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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道德生活”:道德舆论研究的新进路

2022-11-21蒋艳艳

伦理学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伦理学话语舆论

蒋艳艳

早在20 世纪80 年代末,道德舆论研究就被纳入我国伦理学讨论的范畴,但相关研究多是简单地探讨道德舆论的概念界定、规范作用、引导机制等基本问题,缺乏一定的理论资源,相对比较零散,未能形成系统的研究气候。事实上,道德舆论一直以来便是道德生活的组成部分,并且随着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道德舆论在现实道德生活中的重要性也正在日益凸显,乃至成为现实道德生活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而当代伦理学研究正呈现出超越传统道德形而上学理路的“生活世界转向”,并催生出“道德生活”的前沿议题[1](30-32)。因而,值此契机,顺应当代伦理学回归“道德生活”之趋势,将道德舆论研究回归“道德生活”的理论视域①本文提出将道德舆论研究回归“道德生活”的新进路,并非否认道德舆论在现实生活中是道德生活的一部分,而是想强调以往研究虽在现实层面承认道德舆论是道德生活的组成部分,但并没有将其与“道德生活”理论视域相结合,因而使得相关研究比较受限,因此本文尝试提出将道德舆论研究归回“道德生活”的理论视域,以期探索一个相对深入和更为系统的研究体系。,以此探索道德舆论研究的新进路,重新思考道德舆论研究的缘起、要旨与意义,实乃当代伦理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道德舆论:一个被忽视的“道德生活”议题

查尔斯·斯蒂文森曾在《事实与价值》一书中将伦理学区分为“描述的伦理学”“规范的伦理学”与“分析的伦理学”[2](Ⅶ-Ⅷ)。当代伦理学回归“道德生活”的发展趋向,主要体现在这三种伦理学理论形态的当代变迁中。

规范伦理学是一种历史最为悠久的伦理学形态,它主要采用哲学思辨的方法研究伦理道德问题,力图提出并论证伦理道德的规范主张。广而言之,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经中世纪的基督教伦理学,再到近现代道德哲学,都隶属于规范伦理学。早期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规范伦理学(用当代话语来表述即为美德伦理学)与道德生活有着直接的关联,它不仅为伦理的产生提供了一个生活的场域,认为伦理“是由风俗习惯熏陶出来的,因此把‘习惯’(ethos)一词的拼写方法略加改变,就形成了‘伦理’(ethike)这个名称”[3](25),而且为伦理的内涵赋予了一个幸福的目的,使伦理学成为一门关于生活是否幸福的学问。然而,在随后长达1000 年的中世纪历史上,伦理道德深受基督教上帝的精神统摄,被拉向了与现实生活相互分离的彼岸世界。近现代的启蒙谋划试图打破中世纪的神学束缚,从理性主义或感性主义角度为伦理道德设定基本原则,以为现实生活提供行之有效的、普遍的道德行为评价标准。这一现实指导意图使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美德规范并未在近现代获得足够关注,因人们普遍认为美德无法像康德的义务论和穆勒的功利主义一样实施相应有效的道德评价与道德指导。可这场规范伦理学的启蒙谋划最终未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陷入理性主义或感性主义营造的“形上”王国中,进一步遮蔽了现实的生活世界,加剧了混乱的道德局面。

正是意识到规范伦理学对道德生活指导的无力,新兴的元伦理学借用科学主义、非理性主义以及语言哲学等思想资源,力图澄清规范伦理学的问题及其术语的意向,以“科学地”指导人们使用道德语言和进行道德判断。遗憾的是,由于元伦理学的“科学”研究范式强调形式主义的道德语言分析,因而它始终背负着脱离道德生活的理论硬伤,成为一门“象牙塔”中的学问。元伦理学未能完成的理论使命为当代伦理学的“生活世界转向”提供了契机。在批判与反思的浪潮中,不仅强调经验研究的描述伦理学异军突起,而且规范伦理学内部也重新思考生活世界的意义。

道德舆论作为道德生活的组成部分,其研究的重要性也正是在上述变迁中更为凸显。描述伦理学是顺应“道德生活”回归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理论形态,因而与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相比,承认描述伦理学的存在并将其纳入伦理学体系是较为晚近的事情。但恰恰是这一新的理论方向,为我们提供了道德舆论研究的新契机和新动力。描述伦理学强调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时代的不同民族和文化的道德信仰和道德实践进行实证(观察)研究”[4](2)。它既不像规范伦理学一样在哲学思辨中研究并制定道德行为的善恶标准,也不像元伦理学一样从语言分析中解释并探讨道德术语的意义与逻辑,而是以经验研究方法描述并分析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事实及其规律,如道德社会学、道德心理学、道德人类学等。其中,道德社会学的产生及其可能的发展进路赋予了道德舆论一定的研究空间。作为道德社会学的重要开拓者之一,涂尔干认为道德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为“道德事实”,道德事实同自然现象一样,可以用客观的、科学的方法来加以研究。在这个意义上,道德事实是客观的、实在的,而道德舆论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这似乎与道德事实有着天然的隔阂,所以涂尔干表示“科学考察的首要对象不是社会舆论,而是社会状况”[5](70)。但人们往往忽略了一点,事实上涂尔干在论述中也承认了道德舆论所包含的实在性,他提道:“不过,我们也很难说,社会舆论不包括任何实在,也很难认为对集体良知的渴望只是一种幻象……此外,假如学者和哲学家所倡导的道德与舆论无关,他们的努力就会成为徒劳之举,因为他们所考虑的道德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5](70)可见,道德与舆论密切相关,道德舆论也包含着一定的道德事实,也能成为“道德科学”的研究对象。只不过与纯粹的道德状况相比,其存在更多的主观不确定性。

之所以涂尔干更强调对道德状况而非道德舆论的观照,这与他所倡导的“实证主义”和“社会唯实论”相关。以实证主义为立场,他始终坚持道德现象与自然现象的一致性,道德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一致性,以及道德科学必须建立在客观的道德事实基础上;以社会唯实论为视域,他又进一步把道德现象看作是一种外在于、独立于人之外的集体性的客观存在。所以即便涂尔干意识到道德舆论的意义及其与道德事实的关联,但考虑到其主观性特质而始终未对其给予应有的关注。然而,随着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多元话语分析的出现,道德舆论的重要性正在呼之欲出。与传统实证方法不同,多元话语分析强调话语实在论或话语建构论,“认为作为我们研究对象的任何实在(包括客观实在和主观实在)都是由特定的符号、话语建构起来的,不是纯粹给定的,所有的实在都是一种话语性的实在”[6](6)。在此意义上,道德现象便不再仅仅被看作是一种客观的、外在的东西,而是成了一种“话语性实在”。如果没有话语符号的理解、加工与建构,它就只是一片混沌,难以像现在一般呈现在世人面前。而道德舆论正是实现了众多话语文本之间基于道德现象的道德对话,在指涉客观道德现象的同时,更蕴含着道德对话的话语建构力量。因此,在多元话语分析背景下,道德舆论的分析理应能够成为道德社会学乃至整个描述伦理学研究的前沿趋势。

与此同时,道德舆论研究的重要性在当代规范伦理学发展进程中也逐渐凸显。如同注重生活世界的描述伦理学一般,面对道德准则与道德生活脱节带来的一系列道德难题以及现有理论资源的局限性,当代规范伦理学的研究视角也逐渐从抽象的道德准则转向以价值和意义为特征的具体的道德生活。而在诸多思想成果中,哈贝马斯通过借鉴并改造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现象学”、奥斯丁等人的语用学以及阿佩尔的话语伦理学,明确地提出了伦理学研究的“生活世界”范式。这种生活世界范式不仅要求关注原先被忽视的实践与经验,而且要求聚焦于主体间的对话关系及其道德规范意义,这为后世规范伦理学研究进一步开拓出新的话语哲学视域。而我们所谓的道德舆论正是一种以道德对话为核心的道德生活,这与上述话语伦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道德舆论作为道德生活的组成部分,与话语伦理学观照的道德生活视域相契合;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道德舆论作为一种道德对话的表达方式,更与话语伦理学立足的对话商谈机制相对应。正因为此,虽然哈贝马斯在其文本中并未直接提及道德舆论,但事实上相关意蕴早已体现在“公共领域”的概念里。如在其早期的奠基性之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他就深入考察了公共领域的历史形态变化及其对政治伦理生活的影响,并将公共领域看作是“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7](32)。其中,公共舆论正是作为公共领域的三要素之一而出场。只不过结合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发展的研究主题,当时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舆论更侧重于政治伦理的意义。随后哈贝马斯的著作则从前期研究中抽象出“交往行动”“话语”等核心概念,为道德生活谱写出更为宏大的话语伦理理论体系,这为道德舆论研究奠定了更为深刻的规范伦理学资源。

但仅仅停留在哈贝马斯这里还不足以印证道德舆论研究在当代规范伦理学尤其是话语伦理学中的重要意义。哈贝马斯之后,主体间性、话语哲学逐步成为规范伦理学中的重要学术思潮,一大批学者如韦尔默、霍耐特、弗斯特、弗雷泽、罗蒂等先后加入研究阵营中,为基于主体间性、话语哲学的道德规范性建构进行理论探索。虽然这些学者较少直接提及道德舆论的相关议题,但话语伦理学的不断探索与发展间接说明了道德舆论研究的重要性,同时也将提供更为丰富多元的理论资源。如以韦尔默为例,他虽然延续了哈贝马斯的话语哲学倾向,但认为由于哈贝马斯在现实的交往实践外又预设了一个“衡量共识合理性的理性证明的理想标准”[8](144),所以并没有彻底摆脱形而上学的束缚,没有真正迈向生活世界的领域。在此问题上,罗蒂与韦尔默的思想也基本保持一致,他也赞赏哈贝马斯的话语哲学部分,但意图扬弃其先验道德哲学的内容:“我们应该走得更远些:我们需要通过放弃他的一种要求来使理性自然化,即‘一个无条件性的环节被筑进相互理解的实际过程中去’。”[9](141)韦尔默与罗蒂的话语伦理理论似乎更具有回归“道德生活”的现实意义,也与当前道德舆论的“情感在先理性在后”[10](71)的后真相特征更为契合。无论如何,当代规范伦理学的“生活世界转向”,尤其是话语伦理学的兴起与发展,确实为道德舆论研究留得一席之地。

二、“道德舆论”:道德生活的经验性视角

当代伦理学研究回归“道德生活”的总体趋势主要表现为描述伦理学的异军突起和规范伦理学的深度变革,而恰恰这两个方面均彰显出道德舆论研究的重要性。不仅如此,它们也指明了道德舆论研究内在的两种研究向度:“道德舆论”和“舆论道德”。

顺应“道德生活”回归而兴起的描述伦理学注重以经验性视角展开对道德生活的研究,“道德舆论”研究正是以道德生活的经验性视角为基础,聚焦道德舆论的经验性问题。在此视角下,我们可以将“道德”理解为名词,作为对“舆论”内容的限定。概言之,“道德舆论”意指公众对特定道德事件所表现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带有倾向性的道德意见总和。其中,公众是发出“道德舆论”的主体,道德事件是引发“道德舆论”的客体,道德意见为“道德舆论”呈现的本体。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道德舆论”研究主要还是受到多元话语分析的指导。因为,正如前述,传统实证方法强调客观性,即便在一定程度上承认“道德舆论”的实在意义及其与道德事实的关联,但仍认为它更多是一种主观性的表达,不能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与之相较,多元话语分析强调主客观相统一的话语建构,在其指导下,不仅道德状况本身已然是一种话语建构的结果,而且“道德舆论”在道德生活中也承担着重要的话语建构使命,因而,“道德舆论”可以成为多元话语分析的研究对象。总之,以道德生活的经验性视角为基础,“道德舆论”研究可以通过多元话语分析实现对道德舆论的经验性呈现,并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现实的道德生活。

一方面,借助多元话语分析可以把握“道德舆论”的话语呈现内容,并以此窥见道德生活的基本状况。道德意见是“道德舆论”的话语呈现内容,它是公众面对特定道德事件,根据自身道德认知所表达的相关道德态度。这些道德态度或是理性的发声,或是情绪的宣泄,抑或行动的激发。道德态度的性质如何往往取决于公众对道德事件的道德认知,而公众的道德认知又受制于其对现有道德规范的信念程度。当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态度时,道德态度则反过来作用于道德规范。总之,作为“道德舆论”话语呈现内容的道德意见内含道德认知、道德态度、道德规范等多重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而这些因子本身也均是道德生活状况的重要表征。以往由于研究技术的局限,具体的道德意见相对难以捕捉,只能依靠个体的主观观察和记录。当前,依托多元话语分析的设计,配合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加持,科学抓取并研究关于特定道德事件的道德意见已经成为一件相对容易的事情。比如,可先根据特定道德事件的发展趋势,将事件划分为若干阶段,然后选取某一热门网络媒介平台——如以新浪微博为例——,借鉴平台独家的官方舆情信息监测系统“新浪舆情通”找到影响力最大的几个意见领袖,在其主页搜索事件关键词,并按照事件发展的若干阶段对相关微博进行时间排序,筛选出几个意见领袖在事件各阶段影响力最大(转评赞最多)的几条原创微博,接着利用计算机“爬虫”软件,对相关微博下方评论的“博主”“博主主页”“评论内容”等信息进行抓取,最终通过分层抽样等方法,对样本进行道德认知、道德态度、道德规范等方面的研究。虽然这种方法无法穷尽所有的道德意见,但若依托较为科学的方法设计还是能够具备一定的代表性意义。

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还可进一步剖析“道德舆论”的话语建构方式,并可借此探测道德生活的内在逻辑。多元话语分析不仅承认可从话语呈现内容来了解现实的基本状况,而且还认为可从话语建构方式掌握现实的内在逻辑。它提供了分析话语建构方式的基本模式,以此直观“人们在特定话语系统的约束和引导下将这一‘社会现实’建构出来的过程和机制”[6](10-11)。具体到“道德舆论”的问题,可将前期抓取的话语呈现内容为研究对象,重点剖析以下相关议题:第一,“道德舆论”采用了何种话语策略,具有怎样的道德效应?公众在发表道德意见的时候,往往会采用一定的话语策略,如对象描述策略、陈述模式策略、修辞方法策略、主题构成策略等,这些可通过分析道德意见的话语呈现内容来掌握。至于相关话语策略产生的道德效应,则可将“道德舆论”放置在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中,探测其对公民道德发展与社会风尚建设的影响,与此同时亦可基于社会调查来掌握公众对相关道德效应的基本认知。第二,“道德舆论”为何采取上述策略,其内在的话语系统及其规则是什么?其发生的作用机制是什么?一般而言,“道德舆论”采取的话语策略背后均有深刻的原因。无论是对象描述策略、陈述模式策略,或是修辞方法策略、主题构成策略,都会受到相关话语系统及其规则的影响。比如,以面对同一道德事件的陈述模式策略为例,官方权威媒体与普通网民会因话语系统及其规则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官方权威媒体代表着主流意识形态的身份,其怎么说、说什么等陈述模式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官方政治话语规则的制度化影响,而普通公众的身份则相对自由,因而会呈现更为多样化的话语陈述。第三,如何理解并处理多元“道德舆论”之间的关系?不同的话语系统会有不同的话语规则,进而产生不同的话语策略及其影响,这使得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舆论”往往展现出纷繁多样的景象。那么,把“道德舆论”话语建构的多种可能性揭示出来,认识“道德舆论”的多元性与复杂性,就成为“道德舆论”多元话语分析的重要目标。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能更为清晰地认识当前价值多元时代的道德生活。

三、“舆论道德”:道德生活的合理性视域

立足道德生活经验性视角的描述伦理学确立了“道德舆论”研究,并使其凭借多元话语分析实现了对道德舆论乃至对整个道德生活的经验性描述与再现。回归“道德生活”的规范伦理学则将赋予道德舆论研究另一个重要的研究向度:“舆论道德”。规范伦理学是关于义务和价值合理性问题的一种哲学研究,旨在为探讨人的行为的合理性原则而努力,回归“道德生活”的规范伦理学则更加注重以合理性视域来反思道德生活本身。因而,“舆论道德”研究正是以道德生活的合理性视域为基础来考察道德舆论的合理性问题,即关于“道德舆论”是否合乎道德的问题。由此可见,与一般意义上的舆论道德或舆论伦理①虽然严格意义上讲道德与伦理有所区分,但由于笔者的意图不在于此,且目前相关研究中道德与伦理常有等同,舆论道德与舆论伦理均有作为对舆论的规范性研究而出现,同时考虑到论文标题整体上的和谐度,所以本文将舆论道德与舆论伦理等同,且统一采用了舆论道德的表述方式。研究略有不同,它不仅在研究对象上更强调对“道德舆论”而非一般舆论的分析,而且更聚焦“道德舆论”中对话的合理性问题而非一般的合理性讨论,因为归根结底,蕴含道德舆论研究的规范伦理学实为主张“生活世界转向”的话语伦理学。在此意义上,作为对“道德舆论”的话语伦理分析,“舆论道德”研究强调考察“道德舆论”是否以合乎道德的方式进行对话,是否能发挥出对话的道德影响力,是否能通过对话达成某种道德共识,产生道德压力,助力道德规范的践行与完善,推动道德秩序的维系与道德德性的养成。在话语伦理学看来,整个道德生活的核心正在于主体间的对话关系,因而“舆论道德”研究不仅有助于更好地认识道德舆论本身,而且也有助于更深刻地反思道德生活的合理性问题。

那么,具体应如何进行“舆论道德”研究?如何来审视“道德舆论”是否合乎道德?话语伦理学提供了建构合理对话的几种不同路径,可以作为反思“舆论道德”的重要参考依据。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理想主义者认为,合理的对话需要符合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在本体论意义上赋予合理的对话普遍有效性的基础,包括语言表达的可理解性、话语陈述必须符合客观的真实性、话语必须符合社会规范的正当性以及言说者态度的真诚性;二是确保交互主体的交往资质,参与对话的人应掌握一般交往规则的能力,如认知能力、言说能力、反思能力等;三是营造自由、宽松、平等的“理想的言语情景”,参与对话的人必须在话语论证、做出解释、实施表达式话语行为和实施调整性话语行为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这些条件确实对“舆论道德”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如有学者便尝试提出“理解、真实、正当、真诚的表达也是对治互联网公共讨论和人际交往病症的良药”[11](10)。立足于此,“舆论道德”的基本状况也可依照上述三个条件依次考察。但正如学者们所担忧的,哈贝马斯的话语伦理学虽然主张规范伦理学研究的“生活世界转向”,可事实上他自己又深陷于客观主义、理性主义、先验主义以及形而上学的窠臼中,这使他的理论多多少少带有乌托邦色彩,与真实的生活世界有所脱节。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舆论”尤其是互联网背景下的“道德舆论”恰恰充满着感性色彩,充斥着不确定性,这更加凸显了哈贝马斯理想主义的局限性。

反观韦尔默等人,他们的超越形而上学的思想则似乎为合理对话的审视提供了一种更合乎现实的路径。韦尔默充分理解后现代背景中的偶然性与不确定性,他借鉴维特根斯坦和罗蒂的思想,强调合理的对话并不在哈贝马斯所设立的“理想的言语情景”中,而是在日常的语言游戏里,在现实的历史进程中。比如,在讨论意义的问题时,他以“维特根斯坦式的反思”为方法,认为“意义只是对那些说话者之间(with)以(in)语言交流关于(about)某物的看法时才‘存在’(exists)”[8](175);在讨论民主政治的问题时,他以罗蒂的实用主义为资源,认为民主政治是在“人类的历史筹划”中展开的,因而必须直面人类交往过程中的多元性、偶然性与差异性。换言之,韦尔默所认为的合理对话并不是如哈贝马斯所强调的一定具有一个普遍理性原则的预设背景,而是一个更具有包容性的模式:“应该追求更大的宽容、更敏于修正自己的判断或与多元性相处,更乐于寻求对旧的问题的新的描述或新的解释。”[8](146)的确,在“情感在先理性在后”的后真相时代,要想“舆论道德”完全依托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已然困难,韦尔默超越形而上学的思想更顺应多元文化碰撞的时代背景。这种思想鼓励人们重新正视情感的在先,承认偶然的存在,让人们在更为开放、自由的平台中进行道德的多元对话,让每个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认为合理的方式发表道德意见,同时也让人与人之间不同的道德意见进行自由交流。依韦尔默看来,只有在这种自由主义的环境之中,才能真正实现合理的对话,才能真正发挥出对话的道德影响力,才能涌现出更具有“道德”价值的“道德舆论”。

虽然韦尔默的思想更合乎当前“道德舆论”的基本样态,但似乎还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舆论道德”的相关问题,仍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难题有待进一步探讨。比如在当前的“道德舆论”中,情感的表达乃至情绪的宣泄会使得“道德舆论”走向两个极端,或导致舆论观点的群体极化,或导致舆论观点的分崩离析。或许在韦尔默眼中,这些极化或离散的观点都是生活世界中应当被允许存在的偶然性,只有在偶然性中才能不断推动道德观念的发展与进步,所以应当给予一定的宽容度。但问题在于,我们对偶然性的宽容度的限度在何处?众多道德事件也表明,群体极化的舆论环境可能引发社会的“道德滑坡论”,而分崩离析的舆论环境则有可能诱发社会的“道德虚无论”,这显然与韦尔默对偶然性寄予的希望相背离。可见,韦尔默的思想似乎也无法完全规避价值风险,“舆论道德”研究还将期待着话语伦理学的进一步发展。

四、道德舆论研究新进路对当代伦理学发展的意义

当代伦理学回归“道德生活”的进程赋予了道德舆论研究新的进路,在异军突起的描述伦理学与深度变革的规范伦理学影响下,新的道德舆论研究不仅将包含以道德生活的经验性视角进行的“道德舆论”研究,而且也将囊括以道德生活的合理性视域展开的“舆论道德”反思。那么,假如道德舆论研究能以回归“道德生活”的方式得以复兴,这又将对当代伦理学的发展产生何种影响呢?

道德舆论研究内含的“道德舆论”与“舆论道德”两大研究向度表明,相关研究将直接推动描述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的各自拓展。回归“道德生活”是当代描述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发展的主题变奏。在理论视域的转变过程中,描述伦理学在道德社会学等方面着力拓展,规范伦理学则在话语伦理学等领域大力探索。无论是道德社会学还是话语伦理学均潜藏着道德舆论的研究议题,支持着道德舆论的创新研究。事实上,道德舆论研究也正在推动着描述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进一步发展。在描述伦理学领域,“道德舆论”的多元话语分析路径超越了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实证主义道德社会学立场。这种方法论的转变顺应着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主流变革趋势,让道德社会学研究拥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就道德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而言,道德本身并非一种纯客观的东西,它体现出较强的主观性特质,用客观理性的实证主义方法显然难以真正把握。也正因为此,传统道德社会学的发展一度遭遇到方法论上的质疑。而多元话语分析方法将主客观性融合于一体,能适当规避传统道德社会学方法论上的局限性。在规范伦理学领域,道德舆论研究的立足点在于话语伦理学,致力于探讨“舆论道德”的问题。然而就目前的理论资源而言,“舆论道德”的问题还无法得到真正解决,还亟待话语伦理学研究的深入突破。如前述,虽然话语伦理学的集大成者哈贝马斯提供了合理对话构建的理论体系,但理想主义的架构已然有些脱离现实的道德生活;虽然哈贝马斯的继承者如韦尔默等人尝试真正超越形而上学的思想,直面现实的道德生活,但又容易跌入滑坡主义或虚无主义的深渊。在理想与现实的摇摆中,话语伦理学对“舆论道德”问题的解释力仍有所欠缺。未来的话语伦理学研究应当重点思考如何在回归“道德生活”的前提之下处理好理想的规范性与现实的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既避免理想主义的霸权,同时又避免现实主义的软弱,才能更好地服务于道德舆论的规范伦理学探讨。总之,道德舆论研究的拓展将使人们进一步反思现有描述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的不足,从而为两者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动力。

更进一步而言,道德舆论研究还能以“话语分析”为中介,达到描述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之间对话互动的效果。长期以来,描述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被认为处于事实与价值的两端,描述伦理学致力于对道德现象进行经验性的再现,规范伦理学着力于对道德标准进行合理性的反思,两者之间存在着事实与价值之间难以弥合的鸿沟。在描述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各自指导下,“道德舆论”研究和“舆论道德”研究确实分别进行着经验性层面和合理性层面的探索。然而,巧妙之处在于,“道德舆论”研究主要采用多元话语分析方法,而“舆论道德”研究则主要采取话语伦理学的方式。两种方法论背后均是以语言学的转向为依托,以话语的分析为支撑。而话语分析的特质正在于对主客观融合的强调。因此,即便“道德舆论”的多元话语分析立足经验性研究,其也内含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判断,同时即便“舆论道德”的话语伦理学研究扎根合理性分析,其也囊括一定意义上的经验性考察。因而,在“话语分析”的共同视域下,“道德舆论”研究与“舆论道德”研究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也期待着相互的对话:让“道德舆论”研究为“舆论道德”研究提供事实确证,让“舆论道德”研究为“道德舆论”研究带来伦理思辨。这样的道德舆论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合事实与价值之间的鸿沟,促进描述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之间的互动。此类研究无疑契合于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结合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与伦理思辨分析的方法进行道德研究”[12](9)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

道德舆论研究对描述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探索的推动作用,足以展现出其对当代伦理学发展的总体价值。那么,具体到当代中国的伦理学研究,道德舆论研究是否具有独特的意义呢?虽然前述论证多取自西方的理论资源,但事实上,与西方相比,道德舆论研究对当代中国伦理学研究而言更具有重要的价值。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与西方宗教型文化不同,伦理道德始终是中国文化的内在基因。“中华文化最大特点是伦理道德对于个人安身立命和社会生活的特殊意义,呈现伦理型文化的特征。”[13](27)并且,调查研究表明,即便经过改革开放40 年来外来文化的冲击与洗礼,“中国社会大众依然守望着自己的文化传统和精神家园”[13](44)。伦理型文化的本质使得伦理道德成为中国社会生活的核心问题。中国的社会生活本质上就是一种道德生活,离开伦理道德的指引,中国的社会生活将丧失其精神内核。与此同时,伦理道德也成了中国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议题。一旦有道德相关的事件发生,必将引发中国社会大众的热切讨论,尤其随着中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飞跃以及各大网络交流平台的先后崛起,任何一个道德事件的发生都将引发道德舆论的热议,掀起道德舆论的波澜。因而,不仅中国的社会生活更能体现出道德的面向,而且中国的社会舆论也更能展现出道德的方面。概言之,道德生活与道德舆论在中国现实社会中享有独特的优先地位。如此一来,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当代中国,进行回归“道德生活”的道德舆论研究,势必能激发出其更大的研究价值。首先,可以考察当代中国道德舆论的话语呈现内容与话语建构方式,以此来系统呈现和分析当代中国道德生活状况,揭示当代中国道德生活的发展轨迹与发展规律;其次,在把握当代中国道德舆论基本情况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剖析当代中国道德舆论的合理对话构建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合理性引导策略,以此推动当代中国道德生活的良善有序发展;最后,实现以当代中国的道德舆论探究当代中国的道德生活,以当代中国的道德生活把握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发展①此部分关于当代中国道德舆论的具体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因本文的写作意图主要在于提出道德舆论研究的新进路,且论文篇幅有限,故未能详细展开。。总之,道德舆论研究扎根于当代中国特有的生活实践,能够推进当代伦理学中国故事与中国叙事的构建,符合重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当代伦理学知识体系”[14](29)的重大要求。当然,要想真正成为当代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的重要构成,道德舆论研究的系统构建就不能单纯建立在已有的西方理论基础之上,还应期待更多中国理论、中国思想、中国学术的深度滋养。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只有在中西方文化对话与交流中,才能建构出更具有解释力的理论体系。此乃当代道德舆论创新性研究的必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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