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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破获一起 以“零首付”为噱头的套路贷案件

2022-11-23

中国防伪报道 2022年6期
关键词:卖房购房套路

轻信无需首付就能买房,结果福建福州的方女士不仅房子没到手,还背上了20余万元的贷款。更可恶的是,她还因犯罪嫌疑人恶意制造的违约遭到了起诉。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上渡派出所破获一起以“零首付”为噱头的套路贷案件。该案涉及房产4 处、受害人8名,涉案金额近70万元。

贷款成欠款

2019年初,买房心切的方女士偶然看见了某公司“零首付购房”的广告。在“低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优厚条件的诱惑下,方女士心动不已,立即提出了购房意向。

这家公司负责人告诉方女士,因是“零首付”购房,购房人需与公司名下的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以借款的形式进行贷款。方女士认为,既然已是“零首付”,不走常规程序也不足为奇,随后便在公司的安排下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借据。

业主还没当满一年,方女士却频频遭受贷款公司催讨债务的骚扰,并被该公司以欠款的名义告上了法庭。方女士本以为,公司是着急要款,她便想着尽早还完贷款以结束纷扰。但到了房贷还款日期,方女士发现,房贷竟显示无需归还。前往银行查证,她大吃一惊:自己的房子已被转卖!

一系列的反常情况让方女士措手不及,无奈之下她向上渡派出所报警求助。

无独有偶,在方女士之后,上渡派出所又连续接到陈先生、李女士等5名群众的求助,他们都与方女士有着相同的遭遇。

同一公司、同一买房形式、同一作案手法,上渡派出所断定这是同一犯罪团伙所为的诈骗案件,立即并案侦查。

垫付套路多

通过查阅购房合同、调取卖房记录等,办案民警掌握了该诈骗团伙的大量犯罪证据,随后在福州、泉州两地开展抓捕,成功打掉以陈某、王某为首的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明明购房人还在正常还贷,为何突然之间房子就被人卖了,还背负一身债务?

犯罪嫌疑人王某道出了其中的套路:公司先以帮助垫付首付款(即“零首付”购房)的名义诱骗客户购房,让客户签下大量内容留白的借据、承诺书、委托书、购房合同等文件。房子过户后,公司便以“行业规矩”为由,引导客户办理卖房委托公证、装修贷款和信用贷款手续,并诱骗客户将贷款套现交至公司进行统一“还款”。待套现金额到手,该公司便利用事先办理的卖房委托公证等材料,将房产转卖给他人。

“前期签订的空白合同,往往会被犯罪嫌疑人改为借款合同。再加上办理过的卖房公证,购房人的欠款成为事实,房屋被卖也是必然的结果。”办案民警解释,“单从民事角度来说,不法分子事先通过骗局取得的‘证据’是有效的。”

如此一来,不法分子便可堂而皇之地将受害人的房产进行变卖、过户,而被蒙在鼓里的受害人不仅损失了房产,还要为此背负一身外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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