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检疫对城市食品安全的影响
2022-11-19杨华
杨 华
(四川省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637200)
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同时,对食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畜产品检疫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它关乎着人们的健康安全,也决定着城市畜产品质量是否过关。
1 畜产品检疫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1.1 畜产品检疫的重要性
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在日益壮大,所以对于牲畜肉制品的检测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而伴随着市场上的肉制品种类越来越多,检测监督力量也应进一步提高。其目的就是通过检测机构对有害肉类产品进行及时处理,以防止这些有害物质进一步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继而威胁人们的健康,而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以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当前市场上的肉源食品实施了有效检测,来保障人们食品安全[1]。检测工作主要是从制造环节和流通环节二个方面开展,此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在动物的出栏、宰杀等过程中必须实施严密的检测制度,并辅以国家监管机关进行严格把关,对所有违法检疫的活动加以严厉打击,以保障消费市场的正常销售秩序,给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生肉食品。所以,动物检疫制度对于中国城市食品安全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
1.2 畜产品检疫的作用
1.2.1 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
畜产品以及肉类制品已经是当前人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人们的日常活动提供最基本的营养补充,是人们一日运动的能量源泉,所以肉及其制品的安全问题与人们的生活品质息息相关。在目前已知的二百多种畜类动物传染病和一百多种寄生虫病中,就有近一百七十种可以通过畜禽间接传染给人,导致人体患病,其中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畜产品及养殖场废料的违规处置[2]。使用带有传染病的畜产品可能会导致人体产生腹痛、贫血等症状,严重还会威胁消费者生命安全。例如,疯牛病可造成人瘫痪、死亡。因此,通过畜禽的防疫检疫可以降低畜禽疫病对城镇群众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风险。
1.2.2 减少动物用药对人体的影响
由于临床上大量且频繁的对畜禽使用类似于预防类的药物,导致病原中的微生物有了耐药性,增加了通过抗生素的疗法来治疗畜禽类疾病的难度;因激素的非法使用、超量抑菌类促生长剂使用以及不在休药期对畜禽动物停止用药等行为,会造成畜禽类产品中的药物残留过大,继而造成部分儿童肥胖症的发生、智力的下降、早熟,造成营养不足,若人们长期食用会使其患上佝偻病,就算含量极少,也会导致幼儿不良发育,其中某些药物极其容易损害人体骨髓造血的功能,如果食用了含有此激素残留肉制品可能会使人患再生障碍性的贫血症;以兴奋剂为主要成分的瘦肉精,可以使瘦肉部分增加,减少肥肉部分,可以产生巨大利润,但由于它在畜禽动物体中产生了大量的药物残留,导致人们食用后出现心脏不适,严重的话可导致心脏病的发生。因此对畜禽进行防疫检疫工作可以减少畜禽体内残留的疫病对人体的伤害、保障城市畜禽类食品的安全。
1.2.3 避免禽流感的传播
禽流感是发生于家禽,对人类和其他动物产生致命威胁的传染类疾病。它的传播方式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是在运输过程中通过运输设备传播,而这些运输工具大多来自疫情暴发区。且禽流感的传播速度和死亡率在世界范围内都很惊人,已经对多个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对动物产地进行检疫可以有效地控制禽流感传播,对保障城市的动物食品安全也有着重大意义。
2 违规检疫的畜产品的危害及解决措施
2.1 危害
2.1.1 生物危害
生物危害主要是指以寄生虫为主的虫类在生肉中,以此对人类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虫类主要寄生于水产品和畜禽中,但是目前的检测技术对于有些寄生虫不容易发现。
2.1.2 物理性危害
主要发生于肉食品的加工生产中,生肉本身没有问题,但是经过二次加工再销售的肉制品就存在一定的危害了。例如,加工过程中使用劣质产品,就会在加工过程中形成污染。
2.1.3 化学性危害
有害的物质也是引起食源性疾病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这类毒素可以分成两种:一类是天生的毒性,另外一类则是后期产生的。对哺乳动物而言,都是后天产生的,在养殖生产的过程中,难免会注射一些相应的药物来抵抗病菌。有些药物残留比较多就会对后期的产品造成相应的影响。
2.1.4 添加剂危害
瘦肉精类和磺胺类添加剂在猪肉产品和鸡肉产品中的使用较为频繁。瘦肉精一类药物,用以治疗哮喘,但因为它副作用大而逐渐被医生弃用。人体食用瘦肉精主要会出现心脏不适,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2.2 解决措施
2.2.1 加强检疫工作落实
产地检疫工作可以从多方面同时着手,首先,强化对养殖户的行为规范管理。并对各个部门内部加强管理,禁止与养殖户建立经济联系。使检疫工作无漏洞可钻。督促管理人员不断更新检疫管理相关知识;其次,有关部门要对宣传工作加以重视,可以利用如:广播、电视、网络宣传的现代化手段,对有关检疫的知识文化进行扩大传播,经费充足的检疫单位还可以设置咨询服务站,在加强宣传的同时还可以为养殖户提供咨询服务。使大量养殖户深刻意识到产地检疫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为检疫工作减轻难度;再次,保证检疫队伍的整体素质。因为在产地检疫工作中需要检疫员走进动物圈舍进行工作,所以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很强的专业素质,还要不怕苦不怕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产地检疫的质量和可信度。另外,检疫人员也需要定期的专业培训,学习新型动物疫病的判断和处理方式;最后,畜产品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的餐桌,为保护普通百姓的人身健康,应加大对检疫机构的资金投入,加强基层建设。在产地检疫工作中也应做到奖罚分明,在保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使检疫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2.2.2 强化畜食品检疫监督
在检疫成果的监管工作中,要积极更新、努力钻研监督方法和手段。要坚定强化以及落实畜产品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
第一,切实将最新通告、处罚通知书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位,使受监管人员清楚逃避、懈怠检疫和违规处理疫病动物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对畜食品消费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经济损失,借此来提高其法律意识,进而引起重视。
第二,监管部门的内部管理工作也要得到重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将畜食品监管工作落实到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另一方面,对违规监管、暴力执法一定要及时、严肃处理,不容包庇。
第三,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并对设法逃避培训的行为予以究责。检疫监管相关的法律条文不是一成不变的,为有效地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行政水平,需要及时进行执法培训。通过对畜食品卫生法规的完善来减少监督工作的死角,为贯彻落实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从而保证严格有效的监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3]。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动物检疫工作对保障城市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因此,本文从检疫对城市食品安全影响的多方面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为动物检疫工作提供理论依据,继而保证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