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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协同运行机制研究

2022-11-21张琰飞朱海英

江苏科技信息 2022年29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成果协同

张琰飞,朱海英

(吉首大学 商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0 引言

《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高校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只有3.8%,如何有效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影响因素和转化途径等领域。杨雅婷等[1]认为存在地方政府扶持力度小、高校不重视及合作平台欠缺等问题;姜文宁等[2]提出要改革高校内部评价机制和职务科技成果所有制;钟卫等[3]提出要完善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干预机制。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的研究还比较少。姚俊兰等[4]从主体利益、功能角色、考评制度和环境条件等视角提出成果转化生态系统优化途径;刘启雷等[5]认为成果转化生态系统是多元要素相互作用构成的复杂系统;林青宁等[6]基于创新生态系统视角检验成果转化效率影响因素;李彦昭等[7]认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主体围绕价值创造过程形成协同共生关系。地方高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是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但相关研究的关注不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一个整体,生态属性显著,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的作用愈发显著。因此,从生态系统视角研究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运行特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对于提升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1 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协同运行特征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是由高校、市场主体、中介机构、政府等主体为核心,以系统环境为支撑的有机系统,主体之间以及主体和环境之间通过人才流、信息流、知识流、资金流的交换形成了协同共生关系。

1.1 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主体结构特征

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主要涉及高校、市场主体、服务主体和保障主体等4个主体,不同主体具有不同的角色功能。高校作为区域科技人员的集聚高地,具有进行科技创新的人才优势,是地方科技成果的重要研发主体和生态系统的生产者。企业等市场主体拥有市场和资金优势,是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的终端产业化主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主体,也是生态系统的消费者。中介服务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法律、金融等科技转化专业服务,通过整合科技成果供求信息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有助于降低高校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和商业化风险,是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纽带。政府相关部门为科技成果研发提供经费支持,并为成果转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1.2 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主体关系特征

(1)转化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生态系统核心主体占据不同生态位,相互之间通过技术、信息、资金、人才的交流形成了共生关系。高校承担科技成果研发的功能,并可为企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者,最终满足市场需求。研发主体和转化主体在博弈过程中,都希望获取更多收益和更具优势的生态位势。中介服务主体通过专业服务协调系统主体的互动关系,使转化各方沟通交流更加顺畅。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相关制度政策,是科技成果转化环境的营造者和影响者,可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鼓励高校进行成果转化,并为成果转化各主体提供相关的支持协调和管理服务。

(2)系统主体与系统环境的互动关系。科技成果价值通过中介服务主体和推动保障主体在研发主体和转化主体之间转移,物质、能量和信息在生态系统主体和系统环境间流动。经济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等通过影响各生态主体的互动进而影响转化效果,转化效果与生态主体的互动状态又会反馈性地、潜移默化地影响生态环境。制度环境为系统主体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制度和规则,可有效降低转化中的交易成本和机会主义风险,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社会文化环境有助于主体间形成良好的协同创新关系,提升主体之间交流、学习和合作的实际成效。

2 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协同运行中的制约因素

2.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不完善。成果转化过程中高校教师不仅缺乏主动权和处置权,也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机制不完善。高校教师多缺乏主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识和积极性,或缺乏与企业、市场对接的渠道,导致科技成果无法获取产业化平台;同时,高校教师的谈判沟通技巧和经营管理能力明显不足,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三是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高校教师获得的报酬与成果转化市场成效的关联度不大,未能与高校、教师、企业等形成成果转化合力。

2.2 企业科技成果吸收消化能力不足

地方高校科技成果主要面向地方所在企业,但地方企业对新科技成果、新技术应用的意愿和能力偏低。地方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增加了地方高校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难度。一是参与转化意识不足。企业竞争意识弱,不少企业担忧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而放弃参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二是成果转化的应用能力不高。企业对成果转化所需的技术储备不足,对科技成果成熟度的要求偏高,成果产业化与后续技术升级能力弱,引入成果难以形成科技能力,无法真正发挥高校先进科技成果的实际价值,也降低了构建竞争优势的能力。

2.3 主体行为协同机制不健全

科教融合机制不完善,地方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缺失,尚未形成以政府、企业、高校、中介机构为主体的生态系统。科技成果转化主体间能力不均衡、行为不协同,出现相互掣肘现象,高校缺乏通过专业服务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动性,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的有序发展。政府扶持资金主要集中在科技成果的基础研究阶段,对需要耗费大量资金且风险较大的中试、产业化等环节的支持不足,影响了高校有效参与成果转化阶段的积极性。

2.4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不足

由于地方高校所在地区往往营商环境质量不高,相关科技转化服务机构的质量和能力偏低。部分中介机构对技术成果的分解能力不足,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科技市场缺乏判断和掌控,服务与调控能力不到位,缺乏成果对接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不能为科技成果持有方和应用方提供优良的沟通媒介和专业服务。科技中介机构介入程度不高,转化过程中信息沟通不够充分,转化过程较为烦琐,转化效率不高。

3 优化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协同运行的建议

3.1 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机制

一是完善激励机制。创新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体系,将成果应用推广及社会服务成效作为考评重要依据,推进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主动性。推进收益分配制度改革,赋予教师横向项目形成科技成果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二是构建教师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制。组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专人负责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师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服务。组织高校科技管理人员参加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教师参加行业年度会议,支持教师进行技术创业活动,不断拓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3.2 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吸收能力

一是打造地方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着力提升企业进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识和转化吸收能力,助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质量。二是切实提升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成果转化能力。鼓励企业开展成果转化的后续研发活动,对其技术和产品研发、测试及产业化等给予税收补贴或资金支持,提升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能力。三是强化企业与高校的科技创新合作。推进企业建设可转化技术储备库,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为后续科技成果开发与转化提供保障。

3.3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机制

一是强化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深度。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支持高校参与技术创新联盟,与市场主体合作建立科技研发工程中心,发挥企业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二是推动高校与中介服务组织合作。鼓励高校为科技中介提供高质量科技成果,强化与市场转化主体的沟通交流,稳步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高新技术的转移应用。三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平台。不断完善区域产业工程中心、创新孵化器等组织机制,开发公共技术共享服务平台,持续发挥政府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独特作用。

3.4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

一是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持续明确和细化成果转化制度,完善相关领域的制度调整和基层组织的制度设计,对转化成果的所有权、转化收益等通过制度进行规范。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构建和完善公共技术共享服务平台,鼓励众创空间等业态发展,提供更为全面的科技成果转化跟踪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投资等专项服务,拓宽成果转化资金获取渠道。三是不断提升区域科技中介服务能力,提升科技经纪人员的科技服务能力和服务规范,及时掌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需求动态,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渠道。

4 结语

本文立足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结构,分析了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中不同主体的角色和功能,并解读不同主体间的协同共生关系。研究发现,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协同运行中面临转化激励机制不健全、企业吸收消化能力不足、转化服务能力不足等制约因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企业吸收能力、优化转化协同机制、完善转化环境等建议,为提升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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