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外汇支持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思考
2022-11-21王新平编辑章蔓菁
文/王新平 编辑/章蔓菁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绿色转型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2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关于支持绿色发展的重要文件,其中就发展绿色金融做出重要部署。新疆作为全国六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省区之一,承担着探索绿色金融发展创新模式、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重要使命和职责。对此,金融外汇监管部门需要积极探索和思考金融外汇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路径,为新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新疆绿色金融试点成效显著
一是绿色发展理念逐渐形成。2017年6月,国务院将新疆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下称“试验区”)纳入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验区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灵活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出台考核激励措施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形成绿色发展思想共识和行为规范。目前,试验区内绝大多数银行逐步减少高碳领域信贷投放,出台绿色信贷支持措施及内部考核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倾斜;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向金融机构申请绿色金融支持。
二是绿色金融制度和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在制度建设方面,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构建新疆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方案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定向支持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截至目前,试验区共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59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10家,实现了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全覆盖。与此同时,试验区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激励和约束成员规范发展绿色金融业务,防范市场主体恶性竞争,并建立了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项目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并形成认定评价指标体系,有效降低了政银企项目对接成本。
三是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其一,绿色信贷规模持续增加。新疆金融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21年9月末,全疆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达274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9%,高出其他各项贷款增速14个百分点,其中投向绿色节能及绿色建筑、煤炭清洁生产、生态农业等产业贷款的同比增速分别为3倍、94.9%、69.2%。其二,绿色债券品种不断丰富。2017年6月—2021年9月,全疆先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企业债、公司债等,覆盖了主要债券品种。其三,绿色保险产品推陈出新。人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在克拉玛依市创新推出石油石化环境污染责任险和区域性污染防控环境责任险,在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上做出了积极探索。
四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推进。试验区积极探索开展“碳账户”体系建设工作,现已启动昌吉州工业企业“碳账户”和克拉玛依市个人“碳账户”建设试点。与此同时,试验区率先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截至目前试验区全部4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已自愿参与环境信息披露,实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全覆盖。
金融外汇助力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大有可为
随着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打通内外畅通渠道的需求日益迫切。对此,需要金融外汇监管部门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完善政策制定,持续提升绿色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需要打通内外畅通渠道
首先,打通内外畅通渠道是贯彻落实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要求。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内外畅通,立足国情实际,统筹国内国际能源资源,推广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经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需要新疆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过程中积极探索绿色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
其次,打通内外畅通渠道有利于解决新疆绿色投资的资金压力。长期以来,新疆“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特征明显,能源结构转型空间大。2021年以来,在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的背景下,新疆能源消费快速上升,节能形势十分严峻。面对现行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要想实现绿色转型目标,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打通内外畅通渠道有助于进一步统筹国内国际能源资源,充分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满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最后,打通内外畅通渠道有助于突破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在落地层面的制约因素。当前,新疆绿色金融发展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以及绿色项目配套支持力度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其一,非法人金融机构在新疆绿色信贷发放机构中占比85%,但由于非法人金融机构不直接具备信息披露、产品和服务创新权限,需向总行申请授权后方可获得,因此在环境信息披露、绿色贷款审批、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其二,与其他试验区相比,新疆财政资金规模相对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相关绿色项目的政策激励力度。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绿色资金供需平衡,需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既要做足内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同时也要以开放的姿态吸收和借鉴国际上绿色金融发展的成熟经验,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充分发挥金融外汇监管部门的积极作用
金融外汇监管部门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通过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助力市场主体更好地联通境内外市场,调配境内外资金,打通内外畅通渠道,进而助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具体体现在:其一,配合制定境内外统一联动、本外币一体化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其二,配合新疆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步伐,引导外汇资源的配置和投向,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性,助力市场主体低碳产业转型和绿色投资;其三,支持市场主体借助跨境投融资渠道补充绿色资金供给;其四,加强国际间合作和交流,引导市场主体在吸引国际投资的同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对外输出中国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球绿色金融标准制定中积极发出中国声音。
金融外汇支持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原则与思路
原则:把握四个方向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与责任担当。新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置于国家统筹发展与安全战略部署和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双重任务下。金融外汇监管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在服务新疆经济低碳转型中切实发挥好政策支持作用。
二是实现制度完善与政策落地。围绕新疆绿色金融发展大局,结合区域发展实际,金融外汇监管部门需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紧密围绕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明确金融外汇支持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绿色金融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提高金融外汇资源配置效率。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金融外汇“输血”“造血”功能,将金融外汇资源更多配置到绿色环保产业,增加资金供给,有效解决绿色投资资金需求和供给失衡问题。
四是统筹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加强监测分析和前瞻预判,形成一套有力的绿色低碳转型风险专项监测分析核查机制,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中,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内部风控体系,帮扶高耗能企业有序转型。
思路:突出五个重点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新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其一,出台金融外汇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指引,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源向绿色产业倾斜,产业结构体系向绿色发展转型。其二,指导金融机构修改完善外汇展业相关配套细则和操作指引,将绿色金融理念和标准概念融入外汇业务展业标准中。
二是拓宽绿色资金供给,发挥金融外汇“输血”“造血”功能。其一,发挥现有政策作用,进一步便利绿色环保领域的企业打通跨境融资渠道,获取境外低成本资金。具体包括,发挥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优势,支持更多绿色能源行业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绿色环保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和发债等方式募集资金,扩大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引导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政策支持绿色项目发展。其二,探索外汇改革试点政策在新疆绿色环保领域的新应用。开展外汇改革试点政策可行性评估,将相关政策试点范围扩展至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地区。例如,探索在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境内绿色信贷资产对外转让、绿色企业外债便利化等相关外汇改革试点政策的新应用,鼓励设立绿色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充分调动市场资源,满足绿色环保企业的资金需求。其三,探索通过金融科技,提高绿色融资的可获得性。在支持绿色企业用好现有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服务贸易支付便利化等应用场景基础上,积极探索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开发绿色金融应用场景,将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情况纳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帮助金融外汇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及时掌握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情况,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监管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持续优化金融外汇服务,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打造良好外部环境。其一,针对性开展对绿色企业外汇业务的政策辅导,便利企业外汇资金结汇使用,扩大绿色产业投融资规模。其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针对环保项目的绿色跨境金融产品,不断提升对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的外汇金融服务水平。其三,鼓励金融机构面向绿色转型企业实施减费让利,推动金融机构在提供跨境融资产品、汇率避险产品以及支付结算服务时减免相关手续费,共同帮助企业降低绿色转型成本。
四是积极主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金融外汇监管部门可通过相关政策支持,助力境内外绿色金融资源的统筹,促进境内外绿色金融市场的联通,推动绿色跨境金融产品设计、绿色金融标准制定、绿色金融市场开放度与国际接轨。具体而言,在跨境贸易领域,可探索在货物贸易企业分类管理中,增加绿色环保标准,便利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结算,鼓励和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绿色转型;推动开展绿色贸易国际合作,加强与周边重点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绿色贸易合作,共同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在跨境投融资领域,加强与商务、发改等部门的合作,引导企业不断优化海外投资结构,主动压缩煤电等高碳项目的投资规模,加大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项目投资的力度;对涉及绿色产业的投融资项目,探索在外汇登记、资金收付等环节给予便利化支持;尝试将中资机构海外煤电和新能源项目纳入国内碳市场交易,借助国内碳市场交易机制,引导企业在对外投资中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五是坚守风险底线,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加强绿色金融相关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合理控制绿色低碳项目的融资杠杆率,密切关注企业以绿色为名无序跨境融资,防范过度负债、资金空转引发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中,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帮助高耗能企业有序转型;积极开展对国内外绿色金融支持工具、绿色标准、发展模式的跟踪研究和比较分析,为做好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