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朝清政府对康巴地区东部治理研究
2022-11-21成飞
成 飞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康巴地区(1)康巴地区:清代多译作“巴尔喀木”“喀木”或“康”,属于青藏高原东南部和青藏高原向川西台地的过渡地带,习惯上指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迪庆州大部分地区、青海玉树、果洛藏族自治州的部分操藏语康方言的广大地区及西藏昌都地区等。本文所说的“康巴地区东部”主要指清代四川打箭炉、理塘、巴塘等川西高原藏族聚居区域。自古以来是众多民族北上南下迁徙的必经之地,也是经略西部大局的关键枢纽之一,清代以来有“治藏必先安康”之说。雍正时期清政府对康巴地区的治理是清廷对康巴地区治理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在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后,清廷取得了对康巴地区东部的控制,随即开展了一系列由临时性向常规性、系统化转变的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的措施,充分展现出清廷通过治理康巴地区来确保治藏政策思想的实施,使康巴地区成为以图全局与关乎中央王朝治理西部之地的攻略、转移的重要通道。
雍正一朝,清中央政府以治藏战略为出发点,对康巴地区的戡乱及善后治理更注重康巴地区东部,使康巴地区东部成为中央王朝与青藏高原之间的地缘纽带和战略枢纽。雍正一朝清廷治理康巴地区东部无不是以治理西藏为出发点,推动康巴地区东部成为清廷治理西藏的战略依托,发挥了康熙朝与乾隆朝治理康巴地区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很多治理康巴地区东部的思路、措施在雍正朝形成并延续至清末。目前关于清代康巴地区治理研究,学界已有诸多论述:一是关注康熙朝末年、清末中央政府经营、治理康巴地区,为整体把握清代康巴地区治理政策措施作出了贡献;二是从治藏政策着眼,论述川、滇、藏行政分界及在康巴地区设置土司、汛塘、粮台、驻军诸多问题,促进了清代康巴地区治理研究的深入;三是从边疆治理切入,探讨四川及康巴地区在清廷治理西藏中前沿基地确立过程,开创了康巴地区治理研究的新思路。虽然学术界对雍正朝清廷治理康巴地区关注较多,但是专门对雍正一朝治理康巴地区东部进行整体性研究鲜有探讨。本文主要围绕雍正帝治理康巴地区东部打箭炉、理塘、巴塘等地的思路,对清廷对康巴地区东部的行政建制和军事部署的变化过程进行探讨,分析治理康巴地区东部对清代处理西藏地区重大事件的影响。笔者不揣浅陋,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雍正帝治理康巴地区东部的思路
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清中央政府通过西炉之役的胜利,将康巴地区东部打箭炉及相邻地区纳入直接统治,标志着清廷治理康巴地区东部开启了新篇章。在康熙末驱准保藏过程中,川陕总督年羹尧积极响应,迅速策划,选派满、汉官兵,由打箭炉出口,渡过雅砻江,在原“系拉萨所辖”的巴塘、理塘及进藏大道沿线关键地方采取设置土司以管理地方、维持当地社会稳定,并沿途添设站台。从此次平定西藏的军事行动中,清军越过雅砻江,雷厉风行地从康巴地区东部沿途招抚、入藏,给康熙帝留下了深刻印象,亦可看出清廷对康巴地区东部志在必得。雍正元年(1723),曾随清军带兵入藏的和硕特部青海首领罗卜藏丹津在青海举兵反清,妄图恢复固始汗统治“霸业”,波及清廷刚刚平定的西藏及康巴地区。清中央政府的目光再次投向康巴地区,并迅速调兵平定此乱。
(一)“必属内地”
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康巴地区形势再次出现重大变化。因康熙末期,1720年清中央政府为维护西藏地区稳定,派噶尔弼、岳钟琪率兵从康巴地区东部入藏,同时在川督年羹尧的策划下,四川官兵进入理塘、巴塘,招抚乍丫、昌都等处僧俗上层,建立对康巴地区东部的实际控制,由四川具体管辖,不再归属和硕特部汗王,和硕特部的势力在政治、经济上进一步受到打击而走向衰落。康巴地区沿途各地首领、头人多闻风归顺清朝,向清军输纳钱粮。在康熙一朝对巴塘、理塘等地驻兵、设站、授予土司,完成初步治理基础上,急需对作为清军入藏重要“桥梁”的康巴地区东部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持秩序,消除青海蒙古和西藏地方长久以来对康巴地区的影响,促使雍正帝对青藏高原东缘的康巴地区东部的善后治理有了新思考。
雍正元年,雍正帝在与川陕总督年羹尧交流中即表明:“内有沿边番回必属内地,方是平静西海永远之良策”,并表示年羹尧、岳钟琪两人愿辅助“平治天下”,才是其料理中国西部大局及川陕边地事务出发点,展露出雍正帝对包括康巴地区东部在内的广大川陕边地“必属内地”的意图。雍正二年(1724),雍正帝对年羹尧的另一篇奏折《附陈西海等处边地形势片》中提及的“洛龙宗以东当为四川、云南所属,因西海之悖逆而取之,救十数万之唐古特于水火之中而登之袵席,其词严,其义正,非取达赖喇嘛之香火田地所得而藉口者也”,雍正帝随即朱批此处“妙不可言”。[1]可见,雍正帝的喜悦不仅是义正严词不让西藏僧俗势力找到取“香火田地”之借口,更重要的是以此来实现“洛龙宗以东”的康巴地区为内地所属。此便是雍正帝治理康巴地区东部第一个重要思路之“必属内地”。
(二)“添设卫所,以便抚治”
雍正二年五月,经总理事务王大臣等遵旨议复的《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让我们系统认识了雍正初期清中央政府对康巴地区东部治理的总体思路。此部章程是清廷涉及治理康巴地区的最早行政法规,对顺治、康熙时期治理西藏及周边地区的方针、政策加以系统总结,是清廷治理康巴地区的指导方针。该章程载:“西番人等宜属内地管辖也。查陕西之甘州、凉州、庄浪、西宁、河州,四川之松潘、打箭炉、里(理)塘、巴塘,云南之中甸等处,皆系番人等居住、牧养之地。自明以来,失其抚治之道,或为喇嘛耕地,或为青海属人,交纳租税,惟知有蒙古,而不知有厅、卫、营、伍官员。今西番人等尽归仁化,即系内地之良民,应相度地方,添设卫所,以便抚治”。[2]可见,清廷显然意识到康巴地区东部自明朝以来“喇嘛耕地”、和硕特部属地交错复杂并存,并长期“交纳租税”,皆缺乏“抚治之道”。和硕特部蒙古长期在康巴地区活动,对当地诸民族影响之深,造成当地“惟知有蒙古,而不知有厅、卫、营伍官员”。如果不以中央王朝的地方行政治理措施加以治理,必然会继续成为清廷施政西藏的屏障和隐患。所以,清廷必须消除“蒙古、藏番蠢动之心”,铲除和硕特部蒙古重返康藏地区的可能,使“西番人等宜属内地管辖”,建立分地域分层次的行政管理。总理事务王大臣等遵旨议复《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各条“均应如所请”,并得旨“所议甚属周祥,依议”。可见,雍正帝治理康巴地区东部的第二个思路即以“添设卫所,以便抚治”,对本地区行使主权的政治保证为出发点,消除青海蒙古和西藏地方长久以来对康巴地区东部的影响,这也标志着清中央政府对康巴地区东部善后治理正式拉开了序幕。
二、军事部署:从暂驻到常规设兵
雍正帝继位后,清中央政府多次应对西藏地方局势的重大变化及对康巴地区东部的波及,结合“驱准保藏”后从西藏撤回的四川绿营兵,始终把治理重点放在对康巴地区东部的军事部署上。
(一)雍正初期的设兵部署及实际情况
雍正元年三月,清中央政府从西藏撤退的清军中,派1000名四川绿营兵驻防察木多。同年十月,四川提督岳钟琪为预防罗卜藏丹津举兵,遣化林协副将张成隆,领绿营兵500人前往理塘驻扎,以资弹压。雍正二年,年羹尧为应对罗卜藏丹津叛乱波及康巴地区东部,在“有(雅砻江)三渡之险”的噶达“安设镇营”,留驻重兵防守。次年(1725),四川巡抚王景灏在噶达城基础上修筑城垣,盖造房屋,成为后来七世达赖喇嘛移驻康巴地区的理想之地。
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后,清中央政府立马开始了对康巴地区的具体军事部署,确保清军进一步控制康巴地区东部。雍正二年五月,按照总理事务王大臣等遵旨议覆的《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清廷设计在打箭炉通往西藏的交通线多个险要之处和雅砻江以西的理塘、巴塘等地“添设官弁”。包括“打箭炉之外,木雅吉达地方应设总兵、游、守、千、把等官,兵二千名;雅龙江中渡处设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兵五百名;里(理)塘、巴塘之吹音等处设守备一员,兵二百名;里(理)塘地处四冲,应设副将一员,都司一员,兵一千二百名;鄂洛地方,各路咽喉,应设参将一员,兵六百名;巴塘系形胜要地,应设游击一员,兵五百名;宗都地当云南孔道,应设参将一员,兵一千名。俱令新设之总兵统辖,以为云南、四川两省声援……里(理)塘、添设同知一员,令其管理兵粮,收纳番民贡赋,则南至滇省,北至陕省,俱可援助”。[3]清中央政府对木雅吉达、雅隆江中渡、里(理)塘、巴塘、鄂洛等康巴地区通往西藏的路线上驻防布兵,目的就是把康巴地区与西藏、云南动态联系起来,盘活了南至云南、北至青海、东至四川打箭炉、西至西藏察木多的广大康藏地区,也为此后有清一代康巴地区东部军事部署奠定了基础。雍正三年二月打箭炉外新设的总兵营堡修筑完备,年羹尧安排操练兵马,以求清军的威声远播外环土司。总兵营堡的修建是清廷在康巴地区军事部署的基地,为清中央政府在康巴地区东部的军事部署提供了便利。
但是随后议政大臣们一致反对在康巴地区东部多地系统驻兵,还担忧若添设6000余名兵可能会在康巴地区“致生事端”“骚扰番民”,且认为相应措施中盖造城屋、粮饷运输都未详议。从年羹尧、周瑛等人的奏折来看,半年过后直到雍正三年二月善后措施中在康巴地区的军事部署实际未能实施,添设士兵的数量大幅度减少,也可以说是没有增添,而是仅以撤回四川的入藏清军小部分兵力暂驻的方式解决。同年二月初七,雍正帝下旨清军从西藏撤兵,年羹尧安排周瑛从西藏撤兵后,将2800余名驻藏川兵作如下安排:乍丫(今西藏察雅)暂驻300名,巴塘暂驻300名,理塘由周瑛带领500名兵暂驻,以资弹压,其余撤回原汛。这样一来,对比善后措施中设计的巴塘驻兵500名,理塘驻兵1200名的军队驻守方式、军队数量就大打折扣了。这也发现康巴地区军事部署的最大特点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同年七月二十六日,从周瑛的奏折中看,虽然年羹尧失宠调离四川,但该年初由西藏撤回的清军在乍丫、巴塘、理塘的军事部署基本上得到了执行。周瑛也很清楚,处在年羹尧与岳钟琪两位封疆大臣的过渡时期,要“料理西藏事宜现在酌议请旨,俟后檄一到,即分头料理明白”,所以他在与云南提督郝玉麟查勘地界后,带兵暂驻理塘,等待雍正帝和清中央政府最新的指令下达。
(二)三次从临时设兵向常规驻军设计的君臣互动
岳钟琪在主持四川工作后,于雍正四年(1726)十二月,遵旨《奏陈拟在察木多等处设兵应援事折》,拟定在察木多、乍丫、巴塘等处设兵应援西藏,不再使用暂驻方式。岳钟琪是因遵旨具奏,说明雍正帝也不希望继续采用暂驻方式,有意向采用正式设兵方式。岳钟琪在此奏折中首次阐述了关于清廷在康巴地区东部的军事部署从暂驻转向设兵的重要性,并从“察木多虽离藏稍近,但地既窄狭,更无马草”等地理环境、军队补给等方面,论述了其在康巴地区东部南北两路设兵思路,包括革达设兵3000名、理塘设兵2000名、俄洛设兵500名等共计5500名的兵力,并在打箭炉到藏一路安设塘站、马塘。但是雍正帝以“恐国家经费施与无用,亦恐唐古特因此而生疑畏”,驳回了岳钟琪的提案[4]377。
短短不到三个月,雍正五年(1727)二月二十二日,岳钟琪对达赖喇嘛之父索诺木达尔札与康济鼐的矛盾、索诺木达尔札与罗卜藏丹津的翁婿之情可能引发西藏地方局势的再次动荡而担心。岳钟琪通判筹画后,再次就康巴地区设兵问题向雍正帝上奏。此次,岳钟琪以保护达赖喇嘛,防止准噶尔乘虚来藏为由,再次坚持“谨以革达、里(理)塘安设镇营酌议奏请”。这次雍正帝仍未采纳岳钟琪在康巴地区的设兵建议并在岳钟琪奏文中朱批道:“朕尚未能洞彻策妄之意”,“据目下揆度,似乎无事”,“待稍露动静时……那时卿须来与朕通盘商酌妥协,一鼓而可成此事也”。但是,雍正帝很清楚大策凌敦多布六千兵力远征世界历史上海拔最高的险峻地域,击败拉藏汗,又在喀喇乌苏(今西藏那曲市色尼区)战斗中致清军全军覆没。这些战例证明准噶尔蒙古的军事力量和支持其存在的经济力量不容忽视,所以雍正帝在“休养士卒、训练精锐、钱粮充裕”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不敢轻易采取行动。故雍正帝在朱批中又道:“此事非急务,卿(岳钟琪)可徐徐议奏。”[4]380由此可见,雍正帝对在理塘、革达等康巴地区东部南北两路重要之处的驻兵有三个方面考虑:一是与西藏地方局势的走向联系,不想刺激西藏政教各方面势力的平稳局势,怕西藏地方势力挟达赖喇嘛奔往准噶尔;二是康雍两朝中央政府对于西藏问题的考虑始终从准噶尔部和战全局出发,策妄阿拉布坦不断骚扰边境,陕西兵丁有征讨准噶尔的重任,难派往西藏。一旦对准噶尔部窜投西藏,四川则会作为驻藏清军的主要兵源之一,长期为驻藏清军提供兵力,故不愿把如此多的兵力放在康巴地区东部;三是康巴地区东部断崖促壁、邃流绝峡窜乱其间,运送粮饷靡费过大,朝廷无力承担此项财政负担。故雍正帝以“此事(理塘、革达驻兵)非急务”,派遣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前往拉萨,避免造成西藏上层惊疑,将康巴地区东部军事部署又一次推延了。
西藏阿尔布巴诸噶伦之乱后,雍正五年十一月十一日,雍正帝在朱批中曾总结“凡天下事不可预料,只可随时相机办理耳”,又说出内心想法:“西藏、谆噶儿(准噶尔)之事……虽在数千里之外而实为肘腋之患……谆噶儿(准噶尔)事一日不靖,西藏事一日不妥…….此二处实为国家隐忧,社稷生民忧戚系焉”。[4]395可见,经略准噶尔和处理西藏地方事务才能消解雍正帝的“肘腋之患”,在雍正帝的朱笔谕旨中“噶尔丹策零穷竭投西藏”和“阿尔布巴羽孽未必尽净”的西藏地方局势,体现出雍正帝的担忧,直接左右了清廷对康巴地区东部的军事部署。
一年之后情况发生了重要转变,清中央政府为防止西藏宗教势力对政治的干预,避准噶尔锋芒,倚康治藏,于雍正六年(1728)迁七世达赖喇嘛移驻噶达。同年,清廷在川藏大道上的打箭炉、理塘、巴塘、察木多等处粮台,办事署称军粮府。其中,打箭炉粮台设外委2人、步骑兵46人;理塘粮台设守备1人、外委2人、把总1人,步骑兵99人、土骑兵300人;巴塘粮台设都司1人、守备1人、外委1人、把总1人,步骑兵298人、土骑兵60人[5],解决了康巴地区东部驻兵粮饷供给、公文传递等问题,保证了西藏与中原地区人员往来、公文传递、物资运送等事宜顺畅。同年十月初四,岳钟琪第三次向雍正帝提出“里(理)塘为西藏来往通衢,路途四达,务须拔兵防守,方保无虞。臣请即于西藏撤回川兵之内,留住二千名于里(理)塘地方,加谨守护”,雍正帝终于在朱批给予“是”的答复[4]432。在此之前,岳钟琪在雍正四年、雍正五年分别向雍正帝上奏请求在理塘设兵,但当时都被雍正帝否定。为确保驻锡地噶达周边安全稳定,康巴地区东部塘铺设置逐渐完善基础上,雍正帝终于同意了岳钟琪在康巴地区设兵的请求,挑选精兵2000人驻扎理塘,推动了康巴地区东部军事建置取得重要进展。
(三)七世达赖喇嘛移驻康巴地区东部与康巴地区东部军事建置的成形
雍正七年(1729)六月,清中央政府在康巴地区东部围绕守护达赖喇嘛开展规模较大的军事部署,组建泰宁协,辖泰宁(中军都司驻噶达)、化林(都司驻化林坪)、阜和(都司驻打箭炉)、德靖(都司驻中渡,今雅江县)、宁安(都司驻灵雀寺,今道孚县)5营,形成“一协五营”军事体系。同时,将化林协(今泸定县)驻兵200名移驻打箭炉,500名移驻噶达。在雅砻江上下渡各设兵100名,中渡设兵200名,噶达之西吹音堡设兵100名[4]440,共计兵力1300余名,加之清军在理塘和噶达及周边地区的设兵,这是雍正一朝清廷在康巴地区驻兵最多的一个时期,官兵已达3000余名。雍正九年(1731),因泰宁至打箭炉道路险阻,清廷再拨兵500名添防泰宁协,由此泰宁协守护达赖喇嘛的驻兵共计1000名,建立官兵营房。此后护守泰宁寺的士兵数量相对固定。雍正十三年(1735),达赖喇嘛返藏后,清廷对康巴地区的军事部署再次调整,裁撤专设的泰宁、宁安、德靖三营,将泰宁与化林协合计兵1000名一同驻扎化林,将黎雅、峨边二营归还化林协,再在裁撤营中增100兵隶属驻扎打箭炉的阜和营,并轮派30人驻防惠远寺[4]452。雍正一朝,清中央政府设立了驻扎打箭炉的阜和营(属化林协)和由打箭炉至西藏沿线酌留、安设的塘汛组成的军事部署,标志着清中央政府对康巴地区东部军事建置的基本成型。
三、行政建置:分地域分层面行政管理的初见雏形
自“西炉之役”后,清廷已牢牢控制打箭炉及雅砻江两岸,但由于青藏高原风云变幻,对康巴地区东部行政建置一直未开展。雍正初,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这一绝佳时机,终于有机会实现“内有沿边番回必属内地”,以掌握治理康巴地区东部的主动权,为之后在康巴地区设兵、派驻武将流官、民族治理指明了“必属内地”的总要求。所以,此时清廷抓住康巴地区东部治理的主动权,把王朝管理体制有效投送至康巴地区东部。目前,学术界多关注雍正年间川滇藏行政划界这一重要措施及后续影响。笔者希望通过分析行政划界后康巴地区东部内部分层面的行政管理,更加全面认识此阶段康巴地区行政建置,对学术界作一有益补充。
(一)掌握区域治理的主动权
清官方文书中对康巴地区东部行政隶属关系书写变化,逐渐确立了清廷治理康巴地区东部的主动权。川滇藏行政划界后,雍正帝敇谕及奏折中对康巴地区东部行政隶属关系描述明显转变,多次强调康巴地区东部为清廷辖区。雍正三年十一月,雍正帝敇谕七世达赖喇嘛道:“里(理)塘、巴塘、中甸,原系内属地域,仍归原属。嗣后诺班固逆叛起,始归青海管辖,然仍有属彼等之地域,亦似有属尔喇嘛之地域,后被准噶尔次仁顿珠所占据,现已遣师收回。该地域离关较近,据史籍载,该地属内地,故复为内辖”,明确指出以史籍为依据。同年十二月,雍正帝为西藏属地再次敕谕七世达赖喇嘛,亦强调“理塘、巴塘、中甸等域早已属清廷统辖区……尔等亦有从理塘、巴塘地方之藏商处收缴一定数量牲畜税之例,今上述地域虽归清廷掌管,朕念及护持寺庙庄园,每年将赐多于税款之赏金”。[6]可见,雍正帝极为强调康巴地区东部本属中原,即便在提及赋税事宜时,也不忘阐述此地域“归清廷掌管”。此后,川藏线上官员们奏折及各类官文中纷纷开始强调巴塘、理塘等康巴地区东部隶属清廷。雍正三年十二月,岳钟琪奏称:“自四月初三日由打箭炉出口,至理塘、巴塘一路,番民、喇嘛闻得将伊地方收入内地,无不踊跃齐集,叩迎天使”。[7]雍正四年四月,岳钟琪又奏:“巴塘系打箭炉之门户,久入川省版图”,“久”字以契合雍正帝“原属内地”的观点;雍正七年四月,岳钟琪奏:“四川巴塘、里(理)塘等处,请授宣抚司三员”,把巴塘、里(理)塘前面加上“四川”,明确管辖权[4]343。从雍正帝敕谕不到一年时间,官员奏折陆续对康巴地区东部行政隶属表述从“止知有蒙古,而不知有厅卫”的和硕特部统治之地转为“久入川省”的“内属”地区,以及该地域民众对归附清廷的认可。无论是朱批还是公文中,清廷迅速在雍正帝敕谕思路下,把康巴地区东部视为有史实支撑的、同中原地区性质一样的中央王朝管辖之地,掌握了康巴地区东部行政隶属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二)从预添理塘同知到实设打箭炉同知
目前学术界多关注打箭炉建置过程,却未关注雍正初期清廷已有打算对康巴地区东部开展行政建置,曾最先选择在“处四冲之要地”理塘设置同知。雍正二年,朝廷核准的《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提出“里(理)塘添设同知一员,令其管理兵粮,收纳番民贡赋,则南至滇省,北至陕省,俱可援助”,显示出里(理)塘在陕川滇三省连接上的援助地位。这是雍正朝首次提出在康巴地区东部设置同知,也是“处四冲之要地”的理塘第一次被提出作为设置同知的地点说明:一是清中央政府已把理塘视为中原地区行省管辖之地,开始思考在康巴地区东部设立行政机构,为行政划界作准备;二是“西炉之役”后康巴地区的政治、军事格局不可能回到过去和硕特统治时期,此次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后,清中央政府也希望借此难得良机,进一步深入康巴地区东部的军事行动,设置行政官员,使清廷在康巴地区不再是单纯的军事行动,而是要实现对康巴地区直接治理,把康巴地区东部从通往西藏的重要通道转变为治理西藏的战略依托。值得注意的是,康雍时期专管地方的同知不断增设,同知辖区逐渐成为行政区划,可见朝廷已有通过设置同知建立行政区域的想法,关键在于选址。虽然之后理塘设置同知的举措并未实现,但是雍正三年,清廷在理塘设置兼具军事与民务双重职责的粮台(后改名理塘军粮府),负责驿站、粮运。虽未设同知,但已达到“监散兵饷,清理番粮”的效果。
雍正中期,打箭炉的军事政治地位逐渐突显。雍正七年四月,朝廷升雅州为府,领一州五县;九月,雅州被升为府后不到一年时间,在打箭炉添设同知,“以理夷情,一如郡县之制”,[8]标志着打箭炉确立为康巴地区东部的行政中心。一方面看是由于1730年3月七世达赖喇嘛移驻噶达,为确保噶达周围地区直接在清军掌控之下,打箭炉的地理位置作为理想的接应点。雍正九年为防止青海蒙古部南下,雍正帝曾密谕鼐格,一旦准部逼近康巴地区,即率兵护送达赖喇嘛到打箭炉[9]3。故清廷要加强对打箭炉及雅砻江地区的政令通讯与实际控制;另一方面有其深意,提升雅州为府,在打箭炉设同知,完成了与川滇藏行政划界后康巴地区东部行政管理的配合,把雅州府的一部分行政重心西移至打箭炉,四川对康巴地区的实际管控能力向西延伸,逐步提升了打箭炉在康巴地区地方治理中的战略地位,也提升了雅州府在四川西部的行政地位,进一步奠定了康巴地区东部在清廷治藏战略依托的地位。雍正十一年(1733)十一月,添设打箭炉同知衙门照磨,正式形成县级行政机构,为康巴地区东部成为清廷屡次用兵西藏的后勤供应卫繁要地奠定了基础。
(三)分区域分层面行政管理的形成
雍正中前期,清廷通过围绕在打箭炉、理塘等康巴地区东部川藏道沿途重要城镇设置行政长官,逐渐向分区域分层面行政管理迈进。至雍正末期,清廷在康巴地区东部建立了分区域分层面行政管理体系。雍正末年(1735),四川行省组织编修雍正《四川通志》专设卷21《西域志》,以分地分目体例记述、展现出康雍以来清廷对康巴地区东部行政治理成效及建置情况[10],包括:一是康巴地区东部区域行政管理的建立。该志所记四川行省在康巴地区东部分设打箭炉、理塘、巴塘三个区域,明确了辖区范围。其中,打箭炉辖区“东至泸定桥交冷边界一百二十里,西至瞻对抵热泥界五百二十里,南至雅砻江中渡交里(理)塘界二百八十里,北至小金川界五百五十里,东南至宁远府冕宁县界五百里,西南至喇滚抵热桑江边界四百八十里,东北至金川司界四百五十里,西北至甘孜宜隆界四百八十里”,对打箭炉区域里程数记载最详实,反映出四川行省在设打箭炉同知后,同知辖地较之前更为明确;理塘辖区“东至峻喇雅砻江交明正司界,西至诺噶里布查多交瓦述土司界,南至唾杓竹交云南中甸界,北至雄热泥交瞻对土司界,东至打箭炉六百五十里,西至巴塘五百二十里”,巴塘辖区“东至立登三巴界,西至桑昂邦界,南至必袭工擦里界,北至灵卡石界”。打箭炉、理塘、巴塘之间辖区范围均明确了里程数,标志着清廷完成了对康巴地区东部的分区域设置。二是康巴地区东部分层面行政管理。该志所记打箭炉、理塘、巴塘等三地均设“管辖地方”“户口”“贡赋”等体现分层面行政管理的分目,如打箭炉“管辖地方”宣慰司1个、安抚司6个、土千户1个、土百户48个,“户口”为“所辖各土司户口总计二万四百二十四户二,共户口二万八百八十四户”。三是地方官色彩的流官初步设置。由于康巴地区东部处在青藏高原东南缘复杂地理环境中,又因康巴地区民风剽悍、崇尚武力,军事力量的震慑在实际治理中是不可或缺的。雍正六年,清廷在打箭炉、里(理)塘、巴塘、察木多、乍丫等5处设置粮台,“以供支应”,派驻粮务委员,据雍乾时期任职川藏线的张海叙述粮务委员“兼管夷情”,[9-10]说明粮务是清廷在康巴地区东部设置的具有地方官色彩的“流官”。随着雍正时期分区域分层面行政管理建立,形成了打箭炉同知等内地郡县制的流官、粮务委员等军事色彩的流官、理塘正副宣抚司等“照流官例”土司的“流土”结合的行政管理模式。至乾隆前期,康巴地区东部未设营汛流官,说明这些官员土司继续发挥了重要的地方治理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把流官体系嵌入土司制度中,在已派驻粮务委员的巴塘、理塘设“照流官之例”正副安抚司,且理塘正副土司俸禄含养廉银150两,而巴塘“正土官照流官之例,副土官世代承袭”,说明理塘土司比巴塘土司更具备“流官”特性,清廷更重视理塘的治理。
四、川省应援西藏:对康巴地区东部治理的影响
由于康巴地区东部地缘位置凸出,据《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记载,理塘为“四冲之要路”,鄂洛为“各处咽喉”,巴塘为“喀木适中之处地”,宗俄为“通滇省之冲衢”。故康熙、雍正两朝重视对康巴地区东部的治理。雍正一朝,清廷对康巴地区东部治理虽然时间短,但成效显著,对四川、康巴地区、西藏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一,推动四川官员成为清廷西藏地区事务的重要肱股。1700年前后的西炉之役,四川提督唐希顺所率四川绿营兵将士的较强战力和持续作战能力便展现出来。康熙末驱准保藏中,清军第二次入藏时四川官兵又是南路清军的主力之一,且南路清军从康巴地区东部入藏率先到达拉萨。雍正时期,在多次清廷治藏重要军事行动中,四川官员的军事、指挥、行政等能力崭露头角,年羹尧、岳钟琪、周瑛等四川官员在探听西藏消息、军事行动出谋划策、地方势力关系分析等方面多次得到了雍正帝的认可。为确保西藏治理的有效推进,四川官员们对康巴地区东部也提出了多项治理建议,对康巴地区东部南北两路的行政区划、军事部署、塘铺设置及沿途土司民众招抚皆考虑周详,推动了清廷对康巴地区东部的重视,七世达赖喇嘛移驻康巴地区东部,充分说明了雍正帝对四川官员治理康巴地区东部的认可。
第二,推动康巴地区东部成为清军入藏、官员大臣入藏的后勤保障基地,四川官兵应援西藏模式逐渐形成。雍正朝对康巴地区东部的有效建设,使此后入藏清军逐渐形成康巴地区东部撤回中原的定式。康雍之际入藏清军以四川、陕西、云南官兵为主要组成部分,由于陕西官兵应对征剿准噶尔部,逐渐变为川滇两省官兵为入藏主力,雍正六年带兵入藏的周瑛曾上奏道:“细察川省之兵,人马尚属可观,皆缘沿途水草利便,又兼乌拉得宜,是以稍有余力,驼载马匹尚有多半可任驱策者。惟滇省之兵,因沿途山高积雪,兼之过溜筒江险,而水草缺乏,不惟兵容稍索,而马匹十分之内,倒毙七八,只存一二羸瘦者,再历长途,恐难倚重”[11],展现出清廷对康巴地区东部建设的成果。后又因川省官员成为参与西藏事务决策的肱股,川省官兵在治理战略中表现可嘉,四川逐渐成为入藏清军的主力。正是雍正一朝对康巴地区东部的军事、行政治理,逐渐从由川陕滇清军入藏,变为川滇清军驻藏,再发展到川军应藏。雍正九年,雍正帝决定陕西官兵以征剿准噶尔部为主,入藏士兵专由四川募充、拣选。
第三,虽然川滇藏行政划界,康巴地区东部归四川管辖,但是康巴地区东部与西部一体化管理逐渐形成。雍正年间川滇藏划界后,清廷更加倚重四川对整个康巴地区事务的管理。雍正五年阿尔布巴诸噶伦之乱后,云南阿迷州知州四川成都人毛振翧驻察木多督粮,曾记“时川省总理西藏粮务”[12]。作为当时川藏线上任职的四川官员已把后勤督粮运输作为己任。同时,雍正后期至乾隆初期,四川官方组织编修了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乾隆《雅州府志·西域》及川藏道官员张海纂《西藏纪述》、王世睿纂《进藏纪程》等多部西藏地方志,皆按先分地再分目通志体例,从打箭炉及周边土司起记直至西藏拉萨周边地区,详载川藏道上康巴地区东部、西部直至西藏各地形势、山川、津梁、公署、户口、贡赋、风俗等各类情况。这些记载川西高原藏族聚居区域和西藏地区的官修或官修色彩浓厚的地方志,皆出自四川官方及四川官员之手,如按照清代修志传统,以跨越四川属地记载康巴地区西部及西藏地区,说明四川行省深度参与了川藏道沿途的治理。正是此不同于常规修志体例的模式,充分反映出雍正时期四川对康巴地区东部和西部一体化管理已形成。
五、结语
康巴地区处于西藏与四川腹地之间,清代以其作为“治藏之依托”。综上所述,虽然雍正一朝时间不长,但雍正帝极有魄力地大刀阔斧推进康巴地区东部的戡乱与善后治理,在康熙和乾隆两朝之间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对清中央政府治理广大涉藏地区有里程碑意义。从康熙末以来,西藏及康巴地区形势出现重大变化,为确保入藏“桥梁”通畅,治理康巴地区东部成为中央政府及四川行省面临的必然历史任务。在康巴地区东部建立分地域分层面的行政管理和军事驻防体系是破解中原地区应援西藏难题的关键点,且难度远大于中原地区军事行政治理。雍正一朝清廷对康巴地区东部的治理有别于康巴地区西部的治理,更多的是趋向于以中原地区治理模式,以军事和行政建制为基础,各项治理措施无不是在军事和行政基础上的细化和深入推进。笔者初步统计,据《清实录·藏族史料》所记雍正元年至雍正十三年《清世宗实录》之上谕、寻议、议复涉及康巴地区东部军事部署的如雍正元年三月甲申、雍正二年五月戊辰、雍正三年三月丁未、雍正六年十一月己巳、雍正六年十二月壬辰、雍正七年六月辛丑、雍正八年四月戊申、雍正九年七月己巳、雍正九年十月甲辰、雍正十三年闰四月甲戌等,涉及康巴地区东部行政建置的如雍正三年十一月乙未、雍正四年四月癸亥、雍正七年四月丙戌、雍正十一年三月戊戌等,说明了雍正帝、朝廷对康巴地区东部军事部署、行政设置的重视贯穿雍正一朝始终,也奠定了有清一代康巴地区东部军事、行政建制的雏形;完善了康巴地区东部行政建置,把康巴地区东部纳入国家行政官吏系统,确保了清廷行政指令的贯彻落实。
有学者已指出康雍之际康巴地区东部逐渐成为清廷治理西藏的前沿阵地[13]。笔者想补充说:长久以来康巴地区东部形成的雪域高原东向发展带来的政治秩序被中央王朝政治秩序以驻兵、设置塘汛、勘定划界、注入流官等方式打破。雍正朝以来中央政府和四川更加重视对巴塘、理塘等康巴地区东部的治理,为乾隆朝施政康巴地区提供了循例成案。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四川官员在康巴地区东部治理和应对西藏地方志重大事件中的出色表现,也促使四川官员、将士们在之后治藏大事中发挥更大作用,逐渐形成四川总督、成都将军会同驻藏大臣协商办理西藏重要军政事务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