及范围提升已迫在眉睫,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加大投资力度,新建种子检测中心,通过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资质认证,购进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种子管理部门专业检测人员水平,逐步提高种子检测水平。
3、加大种子市场管理力度
制定种子销售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种子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确保全体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做到心中有法,严格执法。
建立健全全县种子诚信经营人员档案并制定奖惩制度,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及事后监管,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共享。加大执法力度,对出现过违法行为的零售商重点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或相关部门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清理整顿。
4、牢把准入关
加强种子经营备案制度,对于未经备案的品种不得进行销售。加强种子质量检测力度,对种子流通入市各个环节质量进行全面把控;对种植面广、需求量大的重点品种实现全覆盖抽检,确保大面用种安全;对小众品种实行抽检加送检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管。严查种子经营人员主体准入关,不具备经营资格及无证经营人员,一经查实就予以取缔。
5、多部门联合执法
为有效解决农业执法中的难点、痛点,提升农业执法的权威性,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在实地监管中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并得到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逐步解决农业执法短板、弱项。
6、完善农业种植保险制度
引导广大农户购买农业种植保险,降低减产、绝收等重大损失,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利益。
四、结语
本文就镇雄县种子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提升种子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种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