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22-11-18
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征程上,大连理工大学始终将创新放在核心位置,坚持创新要素集聚、创新人才汇聚、创新成果凝聚,构建完善贯穿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的制度体系、评价体系、培育体系、运营体系、风险防控和服务体系,努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质增效。
在制度体系上,开出统筹谋划之“方”。成立由校长任组长,11 个职能部门任小组成员的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形成集知识产权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于一体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构建了2 个顶层方案、8 个管理办法和5 个实施细则,形成完整的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在全局谋划中,涵盖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人事管理、合同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环节。取消部分成果转让和许可的评估环节,简化成果转化审批流程,提升了转化时效性。
在评价体系上,施加以人为本之“要”。注重科技成果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贡献,将中国专利奖、高价值专利、成果转化进款等纳入职务评聘条件和绩效考核指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位,畅通成果转化工作教师的职称晋升通道。落实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累计发放现金奖励3600 余万元。
在培育体系上,强化有效供给之“法”。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构建高价值专利的培育机制,设立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海洋能源装备四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在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领域获中国专利奖17 项、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金奖17 项,助力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近百亿元。
在运营体系上,夯实平台建设之“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运营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依托校地(企)研究院,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联络,积极推进成果转移转化进程。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孵化“工程与科学计算软件集成系统”“污泥高效干化及清洁燃烧”等千万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中得到推广应用。
在防控体系上,绷紧防范风险之“弦”。加强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披露制度、交易挂牌定价制度、决策回避制度,规范职务科技成果作为国有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通过建立国有资产账务处理、款项催收和纠纷处理流程,强化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意识,引导科研人员依法依规享受成果转化权利。
在服务体系上,开辟转化兴辽之“路”。加大对科研人员成果在辽转化激励力度,将科研人员本地转化的收益奖励比例从70%提升至85%。通过构建技术转移机构、组建技术经理人等提升本地服务能力。通过参加驻辽部属高校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撮合对接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等拓宽本地推介渠道。近五年来,大连理工大学以许可、转让和作价投资转化科技成果335项,金额3.13 亿元,省内转化数量和金额占比42.39%和38.24%,涌现出“精准血液净化技术及癌症诊断技术”等多项千万级本地转化案例,形成了科技成果“留辽聚辽兴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