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务劳动分工现状分析
2022-11-19于知琳
□文/于知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提要]本文使用全国综合社会调查、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和中国家庭追踪调查这三套具有代表性的数据,探讨家务劳动分工的测量方式,进而分析我国已婚男性和女性的家务劳动分工情况。研究表明:我国家务劳动分工的测量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进行,对家务劳动态度、家务劳动时间和时点、家务劳动量进行测度,从而反映家务劳动分工情况。通过对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发现我国家务劳动分工中性别不平等依旧存在,女性仍然承担主要责任,如何促进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认同观点根深蒂固,无形中促成了社会中的内外领域的性别边界。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女性解放运动高涨,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了公共劳动当中。在2020年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中,我国15岁以上女性劳动参与率已经达到了60%。但在世界经济论坛2021年的《全球性别差异报告》中,我国在156个国家的性别差距排名中位于第107位,两性平等状况不容乐观。传统的性别理论中将两性间公私领域对立的影响依然存在,女性在私领域中的不平等依旧明显,尽管女性从事有酬工作且性别平等观念越发深入人心,但家庭责任分配的不平等依旧存在,家务劳动仍然是女性的主要任务。
促进性别平等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家务劳动分工直接体现了两性之间的地位,是造成两性不平等持续存在的问题之一。对家务劳动分工的测量和基本情况进行分析,阐明阻碍和促进家务平等分工的因素,能够增加人们对日常家庭生活中有利于性别平等因素的了解,迈出实现公领域和私领域之间促进两性平等的第一步,让女性在家庭领域取得更加有利的地位。家庭劳动力的分配受到微观和宏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微观层面主要是个人的特征,包括相对资源、意识形态和时间可用性等因素;而宏观层面是国家背景情况,包含社会福利制度、经济发展和性别规范等。我国大多数家务劳动分工的研究集中于对家务劳动分工因素和影响的探究,没有对家务劳动分工本身的特性进行分析。为了更好地探究我国家务劳动分工情况,本文从对家务劳动分工测量的梳理和总结开始,踏上对家务劳动分工探究的第一步。
一、家务劳动分工研究基本情况
将“家务分工”和“家务劳动”作为关键主题,在中国知网的数据源中进行搜索。选择中文文献,在去除报纸和会议类文章后最终显示文献总数为72篇(截至2021年8月)。经查阅,最早出现的关于“家务分工”或“家务劳动”的文献是1992年何白华翻译的卡拉桑蒂和贝利撰写的《性别不平等与家务劳动分工》一文中以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对家务劳动分工假设中的“相对资源”“性别角色观念”和“时间拥有量”进行了批判解释,在对家务劳动分工进行测量时,主要用“每周家务劳动时间”来计算;引用次数最多的为左际平在2002年发表的《从多元视角分析中国城市的夫妻不平等》,在个案访谈对中对家务劳动分工的平等问题进行了调查;下载次数最多的为於嘉发表的《性别观念、现代化与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通过201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数据,用每周家务劳动时间为对比直接衡量家务劳动分工状态。
基于此,本文进一步对有关“家务分工”和“家务劳动”文献的关键词进行分析,以探究在该领域研究的热点。通过采用软件对获取的文献进行了可视化的处理,绘制出了如图1所示的1990~2021年间相关文献的关键词共现图。图谱共有199个节点,437条线段,0.0222的密度网络。频次越多的词语,呈现出来的字体越大。可知,在关于“家务分工”和“家务劳动”的文献当中,大多数学者的研究集中在性别、家庭和工资经济。(图1)
图1 家务分工研究关键词共现图
二、数据和方法
在我国研究家务劳动的相关文献中,大多数学者使用的是具有代表性的全国公开的微观数据进行实证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微观数据中涉及家务劳动变量数据的筛选,使用全国综合社会调查、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和中国家庭追踪调查这三套数据明确家务劳动分工的测量方式,进而对我国家务劳动分工状况进行描述。
为进行实证研究,本文对数据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处理:首先,在结婚年龄上,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同时,现阶段我国退休年龄是:男性达60周岁,女干部到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基于此,本文将研究样本的年龄范围限定在22~60岁的男性和20~55岁的女性之中。其次,在样本的婚姻状态上,本文保留有了已婚有配偶人员,并将同居人也视为已婚。同居体现了现在家庭的生活新状态,因此将其纳入到样本当中。最后,在涉及家务劳动分工的变量上删除了无法处理的缺失值。将有关家务劳动时间度量的变量都设置为以小时为单位计量,并将时间长度调整为“每周”。同时,针对不同的微观数据,本文挑选其中有关家务劳动分工的变量,对家务分工测量的数据进行更为细致的清理。
三、我国家务劳动分工基本状况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处理可以得出,在涉及家务劳动分工内容的数据中,问卷设计者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出发,从家务劳动态度、家务劳动时间和家务劳动时点和家务劳动量这几类内容对家务劳动进行测量。
主观角度涉及男性女性对夫妻间家务劳动分工和家庭责任的态度、对自己承担家务劳动情况的判断和对配偶家务劳动贡献的满意度;在客观角度,调查者从客观实际出发记录受访者是否参加了家务劳动、不同时期自己及配偶家务劳动的时长和频率、子女父母是否参与料理家务及频率以及受访者是否帮助子女或父母料理家务及频率。家务劳动时间的时长单位有五种类型,分别是按照天、周和工作与否、周末与否划分。在CGSS数据中,工作日一般指周一到周五,而CFPS数据中的工作日则以受访者现实情况为准,不是常规的周一到周五。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处理,本文将家务劳动分工的测量进行归类,寻找各类数据可以进行比较的地方,并以此对家务分工的情况进行描述。在对家务劳动分工进行提问时,主要包括家务分工态度、家务劳动时长和时点、家务劳动量这三种类型,其中家务劳动时长对家务劳动时间进行了测量,工作日和休息日体现了对家务劳动时点的测量,家务劳动频率对家务劳动量进行了测量。因此,本文从这三项内容出发,对我国的家务劳动分工情况进行描述。
(一)家务分工的态度。在受访者对家务分工态度方面,CGSS和CFPS中都对男性与女性的“家务劳动分摊”的态度进行了调查。如图2所示,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女对家务劳动分工的态度并没有巨大的变化,大部分已婚男性和女性都对家务劳动分摊持同意的态度,且多数为比较同意的观点,但在2014年CFPS数据中持完全同意态度的人数比例要高于比较同意人数的比例。(图2)
图2 两性对家务劳动分工的态度统计图(单位:百分比)
CFPS数据对受访者对配偶的家务劳动贡献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同一家庭的夫妻对对方家务劳动贡献的满意度多数为非常满意,随着时间的增加满意度为非常满意的人数比例上升。总体上,男性对于对方家务劳动贡献的满意度(2014年满意度数值均值为4.52;2016年满意度数值均值为4.57)要高于女性对对方家务劳动贡献的满意度(2014年满意度数值均值为4.00;2016年满意度数值均值为3.99)。(图3)
图3 两性对对方家务劳动贡献的满意度分值比例统计图
(二)家务劳动时间和时点。在对家务劳动的时间进行测量时,调查问卷的单位主要有分钟和小时两种。在时点记录上,主要分为工作日和休息日两种,不同的问卷又将其细化为每周、每天、工作日每天、休息日每天和周末每天这五种。不同数据对工作日和休息日的定义不同,CGSS将工作日视为传统意义上的周一至周五,而CFPS以受访者自我情况为标准统计工作日。为了方便比较,本文将单位统一为小时,时长统一为每周。将工作日默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周一到周五,将休息日视为周末,在每周家务劳动时间空缺的地方用工作日和休息日的家务劳动时间的加权平均计算填补;除以家务劳动为主体计算总时长外,CHNS将家务劳动按活动内容分为为家庭购买食品、为家人做饭、洗熨衣服和打扫房间,记录平均每天或每周花费的时间。
在2012年和2015年的CGSS数据中,男女之间的家务劳动时间差异明显。在2012年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约为男性的两倍,2015年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增长且差距拉大;在CHNS的数据中1993年以前的数据显示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要多于女性,而1993年以后的数据显示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要多于男性。两性间的家务劳动时间始终存在差别。家务劳动时间的长短整体上呈现出迟缓上升的情况。(图4)
图4 两性每周家务劳动时长统计图
以CFPS四年的数据为例,追踪调查已婚同住夫妻间的每周家务劳动时长。男性家务劳动时长约是女性时长的一半。不同时点上的两性家务时间差异明显,男性均少于女性。2010~2018年期间,样本中的两性家务劳动时间为前四年有明显涨幅,随后变化趋势平稳;不管在哪一个时点,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都多于男性的家务劳动时间约十个小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性间的家务劳动时间差距整体上没有根本的变化,仅有较小地缩小差距。(图5)
图5 夫妻每周家务劳动时长统计图
(三)家务劳动量。CGSS2017中将家务活动分为了做晚饭、洗衣服、打扫家里、屋里屋外的修理维护和购买日常用品。被采访者从每天、每周、每月和每年的次数中进行选择回答。在对夫妻做家务事的询问中,女性包括上述全部的五项家务事,而男性则没有购买日常用品的这一项。因此,在衡量夫妻双方家务分工的时候本文重点关注在做晚饭、洗衣服、打扫家里和屋里屋外的修理维护这四项家务活动上的男女差异。
图6显示了2017年两性间在具体的家务劳动上劳动的频次,由图可知男性之间家务分工的不平等。女性在做晚饭、洗衣服和打扫家里上所作频次约为2倍左右。男性仅在屋里屋外的修理维护这一项家务劳动频次上略高于女性。在各项家务劳动中,女性参与频次最少的是屋里屋外的修理维护,参与频次最多的是打扫家里或做晚饭。男性参与频次最少的是屋里屋外的修理维护,参与频次最多的是做晚饭。(图6)
图6 夫妻家务劳动分工频次均值比较图
在两性各项家务劳动具体劳动频次上,男性在做晚饭、洗衣服、打扫家里这三项劳动中多为从未做过,在修护家内物品上多为一年数次,由此可见男性多进行体力活;女性在做晚饭、洗衣服和打扫家里这三项劳动中的频率绝大部分为几乎每天,在屋里屋外的修理维护上多从未做过;总体上,女性在各项家务劳动活动上劳动的频率要高于男性,男性在家庭中没有做过家务的比例远高于女性。因此,无论家务劳动内容如何细化分类,两性之间仍存在较大的差异。(图7)
图7 两性各项家务劳动频次统计图
在CGSS2012中,问题“你们分担家务的情况和下面哪项最接近”为我们展示了当年男性与女性对自己分担的家务情况的自我判定。在已婚男性样本中,大多数认为自己做了该做的或比该做的少一点。在已婚女性样本中,大多数女性认为自身做的比该做的多一点或比该做的更多。因而可知,男性和女性在对自身分担家务情况进行断定时,女性常常要做更多的家务劳动,担负更多的家庭责任。(图8)
图8 两性对分担家务情况的自我评定统计图
四、总结与讨论
本文利用全国综合社会调查、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和中国家庭追踪调查这三套数据,对家务劳动相关变量进行了筛选,明确了家务劳动分工的测量方式,较为系统地分析了我国已婚男性和女性的家务劳动分工情况。
经过研究梳理可知,在对家务劳动分工的测量上,研究者主要通过问卷收集数据。本文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设计问题,对家务劳动分工进行刻画。通过询问家务劳动态度、家务劳动时间、家务劳动时点和家务劳动量来描述家务劳动情况,家务劳动时间主要是从客观角度对家务劳动的时长进行直接提问;家务劳动时点则主要分工作日和休息日进行客观记录;家务劳动量则从客观和主观两个角度进行提问,以家务劳动频次体现客观承担量,以主观感受判断夫妻间家务劳动的承担量。
对我国家务劳动分工情况研究结果表明,家务劳动分工中的性别不平等虽然在过去几十年间发生了变化,但是女性仍然承担着更多的家务劳动。在对家务劳动分工的态度上,两性对家务劳动分工的态度大部分为同意平等分工的立场,在对对方家务贡献的满意度上,男性的满意度要高于女性;在家务劳动时间和时点上,大部分数据结果显示女性在每周家务劳动时间上约为男性家务劳动时间的两倍,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异并没有明显的减少趋势;在家务劳动量上,女性在传统的家务劳动上的劳动频次约为男性的两倍,男性主要参与的是非传统的家务劳动,在对自己的家务劳动量进行自评时,女性往往会比计划中的分担量承担的更多,而男性则比计划中的分担量承担的更少。由此可见,女性虽然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公共领域进行劳动,但其在私人领域的不平等依旧显著。政府的性别平等政策和女性解放运动虽然让大部分人都赞同了家务劳动平等分工的观念,但实际上女性仍然是家务劳动的主体,性别平等的追求并没有完全使得处于私人领域的家庭得到完全的两性平等。因此,探究如何促进家庭领域的两性平等,仍然是一个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