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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信息资源使用侵权行为分析

2022-11-19汪祖柱王业勤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2年23期
关键词:易用性资源大学生

□文/赵 悦 汪祖柱 王业勤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 安徽·合肥)

[提要]大学生作为网络信息资源参与和使用的重要群体,对其网络资源侵权行为的研究有助于形成正确的资源版权保护意识,从而减少和抑制侵权行为事件的发展与发生,有助于树立版权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根据已有相关研究,本文应用因子分析法对大学生网络信息资源使用中的侵权行为相关因素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随着社交媒体广泛的应用与发展,人们在网上全方位的浏览与交流使网络信息资源应运而生,各种形式的网络信息资源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在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的同时,各种资源版权的用户侵权行为也会经常发生。网络上各大应用商城中经常出现一些高评分专营盗版资源的软件,如韩剧TV、百搜视频等。网络上也存在销售未经授权的著作和音乐类电子资源等现象。在参与使用网络信息资源时,人们对于版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缺乏应有的了解和认识,版权意识淡漠。

大学生作为网络信息资源用户的一个重要群体,在使用网课、文献、娱乐、软件等各种资源的过程中也经常会发生侵权行为。大学生在使用网络资源时存在消极应对版权的相关保护措施、逃避付费行为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导致各类网络资源侵权行为的产生。本文针对大学生在网课、文献、娱乐、软件等网络信息资源使用中的侵权行为进行探讨,对大学生在此种情境下发生侵权行为的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揭示其中的关键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侵权行为的有效建议。

一、相关概念及研究综述

(一)概念界定

1、网络信息资源的概念。张晓娟认为,可以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对网络信息资源加以分类,例如按照信息存取方式,可以分为邮件型、电话型、揭示板型、广播型、图书馆型、书目型。网络信息资源具有数量巨大、增长迅速、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变化频繁、价值不一、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特点。李婵等认为网络信息资源包括网络衍生出的网络文学、视频、音乐、图片等信息资源,具有数量多、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监管难度高等特点。

网络信息资源具有数量巨大、形式多样、流动性强、监管难度高的特点,早期多指通过网络传播的情报文献等。本文对网络信息资源的界定为:网络上的文献、图片、视频、音乐、游戏、软件等均可称为网络信息资源。

2、侵权行为的概念。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擅自上载、下载、在网络之间转载或在网络上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由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下载,通过网盘或其他途径免费下载享有著作权的付费“资源”;传播,未经允许进行转载,或直接分享传播其他用户设置的盗版“资源”的链接;使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如对原作品进行二次创作而不构成合理使用条件(合理使用条件包括具有独创性、引用内容具有合法性、获得途径不构成侵权等);抄袭、剽窃,即复制粘贴他人论文、以个人名义发布他人文章、抄袭他人创意等。

(二)相关研究综述。现有文献对网络信息资源的侵权行为的相关研究主要有侵权原因、侵权行为种类、侵权责任归属及解决措施等几个方面。

从侵权原因来看,主要包括公众著作权意识淡薄、法律保护不足、网络信息资源自身特点、不正当竞争等原因。程晓新认为,网络盗版侵权多发的原因包括现在网络发展加速信息传播、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法律保护不足等方面原因。

从侵权行为类型来看,王魏红认为,网络侵权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作品著作权侵权、网络转载侵权、网络抄袭与剽窃及网络下载侵权;朴英花等认为网络知识产权问题纠纷分为四类,侵犯网页著作权的纠纷、网站链接权的纠纷、域名注册权的纠纷、侵犯内容著作权的纠纷;曹树金等认为网络信息资源聚合技术是否存在侵权风险主要讨论点包括超链接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摘要、图片是否构成复制权侵权,聚合结果是否构成改编权、演绎权侵权,内容聚合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管理措施方面的研究,孙瑞英分析了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与版权保护的矛盾与冲突,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与版权保护的博弈模型,指出了信息资源共享与版权保护博弈双赢的可能性,基于卡尔多-希克斯效率视角,提出了信息资源共享与版权保护的博弈双赢策略;张文德、叶娜芬以微信公众平台自媒体“洗稿”事件为例,认为著作权人的权利要得到保证,微信公众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尽力从提升侵权成本和降低维权成本两个方面降低侵权风险,既要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又要支持和配合专业维权团队工作。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中对于大学生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的侵权行为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见。已有相关研究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与方法方面的指导。

二、大学生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的侵权行为相关因素分析

本文从内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角度对大学生网络信息资源使用的侵权行为进行分析。

(一)侵权行为的内在因素。侵权行为的内在因素主要包括大学生的版权意识、态度、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

1、版权意识是指编辑者、使用者、购买者或出售者在编辑、使用、购买或销售版权作品时表现出来的态度或心理。版权意识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人们使用版权资源时的侵权行为,对于大学生群体也是如此。

2、态度是指人们对一定对象相对稳定、内部制约化的心理反应倾向。海德提出的平衡理论中指出人们总是倾向于保持内外一致,即行为与心理反应一致。大学生若能对侵权行为树立正确的态度,那么侵权行为产生时平衡状态便会被破坏,从而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压力。为减小压力,大学生群体可能会减少侵权行为,或改变态度即形成错误的态度倾向,从而促使其发生侵权行为。

3、感知有用性是个人主观上认为使用某一项特定技术系统能够提升个人工作绩效的程度。本文的感知有用性则是指大学生主观上认为侵权行为能够提升个人工作绩效的程度。当大学生面临学业、经济等各类压力时,若大学生明确感知到侵权行为能够减少时间、资金等成本,提升工作绩效,那么侵权行为出现的概率便会增加。

4、感知易用性是个人主观上认为使用某一项特定技术系统时个人所应付出的努力程度。本文中的感知易用性则是指大学生产生如使用盗版资源等侵权行为时,主观上认为个人所应付出的努力程度。当大学生认为努力程度较小,即侵权行为易达成目的,相应侵权行为便越容易产生。

(二)侵权行为的外在因素。外在因素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主观规范:(1)感知风险最早是心理学领域的研究内容,1960年BAUER将它引入消费者行为分析,认为消费者在进行购买行为前无法确认自己的预期结果,这些结果可能存在偏差,因此在决定是否购买时会涉及对结果的不确定性。本文中的感知风险则是指大学生产生侵权行为时,学校、社会可能会进行的惩罚或其他会对大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学生的侵权行为。(2)主观规范是指个体在做出是否执行某一行为的决策过程中所感受到的来自周遭群体的社会压力。大学生在纠结是否执行侵权行为时感受到的社会压力越大,其产生侵权行为的概率便会相应变小,即主观规范越强烈,侵权行为发生的概率越小。

三、问卷调研与数据分析

(一)问卷制作与调研。本文通过因子分析法对大学生群体展开调研,揭示大学生在网络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产生侵权行为的相关影响因素。调查问卷共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调研大学生的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则是依据上文的论述,主要以五点李克特量表形式设计相关问题。问卷通过QQ、微信等平台进行发放。问卷调研历时61天,共收集问卷289份,以填写时间大于90s为限,筛选出有效问卷236份。

(二)数据统计性描述

1、大学生基本信息构成。在236份有效问卷中,男女比例约为3∶5。年级分布大二居多,其他三个年级较为均衡。问卷来源地广泛,涵盖安徽、山东、浙江等28个省份,对全国大学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数据显示,46.6%的大学生生活费处于1,000~1,500元,30.9%处于1,500~2,000元。同时,87.7%的大学生曾为网络信息资源付费,且付费集中于娱乐(68.6%)与软件(61.0%)。

2、大学生侵权行为类型。数据显示,72%的大学生曾下载过盗版资源,16.5%曾未经许可就对他人作品进行转载传播,12.3%曾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28.8%的大学生存在复制粘贴他人论文、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即侵权行为主要集中于下载盗版资源,其他三类(转载/盗用/抄袭)相对较少。

(三)侵权行为相关因素数据分析。对相关矩阵进行计算后得知,KMO=0.863,Sig=0.000。KMO>0.8说明适合做因子分析,Sig<0.05表明相关矩阵不太可能是单位阵,原有变量适合做因子分析。根据特征根与因子碎石图,发现提取6个因子的效果最佳。由表1可得,特征值大于1的情况下,累积百分比达70.296%,大于60%,说明探索出的6个维度能够较好地代表数据。(表1)

表1 解释的总方差一览表

旋转后的成分矩阵表展示了具体划分,如表2所示。结合表1,可得感知有用性的因子贡献率最高,主观规范、版权意识和态度的因子贡献率相近。(表2)

表2 旋转成分矩阵表

残差矩阵接近于零矩阵,表明各公因子间相互独立,且抽取的公因子与理论假设一致,说明该影响因素模型结构效度高,实现了因子分析的设计目标。

(四)数据分析结果讨论。由上文可得,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都对侵权行为有较大的影响。表3显示,有关感知有用性的题项得分均值约为3,即大学生对于侵权行为能够提升个人工作绩效持中立态度;同时,感知易用性的相关题项得分均值约为4,即大学生对此持赞成态度,大学生认同侵权行为所需的个人努力程度较小。目前数据表明,大学生对于侵权行为的感知易用性的认可程度高于感知有用性,这说明侵权行为的感知有用性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未来相关的改善措施应着重于感知易用性方面。(表3)

表3 各因子描述统计量一览表

表3显示,有关态度的题项得分均值较低,即大学生并不赞同侵权行为是正确行为,说明大学生对于侵权行为树立了正确的态度;有关版权意识和感知风险的题项得分较高,表明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版权意识,且意识到了侵权行为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但主观规范得分均值约为3,说明大学生对此持中立态度,即在做出是否执行侵权行为的决策过程中,大学生所感受到的来自周遭群体的社会压力较小。大学生已经树立了正确的版权意识和态度,并且认可侵权行为会带来一定风险,但在产生侵权行为时,周围的人并不会加以制止或指责,这说明大学生群体尚未形成打击盗版、维护版权的群体风气。

四、相关建议

(一)大学生应提高自我坚守的能力,同时降低对于盗版资源的感知易用性。在平台、社会等外界因素共同努力的同时,大学生作为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的主力军,自身的努力与定力是必不可少的。在面对侵权带来的如“省钱”“方便”等诱惑时,大学生要提高自我坚守的能力,时刻坚守自己的认知。另外,各平台存在对盗版资源监察不严、版权保护存在漏洞等问题,使得大学生感到侵权容易实施,所以平台应主动承担起打击侵权行为的义务。平台网站应采取对正版网络资源的保护措施,如采取数字加密及数字水印技术、推进网络实名制等。

(二)外界应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强化大学生对于侵权行为所感知到的风险程度。首先,社会和学校应加强对于侵权行为及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普及侵权行为的概念与可能带来的危害,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和态度,同时应共同营造打击盗版、维护版权的良好社会风气,从而加深主观规范的约束程度。其次,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应加强对网络市场的监管与执法力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中,可进一步对侵权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建立网络侵权评价指标体系,细化侵权行为类型,防范网络侵权擦边球和难判定、难维权的情况发生,使各类侵权行为都受到相应的处罚。当侵权行为的风险程度越高,侵权行为便会相应减少。

(三)大学生应降低对于侵权行为的感知有用性,提升个人惩罚程度。大学生对于盗版资源的感知有用性多来源于学业和经济方面。学业方面,学校应加大对于类似“复制粘贴”等行为的查处与惩罚力度,杜绝大学生使用盗版资源的情况出现。经济方面,平台可通过降低会员价格、多平台共同合作推出低价联合会员等方法,降低大学生获取正版资源的成本,从而促进大学生使用正版资源。

此外,张敏等通过研究认为,个人惩罚程度对感知有用性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因此,大学生若能加深对于侵权行为的个人惩罚程度,如进行自我反思并处罚,便可有效降低其对于盗版资源的感知有用性,从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综上,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储备力量,对其侵权行为进行积极引导和有效的教育,培育其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尤为重要。本文在已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感知有用性、感知风险、感知易用性、主观规范、版权意识和态度等几个方面对大学生网络侵权行为的相关因素进行了调研,研究结果为网络信息资源的管理、运营和使用等,以及主体针对大学生网络资源侵权行为的改善提供了相关建议。

本文对于大学生网络信息资源侵权行为的因素分析在深度和完整性方面可能存在不足,以后我们将结合社交媒体层面对相关内容进行较为深入、全面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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