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古村落现状及保护传承刍议
2022-11-22李殿光
李殿光
(张家口历史文化研究会,张家口 河北 075000)
蔚县,古称蔚州,又名萝川,历史上是“燕云十六州”之一,位于冀西北海河水系的壶流河流域。县境内历史上就有“八百庄堡”之说,古村落分布在南山脚下、丘陵地带、壶流河两岸,十里一堡、五里一庄,有村便有堡、见堡便是村,构建了独特的蔚州古村堡文化。随处可见一座座古老、雄宏的古城堡,村连着村,堡连着堡,至今仍有345座古村落(2012年蔚县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方位的古村落普查工作,认定境内现有保护及开发价值的古村落345座),数量之多,属我国北方地区屈指可数的古村落大县。这些古村落积淀了蔚县千百年来乡村发展的历史文化,承载着燕赵文化、农耕文化、边塞文化、民俗文化等传统文化的精华,不仅历史悠久,而且是农耕社会乡村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是先民们留给我们珍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须予全力保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们的现代生活方式与古村落保护传承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这一矛盾,延续蔚县人的文脉,留得住“乡愁”,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古村落保护在北京、江苏省等发达地区已先行一步,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蔚县对古村落的保护传承工作虽然已起步,但不可再生的古村落文化遗产,仍面临着保护传承的紧迫性,后续工作任重道远。
一、蔚县古村落溯源
蔚县历史文化发祥比较早,“蔚县境内壶流河流域夏商时期遗址分布相当密集,主要有庄窠、三关、四十里坡、大水门头、东水泉、前堡、黑堡、饭坡、苗家寨等遗址。”[1]说明大约在三千年前,蔚县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就有一定规模的古代先民在此生息。有人类生存的地方,就有村落,村落的产生与人类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远古时代的村落,可惜迄今已无从考察了。“相传代国是商王汤所封的诸侯国之一,也就是说早在春秋战国之前,就已经有了代国。……在这里,代戎渐渐改变了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并逐渐由半定居过渡成为定居民族。代国的都邑故地,就在今天的河北蔚县,代王城遗址至今仍可以让人感受到当年代国都城的基本风貌。《史记·匈奴列传》中记载,秦、晋为强国时,约在公元前7世纪,‘燕北有东胡、山戎’,这里说的山戎,是代国的创国部族—代戎。《后汉书》里记载:‘周贞王八年(前461)秦厉公灭大荔,取其地。赵灭代戎,即北戎也。’赵国灭代国后,将边界北移,蔚州就成为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杂居之地。”[2]这可能是县域内有人类定居,并有历史遗址和文字记载的早期聚落。
历史上洪水、干旱、风沙、野兽等自然灾害曾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为了生存,聪明智慧的蔚州人,选择在依山傍水或出行便捷的地方建造村堡,不但能防兵、防匪、防盗,又可防水、防风、防兽……人们看到了高墙壁垒村堡的诸多好处,于是建设成了“有人便建村,有村就造堡”的村堡格局。明朝初年,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在民间推行了一系列礼仪制度,其中就建了众多庙宇。到了清朝年间,边塞战争平息,社会趋于稳定,经济、文化得到了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进行改造,完善了庙宇、戏楼等宗教、文化娱乐设施,丰富了祭祀、社火等民俗文化活动。从此,蔚县古村落集“古民宅、古寺院、古戏楼、古城堡”于一体,居住、娱乐、宗教信仰等功能趋于健全和完善。调查发现,蔚县有众多的古村落,主要是历史上经济相对比较繁荣,元末明初没有外迁移民,历史文脉得以延续,一大批明清时期的建筑精巧坚固,居民们有较强的保护意识,得以保存下来。蔚县境内迄今已保存下来的古村落,作为农耕文明的结晶,大多建于明清时期,有的可追溯到春秋战国、秦汉时期;不仅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而且历史积淀深厚,文化特色鲜明。这里有庄就有堡、有堡就有庙、有庙就有戏楼的古建筑群比比皆是,而形成的原因较复杂,初步考证大致有以下六种成因:
(一)优越的地理环境吸引先民定居,是形成聚落的主要原因
蔚县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日照充足,气候温暖适宜,雨量较多,境内有壶流河、清水河等四条常年性河流,土地肥沃,有利于农耕、畜牧和渔猎,加之出行方便,是先民们首选的定居之地。《蔚县地名资料汇编》记载,蔚县境内的黄沟、娘子城、独树、大德庄属春秋战国时期所建村庄,属蔚县地域内现存较早建的村落。[3]
(二)因战乱催生的古村落
我国北方历史上绵延不断的战争,金戈铁马、古道沙场,造就了许多营盘或城堡,最终演变成聚落。蔚县地处汉民族与少数民族居住区的边徼,地貌复杂,关隘险要,境内有古长城雄踞山巅,历史上是拱卫京师、屏蔽中原的战略要地,是历代兵家屯兵用武之地。特别是在明代,蔚州卫乃“京师之肘腋,宣大之喉襟”,成为明廷“屯边固防”的战略要地,陆续筑起了屯兵御敌的“军堡”;人们为了自卫,防御蒙元军队南下骚扰,还建有大量“民堡”。明末清初,塞上受到后金军队的袭扰,战事再起,人们又修建了大批城堡。清末民初,社会动荡,兵匪猖獗,袭民、扰民现象频发,祸害百姓,人们又重新加固修缮堡墙或建村筑堡,建造了一大批更为坚固的村堡。由此形成了蔚州“八百庄堡”的独特景象。时至今日,尽管其军事防御功能已随着时代的变迁逐渐消失,但一些地方迄今仍可看到当年古城堡的风貌。
(三)沿古道驿站或商道发展而来的古村落
蔚县特殊的地理位置,自古就是东连西出、纵贯南北的重要交通孔道,聪明的蔚县人依托四通八达的古道,不仅进出京城便利,而且还与塞外商人乃至蒙古高原的蒙古族人做着皮货、白麻、山货等生意,成为享誉一方的蔚州商人。蔚县的飞狐古道就是从太行山地区进入恒山以北桑干河流域的一条最重要通道,成为中原与边地的重要交通要道,商贾往来和文化交融十分频繁。沿这些商道开设店铺,自然而然便成了中原与塞外贸易的集散中心,于是出现了更加完善的居住兼经商的村落。马铺,明初此地曾为马铺、驿站,供骡马行人中途食宿,后人们在此建村,故名马铺。大宁,此地曾设驿递,后(元代)人们建村,故名大宁。
(四)围绕着神庙、砖瓦窑等某种人文中心建立的村庄
一般情况下,村落往往在依山傍水的优越自然地理环境中,围绕着某种人文中心,形成环状或聚集性的村落。德纳寺,明朝永乐年间建村时,这里有一座叫德纳寺的庙,成村时取名德纳寺。如大宁寺、七井寺等村庄均属此类村落。瓦窑子,原是烧砖瓦窑之地,后人们在此立村。
(五)封建王朝置官衙之地形成的村落
“蔚县这片土地上发生的历史,可以国、郡、州、县的建制划为四个阶段。”[4]可见蔚县地域自古就为历代朝廷所重视,这里曾是代国、代郡、蔚州建制之地。早在战国时期,赵国设置代王城。定安县村,即定安县治所在地,东晋置县,明初废县,其县治均在此地。
(六)移民垦荒形成的村落
蔚县历史上曾有多次移民。北留庄,就是明初山西省洪洞县人在迁徙中留居此地移民建的村庄。西中堡、西南堡、涧北村,为明正德九年(1514)山西省洪洞县人迁来建的村庄。
二、蔚县古村落的现状、特色与价值
(一)古村落的现状
古村落一般指民国年前建置的村庄,且具有人文与自然遗产的多元价值。近些年,面临“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郊区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多重挑战和冲击,以及农民对现代生活方式和品质的追求,古村落的保护传承受到巨大冲击。近些年,大批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男耕女织”的传统生活方式,在一些乡村已不复存在,较为优越的城市生活方式吸引年轻人携家带口在城市、城镇定居,农村常住人口逐渐减少,很多村庄还出现“人走房空”的现象,甚至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留守群体,处于自然性颓废状态,致使一些古村落从“空巢”到“弃巢”。居住人口较多的村落,代之而起的是红砖瓦房新建民居,古民居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纵观蔚县古村落现状,不仅遭受“建设性、开发性”的人为破坏,也遭受自然的损毁。其现状可以大致概况为:
古村落破败衰落。蔚县古村落大多年代久远,散落在相对偏僻、贫困落后的区域。由于年久失修、风化、雨水冲刷、火灾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堡墙坍塌,屋顶破损漏水、墙体裂缝或歪斜、台基坍塌变形、结构损坏等问题,有些古村堡虽然古韵风骨犹存,但原始建筑及历史风貌面临着年复一年的殆失,数千年形成的古村堡、古建筑和文物遗存正在一步步面临消失的危险。一些民居基本为土木结构建筑,大多数居民搬出原址,居住在古村落旁边,古村落的格局风貌、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随着大批离乡农民在城市的落户或本土农民旷日持久的大量外出打工,许多农民已经与故土渐行渐远,导致古村落年久失修,呈现破败衰颓之势,甚至渐趋消失。
古村落存留困难。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乡村城镇化和行政区域的调整,使不少自然村落撤并。一方面是富裕起来的农民,对原有居住环境的不满意,为改善居住条件,追求高品位的生活,不断以“新”代“旧”,一些百年老宅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新式民居;另一方面是缺乏修缮资金,古建筑自然损毁。特别是现阶段的新农村建设,由于缺乏刚性的保护规划措施,即使是保存较好的村落,一些古建筑也难免陷入被铲除的境地,更何况那些本已破败的村落了。一些紧邻城镇的村庄,却因城镇化扩张,而被圈进城中村,也难免被“高楼”所取代。
(二)古村落的特色
蔚县地处冀西北山间盆地,东临京津,南接保定,西倚大同,北枕张家口,历史上既是多民族文明交融的地区,也是边塞文化、农耕文化、商贸文化等多种文化碰撞、融合之地。这些古村落经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变迁发展至今,无不烙着历史印记,它记录和反映着蔚县历史文脉的延续,传承着先民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维系着蔚县人的根。这些古村落呈现出与其他地区迥异的地域特色:
1.古村落历史悠久。蔚县古村落产生的年代早,最早的大约在春秋战国、西汉时期,明清时代所建村落占多数。据《蔚县地名资料汇编》记载的古村落统计,蔚县仅清朝及前代就建有445个村落,占村落总数的55.8%。至今,还有345座古村落,分布在蔚县境内。①此部分数据由作者根据《蔚县地名资料汇编》中的数据测算而出。
2.古村落是中国北方传统村落的典范。蔚县古村落在建筑风格、建筑规模、建筑布局等方面,都极具代表性。古民居青条基石、青砖灰瓦,有的屋顶起脊吻兽,古建筑上还保存了大量的砖雕、木雕、石雕艺术装饰构件,尽显古朴的自然之美。从功能上分有“军堡”“民堡”之别;从构建上分有独门堡、多门堡、城中堡、连环堡、堡套堡、品字堡。其数量之多、种类之全、历史之久、分布之广、建筑艺术之独特,堪称中国北方村落的典范。迄今,遍布全县的古民居、古城堡、古戏楼、老街道,栉风沐雨数百年,绝大多数依然保留着原貌。
(三)古村落的价值
蔚州古村落的独特性、唯一性,造就了其极高的历史价值、弥足珍贵的文化价值和潜在的经济价值。
1.历史价值
蔚县地域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活动的舞台,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先后是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统治的势力范围,这些游牧民族都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与汉族人在蔚县境内,长期共处,相互影响、渗透、融合、同化,共同创造了辉煌的历史文化。这些有地域特色的多元文化,往往存留在古村落的街巷之中,或世代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口耳相传之中,成为民族融合的见证。同时,这些古村落诞生于军屯、营盘,或诞生于移民,或诞生于邮驿、客店,或诞生于寺庙……林林总总,来源不一,以实物形态的方式,记载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演化过程,是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科学“史考”价值的历史遗存。
2.文化价值
历史上的蔚州古村落,有完整的砖砌堡门,高大的堡墙,千姿百态的街巷,各具特色的戏楼,民俗各具差异的庙宇,众多名家老宅等。每一座古村落建筑风格与格局都有其独特之处,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建造技术也蕴涵着丰富的文化信息。这些古村落内还留下了学宫坛庙、先人题刻、名人故居、深宅大院、祠堂等文化活动的遗存或遗迹,存留着当地的宗族文化、农耕文化等传统文化,是活着的人文与自然文化遗产。同时,古村落还凝聚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蔚县剪纸、打树花、拜灯山等,体现着蔚县丰富的民间文化艺术和民风民俗,有着许多值得发扬光大的优秀经典文化。
3.经济价值
古村落既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物质和精神财富,也是蔚县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资源之一。古村落都蕴含着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丰富多彩的民俗生活和民俗文化,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古村落必将成为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田园风光的理想目的地。通过旅游开发,可以整合古村落凝聚的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景观和文化体验的旅游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也将古村落文化传播到更广泛的范围。
三、古村落保护传承工作中取得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蔚县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古村落保护传承工作中从制订保护规划、编制保护方案、制订保护名录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扩大了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也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文物的自觉性。但是,古村落在保护传承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第一,古村落稀缺性认识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低,还没有形成全社会重视保护古村落的氛围。生于斯,长于斯的居民对长年累月居住的环境司空见惯,对古村落怀有特殊的感情,但是没有认识到其潜在的历史文化价值,对古村落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大多数人认为古村落的“旧、破”是一种贫穷、落后的表现,与现代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应该废弃。这种观念的存在是古村落保护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的重要原因,也导致了一些村民在对古村落及古建筑修缮时的随意性。目前,除了极少数被列为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的村庄得到较好保护外,大多数古村落处于“散落乡间无人识、无钱修”的自生自灭的状态,或者被过度商业开发而得不到有效保护。
第二,对古村落历史文化价值的挖掘和研究滞后。据了解,有关古村落的著作除了《找寻蔚县古堡》《蔚州:被岁月掩埋的往事》以及史学爱好者撰写了部分村志、文史资料等资料外,有关古村落的专业性学术研究作品尚处空白,数字化古村落地情资料阙如。权威性科学研究成果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各界对蔚县古村落的历史和文化价值的认知。
第三,新农村建设中对古村落缺乏刚性保护措施。人们随意拆墙取土,甚至拆旧建新或弃旧建新,使众多古村落乡土建筑遭到普遍的“自主自建性破坏”,损毁了古村落的原始风貌。没有列入新农村建设中的村落,农民对原有居住环境不满意,为改善居住条件,拆建改造了大量老宅。现代式新房在样式、结构及所用材料与古建风貌大不相同,与传统村落整体风格不相协调,形成大小不一的“补丁”。由于没有从保持古村落的特色风貌、空间格局和当地文化传统的层面上,整体规划建设,简单生硬地建广场、筑楼房、修道路、拓绿地,严重破坏了千百年来古村落形成的传统格局和历史脉络。一些乡土建筑原有的生态环境、历史风貌格局被肢解、破坏,甚至建筑主体也难逃被拆毁的厄运。特别是目前的出现的“撤村并村”,对一些偏远地带的古村落,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冲击,使原有的保护性规划在落实中遇到难题。
第四,资金缺乏制约了古村落保护传承。蔚县现存的古村落堡墙有的是砖、石、土混合结构,有的是单纯的泥土结构,现存的古民居、古建筑建造年代较早,有砖木结构,亦有土木结构,其基本保护修缮需要的资金额度非常大,只能抢救性地对一些重要的建筑进行修缮,对于其他大量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还不能全面顾及。产权问题也是古村落保护开发中的一个难题,现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政策,专项资金不能补贴私人产权的文物。不少有重要价值且亟待修缮的古民居建筑,由于房主缺乏经济实力,又难以获得政府资金补助,而无法得到及时保护。古村落保护修缮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且数额较少致使许多古堡门、堡墙、古建筑修缮投入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第五,专业保护人才匮乏。古村落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离不开懂规划、精修缮、会维护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古村落保护传承是科技含量高,政策性强,在县乡政府层面古村落保护面临“多面手”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问题。农村具备专业技能的木工、泥工奇缺,严重制约了古村落乡土建筑保护工作,仅凭农民自身力量难以做好乡土建筑保护与维修工作,导致古村落的修缮和保护在技术层面难以得到有力的支撑。
村落是中国文化的基本单元,人们关注古村落历史文化的抢救和保护,是因为古村落蕴含的历史文化对中华文明的传承有着重要的价值,是人们增强文化自信的动力源泉。保护好这些古村落就是为子孙后代保护了民间文化,留住了历史记忆,也为世代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留住了美丽的生活空间和精神家园。目前,蔚县大多数古村落仍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随着岁月的流逝将很有可能渐渐消失;已列入国家保护的传统村落,后续保护工作仍有很大差距,亟待保护这些村落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四、古村落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蔚县确立了以“文化立县”的发展战略,使蔚县这片古老的土地千百年来孕育的深厚文化底蕴,焕发出无限生机。“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是我国村落文化多样性的真实写照。这些历史悠久,具有地域特色和丰富文化底蕴的古村落,是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宝贵资源,对于提升蔚县的文化品位,传承蔚县的历史文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做好古村落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保护传承民族文化根脉的最好选择,对研究和弘扬蔚县的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如何使经济发展和古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形成良性循环,是当前古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抓紧开展古村落专项普查和建档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国家历史名村,做到应保尽保。县政府层面应积极借鉴已往古村落、文物普查方面的经验,培训专业普查人员,并吸纳专家学者参与,查漏补缺,将传统形态格局完整、遗存丰富、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甄选和认定下来。按“一村一档,一项一卡”的要求,对古村落的选址及格局、传统建筑,以及石雕、木雕、碑刻等文物进行认真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以文字、图纸和照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记录建档,掌握遗存状况,奠定古村落保护基础。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古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生存状态,制定相应的近期、中期、长期保护措施,做到应保必保。
第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视频等现代媒体,开展古村落保护宣传活动,扩大古村落保护的影响力,营造起全社会重视保护传承古村落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古村落保护意义的认识,特别是使当地居民认识到古村落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稀缺资源,形成保护文化、传承文化、弘扬文化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居民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合理修缮古建的破损、坍塌,努力保护古村落原有历史风貌。对那些散落在古村落中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其历史文化价值,展示古村落文化的特有魅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第三,强化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为古村落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提供智力支撑。县委、县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学历、高水平的优秀专业人才扎根基层从事文物保护传承工作。同时,积极培养本地人才,为古村落保护工作培养一批“永久牌”的乡土人才队伍。
第四,实际工作中坚持尊重当地居民的权利,充分调动村落内居民主动参与保护古村落的积极性,秉持依靠群众、带动群众、为了群众的理念,采取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模式,让村民广泛参与并成为保护和传承古村落的主力军和最大的受益人,为古村落的可持续保护与传承注入活力。
第五,建立健全监督执法管理机制。村落属人们日常生活区域,保护难度大,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目前,县政府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保护范围与标准,将古村落纳入文物保护范围,待条件成熟,适时出台《地方法规》使古村落保护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六,加强与学术研究机构和地方文化机构的合作,开展对古村落科学价值的高水平学术研究。严谨科学的研究成果是促进社会各界认可古村落历史文化价值进而共同参与保护的有力促进,并且有助于扩大古村落的文化影响力。当前亟须开展的工作是对古村落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认真梳理清区域内古村落形成的原因与变迁的历史,全面科学地阐释其历史文化价值,为保护具有典型意义的古村落格局、建筑风貌、古民居、古戏楼、古寺庙,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提供学术支撑。
第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古村落保护。在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县政府一是要创新古村落保护传承模式,撬动社会资金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吸引企业家、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古村落的保护;二是要坚持“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促发展”的原则,将古村落保护与发展文化旅游紧密结合,以古村落为文化基础,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激发其发展活力,使古村落实现活态传承;三是积极利用数字技术和方法,将古村落历史文化遗迹和活化利用现状科学记录保存下来,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的数字产品,展示古村落的整体风貌,把古村落转化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优势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