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质量及其变动趋势分析
2022-11-19□文/刘妍
□文/刘 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提要]本文利用2016~2018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CMDS),构建农民工客观就业质量分析框架,揭示农民工群体就业质量水平及其历时变化趋势,并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考察具备不同特性农民工群体的就业质量状况。结果显示:农民工群体的就业质量虽然得到提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基于此,本文认为未来应继续加强对农民工群体就业质量的关注,同时致力于缓解甚至消除农民工向上流动的体制障碍,加大农民工教育事业投入,促进农民工群体就业质量有效提升。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一系列的政策调整以及户籍制度改革,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和城市劳动力市场转移,并逐渐成为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截至2021年,我国共有29,251万农民工,约占城市就业总量的63%。这一群体对于促进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在各城市、行业以及企业间的流动,可以有效改善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农民工的就业情况,尤其是其就业质量情况,更是直接关系着其生活质量的高低,影响着其城市融入与市民化进程,是破解“三农”问题以及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所在。
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民工群体主要位于城市的二级劳动力市场,其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依然存在着身份上的质疑、收入调节以及权益保护上的缺失等问题。所以,相较于城市劳动力而言,农民工面临着更大的就业压力,其就业质量也处于较低水平,收入低、劳动强度大、劳资关系紧张等问题更是常态化。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农民工就业质量的研究仍是相关领域的重要课题。
在既往研究中,农民工就业质量问题已经得到了广泛讨论,但不论是在对就业质量进行定义与衡量时,还是在就业质量的最终呈现上,各研究之间都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可能源于调查数据的不同,另一方面则可能是农民工本身的异质性特征所导致的,对于不同性质的农民工群体来讲,其就业质量也会有不同的表现。因此,在考察农民工就业质量时,我们要注意到数据的内部结构,考虑到农民工的异质性特征。基于此,本文利用全国性质的纵向调查数据对农民工的就业质量进行细致分析,评估各年农民工就业质量水平,考察农民工就业质量历时变化趋势,并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描述不同性质的农民工就业质量水平的差异及其变化趋势,以明确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异质性表现,从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改善措施。
一、数据来源及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标体系构建
(一)数据来源。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卫健委在2016~2018年组织调查的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CMDS)。之所以选择该数据,一方面是由于CMDS以15周岁以上流动人口为调查对象,涵盖了本文研究所需要的农民工就业质量相关变量;另一方面CMDS样本量大、覆盖面广,调查内容充分,满足了本文研究农民工异质性的需要。
农民工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在城市务工,但户口仍在农村的人。基于此,本文选取了年龄在15~64岁之间,在城市务工,户籍为农村的人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在删除相关变量缺失值、异常值之后,本文共得到309,456个有效样本。2016年的样本量为114,043人,其中高技能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学历)有36,619人,约占全体农民工的32.11%;本地农民工(户籍为本地)有56,367人,占比(此部分的占比均为占全体农民工的比例,后面不再详细说明)49.43%;体制内农民工5,914人,占比5.19%。2017年样本量为108,738人,其中32.8%的为高技能农民工,本地农民工约占47.71%,体制内农民工占比5.25%。2018年共有86,675个样本,高技能农民工约占35%,本地农民工占比44%,体制内农民工仅占6.26%。
(二)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标体系构建。就业质量是衡量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相关就业状况的多维度概念。因此,需要构建一个多维度的分析框架。本文参考明娟(2016)、邓睿(2020)等人客观就业质量指数的做法,主要从工资收入、单位福利、劳动强度和社会保障四个维度来确定相关指标:工资收入用“月工资收入水平”来表示;如果在获得较高工资收入的同时,要伴随着超高强度、超负荷的劳动投入,显然就业质量不能得到有效提升,因此劳动强度同样可以作为衡量就业质量的重要指标,本文用“每周工作时间数”来表示;单位福利反映了工作单位对农民工工作生活的关照情况,本文通过“工作单位对农民工每月包吃住的费用”进行衡量;社会保障可以满足农民工群体在面对特殊情况时的基本生活需要,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在数据可获取的基础上,本文通过“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来进行衡量。
明确就业质量指标维度后就可以进行就业质量指数(简称EQI)的计算了,但由于各指标量纲不同,无法进行直接汇总,所以需要进行标准化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收入、单位福利、社会保障是正向指标,可以进行正向标准化处理,但作为负向指标的劳动强度需要进行反向标准化处理。在此基础上,采用等权平均法进行农民工就业质量指数的计算。
二、农民工就业质量状况与变动趋势
(一)农民工整体就业质量分析。总体而言,本文所考察的农民工四维就业质量在2016~2018年间得到了明显提升,但其就业质量最高分却只有18.651,这反映出我国农民工群体的就业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考虑到这与就业质量指标维度及其赋权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本文在比较综合指数的同时,对其分指标进行了分析。从分指标来看,就业质量的提高主要来自工资收入、单位福利的大幅度增长以及医疗保险签订率的提升。调查发现,在2016~2018年这三年间,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从3,880元增加到了4,673元,年均增长约396元,增长率约为9.81%;工作单位在为农民工提供包吃包住福利方面也做出了较大改善,虽然农民工所获福利水平一直较低;各城市越来越注重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投入,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参与率从13.2%增加到了21.1%。但对于劳动强度,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58小时,严重超过了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间,且三年来呈现增长趋势,到2018年更是增加到了59.9小时,反映出我国农民工群体普遍存在着过度劳动问题,这也是农民工就业质量仍然较低的重要原因。(表1)
表1 农民工就业质量测量:综合指数与分指标一览表
(二)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农民工就业质量变动情况分析。越来越多学者指出,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高低与分割的劳动力市场联系密切。教育差异所导致的分割,使“教育”成为“能力”“潜力”的信号,成为劳动力市场的“过滤器”,使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更容易占据劳动力市场上层位置,从而获得更高的就业质量。结合数据来看,高技能农民工的就业质量要远高于低技能农民工,两者间的差距也呈现加大趋势,从2016年仅相差5.5分,到2017年的7.1分,再到2018年两者已经相差了约7.7分。固然,拥有高技能、高学历的农民工,其就业形势会更有利,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上仍有七成左右的低技能、低学历农民工。(表2)
表2 异质性农民工就业质量情况一览表
除教育分割以外,制度性分割也会影响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高低,影响较大的是二元社会结构分割和经济结构分割。社会结构分割使本地农民工与外来农民工之间出现分层,多数研究也指出,由于地域歧视,本地农民工就业质量往往比外地农民工要高。但在本研究中,外来农民工与本地农民工之间的就业质量差异并不大,且要稍高于本地农民工,这可能得益于各城市人才政策的实施。经济结构分割导致了体制内外农民工之间的分割,使得体制内农民工的就业质量要远高于体制外农民工,截至2018年,体制内农民工的就业质量高达31.168分,高出体制外农民工13.352分。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民工群体要想向上流动到体制内就业仍然面临着极大的障碍。
三、结论及建议
目前,我国农民工群体的就业质量问题仍然值得关注。农民工就业质量整体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单位福利与医疗保险参与率三方面。但其就业质量仍然较低,工资、福利、社保参与率也都处于较低水平,且劳动强度较大。除此之外,农民工群体尚未突破城市劳动力市场流动的体制障碍,虽然受教育程度高、体制内的农民工就业质量更高,但我国农民工中仍然有70%左右为低教育水平农民工,95%左右为体制外农民工。现在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我们需要努力使农民工就业质量得到提升,而这不单单是企业的责任,更关乎农民工如何做,关乎政府制度设计要做出哪些改善。因此,本文从农民工、企业以及政府制度设计三方面提出相应对策。
(一)农民工个体层面。农民工需要做出如下努力:第一,要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接受培训以及享受保险福利等各方面的权益。在面临就业歧视、拖欠薪资、超时劳动、保障缺失等问题时,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学会为自己发声。第二,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与职业发展能力。第三,为自己树立合理的工作目标,明确自身职业规划并做到有序推进,使工作、生活更加平衡。第四,树立职业自信。本研究中有指出,不管是本地农民工还是外地农民工,其就业质量并没有很大差异,所以农民工群体完全可以树立职业自信,抛弃因外来身份所导致的自卑心理,加强与他人的合作联系,有效融入社会环境。
(二)企业方面。企业是保障、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重要主体。企业在完善农民工群体就业质量时,不单要提高其收入福利水平,还必须要重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要重视社会保障的完善以及工时制度执行力度的加强;另外,要建立良性企业文化,为员工提供更优质的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创造更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政府层面。在政府制度设计层面,未来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第一,在劳动报酬上,坚持同工同酬,使农民工可以获得与城市劳动力同等的待遇。以GDP增长率、物价指数为依据,建立农民工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真正使农民工受益,并实现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第二,要加大城市公共服务投入力度,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要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农民工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组织的作用,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第三,要进一步打破农民工流动的体制障碍,抵制并消除歧视问题,改善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在促进农民工横向流动的同时,也要为其创造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
本文对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及其变动趋势进行了分析,并简单总结了其内在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为完善论文体系,本文期望可以进一步深化农民工就业质量研究。一方面拓宽农民工就业质量衡量维度,增加除本文指标之外的工会参与、劳动合同、工作环境、就业满意度等衡量变量,更加全面系统地体现农民工就业质量情况;另一方面实证研究农民工就业质量相关影响因素,并检验各因素影响力变动趋势,进而提出更加有效的改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