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比较视野下的中国传统曲式学建构
——评李西安、赵冬梅《中国传统曲式学》
2022-11-17○杨静
○ 杨 静
引 言
中国传统音乐博大精深,其文化脉络、发展逻辑和审美意识不同于西方音乐,简单套用西方音乐的形态、结构分析模式,牵强解释中国音乐的特点,是不能完全揭示中国音乐的结构思维和独特意蕴的。纵观学界,系统论述中国传统曲式学理论的著作屈指可数,李西安、赵冬梅(下文简称“作者”)《中国传统曲式学》(下文简称《曲式学》,文中夹注的页码均为此著)一书的问世,为我们学习、研究中国音乐曲式掀开了新的一页。
《曲式学》,2020年由中国出版集团现代出版社出版发行,是四卷本“中国传统旋律与曲式系列理论丛书”(下文简称“四卷本”)①丛书包括《中国传统曲式学》《中国传统旋律的构成要素》《〈八版〉及其变体研究谱例集》《汉族语言与汉族旋律研究》。这四部丛书具有学术阐释逻辑的整体设计,每部著作具有相应的书写策略和内容主旨,既自成一体,又相互联系。中的一本,是一部学术性、实践指导性极强的中国传统曲式学理论著作。全书约三十四万字,共九章,章节依次为一段体、二段体、三段体、多段体、变奏体、循环体、联曲体、板腔体、综合体。该书内容丰富,可谓体大思精,它填补了中国传统曲式学理论研究与系列著书的空白,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学理架构的“基石”。
“四卷本”有别于以乐种和体裁研究为主的著作,力图探求不同乐种、不同体裁在音乐构成上的共同规律,并在作品实例分析中归纳、总结、提炼各构成要素的应用方法,注重各要素与音乐的组织、风格、表现之间的关系。《曲式学》一书语言精练、结构严谨。该书以中国传统音乐特有的结构规律为核心,以曲式类型的名称编排章节,以中国传统音乐中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民歌、不同乐种的器乐作品、不同流派的戏曲及文人音乐的代表性作品为对象,从概念阐释、谱例实证的维度,总结了中国传统曲式的特点。采用综合分析的理念“正本清源”,即“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美学的综合表述规律和音乐学的相关研究成果,从理论体系的源头探寻中国传统旋律构成要素的规律特征”②赵冬梅:《中国传统旋律的构成要素》“前言”,北京:中国出版集团现代出版社,2020年,第5页。,系统建构了中国传统曲式学。在乐谱实证中,既强调结构内部逻辑发展的细节,又与曲式外部形态间的整体交互释义;既关注作品的结构特点,又观照形式逻辑;既重视技术分析,又注重文化内涵。
然而,要读懂、掌握《曲式学》这部著作的要旨,并进行实践应用,仅仅围绕宏观的结构逻辑学习是不够的,需要将其放置在微观构成要素的逻辑观照中,在文化脉络的大语境中对作品加以分析、理解。因此,在研读中笔者发现将《曲式学》与其系列丛书中的《中国传统旋律的构成要素》(下文简称《构成要素》)配套研读,对于理解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学理更为有效。
下面,笔者就《曲式学》一书的编写特点、编写思维、主要观点、意义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梳理说明。
一、结构与内容
(一)体例特点及曲目选择
关于该书体例,作者写道“主要参照欧洲古典音乐的曲式学。这两者有共性,也有个性”(前言,第7页)。虽然《曲式学》也采用西方音乐曲体结构常见的“从小到大”的体例编排,但它体现的是从中西共性结构到中国传统曲式个性结构的脉络。对于这种由共性至个性的体例(其中第七章至第九章重点讨论了中国传统音乐所特有的联曲体、板腔体、综合体),笔者也认同作者如此安排的布局,这有利于学生在中国传统曲式学习中避免遇到与西方曲式差异过大的体例和结构术语,引起学习初期理解的负担,也可以在比较中更好地发现中国传统音乐特有的结构规律。
《曲式学》的体例有着自己的学理建构基础,最早的框架是1964年军驰、李西安编写的《民族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歌、器乐部分)③1962年李西安先生与同事在中央音乐学院首次开设民族曲式与作品分析课,该书为试用教材,1964年北京音乐出版社首次出版。;1985年人民音乐出版社再版时将其更名为《中国民族曲式》(民歌、器乐部分)④1980年中国音乐学院复建后,李西安在中国音乐学院开设《民族旋律与曲式》课程时,对1964年版的《民族曲式与作品分析》做了进一步修改,1985年修订出版并更名。,扩充、增加了旋律发展手法以及戏曲、说唱音乐的内容。该书是中国传统音乐形态系统性研究的“开山之作”,对中国传统音乐曲式进行了相关概念明晰、结构分类和谱例分析实证,奠定了中国传统音乐曲式学理论体系的基础,但谱例主要为汉族民歌和器乐作品。
《曲式学》既有学术继承又有创新,具有完整的逻辑架构,由单一结构到组合结构,由共性到个性,内容丰富,观点鲜明。它在《中国民族曲式》的基础上,体系建构更具系统性、逻辑性、学术性:在“一段体”和“多段体”之间增加了“二段体”“三段体”两章内容;“板腔体”也作为独立的一章新增出现。另外,将之前的“集曲和连环曲”一章进行章节删除和内容调整,将“集曲”这种构成原则在绪论“音乐的构成原则”部分进行了强调,同时再次增加了旋律学的内容,对“民族旋律与曲式”部分进行了全面修订和补充,更加明确贯穿了“旋律学”作为了解中国音乐本质的属性。作者认为,“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旋律恰恰是最主要的表现手段,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因此,构建中国传统音乐技术理论体系,必须加强对旋律学的研究”。⑤赵冬梅讲座:《李西安与中国传统旋律学研究》,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10月。从这一体例框架和内容变化不难看出李西安对中国传统音乐认识和研究的发展脉络,他写道:“这60年,既是我从‘曲式学’逐步拓展至‘旋律学’的过程,同时也是我本人对中国传统音乐不断认识、不断深入的研究经历。”(《曲式学》序,第1页)
《曲式学》相对于早期的《中国民族曲式》,所涉民歌、器乐作品、戏曲、说唱音乐的种类和风格都更加多样化。它以中国传统音乐的代表作品为对象,民歌研究地域涉及约20个省及地区,少数民族民歌包括蒙古族长调、撒拉族、布依族民歌等;戏曲音乐和曲艺类有10多种;器乐作品10余类。另外,还有天津叫卖调、广西吟诗调、无锡吟诗调及古代歌曲,等等。如此丰富的曲目,必然涉及谱例选择的问题,赵冬梅说:“在编写中尽可能选择能代表一类构成特点的代表性作品,以及能说明问题的最原始的版本”⑥采访赵冬梅,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1月7日。,这其中也包括李西安采风亲自记谱的曲目。而对于在其他著作中被分析过的范例,此书也呈现出新的分析视角。
另外,作者在正文前的部分规范了中国传统音乐曲式分析符号,即在借用现行西方曲式普遍适用的分析符号的基础上,为学习者提供了一套简单实用的符号标记。既避免了与西方曲式分析符号衔接不便的问题,又突出了中国传统音乐的独特性。比如叠奏A又1在变奏A1的基础上加入叠字的部首,换头将撇前置ヽA,合尾用英文字母与汉字组合A合,以及单音连锁∧A,旋律连锁A等。另外,为了区分乐句和材料,乐句采用英文小写字母a、b、c,旋律核心和特定旋律材料使用斜体的英文小写字母a、b、c,等等。
(二)相关概念及其命名的界定
中国传统曲式(chinese traditional music form)是指“中国传统音乐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体现中华民族音乐审美观念和音乐思维逻辑,并具有典型意义的结构类型”(《曲式学》前言,第11页)。从定义可以看出,该概念的研究内容是中国传统音乐的典型结构类型,研究范畴基于中国美学和思维逻辑对于结构形成的影响。在此前提下,作者有分寸地借鉴了西方经典音乐结构分析理论的一些概念和方法论,提出和选择了符合中国传统音乐分析的相关概念。书中涉及的相关概念和名称,作者解释主要分为三类:“凡共性者基本采用欧洲曲式现有的概念和名称(如乐句、乐段,二段体、三段体、变奏、对比等);基本相同但不尽相同者,予以调整和说明(如变奏体中加了叠奏式,循环体与回旋曲式的异同予以说明等);凡不同者,提出新的概念和名称(如核心、连锁、散句、合尾、换尾等)或采用民间已有的(如集曲、凤点头、垛句等)或采用当代已被广泛运用的概念和名称(如联曲体、板腔体等)”(《曲式学》前言,第7页)。
作者在中西曲式对比认知的基础上,对中国传统音乐的“连锁”“散句”“合尾”“换尾”“集曲”“凤点头”“垛句”“联曲体”“板腔体”等发展原则、曲式结构进行了详细概念说明。比如明确指出联曲体与多段体不同,两者的差别在于,“多段体的每一段不能独立,联曲体中的曲牌是构成结构的基本单位,每一段(即每一个曲牌)都是可以独立的”(《曲式学》第130页)。
对于“音乐陈述的最小、最基本的完整段落”,李西安先生并没有采用“部”“段式”的称谓,而是采用“体”,即“一段体”。由两个、三个、三个以上乐段组成的结构分别称为“二段体”“三段体”“多段体”。关于“体”的命名,赵冬梅说:“有些结构单位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约定俗称并被广泛应用,比如‘体’概念的使用,联曲体、板腔体等,为便于称谓统一,故采用‘一段体’‘二段体’等”。⑦采访赵冬梅,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1月7日。
“之调式”与“为调式”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两种不同的调式命名法。之调式是以“均”为标准的命名法(即“同宫音系统”),为调式是以阶名音高为标准的命名法(即“同主音系统”)。在《构成要素》中,作者指出“‘之调’更能突出宫音的高度,表明五线谱的调号,明确同宫系统各调式间的远近关系,也更符合中国音乐‘宫音为本’的观念和审美”⑧同注②,第39页。。也因此,《曲式学》和《构成要素》在乐谱分析中均采用了“之调式”命名体系,强调了宫音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特殊地位,更加突出了同宫系统(音列相同)的调式交替与异宫系统的转调具有实质性的差别。
《曲式学》的理论视域的实现离不开自身以及《构成要素》一书相关概念的贯穿,这些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也是把握全书思想核心的关键之一。
(三)音乐结构原则及行文特点
该书音乐的结构原则同样基于中西不同的美学原则,既有在中西结构原则上有共性的呼应、起承转合、变奏、循环原则,以及并列、再现原则等,又有在强调旋律组织与发展的思维逻辑下突出中国音乐特色的——合尾、尾转、速度递紧、集曲等。曲式结构的分类基于不同曲式结构原则的角度,在单一曲式结构的音乐思维表达规律上,观照多种曲式原则和发展手法对音乐结构的影响,比如以变奏原则为主(变奏——对比——合尾式)的综合体,以循环原则为主(循环——叠奏式)的综合体等等。总体来说,既重视音乐的深层结构逻辑以及结构内部音乐材料的相互关系,又着眼于整体结构布局。
另外,《曲式学》将系统化的音乐本体分析与描写式的中国音乐形态分析结合在一起,在强调音乐形态、结构分析的同时,植根于中国音乐思维对结构的组织,注重音乐表现手段对内容的释读。通过对作品的旋律、节奏、调式、唱词、行腔等方面进行分析,对中国传统音乐所蕴含的中国文化也加以解读。
二、形式与观念:多学科视角交叉下的思维运作机制
(一)研究方法及思维方式
从学科研究的属性来说,作曲技术理论注重分析与实证,而音乐学则强调音乐结构的历史发展脉络及给予分析之上的音乐意义和文化观念的阐释。《曲式学》基于音乐形态分析,观照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思维方式,以及音乐结构蕴藏的文化内涵,体现出音乐结构形态特征与哲学文化阐释之间的联系。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整体→局部→整体的方式,重视音乐内容与形式之间的有机联系,即“以曲式为主线对作品的主题构成、旋律发展手法、调式调性、节奏节拍,音体系以及可能涉及的民间多声、演奏法等等全面分析。此外,注重分析各种形式要素是怎样表达作品内容的”(《曲式学》前言,第8页)。这种分析方法有利于学生从整体上把握,透过表层进入深层,进而通过分析千变万化的传统音乐旋律,探究中国传统音乐的精髓。
另外,《曲式学》注重中国传统音乐的审美特征及中国传统音乐与文学、戏剧结构的关系,包括诗词,甚至是汉语语法之间的密切关系和共同审美取向,这也是该书重要的研究特点之一。如连锁式的结构与汉语是单音词的特点,以及与唐诗、宋词等的对应思维。列举李白的《蜀道难》、李清照的《武陵春·春晚》等,通过文学中单个汉字、词形成的连锁结构形式,对照说明了音乐单音连锁、音群连锁手法和结构的运用特点。
(二)不同音乐类别的分析策略
《曲式学》涉及的文本对象包括民歌、器乐作品、戏曲音乐等,在对不同门类的音乐艺术形式进行分析时,作者基于不同艺术形态的思维运作机制,采用不同策略,并注重从文化、风格的角度出发,将它们看作音乐结构形成和发展之间的纽带。例如分析秦腔片段时,关于秦腔变音的认识,作者认为不能局限于对音乐体系孤立、僵化的认识,要结合音乐的地域特征和风格特点进行分析。
在分析中作者一再强调旋律形态对中国传统音乐组织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另外,在戏曲和说唱音乐中认为音乐与语言密切结合,语言的节奏律动直接影响音乐的节奏。中国戏曲、说唱音乐的节奏常涉及唱词的“字位”(即唱词在旋律中的节拍位置),这也是中国传统音乐与西方音乐所不同的节奏特点之一。作者通过实例分析指出了中国传统音乐旋律与节奏的分析路径,总结出了唱腔与字位的规律,即基于传统音乐夸张的语言特点强调语言与唱腔之间的关系。在板腔体分析时,基于原板基本模式蕴含在丰富多变的各种旋律形态中,且具有共性特征的结构框架这一特点,抓住唱腔与字位的对应特点,认为“在二黄原板基本模式中,相对固定的过门、句逗划分、唱词的字位及句尾的落音构建起二黄原板唱腔结构的基本框架,表现出明显的程式性,而句中的行腔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唱词和表情的需要灵活运用”(《曲式学》第181页)。
书中不乏作者针对不同类型作品着眼点不同的分析。比如,对古琴曲《潇湘水云》的引子、琵琶曲《十面埋伏》之“鸡鸣山小战”的分析,视域不仅在停留音乐形态、发展手法上,还在音乐结构分析思维上,不脱离历史的维度和具体作品的审美,即采用抓住特点,立足“立体化”与“多维度”分析。
(三)中西共有曲式的分析思维
关于《曲式学》的核心观点之一“中西曲式的分野”,作者解释道,中国传统音乐与欧洲音乐是不同的,欧洲音乐由旋律体系向以和声为基础的多声部音乐发展,并形成以奏鸣曲式为代表;而中国传统音乐则“沿着固有的旋律体系的发展方向继续前行,一方面不断完善旋律体系中已有的各种曲式,另一方面在与欧洲产生奏鸣曲式几乎相同的时期,大大拓展了变奏原则的内涵,完成了由联曲体向板腔体的转化”(《曲式学》第6页)。本文就该书中西共有的一段体、二段体、三段体、多段体及变奏体的分析思维及结构样态加以说明。
一段体(也称乐段或段式)该书定义为“通常由乐句、乐节(也称乐逗)组成,是音乐陈述的最小、最基本的完整段落”(《曲式学》第1页)。根据音乐的发展原则和乐句数可分为单句式、对应式、“起平落”式和散句式几种。其对应式中的“连锁式”手法在传统音乐中运用十分广泛,作者通过连锁结构在我国古文、诗、词等,以及与汉语的特殊语法结构、宋词的慢词中的存在形式进行了比较说明。另外,也指出“起平落”式和散句式是中国传统曲式中特有的、常见的结构。
关于二段体的概念,书中解释为“由两个独立的部分连缀而成,每个部分通常为一段体……根据两部分之间旋律的异同,可分为换头式、合尾式、并列式和合头式几种”(《曲式学》第57页)。其分类中的换头式二段体与合尾式二段体“均由一段体及其变化重复构成”(《曲式学》第57页)。但仔细观察换头式二段体与合尾式二段体会发现,两者的不同在于以对比部分的量作为对比点,前者对比部分比较短,后者对比部分比较长。文中例举的宋姜白石歌曲《杏花天影》“下阕为上阕换头的换头式二段体”,A(abcd)、A(ebcd),作者在分析该例时强调了旋律在下阕第一句的变化。较之西方的再现单二部曲式,该二段体突出了源自宋代词调的两段之间换头的关系,从文字结构中探寻了中国传统音乐结构的根基,以及音乐词的意境与音乐表现的关系。文中谱例青海民歌《菜籽花儿黄》为合尾式二段体,A合(abb又合)、B合(cd合),分析中说明第二段旋律是全新的材料,同时调性转入F宫系统的羽调式,但是强调了第二段最后两小节以重复第一段结尾的旋律构成全曲具有结构意义的“合尾”。
在三段体和多段体分类中,除了与西方曲式共有的并列式、再现式之外,作者强调了合尾式,列举了结构为合尾式三段体的民间乐曲《老六板》流行板(2),结构含有双合尾的多段体的二胡曲《汉宫秋月》,从而揭示中国传统音乐结构的独特性。
中国传统曲式强调在统一中求对比,在渐变过程中削弱对比的差异程度。比如再现三段体中分析的四川民歌《跟着太阳一路来》,该例结构图示为A(ab)、B(ab)、A(ab),三段的调性都在同一宫调系统,中间的双垛句结构与前后形成鲜明对比,但B段图示中的斜体英文小写字母ab,旨在说明与A段材料之间的相关性和引申关系。另外,变奏体作为中国传统曲式中的重要类型之一,根据变奏手法的不同,该书将其分为单一板式变奏式、多种板式变奏式、调式及调性变奏式、叠奏式和自由变奏式五种,在分类中除了强调中国传统音乐板式变化的特点,而且突出了灵活、自由并带有即兴性的旋律发展手法。这与西方音乐多声部纵向思维不同,它和中国传统音乐横向线性——叠加发展的思维有关,更与中国音乐中“和”的精神密不可分。关于“和”,李西安认为:“西方音乐是在对比中求统一的,而东方音乐则是在统一中求对比的。统一中求对比,体现了中国文化传统中‘和’的精神,是贯穿中国民族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⑨李西安:《中国民族音乐美学三题》,《乐府新声》,1985年,第1期,第28;31页。
在对《曲式学》以上内容研读中,笔者发现该书中的一段体、二段体、三段体、多段体、变奏体与西方曲式的不同主要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美学的综合表达规律,以及中国传统音乐本身的逻辑发展思维、文化脉络等特点,这也源于李西安先生倡导的在“中西音乐分野”视域下去认识中国传统曲式。究其理论来源,李先生在《中国民族音乐美学三题》一文中认为,“在中国音乐发展的漫长岁月中,和的精神、线的形态和虚的意境,三者紧密结合相互制约,构成中国民族音乐审美观念的有机整体”⑩李西安:《中国民族音乐美学三题》,《乐府新声》,1985年,第1期,第28;31页。。也正是由于这三者的制约关系,虽然“合头式二段体”与西方“一部曲式”,“合尾式二段体”与西方“再现单二部曲式”在组织原则上似乎有着某种联系,但是体现的美学和思维逻辑还是有所区别的。
三、中国传统曲式学理论体系建构的基石
(一)对相应学术体系建构的影响
中国传统音乐结构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相对专门、集中。近二十几年来,中国传统音乐结构和音乐形态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主要有:李吉提的《中国音乐结构分析概论》(2004)、王耀华的《中国传统音乐结构学》(2010)、褚历的《中国传统音乐曲式结构分析》(2014)、沈洽的《音腔论》(2019)等。
但是,论及系统的中国传统曲式学专著,则不得不提《民族曲式与作品分析》一书。安鲁新谈及李吉提先生的《中国音乐结构分析概论》(2004)体例框架时说道,该书在上编第五章“中国传统曲式”中就借鉴了《民族曲式与作品分析》的基本框架;并总结道:“《民族曲式与作品分析》就是建国以来较早挑战传统音乐形态系统性分析的专著。之后诸多较有影响的音乐学相关著作,如高厚永先生的《民族器乐概论》,李民雄先生的《传统民族器乐曲欣赏》和《民族器乐概论》,袁静芳先生的《民族器乐》和《乐种学》等。这些论著在音乐形态分析部分基本都沿用了《民族曲式》中各曲体类型的基本概念和编排套路,但从内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均体现出各自的发展和新意。”⑪安鲁新:《中国音乐结构分析概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8年,第4期,第146页。由此可见,《曲式学》一书不但是中国传统曲式学系统性建构的基础,而且影响深远。
(二)《曲式学》与《构成要素》共同构建系统的中国传统曲式学
前文提到的《构成要素》一书,讨论的内容是构成音乐语言不可分割的要件,从单个音、音阶、调式、节奏、节拍、速度、旋律的整体表现手段方面入手进行分类研究,揭示出传统音乐的多种发展手法及结构功能,贯穿《曲式学》的宏观分析始终。《构成要素》从微观的表现手段出发,《曲式学》从宏观的曲式层面与其共同构建了中国传统曲式学体系。这也说明,中国传统曲式学的学习是需要系统化的,其中调式、节奏、旋律等构成要素的学习非常关键。例如,《曲式学》中对弹词音乐以及京剧音乐的分析,如果不对《构成要素》中“唱词字位”部分进行学习,对于弹词音乐结构和京剧音乐的分析将不得要领。
(三)学术思路的缘起、发展及实践
《曲式学》是李西安先生毕生研究成果中的一部分,也是其学术思想的体现和缩影。“李西安先生从20世纪60年代初,在国内率先开始对中国传统音乐分析研究并首次提出了‘构建中国传统音乐技术理论体系,必须加强对旋律学的研究’的学术倡导,学术界才开始有了对中国传统音乐的音乐本体研究和音乐形态学研究。”⑫同注②“后记”,第230页。在《曲式学》的“序”中可以看到,李西安认为旋律研究对于认识中国音乐本质的重要性,以及他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恩师姚锦新先生。姚先生先后留学德国和美国的求学经历,以及受到西方民族音乐学著作的影响,在授课中间接启发了李西安以西方作曲技术理论为基础,逐步开拓出中国音乐分析的双重道路,以及注重音乐形式如何表达内容的理论研究思想。“四卷本”系列丛书中李西安提出了自己对中国传统音乐独到的见解,认为“旋律学”是探究中国音乐真谛的根本,这套丛书也是李先生中国传统音乐技术理论体系建立的理论铺垫和理念实现。
在《曲式学》出版之前,李西安和赵冬梅已经积累了丰厚的学术研究成果。李西安的《中国民族音乐美学三题》(1985)、《汉语声调与汉族旋律》(1982)、《汉语诗律与汉族旋律》(2001)等文章已清楚阐述了“中国音乐与中国传统美学、语言学及诗词格律之间的关系,为中国音乐形态学的研究做了重要的准备”⑬赵冬梅:《我愿在八千公尺设下自己的帐篷——记中国音乐事业的改革者李西安》,《当代音乐》,2018年,第7期,第4页。。《曲式学》及《构成要素》则从音乐形态学和结构学进行了专题研究,实践了李西安在中国传统音乐分析和创作应用道路上的学术理念。
赵冬梅作为李西安唯一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论文《中国传统音乐的音高元素在现代音乐创作中的继承与创新》中已初步继承了李西安传统音乐研究的理论思想,包括“接受了导师李西安在腔音基础再加进直音、自由音和噪音的主张”⑭李吉提:《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评赵冬梅博士论文〈中国传统音乐的音高元素在现代音乐创作中的继承与创新〉》,《人民音乐》,2016年,第9期,第89;91页。。此文出版后在业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李吉提先生评价道:“是一部逻辑清晰、技术分析论点精准以及创新程度较高的一部学术专著。”⑮李吉提:《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评赵冬梅博士论文〈中国传统音乐的音高元素在现代音乐创作中的继承与创新〉》,《人民音乐》,2016年,第9期,第89;91页。2016春始,赵冬梅为中国音乐学院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开设了选修课《中国传统音乐分析》,《曲式学》为教材,在学生中获得了极大好评。
《曲式学》在中西音乐比较的思维上,成功探究到了中国传统音乐的结构分析路径,作者在《曲式学》及其《构成要素》中不但明确提出了“中国传统曲式学”的概念,而且在中西分野中溯本求源,层层剥离出了中国传统曲式的分析思维,并将这种分析思维映射于创作实践,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理论体系。
四、一些思考
《曲式学》为我们建构了系统的中国传统曲式学分析理路,作者对中国传统曲式学研究中的一些具有重大意义的学术问题,提出了具有极高学术价值的观点和看法,更加明确了各曲体类型的基本概念和体例编排。该书的分析思维视域无不渗透着在中西比较视野下寻求中国音乐语言的特色,它并不是完全单一的结构分析,而是从属于一个十分广阔的美学思想和多学科交叉观念的世界,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1.根据中国传统音乐的特点构建了中国传统曲式结构分析的范式,在分析中架构了一条音乐构成要素关系剖析——音乐结构阐释——美学内涵挖掘的多维一体路径。
2.通过大量不同地域民歌和不同剧种戏曲的谱例分析,在微观音乐元素相互关系和宏观结构解构中呈现出不同音乐文本个性分析的思维。
3.该书纳入了人文知识、美学理念和音乐学学科理论,使学习者在明确结构逻辑的同时,观照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并且,强调音乐、文化双视角维度,试图通过引导读者从单纯的曲式结构认知上升到对音乐结构逻辑的理解上。
4.不但具有高度的理论系统性、逻辑性,而且追求理论与实践并行,对音乐创作有指导作用。
笔者认为,《曲式学》一书的意义不仅在于建立了系统的中国传统曲式学学理架构,更在于打破乐种和体裁的界限,按照技法分类,强调了曲式学到旋律学的发展思想脉络。而“四卷本”不但建立了具有中国音乐特色的分析方法,更是提供了新的分析思路和途径,有效推进了相关音乐分析学科的体系化建设,也因此,入选《音乐周报》“2021年度十大音乐图书”。
《曲式学》以乐谱文本分析为对象,涉及丰富的乐种及其乐谱,对于读者来说,学习时没有相应匹配的音响有诸多不便,也不利于理解音乐的精髓。虽然作者也在前言中写道由于中国传统音乐传承和记谱方式导致乐谱和音响寻找困难,但是笔者以为,如果再版时能够克服困难,附上部分音响,则会大大提高读者的学习体验。
构建符合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特质和美学原则的中国音乐分析理论体系是一个长期研究的课题,它对于推动中国音乐创作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曲式学》及其系列著作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范本。该书出版之际,李西安先生永远离开了我们,但相关学科建设及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依然任重道远,未来我们将继承他未尽的事业,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