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与革命
——从黑格尔、马克思、列宁到毛泽东*
2022-11-22朱雪微
朱雪微
辩证法不是纯粹理论的思维方式,而是直接指向革命道路的现实探索。面对被人类创造但却不受人类控制的生活世界,黑格尔以唯心主义为形式、以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为内容的概念辩证法,在观念领域实现了变革。马克思认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抽象的力量不能在抽象的领域中以抽象的方式解决,现实的问题只能在现实生活的世界加以解决,因而以新唯物主义为形式、以现实的人的现实的历史为内容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为无产阶级革命找到方法论的指引。列宁退回到书屋研究黑格尔的《逻辑学》与马克思的《资本论》,为革命的展开寻找理论依据,终于在与马克思、恩格斯比肩的意义上提出实践革命辩证法,为十月革命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毛泽东的辩证法是一种实践智慧的辩证法,这种实践智慧的辩证法“源于革命”且“指导革命”,对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至关重要。
一、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与观念革命
以往我们把黑格尔哲学视为哲学发展史上最抽象、最思辨的哲学理论,同时也把黑格尔的辩证法视为最抽象、最思辨的研究方法。不过一个很值得反思的问题是黑格尔为什么会进入辩证法的视阈之中。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向我们揭示了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辩证法看似一个纯粹理论问题,但面向的却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问题。在卢卡奇看来,整个德国古典哲学都是在回应现实的生活问题,即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世界不为人所控制:一方面,这个世界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另一方面,我们创造的世界中有很多问题我们无法驾驭。康德以现象和物自体的划分对此加以回答,我们生活中能为我们所知的那个维度是现象,超过现象的那个维度是不能为我们所知的物自体,我们没有能力把握生活的全部,至多只能把握生活的一些基本形式。如何解决这个现实生活的难题,康德为我们提供了方向——人与生活直接打交道。解决现实生活问题的基本出路是实践的道路,人所呈现出来的所有外在形式都根源于人的现实生活本身。不过康德只是以现象和物自体划界的方式提出了我们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我们指明了解决问题的出路,但是并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哲学就其根本和实质而言是知性主义和形式主义,一方面通过先验的外在反思方式把主观思想视为知识的本质,另一方面又把抽象的思维形式强加在任何内容之上,这种不触碰和不深入内容的方式根本无法把握现实的生活,更无法改变现实的生活。因此黑格尔批评康德哲学是一种没有实质思想内容的纯粹方法,这种形式主义的方法至多只能把握生活中的一些形式,对于生活中的内容既不能触碰也不能深入。这样的辩证法仅仅是一种“可以脱离思想内容而到处套用的‘方法’”(1)孙正聿:《辩证法与现代哲学思维方式》,长春出版社,2019年,第9页。,而这是在不了解事物实质的基础上外在先验地强加和套用的抽象原则,不仅不能理解和把握现实的生活,反而会对现实生活的发展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正如黑格尔反复提到的例证:“尽管拿破仑是历史上罕见的政治天才和军事天才,但当他想要把法国的自由制度先验地强加给西班牙人时,却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并且不可避免地失败了。”(2)吴晓明:《黑格尔的哲学遗产》,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7、17-18页。
在黑格尔看来,康德有关于现象与物自体的划分不能解决现实生活的问题,问题的根本不在于对现象和物自体的划界,而是赋予辩证法以内容,使辨证法不再是一种脱离内容的纯粹方法,而是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理论思维。现象只不过是事物本身的显现,把握全部生活的奥秘在于通达“事情本身”,即事情的“内容”。黑格尔指出,“辩证法的出发点,是就事物本身的存在和过程加以客观的考察,借以揭示出片面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3)[德]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78页。黑格尔与康德一致赞同知性的知识因其自身的有限性而无法把握生活的全部,无法通达事物自身。与康德不同的是,黑格尔认为通达事情本身和把握生活全貌的根本在于对“绝对知识”的寻求,“至为关键地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意识之现成性的抽象,而是它作为展开活动的过程——现象之通达事物自身的过程,知性知识上升为理性知识的过程,抽象的思维规定实现其具体化的过程;而这种自我活动的过程本身就是辩证法”(4)吴晓明:《黑格尔的哲学遗产》,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7、17-18页。。因此黑格尔进入辩证法领域是要解决康德没有解决的问题,创造以人类思想运动或者思想史的发展为思维内容、以唯心主义为思维形式的概念辩证法。
立足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辩证法,黑格尔在观念领域实现了变革,从而以最抽象的理论揭示了人类最现实的问题。在黑格尔看来,人类现实生活是绝对观念的呈现,现实生活的全部内容根源于人的观念,或者说我们生活的本身在于我们的思想,因此解决现实生活的关键在于观念的变革。黑格尔认为整个世界的根源是人类思想的运动,因而问题的关键是概念的自我运动和发展。任何一个概念都不仅包含肯定的理解,而且在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否定的理解,这一环节的概念是概念发展进程中的一个中介环节,人类思想运动的发展过程最终是通过“环节的必然性”来实现“全体的自由性”,因而黑格尔真正实现了辩证法从形式逻辑到内涵逻辑的转变。黑格尔把世界看作人类思想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否定自身、扬弃自身从而实现自身的历史,这就体现了黑格尔哲学思维方式的强大的历史感和现实感。
黑格尔概念辩证法是“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方法,因为黑格尔辩证法是以“实体即主体”为本体论基础的。黑格尔指出,“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5)[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2页。黑格尔的“实体”与斯宾诺莎的“实体”明显不同,黑格尔以康德和费希特的“自我意识”激活且扬弃了斯宾诺莎的“实体”,进而论证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吴晓明教授指出黑格尔“辩证法直接就是绝对主体(即主体——实体)的自我活动”(6)。这意味着黑格尔辩证法不仅完全改变了以往的通达真理的“方法”,而且明确指出了这种“方法”决不是一种能够套用和强加到任何事物上的外在“形式”,而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与发展的“方法”。在黑格尔看来,现实生活的真正本源在于人的观念,因此现实生活中问题的解决必须回到观念领域之中。黑格尔“辩证法的一个本质重要的含义在于:超出并扬弃知性知识的有限性——这种超出和扬弃意味着通达‘事物自身’,从而保证知识之真正的客观性”(7)吴晓明:《黑格尔的哲学遗产》,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83、279页。。恩格斯指出这种辩证法的革命性首先在黑格尔哲学中体现出来,因为“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23页。。
自黑格尔起,辩证法不再只是一种没有实际内容的纯粹方法。黑格尔实现了辩证法的革命,一方面,这种革命在于终结了以往不包含实际内容的纯粹方法,开创了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内涵逻辑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是具有丰富理论内容的辩证逻辑,这种理论内容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尽管黑格尔的辩证法因其唯心主义形式而具有一种神秘性,但丝毫阻挡不了黑格尔辩证法的革命意义。另一方面,黑格尔辩证法实现了观念的革命,或者说在观念中实现了现实问题的观念和解。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对现实生活中现象与物自体的划界仅仅指出了问题所在,却没有解决问题。要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必须通过连接现象与物自体的辩证法,通达事物自身,在观念中实现现象与物自体的统一。由此可见,通过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概念辩证法,黑格尔在观念领域对现实问题进行了观念变革。
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与无产阶级革命
黑格尔试图以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辩证法在观念中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这的确比康德更进一步,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头足倒置的解决方法,因为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只能通过现实生活的变革来实现。马克思继续走黑格尔未完成的路,以唯物主义为形式、以现实的人的现实的历史为内容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在现实生活领域真正解决这个德国古典哲学难以解决的现实难题。
马克思的辩证法是直接为批判资本主义服务的,而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是为了探索无产阶级革命道路,因此马克思辩证法直接指向无产阶级革命。我们都知道,马克思曾公开承认自己是黑格尔的学生,但也明确指出他的辩证法不同于黑格尔,甚至是与黑格尔辩证法截然相反。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做出了说明。马克思指出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性体现为其深厚的“历史感”,黑格尔辩证法的局限性体现为概念的自我运动是“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虽然实现了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统一,但仍然是一种抽象的、神秘的统一,因而这种历史还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因此,马克思要变革黑格尔的辩证法,吸收黑格尔“巨大的历史感”资源,去除其“无人身的理性”的抽象性,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的历史出发去考察现实的人与现实的世界之间的关系。
正是从“唯心主义”到“新唯物主义”的形式变革,从绝对观念到现实的人与现实的历史的内容变革,马克思在形式与内容方面实现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变革,将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和发展形成的逻辑还原为现实的人的现实的历史发展逻辑。
第一,就其思维形式而言,与黑格尔从精神和意识出发的唯心主义思维方式不同,马克思立足于唯物主义立场。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又不同于旧唯物主义,而是以实践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这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了:“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3、172、172页。因而与旧唯物主义立足于纯粹的物质不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立足于感性的实践活动。这样,马克思就以“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实践话语变革了旧唯物主义的“物质”和“精神”的抽象话语。《〈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这段话最能体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页。。立足于感性的实践活动,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简单颠倒,也不是对旧唯物主义的简单复制,而是将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论基础连根拔起,从根本上改变旧唯物主义的思想基础,从而将理论基础从客观精神的抽象思想改变为人的现实的感性实践,将抽象的物质改变为现实的实践生活。
第二,从思维内容来说,与黑格尔以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史为内容不同,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及其现实的历史”为思维内容。黑格尔认为,人的自我发展的根本是“绝对理念”的自我发展,因而马克思的任务首先是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形式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绝对理念”还原为“现实的个人”。马克思一方面高度赞扬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历史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指出黑格尔的历史因其抽象性、思辨性还不能被视为人的现实的历史。其次是以唯物主义的形式从历史的运动中找到现实的具体的人的历史。立足于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从“现实的个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出发,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的历史视域与黑格尔的历史视域是根本不同的。与黑格尔绝对理念的“精神历史视域”不同,马克思将历史视域落实到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之中,马克思指出历史不是黑格尔式的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历程,而是现实的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的展开历程。在马克思的“现实历史视域”中,“‘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8-119页。。也就是说,“历史”不是独立于“人”、外在于“人”的抽象的观念过程,而是人自身的现实的活动展开的现实过程。这样我们就看到了如此鲜明的对比:黑格尔的历史观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马克思的历史观则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3、172、172页。;黑格尔的历史观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马克思的历史观则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3、172、172页。。马克思睿智地发现黑格尔的错误在于他只看到观念和观念的关系,并将观念和观念之间的关系视为人的最本质的关系,进而把人与人矛盾的和解归根于观念与观念矛盾的和解。马克思则是立足于“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的历史”,把观念和观念、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提炼出来,寻找“把人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的解放之路。
但是马克思并非仅仅是要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变革,马克思变革黑格尔辩证法是要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逻辑及其如何因自身界限而必然走向灭亡,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现实指导。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出发点使其将现实的生活问题导入观念领域之中,但事实上,观念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因此解决现实问题的领域不在观念之中,现实问题必须在现实的生活领域中得以解决。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页。。通过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从商品入手,揭示了商品到货币再到资本的历史演变,从而在肯定资本主义产生巨大生产力的同时也揭示出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界限,即必要劳动是活劳动能力的交换价值的界限、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和生产力发展的界限、货币是生产的界限、交换价值是使用价值生产的界限。正是对资本主义发展内在界限的分析,马克思向我们展示了资本主义自身的内在悖论,这种悖论是资本主义越发展自身就越积累否定自己的力量,因此资本主义至多只能生产文明的果实,要想保存和进一步发展文明的果实就不得不通过革命的方式来改变生产方式。资本主义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资本主义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环节和中介,是对封建社会否定之后的肯定结果,必将会被下一个更加合理的社会形式所取代,而这种革命的方式就是无产阶级革命,为此问题的根本在于“形成”无产阶级发动无产阶级革命,保存人类文明的果实,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马克思早在《神圣家族》中就已经明确指出了:“问题不在于目前某个无产者或者甚至整个无产阶级把什么看做自己的目的,问题在于究竟什么是无产阶级”(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5页。。换言之,问题的实质不是“谁是无产阶级”,而在于“什么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工人阶级”与“无产阶级”不能相等同。工人阶级是从生产资料的从属地位定义的、不占有生产资料进而不得不出卖劳动力的阶级,这是马克思意义上的“自在的无产阶级”,但还不是能够进行革命的“自为的无产阶级”。“自为的无产阶级”不是现实生活中现成的经验主体,而是需要在革命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革命主体,需要通过共产党组织赋予无产阶级革命意识,从而提升为“自为的无产阶级”。“自为的无产阶级”建构起来的关键在于“无产阶级意识”的形成,“无产阶级意识”不同于“工人阶级意识”,“工人阶级意识”还是一种自发的意识,而“无产阶级意识”是一种自为的意识。科拉科夫斯基一语中的:“‘无产阶级意识’既不能理解成以经验为根据的工人阶级意识,也不能理解成个人意识的总和或平均值。这里总是存在着实际工人的经验意识与无产阶级的‘真正’阶级意识之间的差距。”(16)[波兰]莱泽克·科拉科夫斯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第3卷,侯一麟、张玲霞译,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65页。因而马克思意义上能够进行革命的“无产阶级”并不直接对应现实生活中的经验主体,而是在革命的过程中通过“自在无产阶级”到“自为无产阶级”的辩证发展而建构起来的。
由此可见,在对黑格尔概念辩证法形式与内容双重变革的基础上,马克思以现实的人的现实的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实现了对黑格尔绝对观念自我演进的概念辩证法的变革。而黑格尔辩证法革命的意义在于马克思要以辩证法作为“批判的武器”,建构无产阶级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来实现对资本主义的“武器的批判”,将人从一切被压迫、奴役和束缚的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会说:“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7)[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页。因为正是借助辩证法,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的积极肯定的基础上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逻辑。辩证法是无产阶级从“批判的武器”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变为“武器的批判”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现实力量。
三、列宁的实践革命辩证法与俄国十月革命
列宁将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都说没有列宁就没有十月革命,实际上准确地说,没有列宁对革命辩证法的深入研究并将辩证法运用于对俄国实际情况的分析,就不会有十月革命的发生。
与马克思恩格斯一样,列宁首先不是一个思想家,而是一个革命家,列宁的目的也同样不是做大学里的哲学教授,而是要改变俄国人民生活的现状。与马克思起步于哲学观念或者说与马克思从哲学走向现实不同,首先映入列宁视野的是俄国的社会现实,而列宁对哲学的关注也是源于列宁要对俄国现实做出深刻的分析与精准的把握。然而奇怪的是,列宁希望能够通过革命来改变世界,却在世界大战爆发之际,退居书房潜心研究辩证法思想,这难免让人匪夷所思。更值得深思的是,在此之后,列宁就带领俄国人民发动了十月革命,因此我们不得不去分析“为什么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前列宁会埋头于辩证法研究”,“辩证法思想与俄国十月革命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逻辑,社会主义革命建立在生产力普遍发展和世界普遍交往的基础之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其丰厚的经济条件能够在革命发生的过程中占据主导位置,作为世界历史意义的共产主义是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情况下,在世界范围内“一下子”同时发生的。列宁所生活的俄国由于经济落后而无法达到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发生逻辑,难以具备发生社会革命的客观物质基础,但俄国的社会现实是各种矛盾的聚集,而这成为资本主义世界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从而造成了世界发展的新的危机。马克思曾指出:“新的革命,只有在新的危机之后才可能发生。但新的革命正如新的危机一样肯定会来临”(18)[德]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27页。。因此列宁断定这种危机必须通过革命获得战争胜利,从而获得改变现实生活的主动权。列宁要想证明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落后的发展中的一个或者数个国家首先发生,必须找到相关的理论支撑,但列宁始终没有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献中找到直接相关的现成答案。直到列宁阅读《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集》时,发现只要是马克思恩格斯论及辩证法的地方就会有黑格尔的在场,进而转向研究黑格尔哲学,并在对黑格尔哲学研究的过程中,进入到马克思恩格斯的视阈,而在与马克思恩格斯比肩的意义上发现人的实践活动,洞察到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践维度,从而为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实现寻找到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张一兵教授强调:“列宁激动地指出,20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这个判断并不仅仅针对哲学理论,而恰恰是指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辩证方法。”(19)张一兵:《回到列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8页。
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研究经历了一个非常曲折的过程,起初列宁将黑格尔视为与马克思唯物主义相对立的唯心主义,将二者视为绝对不相容且绝对对立的两极。换言之,在列宁的视阈中,唯心主义是绝对错误的,唯物主义是绝对正确的;黑格尔是绝对错误的,马克思是绝对正确的。显然这时列宁并没有意识到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列宁还是站在旧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来分析黑格尔哲学的。之后,列宁发现马克思辩证法思想中的黑格尔来源,认识到马克思辩证法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倒置”,试图以唯物主义的“物质”置换黑格尔唯心主义的“精神”。显然这时“列宁尚未真正进入马克思在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的历史辩证法中‘颠倒’黑格尔的复杂逻辑构镜层,他还停留在这种思考空间的表层”(20)张一兵:《回到列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79、343页。,还不能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是外在地以“物质”置换“精神”的简单的词句颠倒。在深入研究之后,列宁终于意识到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以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不同在于,马克思立足于实践将现实的生活作为一切理论的本源和基础,问题的根本在于人的实践活动,而这才是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不同的实质。这时列宁已经明晰地用“物质”来置换黑格尔的“精神”,驱逐黑格尔思想中唯心主义因素的唯一方法只能是立足于“能动的”实践立场。列宁明确提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21)正是立足于实践的立场,马克思实现了对黑格尔辩证法整体结构的颠倒,将一切社会的现实倒回到人的现实生活领域,观念只不过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观念领域的革命难以改变现实世界,现实世界的改变必须通过现实生活的革命。正如列宁所言,“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22)《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83、183页。,要想改变俄国的现状必须通过俄国人民自己的行动发动革命。“列宁恰恰也是在这种对实践辩证法革命能动性的深刻理解中,找到了马克思哲学思想中最关键的逻辑支撑点,并由此确认了十月革命的现实合法性: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和无产阶级‘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23)张一兵:《回到列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79、343页。
正是以实践革命辩证法为理论依据,列宁真正洞悉了马克思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对马克思的理论不能完全直接地套用,我们必须将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不能在不思索内容的情况下将任何形式都置于其上,不能在不分析当下社会现实的基础上任意套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革命理论。通过运用实践革命辩证法,列宁在对希法亭、霍布森、卢森堡等关于帝国主义分析的吸收与批判中,得出与他们完全相反的结论:帝国主义是寄生的、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这代表和平演进道路行不通,帝国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前夜。当时的社会现实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相当不同,帝国主义造成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规律为东方国家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获得主动权提供了条件。因此当下的条件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条件明显不同,列宁睿智地提出:“一国胜利论”:“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而其余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以前的国家。”(24)《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页。进而列宁在对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帝国主义理论分析基础上,指出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成功的历史环境和现实的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根据实践革命辩证法,列宁明晰了马克思无产阶级的真实意蕴在于无产阶级并不直接就是工厂里的工人,而是需要被建构起来的“自为的无产阶级”。革命的发生必须具有从事革命的革命主体,这是无产阶级革命发生必不可少的主观条件。对此,列宁做出了两大贡献:第一,将马克思恩格斯工农联盟思想落实到现实革命的无产阶级建构过程之中。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但是甚至在法国,社会主义者也日益认识到,除非预先把人口中的主体——在这里就是农民——争取过来,否则就不可能取得持久的胜利”(25)[德]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0页。。由于俄国是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列宁充分意识到无产阶级的建构必须与广大农民进行联盟,争取农民的支持与拥护是掌握革命领导权的关键。列宁指出:“无产阶级要在和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派作斗争时不致被束缚住手脚,就应当有充分的觉悟和足够的力量把农民提高到自觉革命的程度,领导农民举行进攻,从而独立实行彻底的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26)《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66页。因此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将农民和工人提高到自觉革命的程度,以“灌输论”的方式将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灌输给工人与农民,进而将其提升为能够进行革命的无产阶级,这是列宁为革命发生做出的第二个重要贡献。在马克思思想中,无产阶级革命的发生需要无产阶级革命主体的形成,而无产阶级革命主体的形成必须使“自在的无产阶级”获得无产阶级革命意识,无产阶级革命意识又必须在无产阶级革命发生的过程中加以获取,因而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的形成就成为了一切问题的关键。列宁清楚地意识到工人阶级自身无法自发生成“无产阶级意识”,要迅速形成能够投身革命的无产阶级必须通过先进的知识分子向工人外在主动地灌输无产阶级革命意识。列宁指出:“社会主义意识是一种外在灌输到无产阶级斗争中去的东西,而不是一种从这个斗争中自发地产生出来的东西。”(27)《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5页。
由此可见,列宁以实践革命辩证法为俄国找到无产阶级革命的现实道路。正是对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真正理解,列宁才能将马克思的思想灵活地运用到革命实践中,面对当下世界的社会现实与俄国的现实处境,睿智地提出“先夺权,后创造条件”,开创了十月革命的历史创举,使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
四、毛泽东实践智慧辩证法与中国社会革命
与列宁深入黑格尔哲学思想和马克思哲学思想获取辩证法不同,毛泽东更多的是在继承列宁辩证法思想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革命的现实情况,实现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推进。因为对于毛泽东而言,苏联是率先将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的国家,中国与苏联同属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在革命过程中会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可以借鉴,而与革命策略直接相关的就是辩证法思想,因此毛泽东必然将重点放在对辩证法特别是列宁辩证法的研究上。与列宁相同的是,毛泽东对辩证法的关注点也落在“实践”上,并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来分析和解决中国革命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毛泽东将辩证法发展为一种“源于革命”又“高于革命”的实践智慧的辩证法。
首先,毛泽东的辩证法是一种实践智慧的辩证法。关于毛泽东辩证法最重要的两个文献是《实践论》与《矛盾论》。《实践论》并非仅仅探讨认识与实践关系的认识论,《矛盾论》也并非是脱离认识与实践的辩证法。正如孙正聿教授所言:《矛盾论》是“以‘实践论’为根基讲‘辩证法’”(28),《实践论》是“以‘辩证法’为内容讲‘认识论’”(29),因而是“辩证法和认识论的统一,是以实践为核心观点的统一,也是以实践为根本目的的统一。它们是实践智慧的辩证法,也是辩证法的实践智慧。”(30)孙正聿:《毛泽东的“实践智慧”的辩证法——重读〈实践论〉〈矛盾论〉》,《哲学研究》2015年第3期。在《实践论》中,毛泽东以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为切入点,在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以及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中,探讨了“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发生,而又服务于实践。”(31)《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84页。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对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并不是描述性的叙述,而是围绕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来展开的。在对矛盾特殊性的分析中,毛泽东明确指出:“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32)《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9-310、310、296-297、289页。在《矛盾论》中,毛泽东通过对“从特殊到一般”与“从一般到特殊”的两个认识过程揭示出“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33)《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9-310、310、296-297、289页。;而这与《实践论》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34)《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9-310、310、296-297、289页。如出一辙。由此可见,《实践论》与《矛盾论》是在“认识”与“实践”关系的基础上相连接,也只有在《实践论》与《矛盾论》的互释中,我们才能理解毛泽东克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同时,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揭示人类认识的辩证过程与规律。
其次,毛泽东实践智慧的辩证法是一种“源于革命”的实践智慧。毛泽东对辩证法的研究直接服务于分析革命形势与制定革命策略,因此可以说,毛泽东实践智慧的辩证法根源于革命。第一,毛泽东以实践智慧的辩证法来分析中国的社会现实,形成能够进行革命的无产阶级。毛泽东认识到中国工人阶级人数极少而农民人数极多的社会现实,因而在这种“两极”的情况下,如何形成“无产阶级”的革命主体、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是当务之急。毛泽东没有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无产阶级理论直接套用在中国革命中,而是在对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无产阶级理论的深入研究与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现状的现实分析中,将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联合起来与敌人对抗,制定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农民革命力量为主体,团结其它小资产阶级以及民族资产阶级等政治力量,集中打击大地主、大买办阶级的总政治策略路线”(35)胡为雄:《毛泽东的政策和策略与辩证法》,《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将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以及民族资产阶级联合起来形成为进行中国革命的“无产阶级”。这种进行革命的“无产阶级”的形成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从“自在无产阶级”到“自为无产阶级”的过程,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无产阶级理论的直接继承。但将无产阶级的形成过程提升到认识论意义,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在《实践论》中,毛泽东指出懂得破坏机器与自发斗争的无产阶级停留于对社会认识的感性认识阶段,是“自在的无产阶级”;在有组织的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的实践过程中,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总结经验教育无产阶级(自在的无产阶级),“使无产阶级理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理解了社会阶级的剥削关系,理解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这时他们就变成了一个‘自为的阶级’。”(36)《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9-310、310、296-297、289页。因而在形成无产阶级的实践过程中,毛泽东通过对辩证法的灵活运用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理论。
再次,毛泽东实践智慧辩证法是一种“指导革命”的实践智慧。毛泽东对辩证法的深入研究是为肃清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造成的“左”倾主义与右倾主义的错误思潮,从而为革命做出正确与明智的决策。在《实践论》中,毛泽东强调认识的实践基础,指出一切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解决,理论是用来指导实践的理论。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必须根据现实社会情况的变化而随之改变,因此要获取革命的胜利就必须保证革命党人的认识能够随着革命情况的改变而急速改变。“左”倾机会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都没有正确处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其根源在于缺乏辩证法知识而对事情的分析只能借助主观形式主义的套用。右倾机会主义在革命中不能随着客观情况变化而改变革命策略,离开社会实践的他们无法充当革命工作的指导者,只能开历史的倒车。真正的现实是,人们“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37)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指出教条主义的问题:一方面在于不懂得矛盾的特殊性,因而无法在对事物特殊本质的分析中充分认识到矛盾的普遍性;另一方面根本不清楚在获得事物普遍本质基础上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新出现的具体事物,他们只是将一般真理视为解决一切的万能公式与模版,无法理解从特殊到一般,又从一般到特殊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辩证过程。因此毛泽东批评教条主义不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38)《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95-296、311页。,这样造成的结果必然是革命的挫折甚至失败。
综上所述,辩证法的推进和发展都是与革命直接相连接的,或者说辩证法的推进和发展与革命的历史进程相一致,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来解决革命中的现实问题,又在革命的进程中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丰富和完善。因此可以说,辩证法的革命性在于辩证法本身与革命直接相关,革命的发展是在辩证法的指导下展开的,革命的过程是运用辩证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辩证过程。探讨辩证法与革命的直接相关性是为了揭示辩证法的现实性,强调辩证法也是为了证明辩证法并非仅仅是一种理论的思维方式,而是与我们的现实生活直接相连。黑格尔、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通过辩证法与革命的关系为我们揭示了辩证法的革命本性,也为我们编织了一幅人类力图改变世界、追求美好生活的绚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