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甄别常见的经济犯罪
2022-11-23
当前,经济犯罪新花样层出不穷,大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清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和套路贷等经济犯罪的本质、危害和表现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四个特征要件:1.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注意事项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 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3.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 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网络传销
包装再华丽的传销,也躲不开“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特征。近年来,网络传销蔓延的势头也十分迅猛。以“虚拟货币”为载体的网络传销十分容易辨认,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平台发售“五行币”“百川币”“宝特币”“万福币”等虚拟货币,以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本金的“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设置推荐奖、领导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人发展他人参与,再通过设置提现门槛、定期重置、后台操纵产品价格等手段牟取暴利。
此外,还有以 “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购物返本”等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通过发展渠道商、加盟商、代理商、会员等,进行实际或虚拟消费,同时从中收取佣金的行为,本质上也是网络传销。
注意事项
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往往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的“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套路贷
套路贷的组成有两个部分:套路+贷款。简单来说,套路贷即名为贷款,实际上采取各种“套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及其部分或全部成员实施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行为。
注意事项
要想防范“套路贷”,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拒绝过度的、超出个人能力的、不合理的消费,不要盲目攀比。大学生消费者若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遭遇重大变故导致无法维持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的,可向校方咨询相关帮扶救助政策,不要轻易触碰互联网消费贷款。
其次,要远离不良网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若确有需要,应审慎思考评估,通过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申请合适的贷款。一旦借款,也应确认好还款利率、还款期限、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日期等重要借贷信息,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注意事项
1. 应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2. 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
4. 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
5. 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及时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
银行卡盗刷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支付频率日益增加,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银行卡、盗取持卡人交易身份信息等不法手段实施盗刷,不仅侵害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也影响银行卡支付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
注意事项
养成安全用卡习惯
银行卡被盗刷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持卡人卡片被侧录、个人信息资料泄露或不当用卡。消费者要提高交易安全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卡用卡,不轻易将个人资料转交他人代办。坚决不向他人转借或出租自己的信用卡、储蓄卡,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产生不良后果。在刷卡时,不要让卡脱离视线范围,留意刷卡次数,使用后及时收回。对废旧或不再使用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不随意丢弃。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网络支付在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生着一些风险。不法分子非法获取持卡人的网络交易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就可能实现盗刷。消费者要保护金融账户的登录密码、取款密码和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安全,不向第三方提供。同时,注意辨识网络服务渠道的真实性,避免信息被不法分子通过“钓鱼”手段窃取,比如对陌生来电、短信和不明链接保持警惕,不下载非官方APP,不在不安全的网络界面或者网络环境中登记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
固定证据并及时报案
本文选用的数据源于Boulanger等[23]整理的基于CPT的地震液化记录。该数据库包含从1964年Niigata地震到最近的2011年的日本Tohoku地震等20次地震的253组数据,其中180组有明显的液化现象,71组无液化,并有2组轻微液化,本研究将其看作液化处理。
消费者开通余额变动提醒,及时掌握账户的交易信息。消费者如遭遇银行卡盗刷,应立即向发卡行告知交易异常,及时冻结账户或挂失以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报案。同时,可通过就近的ATM 或POS 机刷卡交易,以保存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等证据材料,证明卡片在本人手中,盗刷消费非本人所为。
假币犯罪
近年来,假币犯罪一方面向专业化、集团化转变,衍生出不少制造与贩卖“一条龙”的黑灰产业链。同时,假币的仿真度逐渐变高,危害程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假币犯罪也呈现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特点,犯罪分子一般采用异地贩卖、使用等方法来躲避侦查,给整治带来一定压力。另外,部分受害者在收到假币后,出于报复的心理会二次使用假币,使其重新流入市场。
注意事项
警惕现金交易时,通过各种理由更换、“调包”真币被骗。认清所谓中大奖、捡到钱物平分、低价兑换外汇等骗术,勿动贪念。密切关注公安机关通过媒体发布的防范常识,主动掌握识别假币的方法和技巧。误收假币后,请不要再继续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制造、买卖、持有假币等案件线索,由公安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辨别人民币真假技巧
一看。仔细观察票面外观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如:票面颜色、白水印、固定人像水印、安全线、光变油墨面额数字、对印图案等特征。
二摸。通过摸人像、盲文点、中国人民银行行名等处是否有凹凸感;摸纸币是否薄厚适中、挺括度好。
三听。人民币的纸张,具有挺括、耐折、不易撕裂等特点。可手持钞票用力抖动、手指轻弹或两手一张一弛轻轻对称拉动,都能听到清脆响亮的声音。
四测。可以利用检测仪器对人民币防伪点进行检测。
经济犯罪的特征
贪利性。大多数经济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犯罪人为了一己之利,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
复杂性。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市场经济运行领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动态领域,其中围绕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形成的纷繁复杂的经济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几乎囊括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部门。而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证券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及科技市场等各种专业市场的建立,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多样化。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大量滋生、蔓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特点。
智能性。经济犯罪的行为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很多人甚至具有丰富的经济、财税、贸易、会计或者法律方面的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济活动的经验,在犯罪手段上,一般不直接使用暴力、不明火执仗、不具有攻击性,犯罪人往往以其专业知识或利用其职务便利,深思熟虑、精心策划,通过钻法律空子达到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之目的。
隐蔽性。经济犯罪并不像传统犯罪那样赤裸裸地违反社会公德和人们所熟知的行为规则,其行为人往往又是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使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经济活动的性质,因而其犯罪不容易被公众所知晓,其社会危害性也不易被人们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