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影视剪辑热潮下的侵权问题监管及引导
2022-11-21梁丽珍
梁丽珍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 孝义 032300
短视频影视剪辑是一种对原有影视作品进行剪辑、切条、加工后,以短视频形式重新呈现的现象,此类短视频作品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有着较高的关注度和点击量,形成了一股不容小觑的热潮。短视频影视剪辑以影视素材为基础,但实际获得影视作品原著作权人授权的少之又少,加之短视频抄袭现象的频繁发生,产生了大量的侵权问题。如何协调好短视频影视剪辑市场需求与权利保护需要的关系,做到多方利益的协调,已成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短视频影视剪辑热潮形成的必然性
(一)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带来的短视频市场需求
市场需求是推动新兴事物发展的核心动力,短视频影视剪辑热潮的出现也是如此。当今时代,社会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基于互联网、新媒体的普及,人们日常可以更加快速便捷获取外界信息,进行阅读学习、休闲娱乐,这也使“碎片化”成为新时代人们信息获取的一大特征。短视频以短小精悍的优势,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满足人们的需求,更符合碎片化时代的信息传播趋势,这也就带来了巨大的短视频市场空间。传统意义上的影视作品,本身需要一定时长去观看,电影作品大多在90分钟以上,而电视剧所需要的时间更长,对于很多受众而言,并不能很快看完并收获预期体验。短视频影视剪辑以影视作品的精彩、经典片段为素材,剪切重组后配以特定风格的解说,不仅可以带领观众在几分钟内快速完成原本数小时甚至数日的观看量,还能利用解说带给观众新的体验,自然受到更多人的青睐。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短视频影视剪辑热潮也必然会形成。
(二)影视剪辑技术普及降低该类短视频制作门槛
影视剪辑原本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在自媒体兴起前,是专业工作者独有的工作内容。随着自媒体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很多自媒体从业者通过自主学习掌握了影视剪辑技术,并开始独立创作作品。而很多影视剪辑专业软件在操作上也趋于简化,加之在线学习资源的日益丰富,影视剪辑技术教学资料、视频课程等更容易获取,使得掌握这一技术的人持续增加,促进了影视剪辑技术的普及。短视频影视剪辑本身对于技术专业性要求不高,加之技术普及度的提升,整体降低了此类短视频制作的门槛,让更多人能够参与进来,这也是产生短视频影视剪辑热潮的原因。
(三)流量及商业价值对短视频制作者的吸引
短视频产业乘市场需求的东风蓬勃发展,形成了庞大的受众群体,截至2020年底,我国短视频平台用户数量达到8.73亿。受众群体规模与作品能够获得的流量有着直接关联,同时,流量高低又将影响到作品的商业价值,这也就决定了短视频制作必然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影视剪辑类短视频既符合受众碎片化信息获取习惯,又能够利用热门影视作品、热门演员及导演的自带引流作用,因而更容易形成较高的流量,产生可观的商业价值。在巨大流量与商业价值的吸引下,使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影视剪辑类短视频制作中,其中很多因此实现了粉丝量快速增长,曝光度提高,这也推高了短视频影视剪辑的热度。
二、短视频影视剪辑热潮中的侵权问题分析
(一)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的主要形式
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的主要形式有多种,根据侵权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用户为主体的侵权问题和平台为主体的侵权问题,两者在具体的侵权形式上有一定差异。用户为主体的侵权问题占主要比重,此类侵权问题多为用户不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对侵权危害及后果缺乏认识等原因导致,也有部分用户为了流量和利益而明知故犯。此类侵权问题主要表现形式有:未经授权将影视剧、比赛、演出等视频经剪辑后在自己账户发布的,利用技术手段在未经许可情况下直接搬运其他平台内容到自己账号的,直接盗用他人未授权音乐用于自己短视频的,未经授权简单对一部或多部影视作品剪辑拼接加工,抹去原有水印、LOGO、标示性内容,或简单改动后直接作为自己短视频作品发布的[1]。以平台为主体的侵权问题相对占比较少,主要表现为平台在未经授权情况下直接上传他人或其他平台作品,以及为保证流量明知用户影视剪辑作品侵权而不进行限流和制止,或对侵权的热门短视频进行后台推广的。
(二)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的危害特征
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虽然迎合了很多受众的喜好,满足了受众利用碎片化时间快速追影追剧的需求,但其所产生的危害也很大。对于影视作品本身而言,未经授权的短视频影视剪辑,可能直接影响原影视作品的传播效果,很多观众通过短视频了解了影视作品的主要内容和经典镜头,对观看整部影视作品可能失去兴趣,造成短视频热的同时,原影视作品反而被冷落。同时,短视频制作者在解说中会加入自己的观点,部分解说为吸引眼球,有失客观,盲目讽刺、差评,也会干扰观众判断和选择,甚至直接对作品传播产生影响。对于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而言,影视作品创作需要投入大量精力、资金以及大量演员的努力付出,其著作权应当依法受到保护,未经授权的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作品可能对原作品产生一定程度的替代作用,甚至利用原作品的精心设计、演员们的精彩演绎为自身谋取利益,这显然是对原作品不合理的使用行为,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主要侵犯了原片的演绎权和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从社会层面来看,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的长期存在,也会极大打击影视作品创作者的积极性,对我国影视行业的长期创新发展造成限制。
(三)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的维权困境
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现象在短视频产业的发展中并不鲜见,但实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案例却非常少,这与此类侵权问题的维权困境有很大关系。首先,短视频产业目前仍属于新兴产业,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中,对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的界定标准还不完善,侵权处罚力度不强,出现侵权行为时,认定具有难度,处罚的威慑力不足。其次,带有不知者无罪性质的“避风港原则”很容易成为侵权主体的逃避理由,在出现侵权诉讼时以此开脱,如原权利人未发现或未出现侵权诉讼,则抱有侥幸心理,导致此类侵权问题处理面临难度[2]。最后,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整体还较为薄弱,不只侵权行为主体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一部分著作权人也缺乏维权意识,或对网络侵权问题的关注度不足,受众大多只关注短视频作品是否满足自身需求,导致一些侵权的短视频作品受众关注度和点击量却很高,但主动维权的著作权人却较少。
三、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的监管与引导策略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侵权认定标准
对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的有效监管,首先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依据。在短视频产业快速发展的当前时代,相应的侵权行为也表现出一些共性特征。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过程中,可以立足新产业、新领域的实际,抓住典型案例,分析新出现的侵权行为的共性特征,对侵权认定的相关标准体系进行完善,增加具有适用性的内容,或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影视作品素材合理使用与违规使用的边界,确定侵权程度的量化标准,综合分析侵权行为造成的危害及损失。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使短视频剪辑侵权行为的界定更加精准,为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立法支持。
(二)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短视频侵权监管
短视频产业的高热度,决定了各类短视频平台活跃着大量短视频制作者,互联网的开放性,也决定了每天都有大量影视剪辑类的短视频作品被上传到各类平台上,经过长期积累,其规模已经非常庞大,这也给监管带来了巨大难度。技术手段的运用,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在监管中引入技术性版权保护措施,要求平台完善技术审查机制,如可采取“内容身份证”技术,对侵权短视频作品进行过滤鉴别,同时运用数据追踪技术,确定侵权主体,对侵权作品进行限流、下架等处理,压缩侵权作品的传播空间,保护获得授权的影视剪辑短视频的传播,督促相关短视频制作者主动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3]。监管部门则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平台及作品进行监管,整体控制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的发生。
(三)建立更加便利、多元的著作权授权模式
打击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行为并不是最终目的,在监管实践中,归根结底还是要规范媒体传播环境及主体行为。很多短视频制作者的侵权行为发生,与著作权授权流程复杂,联系原著作权人不便有关,尤其是大量的短视频制作发布,要保证每个作品都能够从著作权人处获得授权也很困难。因此,要实现对此类侵权问题的有效监管引导,还要建立更加便利、多元的著作权授权模式。与原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代理机构直接联系取得授权依然是重要的方式,有关部门可搭建著作权交流平台,为著作权人与使用者建立联系,帮助使用者更快地获得授权[4]。同时,引入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也是一种可行办法,即通过著作权人签订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对作品的传播、二次创作等进行许可授权,并由官方建立共享许可资源数据库,短视频制作者通过官方平台使用已授权许可的影视作品进行剪辑加工和二次创作,能够避免侵权风险。
(四)适度加强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的处罚力度
处罚力度不足也是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频发的原因之一。为避免侵权主体因侥幸心理,明知涉及侵权而故犯,相关部门还应适度加大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侵权违法成本,保证监管处罚的威慑力。对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要合理评估其危害性,部分侵权短视频作品传播范围广、播放量高、社会影响较大,对原作品的正常传播造成严重影响的,以及通过缺乏客观性的恶搞、讽刺、批评等方式,在解说词中过度歪曲事实、夸大负面评价,对原作品及著作权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以非法渠道获取影视作品片源,在上映期间发布剪辑作品,影响作品正常传播,造成严重利益损失的,都应严格依法进行打击和处罚并确立典型案例,以警示短视频制作者及平台,减少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社会层面的著作权保护普法宣传
社会环境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面对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问题,还要注重社会层面的引导。相关部门、短视频平台应联合加强社会层面的著作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日常媒体宣传、专题讲座、专题节目、普法短视频、短信推送、弹窗推送普法信息等途径,全面进行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了解度,提升著作权人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5]。同时,还要加强对影视剪辑类短视频制作主体的普法教育,定向推送《著作权法》的深度解读,提高视频制作主体的法律意识,减少主观侵权问题的发生。
(六)完善各相关方面的利益协调平衡机制
短视频影视剪辑热潮出现与相应的侵权问题发生,与庞大市场需求下的利益冲突有很大关系。在对侵权问题的处理上,既要依法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正视市场需求和短视频制作者的创作权利,因此不能“一堵了之”,还要完善相关各方的利益平衡机制。对于短视频传播所造成的侵权,可利用技术手段准确测算影视作品中画面使用量,结合作品类型设定不同标准的补偿金额,从而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以此既保证著作权人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又能保证受众市场需求、视频制作者创作需求得到尊重,实现多方利益兼顾,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
四、结语
依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完善公民合法权益保护体系、规范市场环境、激励社会创新创作的必要条件,我国近年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度不断提高,各领域侵权问题也受到更多关注。短视频行业作为新兴领域,也是侵权问题监管的薄弱环节。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必须要向网络空间延伸,针对短视频影视剪辑的侵权问题,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管和引导,兼顾市场需求和权利保护,消除监管灰色地带,让短视频产业向着更加规范、清朗的方向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