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探讨
2022-11-16何忠云
何忠云
2016年12月,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发现松材线虫病,后相继在九公桥镇、长阳铺镇及七里山场发现松材线虫病。2021年,全县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共发现枯死松木6038株,涉及全县4个镇(场)242个小班480公顷松林。本文试通过分析近年来邵阳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情况、工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探讨松材线虫病除治瓶颈破解的努力方向。
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除治责任。成立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由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县财政、县交通等政府组成部门及县电力、县电信、县邮政、县移动等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委、县政府与各疫情乡镇签订专项工作责任状,明确疫情镇政府为松材线虫病监控与除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林业局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部门。
加强日常监测,突出二次普查。建立县、乡、村三级巡护监测网络,充分发挥村级生态护林员及乡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作用,采取实地巡查与对照卫星图针对性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县林业局定期对各乡镇春秋两季普查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检查各乡镇普查质量,并对疫区实行动态监测管理,采用无人机进行秋季普查,普查范围延伸到疫区范围外邻近松林,全面掌握疫情发生动态。
加强方案制定,明确除治目标。邀请湖南省林业科学院专家为顾问,通过精准调查,科学制定年度除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组集中评审。报省林业局批复同意,明确工作目标和除治任务,切实摸清枯死、濒死松木情况。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印发《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告》《除治松材线虫病,保护绿色家园》宣传单及《致中小学生朋友们的一封信》,并通过“智慧邵阳县”、村村响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强大合力。
加强技术指导,科学除治疫情。集中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除治人员参加的专业技术培训,明确除治技术要求,统一除治技术标准,严格落实旁站式监督。国家林草局在邵阳县检查松材线虫病除治成效时,盛赞该县开创了全国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湖南模式”,其诱捕器及枯死松木GPS定位的做法被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18年修订)及省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规范》采用借鉴。邵阳县2018~2020年连续3年在省林业局组织的除治绩效评估中获评优秀。
加强检疫执法,严格松木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封山育林禁止商业性采伐,禁止将松苗作为新造树种;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严格检疫执法,严禁从其他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属植物及其制品,严禁从本县调出松属植物及其制品,严禁在疫区内经营利用松材;加强疫区内建设项目管理,对所采伐的松木坚决执行就地焚烧销毁规定,严禁疫木流出。
主要问题
资金压力大。从顶层设计来看,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投入松材线虫病除治的资金少,县级财政承担的压力很大。自2017年以来,邵阳县松材线虫病累计清除费用近3000万元。由于地方财政压力大,已累计拖欠防治公司2019~2021年度除治费用达1500万元。
执法压力大。乡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无执法权限,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无专门的执法机构,检疫执法力量薄弱。新《森林法》颁布实施后,取消了木材运输证,撤销了木材检查站,无形中增加了松材流通监管的难度。此外,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处罚标准太低,执法打击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人才压力大。自国家取消大中专院校学生统一分配后,邵阳县各部门基本上未再引进青年人才,目前已出现专业技术人才断层状况,面对松材线虫病发生的新情况、新形势、新课题,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问责机制不健全。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对乡镇缺乏约束力。在实际疫情除治过程中,特别是自2021年底开始,邵阳县把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但由于问责机制不够健全,有的乡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不高,措施不够有力。
思考和建议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防治松材线虫病是一项长期的、艰巨性的工作,县级财政难以承担防治资金的压力。因此,建議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分级负责,按照5:3:2的比例落实防治资金,充分保障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经费需要,减轻县级财政资金压力,确保疫情除治工作稳步推进。
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加强对电力、通信、物流、建筑等领域电缆、光缆等松类包装材料及建筑松材的检查,对违规调运松材(含包装材料)的依法从严查处;加强木材加工厂的管理,禁止在松材线虫病疫区经营加工松材,禁止收购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的管理,既要确保不外流一根松材,又要确保山下群众房前屋后不留一根、一截松木。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多方式多渠道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控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举办村级生态护林员、乡级执法人员及林业机构工作人员、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的各类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培训,提升“查、看、除、防”的本领,确保枯死松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像抓森林防火一样抓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做到“逢会必讲、下乡必查、考核必考”,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松材线虫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加大督办问责力度。建议国家林草局修改和完善《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与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呼应,增加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的责任追究内容,落实乡级工作责任,规定省、市、县可参照本办法出台相应督办追责规定,从生态护林员、村干部、乡级林业主管部门、乡级党委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到县级领导,让督办追责落细落实。同时,将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压实各级林长及生态护林员责任。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邵阳县自启动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以来,对疫区内的枯死、濒死松木一直采取就地采伐焚烧销毁的清除方法,成本高,资源损耗大。郴州市桂阳县、长沙市浏阳市等地对枯死、濒死松木采伐后的枝条就地焚烧销毁,对树干统一人工运输到山下采用粉碎机集中粉碎再利用,资源利用率相对较高,能相对减少除治成本。以上防治技术科技含量不高,资源消耗大、成本高。因此,建议国家、省、市、县各级层面,特别是林业科研机构及林业院校,加大松材线虫病除治科技攻关力度,提高疫情防控科技含量,加快控制和压缩疫情步伐,降低除治成本,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大力实施生态兴国战略。
启动行业法规修改。《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分别制定(修订)于1992年、2011年、1989年、2008年,均年代久远,其修改势在必行。多年来,林业管理部门顶层、中层及基层发生较大改变,其中有关条款已不能满足当前林业工作的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各省、市、县、乡原来的林业主管部门(含林业站)或撤销、或合并、或更改名称,林业工作责任主体发生了改变;法律约束力不强,处罚标准过于宽松,违法成本太小,不足以起到法律震慑的效果,不利于控制和压缩林业疫情;国务院已明确取消收取检疫费,目前林业相应法规规定“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与国家政策不相适应,建议做相应修改,并明确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时的办公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