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建立林长制目标如期实现
2022-11-16刘倩玮孙伟娜
刘倩玮 孙伟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印发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相继出台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全面加强指导,《意见》要求的“确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目标如期实现。
组织体系全面建立。除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其余省(区)均设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各级林长近120万名,其中省级林长421名。各省(区、市)均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負责同志担任总林长,实行“双挂帅”。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各地积极构建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林长实行划片分区负责,重点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生态建设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林草部门难以落实的重大事项。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均根据实际情况,印发实施文件,出台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4项制度,创新建立总林长令、林长巡林、“林长+”工作机制。
各地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林长主动履职、林长办统筹协调、部门横向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森林草原保护发展工作取得新突破。
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召开省级总林长会议,21个省(区、市)签发总林长令,省级林长巡林214次。各省份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13个省(区、市)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10个省(区、市)全面推行林区警长制,8个省(市)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各地积极构建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在配备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建设智慧管理平台、出台配套政策等方面多向发力,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19个省(区、市)开展督查考核。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完善林长制制度体系,科学开展督查考核激励,强化森林草原保护管理,全面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为建设美丽中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