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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春秋周王册命方国卿士之制初探

2022-11-21

关键词:周天子路车孙氏

王 晖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19)

《礼记·王制》(以下简称《王制》篇)谈到诸侯方国官职设置云:“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1]2 869由这段记载可知,大中小诸侯方国设置卿大夫士的数量是完全相同的,而郑玄注谓:小国亦为“一卿命于天子”,区别仅在于三卿册封的实施者是周天子还是诸侯。关于这种情况,陈恩林、许倬云、杨宽、王玉哲等学者多以为周王直接任命诸侯卿士,是对诸侯起一种控制和监督的作用。[2]62-67;[3]210;[4]392-394;[5]551-552各家多以春秋时齐国的国、高二氏之例为证,至于西周时金文之例引证甚少,且就其引证情况看尚有不少问题。然而,更重要的是,西周诸侯方国由周天子所命之卿的形式是什么?所册命卿士是否有大中小诸侯之别?数量有无区别?西周春秋命诸侯之卿有无变化?这一制度又是如何演变的?这些问题过去基本没有涉及,有必要深究。

在近世出土的西周铭器金文中,有不少内容反映了大中小诸侯方国的卿士得到周天子册命的实录,我们可以从中了解这一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册命的具体情况,辅以《左传》等传世文献,则可以勾勒出这一制度的演变趋势。

一、 豆闭簋铭:周王册命小国之卿

唯王二月既眚(生)霸,辰在戊寅,王格于师戏大室。邢伯入佑豆闭,王呼内史册命豆闭。王曰:“闭,赐汝织衣、环黻、銮旂,用(绍)乃祖考事,司俞邦君司马、弓矢。”闭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丕显休命,用作文考釐叔宝簋,用赐畴寿,万年永宝用于宗室。(《集成》(2)《集成》,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4版。4276)

关于豆闭簋的时代,郭沫若、陈梦家、唐兰诸家皆定在周共王时期[6]77;[7]151-152(100);[8]490,马承源、王世民等定在周共王到周懿王时期[9]159;[10]68-69,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下文简称(《铭图》)定在西周中期[11]5 326。铭中“”字,笔者释读作“绍”,此乃笔者新释。(3)“”字,郭沫若谓“不识,当是簒承绍述之义”,参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手册》下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78页上。杨树达释“”,读为“承”,参见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48—49页;陈梦家释“”而未破读,参见陈梦家《西周青铜器断代》上册,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51页;张亚初释“” 而读为“抄”,参见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82页84276。笔者认为,杨树达释字不确,而陈梦家与张亚初的释字正确,其字上部是“少”,不是“火”,然而张亚初读为“抄”则令人费解。笔者认为,“”字以“少”作声符,可读为“绍”,“少”古音为书母宵部,“绍”为禅母宵部,声母皆为舌上音章系字,故可通假,义为继承。“司俞邦君司马、弓矢”是周王封豆闭的官职和职司,这一点最为重要,但学者理解有异。这些说法中郭沫若、陈梦家讨论较详细,具有代表性,需要进行讨论。

《王制》篇云:“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可以看出,小国有二个卿士,均由自己国君册命,并不受命于天子,但郑玄注却说:

小国亦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此文似误脱耳![1]2 869

《王制》篇说,大国之下的次国亦有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从西周金文资料看,虽无法确知周天子所封“次国”即诸侯国卿士的具体数量,但周王亲自册封诸侯卿士却是可信的。

在古文献中,关于周代诸侯军队设置情况说法差别很大,主要有以下3种说法: (1) 《国语·鲁语下》鲁卿士叔孙穆子说:“天子作师,公帅之,以征不德。元侯作师,卿帅之,以承天子。诸侯有卿无军,帅教卫以赞元侯。自伯、子、男有大夫无卿,帅赋以从诸侯。”[16]188这种说法认为,只有天子和元侯有“师”的军队建制,诸侯以下皆没有“师”的军队建制。但综观文献与金文,叔孙穆子说诸侯之下皆无军队之说,是不符合西周春秋实际情况的。(2) 《周礼·夏官·司马》序官云:“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为命卿。”[17]1 792此处的“命卿”,就是指为周王所册命的大中小国卿士。而《周礼》说:“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即便西周金文所见西周时只有“师”而无“军”,是不是西周时大国建三师,次国二师,小国一师,但也没有材料以资证明。(8)这种说法似乎与《王制》篇加郑注“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皆命于其君”正好相合,这种说法可能反映了春秋时期早中期诸侯的军队建制情况。(3) 东汉何休注《公羊传》隐公五年(前718)说:“礼: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18]4 791这种说法是何休所引周代之“礼”。何休是东汉人,这条史料的说法也不知有何根据,但除了天子“六师”之说外,何休所说“方伯二师,诸侯一师”反倒是比较符合西周实际情况的。“方伯”是像齐国那样的大国建有“二师”(详见下文);而一般诸侯只有一师的军队建制。在西周金文中,一般称“侯”或方国有“师”称谓的,都应是“诸侯一师”的军队建制。因此,鼎中被周王册命为“(遂)师冢司马”,遂国有“师”的军队建制,应是诸侯一类的方国,他被周王命为大司马,是享有军权的命卿。

善鼎是西周中期时器物(9)郭沫若、唐兰认为善鼎是西周周穆王之时器物,参见郭沫若《大系》下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65页;唐兰《史征》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459—460页。吴镇烽、马承源则认为其器是西周中期器物,参见吴镇烽《铭图》第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版,第363页2487;马承源主编《铭文选》下册,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233页321。各家看法基本一致。。此鼎铭文中今王谓过去先王就已经命善“佐胥侯”,今王又重申先王之命,再次命善“佐胥侯”。“胥”与“佐”义同,皆为辅佐之义。“胥”字早期于省吾释作“正”[19]13下-14下,郭沫若释作“足”[6]65下,今学者一般多读为“胥”[9]233,[11]2487。“佐胥”二字是同义词连用,马承源主编《铭文选》释为“佐助”“佐辅”,是对的,古辞书“胥”故训有 “辅”“助”用法(10)《方言》卷6:“胥,辅也。”参见钱绎《方言笺疏》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6卷,第5页。《广雅·释诂二》:“胥,助也。”参见王念孙《广雅疏证》,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2页。。“侯”是地之侯,也是一个很古老的方国之名。甲骨文中便有其国之名,《甲骨文合集》7239反、12439反、13696反皆有“入卅”,是说方国向商王朝缴纳龟甲三十。西周时侯之国虽不知在何地,但师酉簋(《集成》 4288—4290)、询簋铭(《集成》 4321)中皆有“夷”,与“西门夷”“秦夷”“京夷”“弁狐夷”等并称,可推测大概是处于边远的夷狄之国。

三、 引簋铭: 周王任命齐师主帅且为大国上卿

引簋是2010年出土于山东高青陈庄M35甲字型西周墓葬,甫经报道,引起不少学者关注与研究。笔者细绎引簋铭文,认为其铭记述周王任命引掌管齐师,实际上引也应是齐国的上卿之一,虽然铭文似未明确说明这一点,然而这是需要做一些分析和讨论才能清楚的。引簋铭文云:

唯正月壬申,王格于龚(共)大室,王若曰:“引,余既命汝更乃祖司齐师。余唯申命汝。赐汝彤弓一、彤矢百、马四匹,敬乃御,母(毋)败(迹)。”引拜稽手对扬王休,同追,俘吕兵,用作幽公宝簋,子子孙孙宝用。(引簋甲,《铭图》 5299)

引簋的时代,吴镇烽《铭图》 5299以为是西周中期,李学勤以为是西周中期后段[22], 从其铭文中有“龚大室”,当为周共王宗庙来看,后说为是。

这里首先要讨论一下“齐师”的性质问题。高青陈庄西周遗址发掘不久,《考古》2011年第2期组织了一组“笔谈”,其中就“齐师”性质问题就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看法:其一,李学勤、李零等认为,“齐师”跟齐国有密切关系,但是归周王朝管理,是周人驻屯东方的一个“大军区”。其二,李伯谦等认为,引簋铭“记述周王命一个叫引的人继承其祖职位管理齐师,则此引必是该墓墓主……但绝非侯一级人物”,而且由这件西周中期晚段或中晚期之际的引簋可知,“尽管此时西周王朝已开始走向衰落,但周王对各封国仍有居高临下的权威,封国军事首脑还要由周王任命即可见一斑”[25]。这两种说法哪一种更为合理呢?笔者认为后者更合乎历史事实。这一点我们从李学勤后来看法的转变也可以看出来。李学勤在那组笔谈发表不久的另一篇论文中说,引簋中“引的祖父曾经管理‘齐师’即齐国的军队,王曾命引继任,这次又重申前命”,并以春秋早期齐桓公时周王命国子、高子为齐国上卿为例,认为引簋“铭文里引世袭管理军队……也应系齐国上卿,地位与国、高相类”。[22]笔者认为,李伯谦和李学勤后来的看法是合理的。周王朝在遥远的东方齐国建立一支完全由周王自己管理的军队可能性不大,士卒来源、给养问题都难以解决;但由齐国国人组建而成齐国境内的“齐师”则是完全可能的。这支齐国军队的主帅由周王任命,所以自然脱离不了周王的控制;但同时由于是由齐国国人组建而成,也自然由齐侯管辖。春秋早期齐桓公时为上卿且掌管齐国军队的国子、高子都是姜姓(14)李学勤已经指出国子、高子是姜姓,参见李学勤《高青陈庄引簋及其历史背景》,《文史哲》2011年第3期。,而高青陈庄西周城址也是从齐太公分化出来的支族,也肯定是要受姜姓大宗齐侯管理的(15)关于山东高青陈庄城址的性质,学术界大致有“齐国国都说”(有营丘、薄姑诸说)、“卿大夫封邑说”“军事城堡说”等几种看法,参见李学勤、刘庆柱、李伯谦等《山东高青陈庄西周遗址笔谈》,《考古》2011年第2期。然而,正如学者所说,陈庄古城遗址规模较小,难以与齐国都城营丘匹配;说是薄姑又无商代遗存相印证,故为多数学者所不取;至于“军事城堡说”的出发点不外乎引簋铭器主受命掌管齐师之事,但很难说墓地所在就一定是其供职之所,也很难成为定论,参见张天恩《陈庄西周诸侯采邑的初步认识》,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上海博物馆编《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372—378页。“卿大夫封邑说”目前获得较多学者的认同,不仅城址南门内有祭坛,北面有较晚的两座大墓,应为家族墓地。张学海认为,陈庄城址遗址、祭坛和墓地皆属于家族性质,也是可相互呼应的,“墓地应为‘祖坟墓’即家族墓地,具有‘祖’的含义,依托祭坛东北而葬,体现了‘左祖右社’的原则,其中包含着若干祭社或祭祖的马坑,表明墓地承载的是陈庄城址的主人,陈庄西周城址是其封邑,器铭显示该家族出于姜太公。家族早期的一位代表名丰,约当周康王时人,曾为‘文祖齐公’作了成组礼器。家族晚期的一位代表名引,夷王时人,曾受王命承袭其祖先职责统帅齐师。可见该家族至少有两位成员先后掌管过齐师。西周春秋掌军行的通常是卿,该家族的显赫地位可见一斑。”其说饶有理致,也是可信的,参见张学海《山东高青陈庄西周遗址笔谈》,《考古》2011年第2期。。张天恩说:“关于天子任命齐师统帅的问题,并不说明齐师一定是周王直接统领”,“执掌齐国武装力量的齐师统帅,自应为齐之上卿,所以周王亲自任命本属当时的惯例,并不干王室对齐是否放心,可能也不存在所谓住于齐地之王师”[26],其说合乎情理。引簋铭中周王命引主管“齐师”,而这支军队在齐国境内自然也要受齐侯统辖,引也必然是齐侯之卿,因为西周春秋时卿士主要职责也是具有统帅军队的权力。《国语·晋语八》訾祏论士会之功说:“及为卿,以辅成、景,军无败绩”[27]458,是说晋国卿士是掌管军队事务的。春秋晚期晋国叔向说晋国“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左传》昭公三年),就是说当时晋国卿士已不掌控军队了;反过来说,过去晋国的卿士一般都是掌管军队的。以此看来,那种认为引簋铭中齐师是周王室管理的一支军队是不大合理的。

四、 春秋时期周王册命诸侯卿士制度的演变与式微

从上文可见,西周时从中小型方国到诸侯大国的卿士都要受到周天子的册命,而且主要是掌管军队,或任命为军事长官并辅佐其国国君,这种情况从西周延续到春秋中期前段。从春秋中期后段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诸侯自己亲命上卿而只上报周王批准,到春秋晚期连上报周王的程序也给免了。

(一) 春秋早期到中期前段诸侯上卿为周天子册命

春秋早期一直到中期前段,诸侯上卿是要经诸侯推荐,而由周天子加以册命的。下面我们以晋齐两国情况来做些分析。

1. 春秋早期晋国上卿受周天子册命。《国语》春秋早期晋国的上卿是经晋侯推荐而为周天子所册命的。《国语·晋语一》记述云:

武公伐翼,杀哀侯,止栾共子曰:“苟无死,吾以子见天子,命子为上卿,制晋国之政。”[16]251

韦昭注云:“上卿,执政命于天子者也。”[16]251-252《国语·晋语一》所记这件事是鲁桓公三年(前709)。虽然栾共子并未答应晋武公的请求,后来战死,但晋武公所说的诸侯上卿为诸侯上报周天子而经周天子册命为上卿的程序是符合历史实际情况的。

2. 春秋中期周天子册命齐国的上卿。春秋中期周天子册命齐国的国氏、高氏二位为上卿。《左传》僖公十二年云:

冬,齐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晋。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勳,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24]3 912

杜预注“天子之二守国高在”云:“国子、高子,天子所命为齐守臣,皆上卿也。”又注“舅氏”云:“(管仲)伯舅之使,故曰舅氏。”[24]3 912由上可见,齐桓公派管仲促成了戎人和周天子的和解,以此功勋,周天子便以上卿之礼招待管仲;而管仲认为在齐国三位卿士中,国子、高子是周天子所册命,为上卿,而他本人是齐桓公所册命,为下卿,便拒绝了上卿之礼的款待,只接受了下卿之礼的接待;连周天子也称赞他有“懿德”。由此可知,诸侯三位卿士之中,周天子所册命的诸侯之卿是上卿,诸侯自己册命的卿士只是下卿。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切地知道国子、高子受时王周襄王册命是何年,但鲁僖公十二年即周襄王四年、齐桓公三十三年,属于春秋中期前段,那也就是说周襄王册命齐国的国子、高子也就在周襄王即位之后的公元前651年至公元前648年之间,这说明当时诸侯大国上卿一般是要经周天子亲自册命的。尽管当时齐桓公已经成为春秋时第一代诸侯霸主,但他自己的上卿还是要经由周王来任命,这也表明彼时周王对诸侯霸主仍然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关于《左传》僖公十二年的这段文字,会让人产生一个问题,即春秋早中期的齐国无疑是一个大国,且后儒明确说诸侯大国要册命3个卿士,然而,为什么什么周王只册命了两个卿士呢?前引《王制》篇曰:“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难道齐国只是一个次于大国的中等诸侯国吗?近人杨伯峻便如此认为。他在为《左传》僖公十二年作注时引述了上述《王制》篇之文后,接着说:“齐侯爵为次国,二卿为天子所命,则国氏、高氏也,为上卿;管仲为桓公所命,为下卿”[29]341。不过,杨氏根据什么说“齐侯爵为次国”,我们并不知晓。如果只是根据《王制》篇所谓“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便对齐侯及齐国做出的主观判断,就不一定合乎史实,因为《王制》篇成文时代据孔颖达疏云:“盖在秦汉之际”,而卢植则认为是“汉孝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王制》之书”[1]2 861。如果说秦汉儒生作成此篇,时代的确很晚了,似乎不值得相信。不过,从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家经典著述中也可以看到,礼学家的认识也有一个继承和发展的过程;而且孔子也把三代之礼看成一个不断传承和变革的产物,所以,礼学家的说法只能代表某一历史阶段的礼仪制度,难以符合各个具体历史阶段的历史真实。而从历史史实考察,从西周到春秋中期,齐国一直是一个大国,如果只根据《王制》篇“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及齐国只有两位上卿由周天子册命便认为齐国是一个次于大国的中等国家,就不大符合历史事实。《左传》僖公四年管仲对楚国使臣说:“昔召康公对我先君大公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24]3 890-3 891这表明从周初齐太公受封东方为齐侯之时,就是视为镇抚东方和东南一带侯伯之国;而从西周金文资料看,齐国军队经常被征调征伐东方和东南一带的蛮夷方国。史密簋铭云:

西周时征伐四方蛮夷戎狄,一般都是西六师与殷八(或“成周”)师作为主力,诸侯方国军队往往是以辅助军队征调的,而以诸侯军队作为征伐主力的则较少。但就在金文中征调诸侯军队次数甚少的资料中,齐国军队作为军事主力就征调了两次。史密簋时代是西周中期后段,师簋时代是在西周晚期,这可以说明从西周早期到西周晚期,齐国在诸多诸侯中一直有一支较强的军队。可见,管仲引述召公所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并非夸大其词。

虽然目前尚不知道西周时周天子册命齐国卿士有几人,但春秋早期到春秋前段称霸诸侯的齐桓公时仅有二人为周天子册命,大概西周时被册命的也不会更多。以此推测,《王制》篇所说那种大国有三卿为周天子册命的说法只是战国秦汉礼学家的一种说法。依据史学家考据的方法来看,从西周到齐桓公时的齐国一直是强盛大国的地位,只有二位卿士受周天子册命,所以我们推测西周到春秋中期的册命礼,大概礼仪规定大国也只有二位卿士为周王所册命;中等诸侯国也许有二位卿士受周天子册命,也许只有一位受册命;而小诸侯方国至少也有一位卿士受周天子册命。

(二) 春秋中期后段诸侯上卿册命礼的变化

从古文献看,诸侯上卿须经周天子册命的礼制,大约到春秋中期后段就开始发生了变化。彼时诸侯上卿虽然还是要经过诸侯上报天子批准,但不再经周天子的册命;而是诸侯自己册命就可以算数了。这从公元前593年晋国命士会为中军元帅的事件过程就可以说明这种变化的情况,《左传》宣公十六年(前593)云:

春,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三月,献狄俘。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24]4 099

“士会”即随会,鲁宣公十六年因为消灭赤狄甲氏和留吁铎辰,而被晋景公命为中军元帅,并兼任太傅,这是上卿之爵。《左传》宣公十六年记晋在命士会为中军元帅且兼任太傅之职以前,只是向周天子作了请示和汇报,然后晋侯自己册命士会“将中军”。这里只用了似乎不大为人注意的“请于王”三字,却反映了册命礼方面一个重要变化,这就是晋景公只是向周定王作了请示汇报,自行册命了士会的官爵,这也就是说,大概从此之后诸侯册命的上卿只需要上报周天子知晓,任命权则由诸侯自己实行就行了。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前633)楚国率陈、蔡、郑、许盟军围宋,宋向晋国告急,于是晋文公“作三军,谋元帅”,三军各置将佐,为六卿:“乃使郤縠将中军,郤溱佐之。使狐偃将上军,让于狐毛而佐之……使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24]3 956。六卿中三军之帅其地位更高,但这里既未说受到周天子册命,也未说曾“请于王”,晋文公在紧急情况下建立三军任命六卿。晋国在次年的城濮之战中大败楚军就成为诸侯霸主了。如以大国二位上卿要受周天子册命之礼来看,将中军的郤縠(时为正卿)和将上军的狐毛均应是上卿,应受周天子册命。这时距离管仲说齐国的国、高二子为周襄王所命上卿的公元前648年也仅有15年的时间,也可能那个时候的晋国的中军和上军之帅也是要经周天子册命的;但也有可能像40年后士会将中军只是“请于王”之例来看,大约也只是“请于王”罢了,不会再像过去那样需要受周天子的亲自册命了。应该看到,春秋中期是一个社会急剧变化的时代,诸侯霸主势力越来越大,而周王朝势力越来越衰弱,各个诸侯不再拿周王当一回事了,册命诸侯上卿也就逐步成为一种形式了,更谈不上周王要通过任命诸侯上卿来达到控制诸侯的目的了。

(三) 春秋晚期周天子册命诸侯上卿的式微

春秋晚期各个诸侯国上卿可能就完全不再存在经周天子亲自册命的程序了。对此古文献虽无明确记述,不过,鲁国“介卿”叔孙氏受周王赐车乘,而“冢卿”季孙氏却没有王赐车乘,盖可证明这一问题。《左传》昭公四年(前538)云:

十二月癸丑,叔孙不食,乙卯卒……杜洩将以路葬,且尽卿礼。南遗谓季孙曰:‘叔孙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无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季孙曰:‘然,使杜洩舍路。’‘不可!’曰:‘夫子受命于朝,而聘于王。王思旧勋而赐之路。复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今死而弗以,是弃君命也。书在公府而弗以,是废三官也。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将焉用之?’乃使以葬。[24]4 422-4 423

杜预注:“冢卿,谓季孙。介,次也。左,不使。”[24]4 422上文中的“路车”是指《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叔孙豹出聘于周,周灵王“嘉其有礼,赐之大路”[24]4 299,“大路”是指大车,等级甚高。鲁昭公四年,时为春秋末期。此年年底鲁国三卿之一的叔孙氏去世,杜洩准备把周王赐给叔孙氏的路车下葬,以尽卿士之礼。但南遗对执政的正卿季孙氏说:“叔孙在生前没有乘坐过这辆路车,死后哪里用得着用路车下葬?而且正卿没有路车,次卿用路车,不亦违背情理吗?”季孙以为然,让杜洩葬叔孙时不要以路车下葬,但杜洩认为不可,并说了一番道理,最后季孙同意以路车安葬叔孙氏。从杜洩的说辞中可见,这辆路车是叔孙氏是受鲁国国君之命,朝见周王,周王想到叔孙氏过去的功勋而赐给他路车。叔孙回鲁国复命时可能觉得受此大礼内心有愧,便把路车交给了国君。但鲁国君觉得周王赐给叔孙氏之物,不敢贸然违背王命,仍然赐给叔孙氏,并让鲁国司徒季孙氏在其典簿上记录叔孙名氏,让任司马的叔孙氏与工正一起在典册上记录所赐叔孙氏路车,让司空孟孙氏记录其功勋。杜洩还说,如果叔孙氏死了不以路车下葬,不仅是抛弃了君命,而且所书写的文书还在官府,也等于是废弃了三种官职(司徒、司马、司空)职能。这番说辞说服了季孙氏,同意杜洩以路车随叔孙氏下葬的安排。

但我们也要看到,当时周王赐给叔孙氏路车实际上是违背周礼的。叔孙氏从王都回鲁国向鲁侯复命时,也同时把路车上缴鲁侯,以致后来鲁侯再次把这辆路车赐给叔孙氏,但叔孙氏始终没有使用这辆车乘,大概就觉得这件事不合乎周礼,因为按照《礼记·王制》所说“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在鲁昭公四年的鲁国,有三卿分别为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季孙氏为正卿,亦即上卿,其次才为叔孙氏和孟孙氏,但季孙氏没有受到周天子册命,也未赐路车;而次卿叔孙氏因代鲁侯朝见周王,却偶然受周王赐予大车,显然不是正式册命。可见,这件事本身是不合周礼的,因此叔孙氏先是上缴这件赐品,而后又受鲁侯再次赐予,但他终身未曾乘坐,大概说明内心有愧。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从这件事可知,叔孙氏受周王所赐路车是《左传》襄公二十四年[24]4 299,此年即周灵王二十三年(前549),当时诸侯的上卿不再经周天子册命了。按照鲁国在西周春秋时的地位,不是大国也至少是中等诸侯国,按照《王制》篇礼学家之说,中等诸侯国至少有两位卿士受周天子册命。按照我们依据齐国为大国的标准有两位卿士是受周天子册命,则中等诸侯也至少有一位上卿为周王册命来看,那么这时的鲁国正卿季孙氏应该受到周天子册命,且有周王赏赐的车服,但季孙氏却没有这样的礼遇,应该说这时周王册命诸侯上卿之礼已经“礼坏乐崩”了。

在反映春秋历史的《左传》和《国语》中,齐、晋两国不时有反映诸侯上卿受周天子册命的记述,虽然很不完整,但亦可窥知其一二。其他中小方国的情况就不得而知。如果按照史学家考证之法,兼顾《王制》篇礼学家之说,考察西周春秋时期金文和文献资料,诸侯大国应有二位卿士受周天子册命,中等诸侯国有二位或一位上卿为周天子册命,小国则亦有一位上卿受周天子册命。春秋中期大概是这种册命制度的转变时期——诸侯所册命的上卿只是上报周天子同意并备案而已,春秋晚期以来这种周天子册命诸侯上卿的制度也就完全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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