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实施六个转变壮大集体经济
2022-11-17偃师区农村经济经营指导站赵林林
偃师区农村经济经营指导站 赵林林
近年,洛阳市偃师区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通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村内集体资产进行有限还权赋能,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最大范围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造血”功能与质量,全面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2021 年,全区实现了91%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 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一、资源变资产
将农村各类资源进行摸底清查,区分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分类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量化,将闲置资源转化为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本。全区共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总额20.9 亿元,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40 165 人,折股量化142 016 户,成立226 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盘活各类资源,使农村的闲置承包地和闲置宅基地活起来,赋予其抵押、担保和入股权能,挖掘潜在价值,拓展多种功能,使农村真正成为有价值、有收益的宝藏之地。健全规范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完善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土地流转中的中介作用。全区共完成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网挂网71 笔,网上交易40 笔。其中土地经营权19 块,流转面积956.35 hm2,农村资源性资产2 块,流转面积150.6 hm2,农村经营性资产9 个,流转面积5.33 hm2。
二、资金变股金
偃师区将投入到农村各类财政资金,折股到各类经营主体中,享受股份权利,按股比获得收益。2021 年5月,翟镇宁北村开始谋划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多次召开村委、党员、队长、村民代表会议,以每667 m2流转价80 元由村合作社统一种植。收益的30%,以现金形式回馈给土地入股的村民;收益的20%,回馈给土地入股村民家属的公益事业;剩余的50%,用于整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9 月,顺利完成全村95%以上土地流转。2022 年,宁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麦长势喜人,每667 m2小麦产量在550 kg 以上,为村集体增收56 万元。
三、农民变股东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空巢化现象日益严重。“地由谁来种,怎么种”成为了现实问题。发展适度规模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必然要求。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等权利以股份形式入股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中,通过专业化的经营,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从而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区共入股新型经营主体股东540 165 人。
四、产品变商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也更高,生产出口感好、品质优、品种全、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优质农产品迫在眉睫。加快发展绿色农业,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构建农业品牌体系。培育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形成以国家、省、市、县、乡的五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人力变人才
目前,农村存在普通劳动力大量剩余与人才短缺的矛盾,这也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乡村的突出表现。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鼓励乡贤返乡创业,壮大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农村干部队伍,培育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充分利用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培训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形成“头雁领路、群雁齐飞”的格局,不断提高农业人才素质,将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让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提高其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
六、组织变组工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法治、自治、德治三治合一的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组织优势,建立完善乡镇与村干部队伍“双向流通互动”的工作机制。通过组建“城乡党建大联盟”“联村大党委”等,不断提高乡村干部及工作者适应市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问题,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基层工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扎实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不断提高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挖掘农村多元价值,增强村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从而实现农业全面增效、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