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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农办关于支持山区26县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意见(摘编)

2022-11-22

新农村(浙江) 2022年9期
关键词:山区农产品农业

1.总体要求

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构建山区26县“10项共性政策+26县个性清单”乡村振兴支持机制,加快推动山区26县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到2025年,山区26县建成产值10亿元以上农业全产业链30条,创建未来乡村300个,农村集体经济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万元,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2;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万元,与全省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差缩小至1.9;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9以内。

2.支持举措

(1)农业“双强”赋能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倾斜支持山区26县农业“双强”项目。围绕山区26县主导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需求,实施一批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协同“三农九方”力量,每县派驻专家团队,省市县联动向山区26县派遣科技特派员2000人次。支持研发制造推广丘陵山区适用农机,每县建设农事服务中心1个以上。

(2)引育结合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山区26县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每县至少打造1条单条产值10亿元以上的标志性农业全产业链。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推进山区26县特色农产品“一品一策”标准化生产。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健全山区26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体系,完善特色产业立体保护机制和富农转化机制。

(3)统筹资源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山区26县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适当放宽投资额要求,实现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覆盖。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产地精深加工平台,提升加工流通能级。

(4)多元打造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推广“互联网+农业”销售模式,鼓励各类电商平台开设山区26县特色频道,搭建山区26县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持续深化“浙里市场”“山区26县共同富裕特色农产品浙里展”专区,推动全省大型农批市场与山区26县加强合作,搭建“山区—市场—终端”扁平化供货渠道。拓宽山区26县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山区26县与邮政系统深化合作,搭建农产品展销平台。优先组织山区26县参加省级以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减免或补助部分参展费用。支持放心消费乡村建设。

(5)集成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开展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突出农村集体经济市场化经营,规范培育县、乡、村强村公司,实现行政村入股强村公司全覆盖,村均投资收益8万元以上。推进“飞地”抱团发展,鼓励山区26县村集体以帮扶资金、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资源跨区域抱团发展,实现行政村“飞地”项目全覆盖,鼓励低收入农户入股“飞地”项目。推行党建联盟引领片区组团发展,鼓励村与村通过组团、联盟、联合等模式,以产业、资源、区位、组织等为纽带建设共同体,实现强村带弱村、区域共同富裕。

(6)赋权活权激活农民农村资产引导山区26县将原有系统接入全省联网的集体产权交易体系,激活农村资产溢价增值。支持山区26县开展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闲置资产激活变现,鼓励山区26县参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数字化应用先行先试,拓展资产价值空间,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7)加快推进美丽乡村与美丽经济共建共享深化“千万工程”,支持山区26县实现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全覆盖,依托美丽乡村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支持山区26县挖掘申报全球、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建设一批农文旅融合发展平台,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0条以上。支持天台县、衢州市柯城区、景宁县等地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

(8)综合赋能农民多途径高质量就业整合培训资源,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实用人才培训,加强休闲农业、电商直播等乡村新兴业态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培养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队伍。指导支持26县建设实训基地、农民就业服务中心、农民灵活就业数字化应用,完善“线上+线下”培训服务体系。深入开展“艺术乡建”,为每县培育一批乡土文艺人才。

(9)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山区26县实施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实施红色乡村振兴计划,深化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落实异地搬迁扩面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搬迁集聚。总结推广“松阳水网”建设模式与经验,加快推进山区26县水网工程建设。编制山区26县招商推介项目库,建立资本与项目常态化对接机制。

(10)推动组织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大力推进“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开展“红色根脉”强基示范县乡村和争先村创评。深化村社“阳光治理”,健全完善“1+2+X”村级领导新体制,抓深做实“1+1+4”政策体系。深化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和驻村工作组制度,健全“一人派驻、全单位压上”运行机制,撬动各方力量资源赋能山区26县发展。加强对山区26县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支持保障。推进“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山区26县省级善治(示范)村覆盖率不低于40%。

3.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农办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实施10项支持举措。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分别落实具体政策,协同26县编制“一县一清单”落实方案,合力推动山区26县乡村振兴。各有关市、山区26县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推进“一县一清单”,确保支持事项落地见效。

(2)强化要素保障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省级统筹资金安排向山区26县重点倾斜。设立山区26县央行资金专项,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山区26县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加大山区26县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力度,开展“一县一策”金融精准帮扶,深化山区26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移动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山区26县承担国家涉农重大平台创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改革试点。

(3)强化集成帮扶迭代升级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完善“1个低收入农户+1个帮扶干部、1条主要帮扶措施、1个培训方案、1个就业人口、1份医疗补充保险、1张幸福清单”的帮扶措施,建立重大项目吸纳就业机制,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保障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每户就业不少于1人,多维帮促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加强乡村振兴重点村精准帮扶,深入实施“1个村+1个驻村工作组、1个村级发展思路、1个特色主导产业、1个物业经济项目、1个村庄建设方案、1套村级治理机制”集成帮扶。深入实施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千个单位扶千村、千个企业结千村、千个侨团(企)帮千村”帮扶专项行动。

(4)强化督查考评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山区26县结对帮扶“双向赛马”考评,把清单支持事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每季调度“一县一清单”落实和山区26县承接推进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实行通报督办,视情调减清单支持事项;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特别明显的县(市、区),优先列入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督查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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