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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大数据背景下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侦查

2022-11-20易文涛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22年8期
关键词:协作暴力机关

◆易文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2018年启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软暴力犯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表明软暴力犯罪已成为黑恶势力常用的犯罪手段,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了更有效地打击软暴力犯罪,解决侦查实务中的相关问题,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软暴力案件意见》),对软暴力的表现形式、惩处规定等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但是在侦查实务中,对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侦查还是面临许多难点,影响对该类犯罪的打击效果。在当前“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可充分运用大数据相关技术于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侦查,提升侦查效能。

1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概述

1.1 相关概念辨析

1.1.1 黑恶势力的概念

黑恶势力指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长期以来,黑恶势力在我国是一个不明确的习惯用语,经过漫长演变后才逐渐变成内涵明确的规范性术语[1]。在1997年《刑法》之前,我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概念并未在我国法律中规定。1997年《刑法》中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规范性了黑恶势力中的“黑”,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进行了区分。而黑恶势力中的“恶”——恶势力,一直到2018年3月4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导意见》)才将其规范,恶势力是经常就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发展行为,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影响,但尚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程度的违法犯罪组织。并且《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黑恶势力是一种犯罪组织,犯罪组织在《刑法》中表示的就是犯罪集团,使得司法部门可以运用《刑法》的相关规定打击恶势力。

1.1.2 软暴力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中并未对软暴力犯罪进行规定,软暴力犯罪是犯罪学上的概念[2]。根据《办理软暴力案件意见》的规定,软暴力犯罪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语言威胁、上门滋扰、造势堵门等手段,给被害人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对被害人形成一定的心理强制,进而达到非法目的的手段[3]。与软暴力相对应的是硬暴力,硬暴力是指打打杀杀等有形的暴力手段,也是黑恶势力组织发展初期较常采用的犯罪手段。但经过一定的发展后,黑恶势力组织出于规避打击等目的,其犯罪手段向软暴力方向转变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1.2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1.2.1 现状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软暴力犯罪已成为黑恶势力犯罪中较常用的犯罪手段,其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占一定的比例[4]。以“软暴力”、“刑事案件”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截止到2021年12月6日)搜索,可以搜到506篇文书,其中2018年及其以后年份的共486篇,占比为96.04%。以“软暴力”、“黑社会性质组织”“刑事案件”为关键词共搜索到48篇文书,均为2018年之后。以“软暴力”、“恶势力”“刑事案件”为关键词共搜索到257篇文书,均为2018年之后。可见自从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恶势力犯罪手段向软暴力犯罪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1.2.2 特点

(1)案件涉及的罪名较多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由于其犯罪手段的多样性,因此涉及的罪名较多。根据2019年《办理软暴力案件意见》,其涉及的罪名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

(2)行为方式较为复杂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行为方式,常见的有: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堵门闹事等。2019 年《办理软暴力案件意见》中列举了五大类型的软暴力形态,直接列举的行为方式多达 23种,但软暴力的行为方式具有开放性,实践中其行为方式仍不止这些。

(3)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伪装性

在实务中,实施软暴力的黑恶势力组织多有一定的合法外衣,其实施软暴力也多有合法事由,例如民间借贷纠纷、工程承包等。黑恶势力组织凭借其合法的身份和事由实施软暴力犯罪,在表现形式上具有一定的伪装性。

(4)涉及的领域较广

当前,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在各行各业都有所体现,相对高发的领域包括民间借贷、工程建设、互联网等,并有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的趋势。

1.3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侦查难点

1.3.1 案件线索发现难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侦查的首要难点就是难以发现案件线索。首先由于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行为多有合法事由做掩护,其行为方式也有别于传统的犯罪手段,部分受害人认为其不是犯罪行为,加之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因此往往不会主动报案。其次这些犯罪行为背后往往有黑恶势力作为支撑,即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失,往往会迫于黑恶势力的淫威,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不敢报警。最后公安机关发现案件能力弱,有时会将此类犯罪行为作为民事纠纷、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并不会开展深入调查。因此,这些因素综合导致了该类案件线索发现难。

1.3.2 调查取证难

软暴力犯罪与传统的硬暴力犯罪不同,并不会给受害人造成明显的外部伤害,加之其行为方式的特殊性,较难提取痕迹物证,言词证据是该类案件侦查中的主要证据。然而,在侦查实践中获取言词证据也面临着难以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难以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难以突破等困难。

1.3.3 案件定性难

对软暴力行为进行准确定性,在侦查实务中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尽管在2018年《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导意见》和2019年《办理软暴力案件意见》明确界定了软暴力,列举了软暴力的具体类型,对侦查实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但由于这些规定较为概括,使得在侦查实务中对软暴力行为是否应该定罪、应该定何种罪产生疑问。例如在2019年《办理软暴力案件意见》中规定的“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这“两个足以”在实务中如何认定并无细化规定,在侦查实践中也难以量化。

1.3.4 侦查协作难

提升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侦查效率,也往往需要侦查协作,不仅需要侦查机关内部的协作,还需要侦查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协作,例如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这些部门往往较侦查机关能更早发现软暴力犯罪线索。但是这两方面的协作都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一方面在侦查机关内部,各部门可能由于沟通协调机制不畅、绩效考核竞争等因素,往往不能及时交流本部门掌握的软暴力犯罪线索,对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往往就个案打个案,难以铲除根源。另一方面在侦查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协作上,尽管公安机关接入了许多社会数据,但可利用的仍是少数,侦查中需要水电、住建、医疗等行业和部门的数据资源[5],由于没有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行政隶属关系,使得侦查部门获取相关数据较为困难,难以及时开展相互合作。

2 大数据在侦查中的运用

大数据在侦查运用的历史可追溯到信息化侦查[6]。1998年,公安部为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需要,提升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能力,提出建设“金盾工程”。“金盾工程”实质上就是公安通信网络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为公安机关信息化侦查提供条件,利用现代化通信网络技术,提高公安机关的侦查效率和能力。同时,“金盾工程”中各类信息系统的建设也为今后的大数据侦查打下了数据基础。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普及,大数据在侦查的运用也不断深入。一方面,大数据推动犯罪手段的升级,倒逼着侦查技术和方法也随之升级;另一方面,为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变化,公安机关也在大力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不断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7],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

2.1 侦查中大数据的来源

2.1.1 来自公安机关外部的大数据

(1)社会数据信息

在当今大数据时代,部分行业掌握着海量的数据资源,例如快递、电商、金融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数据资源涉及个人身份信息、消费记录、交易流水记录等,是侦查工作中重要的线索来源。

(2)政府部门数据信息

除了社会行业,政府部门也掌握的丰富的数据资源,例如房产登记信息、婚姻登记信息等。并且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还建立了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8],将政府掌握的数据资源汇总到统一的平台。这些数据是大数据侦查重要的数据来源。

2.1.2 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大数据

经过“金盾工程”等一系列公安信息化建设,公安机关机关已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数据库资源,例如全国基本人口数据库、全国在逃人员数据库、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信息资源库等。这些数据库带有多维度信息搜索和碰撞功能,可为侦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这些不同来源的数据资源为大数据在侦查中的运用提供了数据保障。

2.2 侦查中大数据的功能

2.2.1 拓展情报来源

大数据时代,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活动都会留下数据痕迹。例如,人们出行会有购票数据或轨迹数据;通过电话、移动网络进行沟通会有通讯网络数据;网上购物或线下使用移动支付会有消费数据等。这一系列数据,使得侦查机关可以还原嫌疑人的移动轨迹、了解嫌疑人的生活习性、查找嫌疑人的关系人等,打破以往依靠人力情报来源单一、被动片面、关联性差的缺陷。从而让侦查机关可以拓宽情报来源,从多渠道、多角度获得案件相关线索,开拓侦查人员的侦查思路,为后续的情报分析和制定侦查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2.2.2 提升侦查效率

侦查破案的过程是通过对大量线索进行梳理,从而不断还原案件事实,缩小侦查范围。侦查机关可通过大数据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获得大量线索,例如在确定嫌疑人身份后,可以直接在相关数据库中关联拓展其信息,从而获得线索。同时大数据也使得情报分析更有效率,在获得大量相关线索后,通过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比对,可以挖掘出对案件侦破有价值的信息,辅助案件侦查。因此,运用大数据可以较大提升侦查效率。

2.2.3 优化资源配置

大数据的运用可以促进侦查模式由回溯型侦查向预测型侦查转变,侦查机关由打击犯罪向预防犯罪转变。侦查破案往往是案发后被动进行侦查,由于时空的不可逆转性,在侦查过程中有大量的未知事项需要进行调查,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而大数据的运用对判断高危人员和高危地区有重要价值,可以帮助侦查机关由被动侦查向主动打击转变,及时配置相关资源消除潜在犯罪。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对大数据的建模分析可以使侦查机关及时对潜在犯罪行为进行预警,敏锐地抓住战机,及时调整侦查方案和优化资源配置。在当前警力等资源紧缺的情况下,运用大数据可以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3 大数据在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侦查中的作用

3.1 主动发现案情,扩展线索来源

及时发现案情、掌握相关线索是打击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前提条件。面对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获取线索难的特点,侦查机关可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关注软暴力犯罪经常涉足的领域和行业[9],关注可能实施软暴力犯罪的重点人员,主动获取犯罪线索,及时发现案情。

3.1.1 利用大数据关注重点领域和行业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存在的领域和行业相对比较集中,主要出现在民间借贷、工程承包、征地拆迁、物流运输等领域和行业。侦查机关可运用大数据的关联分析,重点关注软暴力犯罪相对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进行摸底调查,搜集有关基础性数据信息[10]。通过对相关领域和行业的社会基础数据信息的研判,建立相关分析模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常交易信息、工程非正常延期等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落地调查。同时可对接入相关场所的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报警。对日常接处警过程涉及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警情进行预警,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判断是否存在软暴力犯罪的情况。

3.1.2 利用大数据关注重点人员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中的嫌疑人大多为前科劣迹人员,多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寻衅滋事等罪名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侦查机关可以这部分人员为重点,关联其密切关系人,建立重点人员全息档案,融合其身份信息、动态轨迹信息、社会交往信息等对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管控。嫌疑人实施软暴力犯罪时及其前后多有一些异常表现,例如其实施软暴力犯罪前可能会购买定制横幅、红油漆等作案工具,实施犯罪过程中相互间联系频繁等,侦查人员应及时调查这些异常行为表现,主动发现软暴力犯罪线索。

3.2 加强情报收集,增强分析能力

情报是打击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重要基础,完善情报收集的途径,增强情报分析能力,可提升软暴力犯罪的侦查效率。

3.2.1 完善情报收集途径

情报收集能力对打击软暴力犯罪至关重要,侦查机关应完善情报收集途径,提升情报收集的能力。首先,侦查机关可对日常工作中获取的情报线索进行关联分析、综合研判,从中获取与软暴力犯罪相关的情报。可建立重点警情模型分析,即针对 110 警情中涉及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常见刑事、治安案件开展建模分析。其次,加强与其他部门、重点行业的数据联动,利用数据挖掘、数据碰撞等技术从相关数据库中获取软暴力犯罪的情报信息。最后,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主动发现网络软暴力犯罪的情报信息。

3.2.2 增强情报分析能力

大数据时代,侦查人员可以获取大量的情报信息,只有对情报进行有效的分析,才能使得情报转换为战斗力。软暴力犯罪的情报信息通常隐藏在海量的情报线索之中,通过人力去分析研判往往效率低下,侦查机关可以建立相关数据分析模型,利用数据搜索、数据挖掘等技术,从大量的数据信息中分析出可能与软暴力犯罪相关的信息,从中获取可用于案件侦查的情报。

3.3 收集完善证据,准确认定案件性质

软暴力犯罪案件中实物证据较少,言词证据的主观性较强,因此要准确认定软暴力犯罪需要全面收集其他类型的证据。在当前大数据条件下,电子数据是软暴力犯罪中的重要证据类型,嫌疑人往往通过短信、通讯软件向被害人发送威胁恐吓信息,通过微博等社交工具对被害人进行骚扰、不实举报,因此侦查机关要及时收集相关电子数据,固定证据。同时,在获取言词证据时,侦查机关也可利用大数据技术辅助讯问或询问,以获取更加真实全面的言辞证据,用来判断心理强制和社会影响的程度。将收集的各类证据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可以准确地认定案件的性质。

3.4 推进信息互通,加强侦查协作

侦查工作中要加强协作,对有限的侦查资源进行整合。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涉及社会的许多方面,因此推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才能发挥出打击软暴力犯罪的整体合力。

3.4.1 加强侦查机关内部的协作

要积极整合各部门的情报信息资源,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刑侦、治安、经侦及派出所等警种在日常工作和接处警发现的涉及软暴力犯罪的线索要积极共享,保持数据资源交流渠道的畅通。同时,由于软暴力犯罪的行为方式较为复杂,在打击过程中需要多警种的通力合作,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形成对软暴力犯罪的整体打击。

3.4.2 加强侦查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协作

由于软暴力犯罪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银行、税务、社区等其他部门在打击软暴力犯罪中也起着重要作用。这些部门往往能最先发现软暴力犯罪线索,例如行政执法机关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往往能最先感知软暴力犯罪。同时,这些部门掌握的数据资源也有助于对软暴力犯罪的侦查,例如银行掌握的资金往来信息可以成为认定犯罪的证据。因此侦查机关可以搭建与这些部门的协作平台,促进线索、数据等资源的沟通共享,实现打击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社会整体合力。

4 总结

随着国家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社会的发展,黑恶势力犯罪向软暴力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软暴力犯罪虽不像传统硬暴力犯罪那样会造成严重的物质性损伤,但也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威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软暴力犯罪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案件定性难、侦查协作难等难点,影响软暴力犯罪的侦查效率。在当前大数据背景下,大数据在侦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侦查机关在侦办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时,可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用以扩展线索来源、加强情报收集分析、收集完善证据、加强侦查协作,提升对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侦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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