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2022-11-19樊六辉
樊六辉
(河南省许昌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当前,我国农业改革日渐深入,新型农业主体素质显著提升。改革具有长期性,因此,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也需要较长的过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约束与限制,为此,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整和优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与价值,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以此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稳步提升。现如今,农业改革力度有所增大,我国新型农业主体的规模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我国农业转型也被视为重点内容,转型十分迅速。与此同时,我国的劳动力也发生了明显的转移,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的既定目标。为了更好地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应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将“三农”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及综合素质。若要达到上述目标,则应理性、客观地看待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同时也要以此为基础提出多项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有力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顺应农业发展的趋势,响应国家提出的各项政策,推动我国农业建设与进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由专业大户、家庭农产、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社等组成,相较于传统的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更高,且其专业性和社会性也更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过程中,农业供给侧改革也日渐深入,改革的进程有所加快,其一方面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贫困小农户和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结合,为农村提供了多个不同类型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既定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应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工作中的重点与要点,将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1.颁发的背景
我国虽然是个农耕国家,但是我国的农业发展较为缓慢,科技、农机应用率较低,农业经济比起西方欧美发达国家稍微落后,加上我国的人口基数大,国内的粮食和重点农作物的生产仍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农村发展也较为缓慢,无法和城市比拟,尤其是农村的环境卫生条件差,进而出现了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导致农村的劳动力流失,无人种植农作物,造成了大量的土地荒废。总而言之,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而这些严峻的问题也引起了国家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开始关注“三农”问题,把“三农”工作列入了日常的工作范畴内。其中强农惠农政策更是重中之重,该政策已经连续出台11年了。强农惠农政策从本质上刺激了广大农民群众,调动了其生产主动性,扩大了农村致富的渠道,使广大农民有了新的盼头,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进而促进了农业的增量增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综合能力,有助于现代化农业农村的建设。为了便于民众能充分理解《政策》的内容,单独解读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必要性
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非常有必要的,具体体现在下文几个方面上:
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主要是为了推进农业的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距离,还能有效地转变农业的发展方式,是实现农业走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助于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
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有利于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城市和乡村发展一体化的首要凸出表现便是劳动力的统筹,即农村劳动力也能真正融入到城市中,促使城市和乡村达到一个对等的位置。基于此,农村需要提升自身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投资,对此农业的提高成为了必然。除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之外,同时也要保存一部分高素质的劳动力。为了能加速推进现代化农业的建设,需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切实转变农业的发展方式。
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质上也是在培育农业朝向现代化发展。以往我国农业发展大多数是以传统的小农生产为主,而现如今将农业的发展趋势逐步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科技作为支撑,因此能够熟练掌握应用现代农业科技以及操作使用先进的农机设置装备。由于时代发展的需求,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其具备一定的农业种养知识,同时也要求其能熟练操作使用现代农业机械装备,甚至还要求熟练掌握现代化农业科技。但是目前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仍然是以小农户、个体户为主,因此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是尤其重要。在未来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是现代化农业和绿色农业,农业的发展需要掌握种养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技术,此外还要善于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市场经营能力突出,能应付多变的市场情况,而新型经营主体具备了以上所说的能力,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实质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核心。四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能促使农业朝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要手段之一。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措施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占据了主导作用,对此需要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主要措施:
3.1 发展高质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鼓励民众返乡入乡创业,发展高质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要全面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包括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尤其是重点支持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高产业关联度的主体,重点发展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以及联合社等。
二是加强财务核算,进行统一规范,避免出现财务混乱。这一措施能大大提高资金的利用程度,避免浪费了资金,把钱真正用到对的地方。
三是提高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以及绿色化的生产能力,给小农作坊、家庭农场等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积极引导其发展创新型农业生产模式,发展绿色农业。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提升科学技术的应用,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提升保鲜冷链技术,加强物流的运输,确保新鲜的农副产品及时地运输到市场上。
四是调动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积极投入到发展高质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中,让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方机构因共享资源,一起打造具有实力的知名品牌,打造有前景的产业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协助,农户共同参与,金融大力支持的农业产业,扩宽了发展的格局,全面的引领农村产业的发展。
五是加强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队伍的建设,扩大影响力。另外服务的方式可以是多元化的,不限制服务的方式,政府帮忙购买服务方式,服务的提供方式也可以是委托第三方。加快速度建设基层的农业技术推广,建立多元化、高效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完善经营性和公益性这两种不同的农技服务,加强信息化等科学技术的应用,建设示范基地,主要推广节本增效、绿色增产的农业技术,促进生态循环农场的发展,打造智慧农场,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以及现代化农业农村的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六是各地区要积极配合中央颁布的政策措施,合理分工合作,将政策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升农民合作社的质量。并且积极引导小农户的发展,专业地指引小农户发展,促进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立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拓宽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确保相互间的利益能融合一起,并且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农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之间的利益各不相同,为了更好地促进合作,需要将彼此间的利益趋同化,合理分配彼此间的利益,避免各主体因利益的分配不满而导致的纠纷。
3.2 大力支持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目前现阶段,我国农业正面临着转型,从原本的高速增长逐渐变成了高质量发展,开始重视质量,不再是一味地追求高产量,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要求。总而言之,农业的产业结构将迎来调整,任务艰巨且迫在眉睫。但是面对这转型升级的任务,农村农业难以承载。这主要是因为城镇化严重,农村劳动力流失率逐年上升,农村出现了严重的“空心化”问题,土地无人耕种。而且当前农民为了追求高收益,根据市场的发展走向选择农产品进行种植,忽略了基础农作物种植。因此,首要任务是稳住粮食和大豆油料的种植。发展农业农村的头等大事是要稳住粮食和主要农作物的种植,重点稳住粮食和大豆油料的种植面积,稳住其产量和质量,保障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在《政策》中提出要大力支持粮食的种植,全面扩大大豆油料的生产。加强资源的聚集整合,确保国家粮食的生产安全,满足我国国内对粮食的需求量。
首先,政府要支持各地扩大生产粮食和大豆油料,对重点种植粮食和大豆油料的地区下放扶持资金,增加资金的补贴,以此来调动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其中可根据大豆种植区域增加大豆种植者的资金补贴,尤其是重点发展大豆主产区,合理地提升大豆的补贴标准,及早下发补贴政策,便于农户安排大豆的生产种植计划。
其二是政府要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支持部分地区开展大豆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大豆油料的生产种植。在具备有种植大豆油料的地区率先推广示范区,大力实施大豆油料扩种行动,开展盐碱地大豆种植示范区,扩大大豆油料的种植面积。实施研发大豆种植技术,提升大豆的单产水平,从而全面促进大豆油料产能的增加。
其三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粮食大豆合理轮作的耕种模式,协调发展粮食油料,推动粮食大豆兼容发展,提高农田的耕种实用性。建设高标准农田主要是发展大豆主产区,特别是东北地区,改善生产大豆的基础设备,提升基础种植条件,全面建设旱涝保收的大豆生产基地,推广高质量大豆种植产业,促进大豆产业的经济建设。推进农机农艺的融合,推广良种良法配套政策,鼓励农户使用栽培技术,提高粮食大豆的种植效益,扩大产量,增加经济效益。加强对病虫害的防治,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进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降低复合种植的生产成本。
其四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积极引导农民种植粮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扩大粮食的种植面积。在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基层农民的粮食种植,提高关键种植技术的覆盖率,提供农机设备,增加农机的使用频率,发展高质量种植。
4.结束语
总的来讲,《政策》的提出主要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详细解说,不仅提出了要保护利用农业资源,而且也强调了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对此制定了不同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关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两大政策,一是发展高质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发展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给农民工等人员积极参与返乡入乡创业创造了条件,提高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的就业率,并且为农村农业的发展等新型农业类型的发展带来了更好的契机,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农业连年丰产增收,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益,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