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探讨
2022-11-19滕桂萍滕召友吴金星
滕桂萍 滕召友 吴金星
(湖南省凤凰县农业农村局,湖南 凤凰 416200)
1.凤凰县基本情况及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现状
凤凰县地处湖南省西部, 是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主战场,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国家中西结合部,湘、黔咽喉,具有承东接西的便利条件,具有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路网体系发达。西接凤凰铜仁航空港,焦柳铁路、张吉怀高铁、G56、G65高速公路、209国道穿境而过。境内基本实现镇镇、村村通公路硬化。三是市场前景广阔。凤凰县是国家AAAA风景名胜区、2007年首批中国旅游强县,2020年中国旅游百强县,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20年共接待中外旅客1776.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73.3亿元,为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四是有蓬勃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凤凰县围绕“5个10万”目标,突出“四个注重”(注重培育主导产业;注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注重延伸产业链条;注重融合发展),聚力推进产业兴旺。
先后出台了《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凤凰县2020年度农业特色产业扶持管理办法》等多个政策文件。大力度推进特色产业发展,2020年,全县粮油、经济作物、蔬菜等特色产业面积达到50万亩,实现农业总产值22亿元。发展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引进长沙红星实业集团、东方希望集团等规模农业企业7家。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92个,家庭农场305个;全县累计获得“两品一标”认证23个。其中,绿色食品认证19个,有机转换认证1个,有机食品认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电商体系完善。建成农村电商营运中心1个,“凤凰通”物流配送中心1个,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站280个;基本实现了一个产业一个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发展体系。五是具有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科技、技术、管理保障基础。
近年来,凤凰县把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规划投资3个亿,占地500亩,建设武陵山片区最大的仓储物流园。2020年凤凰县供销物流园正式启动建设,建成万吨冷藏保鲜库1座,片区性标准化初级农产品保鲜库5座,培育了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队伍和实力企业。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技术基础。六是建立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委托帮扶方式,带动33个村集体经济每年增收2万元。
2.建设基本原则
2.1 统筹布局 突出重点
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重点支持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优先支持当地政府重视、有迫切建设需求、发展潜力大且居于运营产地市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2.2 市场运作 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方式市场化、设施利用效率最大化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支持、发行专项债、电价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2.3 科技支撑 融合发展
坚持以产地新增设施补齐缺口为主、存量设施整合提升为辅,提高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及冷链物流服务有效供给水平。采用新基建思维推动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构建产地市场信息大数据,引导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促进产地市场与消费需求相适应,融入一体化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3.建设重点任务
3.1 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认真落实“十四五”农产品冷链物流布局规划,加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与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有效衔接,整体构建功能衔接、上下贯通、集约高效的产地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重点镇和中心村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不断提升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满足田头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需要。
3.2 深入开展 产地冷藏保鲜 整县推进
各地要优先选择鲜活农产品生产大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整县推进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率先形成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完善电商服务功能,建设农产品电商产业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评价工作,持续提升整县推进建设水平,加大整县推进建设力度,壮大一批运营服务主体,创新一批运营服务模式,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推广一批实用技术和标准,鼓励探索冷藏设施设备信息化解决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各方政策支持开展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整市推进。
3.3 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
依托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整合资源、创新模式,优化田头集货、干支衔接运输和农村快递配送,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鼓励引导产地批发市场、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物流园、电商孵化园等产地园区,重点改造公共冷库设施条件,拓展冷链物流服务内容。鼓励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利用设施平台和渠道优势,提升品牌打造和孵化能力。
4.实施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价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实施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实行从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的全过程线上管理。
4.1 开展项目储备
县农业农村部门对用地、主体等级等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审核,开展项目储备及动态管理,做好政策宣传和设施建设准备工作。非脱贫地区实施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提出储备申请,经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审定后入库储备。
4.2 编制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准确摸清底数,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具体包括:建设思路、产业类别、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任务、操作程序、进度安排、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县级实施方案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4.3 组织项目申报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发布本地区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补助控制标准、申报起始日期、操作程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申报工作启动前 10 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申报时间、方式内容、投诉咨询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非脱贫地区实施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自愿申报(脱贫地区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执行),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过程审核,及时向社会公示审批通过的项目,公示实施主体,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监督指导审批工作。
4.4 推进项目建设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承建商的管理,按相关要求对承建商进行审核备案,并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实施主体自主选择已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承建商,按《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实施主体对建设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承建商和实施主体承担相应的安全建设运营主体责任。
4.5 组织开展验收
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制定验收标准及方案,明确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等。经市州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定,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实施主体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保留好合同、用工名单与支付劳务费用详单、设施设备采购与收货清单、合法票据、照片(项目实施前、中、后参照物相同各一张)与视频等各项原始凭证,作为验收的佐证材料。实施主体完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聘请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面的专家共同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项目类别和技术参数要求,组织现场实地验收并填写《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 现场实施主体需出示并提供《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中所需的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必须与实物相符。库容量的计算方式为测量库内净空。验收组成员及专家须在《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上签字,一式四份(一份交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保留一份,一份用于报账,一份实施主体保留),确保 100%完成验收。省厅和各市州负责组织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 30%。
4.6 强化监督调度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申报、立项、建设、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发布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要充分发挥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作用,加强培训和评估督导,强化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4.7 及时兑付补贴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向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并予以公示。
5.主要做法
5.1 明确任务
5.1.1 实施范围 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设施补助项目将重点安排在阿拉镇、廖家桥镇、两林乡、落潮井镇、木江坪镇、千工坪镇、麻冲乡、沱江镇林峰乡等9个乡镇。
5.1.2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全县29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新型经营主体、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5.1.3 补助标准 实行总造价和单个主体“双限”比例,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40%进行补贴,且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高于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
5.2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计财股、市场与信息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凤凰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公示、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一站式”服务,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使用规范,建设取得实效。
5.3 加大政策扶持。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5.4 强化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将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优惠信贷支持范围,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贷流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门信贷产品,协调相关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应担尽担”。
5.5 严格风险防控
建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绩效考评监督等制度,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验收程序与验收标准,确保设施建设质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5.6 加快工作进度
严格按照要求,积极主动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任务8月5日前拟实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项目类型、规模,以及审定的实施方案与技术方案分别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8月10日前将审定的验收标准分别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8月12日前完成拟建项目的审批、公示,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与绩效评价。
6.项目效益
冷链设施项目建成后,冷库容积达11379立方米,储藏保鲜农产品1500吨,平均亩节本增收200元,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地满足我县城乡居民对高质量农产品的消费需求。
7.有关问题及建议
7.1 用地审批难、基础配套差
冷库选址基本在田间地头,同时又要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和农用地规划范围,导致用地审批难度大。另外,部分地方“水电路”等基础条件不能满足要求,道路需拓宽提质、用电需电压增容,设施用电缺乏明确的功能界定,电价难以按政策协调,建议出台相关放宽建设用地用电政策,方便快速推进项目工程落实落地。
7.2 补贴额度低、补贴范围窄
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这两年冷链设施价格和钢筋水泥等建材价格高涨,但上级财政未将冷链建设配套设施纳入补贴范围,导致实施主体资金投入大,建设积极性不高,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加大补贴范围和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