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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2-11-22马红娟

农业科技与信息 2022年7期
关键词:临洮县绿色食品申报

马红娟

(甘肃省临洮县农业农村局,甘肃 临洮 730500)

1 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1 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近年来,人们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消费观念便从“吃饱吃不饱”转变为“吃好吃不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大幅度提高。生产者为了与这种环境相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也随之增强。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2020年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组织人员对临洮县丰盈绿洲有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临洮县盛旺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临洮县堉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收储运企业开展了63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共抽检蔬菜样品6 000多个,检测合格率为100%,开展定量检测21次,抽检蔬菜样品563个,未检出高剧毒禁限用农药残留;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张掖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平凉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对临洮县抽检2次,抽取蔬菜样品60个,检测合格率为100%;定西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对临洮县抽检4次,抽取蔬菜样120个,检测合格率为100%。

1.3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步伐加快

截至目前,已建成辣椒、番茄、马铃薯、胡萝卜4个绿色食品原料生产标准化基地,2021年计划申报认证绿色食品(百合)基地1个,目前已完成产地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申报资料已上报至甘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通过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将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1.4 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临洮县已认证辣椒、茄子、番茄、西葫芦、马铃薯、胡萝卜、百合等37个绿色食品,认证面积达到2.39万多hm2。2021年计划在新添镇三十墩村以甘肃明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申报主体,申报认证绿色食品辣椒1个,面积为33.33 hm2;大白菜1个,面积为 100 hm2;甘蓝 1个,面积为 100 hm2;以临洮平长现代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申报主体,申报认证食品草莓1个,面积为3.33 hm2;在上营乡窑坡村以临洮县聚惠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申报主体,申报认证绿色食品大白菜1个,面积为133.33 hm2,甘蓝1个,面积为133.33 hm2;在站滩乡井儿沟村以临洮县东利来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申报主体,申报认证绿色食品马铃薯1个,面积为666.67 hm2。目前已完成申报认证初审工作。

1.5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逐步健全

近年来,临洮县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在洮阳镇、八里铺镇、新添镇、辛店镇、太石镇等18个乡(镇)建成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并配备了农残速测仪、电脑、打印机等相应的检测设备及检测辅助设备,每个乡(镇)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剂,确定2名农残检测人员,负责本乡(镇)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残检测工作,检测体系逐步健全。

2 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较突出的问题。

2.1 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困难大

临洮县虽然在2005年6月份根据临洮县编办批复文件成立了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核定编制5人,并配备了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乳品成分测定仪等大型定量检测仪器设备以及农残快速检测仪等定性检测设备,但由于监管检测人员严重不足,检测经费紧缺,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生产、加工各个环节,面宽、量大,专业性极强,工作量非常大,一人兼数职,因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仅能正常开展定性检测工作,而定量检测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监管检测工作难度较大。

2.2 生产者思想观念落后,质量安全意识偏低

生产者生产观念较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低。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追求产品的产量和品相,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导致上市产品中出现农残超标现象[1]。同时,为了降低投入成本,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个别生产者不遵循农药使用准则,购买使用禁限用农药,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3 组织化程度低,农业标准化生产率不高

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非常低,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的、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影响,农户生产随意性较大,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种植,无法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机耕、统一技术、统一种苗、统一销售的“五统一”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制约了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的推广。

2.4 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不高,致使绿色食品认证缓慢

主要体现在生产者和消费者2个方面:一是生产方面。为了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提升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生产者将对种植产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申报认证的过程中,要对种植基地的产地环境、大气、产品质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检测,在此过程中将会产生相应的检测费用,在绿色食品认证证书颁发时还会产生标志审核费用,均由农产品种植生产经营主体全部承担,从而增加了生产者的生产成本,而产品进入市场后与未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相比较,售价一样,产品优质不优价,造成农产品生产者收入减少,申报认证绿色食品的积极性随之下降。二是消费方面。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度不够,认为绿色食品跟一般产品并无区别,但已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价格要高于一般产品,因此消费者大多选择购买一般产品,导致经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销售量减小,同时呈现出优质不优价的现象,从而致使生产者对申报认证绿色食品的积极性下降,延缓了认证步伐。

2.5 乡(镇)检测站建设不完善,农残监测困难较多

近年来,虽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在洮阳镇、八里铺镇、新添镇等18个乡(镇)建成了乡(镇)级监测实验室,配备了农残速测仪等相应的检测及辅助设备,但由于工作人员普遍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剂,检测人员被提拔或在乡(镇)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乡(镇)之间进行调整,无法固定人员,导致检测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3 解决对策

3.1 加强组织,靠实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是一项责任重大、任务繁重的工作,县农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站、县农作物经济工作推广站等有关站室负责人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各监管检测单位的监管责任,强化组织,紧密配合,做到工作措施得力,事件查处坚决,监管有效。同时,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和县级各相关站室、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进一步确保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3.2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结合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和“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同时以冬春农业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契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不断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3.3 狠抓生产规范,提升标准化生产

临洮县将以制定的日光温室绿色食品辣椒种植技术规程、番茄种植技术规程、黄瓜种植技术规程等设施蔬菜绿色食品种植技术规程和大田绿色食品马铃薯种植技术规程、百合种植技术规程、胡萝卜种植技术规程等相应的标准为基础,加快特色产品的标准制定推广与普及使用力度,形成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互补的生产标准体系;加大“三品一标”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

3.4 加大农业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

一是临洮县将不断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步伐,继续扩大“三品一标”的认证面积及认证产品数量,同时克服对已认证产品出现的“重认证、轻监管”现象。二是临洮县将积极创建申报“甘味”农产品企业知名商标品牌,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甘味”品牌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三是组织已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合作社)抱团出省,积极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农交会、农特产品展销会等大型的产品展销会,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和参加各类大型的农特产品展销会,进一步提高临洮县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5 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单位紧密联合,以春季生产春耕备耕为契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集中解决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规经营销售标签不明、过期、高剧毒、禁限用等假冒伪劣农药等突出问题和隐患。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监督检查、风险评估的农产品品种和范围。加强“联、防、检、打”,对监督抽检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及时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及进销货台账管理,对县内违规违法经营销售的高剧毒、禁限用农药坚决取缔,严格农药经营规范。在春耕生产和投入品经营销售高峰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及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指导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严格按照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等相关标准规范、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2021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站、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植保站等有关单位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紧密配合,对县内临洮县丰盈绿洲蔬菜种植合作社、临洮县杨飞家庭农场等生产基地以及临洮润升农技服务公司、红太阳农资经营门店等农资经营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25人(次),车辆82 台(次),共检查门店568 家,与经营单位签订经营承诺书280 份,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15 家。

3.6 建立健全监管检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

结合临洮县实际,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县乡(镇)、企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在洮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18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及临洮县丰盈绿洲有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临洮县盛旺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临洮县堉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临洮县杨飞家庭农场、临洮恒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洮雪源金正百合有限公司等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仪、电脑等相关定性检测设备及辅助设备,督促企业开展农残自检,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提高了农残检测能力,确保上市产品在进入市场前乡(镇)检测站能够开展例行抽检工作,企业(合作社)能够开展农残自检工作,进一步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4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面提高,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农产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安全优质的农产品首先是“产”出来的,其次是“管”出来的[3],只有大力推广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技术,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销售、安全使用等生产行为,严格按照种植业产品标准化种植要求生产[4],才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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