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权威
——《玛莎·奎斯特》中边缘人的狂欢
2022-11-16胡虹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昆明650500
⊙胡虹[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昆明 650500]
多丽丝·莱辛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位伟大而独特的作家,于2007 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她被认为是“自弗吉尼亚·伍尔夫之后英国最被认可和最受尊敬的女性小说家”,并且素有“文坛老祖母”和“文坛常青树”之称。她的创作时间长达六十多年,跨越两个世纪,作品题材广泛、主题丰富,其中尤以长篇小说最为著名。《玛莎·奎斯特》是莱辛半自传小说《暴力的孩子们》五部曲的第一部作品,于 1952 年出版。小说主要讲述的是 20 世纪 40年代初15 岁的主人公玛莎·奎斯特在非洲英国殖民地北罗德西亚(今赞比亚)通过与形形色色的人交往最终成长找到自我的故事。与此同时,向读者描绘了英国殖民者的生活,而且生动真实地展现了殖民地上的黑人、南非荷兰人、犹太人以及女性的生活窘境,还有他们的各种反抗行为。在研究过程中,学者们过于关注主人公玛莎个体的成长,对文本中其他群体的生存境况的关注度还待提高;本文将运用被认为是“研究狂欢节及狂欢仪式对等级制之颠覆作用的理论家”米哈伊尔·巴赫金的狂欢理论来解读文本中边缘人对权威中心的反抗与颠覆。
一、性别的颠覆:女性的狂欢仪式
巴赫金认为,国王的加冕和脱冕仪式是狂欢式的世界感受的核心,它是一种交替与变更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由此说明任何制度和秩序,都具有相对性。在加冕仪式中,礼仪本身的各方面也好,递给受冕者的权力象征物也好,受冕者加身的服饰也好,都带有两重性。加冕一开始就透着脱冕的意味,而透过脱冕,预示着再一次的加冕,二者不可分离且相互转化。
20 世纪上半叶英国女性的地位依然不高,“在1920 年前后,虽然英国通过了不少有利于妇女权利的法律,但女性并未因此真正受到平等对待”,她们仍然是社会中的边缘人。但女性并未囿于政府限制与传统观念之中,她们积极寻求自我,女性意识不断觉醒,努力摆脱父权制的影响。
在巴赫金看来,换装礼节作为加冕脱冕仪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将其移植到文学中就成了文学人物日常衣着打扮的情节表征。奎斯特太太身为父权的代言人,严格遵从社会传统习俗和礼仪,尤其是在对玛莎衣着打扮的要求方面尤为明显。在奎斯特太太看来,英格兰的女孩至少要等到16 岁才可以进入社交圈,最好是等到18岁。在此之前,出身良好的女孩得着童装,不能穿成人服饰。即使玛莎已有了成熟的胸部与臀部,奎斯特太太仍然逼迫女儿穿“得体”而不雅的裙装。“因为她(玛莎)的胸部已经发育完全,裙子的前襟更强调了她的乳房,紧绷的布料下面显出压扁的两块;裙摆本来应该垂直的,却在丰满的臀部弯成了弧线。”玛莎从内心深处厌恶奎斯特太太为她做的幼稚可笑的裙装,“一天下午,玛莎被奎斯特太太所激怒,那隐藏已久的地下反抗终于爆发了。她站在镜子跟前,拿出一把剪刀,把连衣裙的上身剪了下来”。自此以后,玛莎都是自己做裙子,或是开叉的黄色裙子,或是领口有束花和蕾丝边的鲜艳的花裙子,穿上它们的玛莎瞬间从一个小孩子成了一个貌美的年轻女子,这使她在猥琐邪恶的麦克法兰先生面前拥有不可侵犯的威慑感,“他有点害怕玛莎”,并且心甘情愿地为玛莎所利用驱使,在凡·任斯伯格家的舞会上或是体育俱乐部中,玛莎惊艳众人,成为男性赞美与爱慕的对象。在马修斯公寓里的聚会中,斯黛拉是当之无愧的主角。“她身穿明亮的紧身缎子,那油光水滑、金色肌肤的身体似在用另一种语言与在座的每个人交流。她浑身充满活力,从只穿丝袜的脚趾——她已经踢掉了鞋子——到光滑的深色头发”,都向众人展示自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似乎把大家拉进了她的磁场”,她像征服者般环顾四周,掌控着聚会里的每一个人,而身边的丈夫仿佛是陪衬。
女性们的着装如同狂欢国王之冕,换装的过程就相当于国王的加冕与脱冕,当女性抛弃原有着装,也就是传统女性脱冕的行为,使她们能够挣脱父权的束缚。与此同时,也是在为女性自身加冕,女性以美丽的服饰作为自己的武器去征服男性,推翻男性的主导地位。
二、阶级的颠覆:狂欢广场里的非英裔白人
狂欢广场是指狂欢节演出的广场,也是文化意义得以延伸的符号场。“因为狂欢节就其意义来说是全民性的,无所不包的,所有的人都需加入亲昵的交际。”在文学作品中,广场作为情节发展的场所,使得形形色色、各个阶层的人得以相聚并彼此交流。
大部分英国人由于受到大英帝国展览的诱惑,希冀能够通过在殖民地的奋斗摆脱在英国本土的窘境,实现经济上的突破。而事实上,当他们到了殖民地却发现,不仅有内部十分团结且仇视英国人的南非荷兰人,还有经济条件相当优渥且思想活络的犹太人。这里所有的一切,在英国殖民者理想的进程里都“太不适宜、太不协调、太难想象了”,甚至他们时常感到自身殖民统治者的权威受到挑战。这片殖民地俨然已不是英国人的狂欢之所,而是南非荷兰人和犹太人的狂欢广场。
在凡·任斯伯格家的舞会上,玛莎被当作英国人的代表受到凡·任斯伯格先生的质问“是否承认英国人在布尔战争中表现得如同禽兽”,以及比利对于她为何不学说南非荷兰语的刁难。在这场舞会中,玛莎全程如同小丑般被不同的南非荷兰人所羞辱、戏弄。南非荷兰人通过这样的方式仿佛找回了丢失已久的尊严与权威感。南非荷兰人的民族认同感使得他们十分排外。他们被英国人称为“南非荷兰派”,因为荷兰人的社区内部关系紧密,对外相对隔绝,十分具有民族凝聚力。“他们建自己的集会厅,用茅草盖教堂,里面供奉着他们愤怒的上帝”,他们不仅在衣着打扮、外表特征上极其相似,而且“也许从那顽强的自立神情和根深蒂固的殖民者姿态中可以看出一二”。然而,英国人内部却是分裂的,英格兰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威尔士人等都是相对独立的团体,“这个地区被划分成了几个独立的社区,他们之间除了教名、圣诞卡和统一为议员之外便毫无共同之处”。在一个多民族混杂的国家中,一个作为权威中心的民族若是丧失民族凝聚力,彼此之间疏离且冷漠,那么当他们面对极具团结力量的民族时,他们的统治者权威必然受到挑战。
犹太民族天生聪颖且勤奋好学,乔斯·科恩喜欢读经济学和社会学,索利·科恩喜欢读心理学,他们经常与玛莎分享他们的所学,还经常借书给玛莎看,“通过这些书,玛莎以旁观者的身份认清了自己”,即她所面临的性别、种族和阶级桎梏,玛莎在醒悟之后,从一名传统保守的英国女性成了一名追求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者,她下定决心离开农场去城镇追求自我,这使她摆脱了像母亲一样的家庭主妇般的命运。但 “科恩兄弟在使她看清自己的过程中也很自然地享受到某种不怀好意的快乐”,这里的“不怀好意的快乐”是值得深思的。这片殖民地里的犹太人的地位可以说是仅高于黑人,但他们内心深处却并不甘于此,他们或从思想上或从经济上以各种隐秘的手段将犹太人的思想渗透给殖民统治者们,从而颠覆统治者的权威中心地位。在城镇里犹太人贾斯珀·科恩和马克斯·科恩共同开了一家公司,里面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英国人,而白人、混种人、黑人无论哪个阶级哪个民族都是这个公司的债务人,正如奎斯特先生的抱怨:“国际犹太人集团控制了全世界。”
因此,当英国人内部分裂,而又不被外界认可时,他们的统治者权威也自动消解。狂欢广场具有一种全民性的、意义得以无限扩大和深化的“象征的意味”,这里俨然已不是英国人的殖民地,而是所有人的狂欢广场,纵向的等级世界观已被颠覆。英国人的殖民统治者地位不复存在,荷兰人、犹太人都在这里找寻到了自我价值。
三、种族的颠覆:狂欢化的黑人
“狂欢化的问题,也就是狂欢式对文学产生决定性影响的问题。”从内在精神上讲,狂欢式表达的是一种狂欢节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无视等级、秩序、恭敬、仰慕等礼仪因素,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自由、平等的对话关系。
在白人主导的世界,黑人是白人的奴隶,一直处于社会的边缘。但在20 世纪上半叶黑人的族群意识与自我意识开始逐渐萌芽生长,他们对殖民者已不再是百依百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非洲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帝国主义在非洲的殖民体系迅速崩溃。
20 世纪,在除狂欢节之外的时间里,最接近狂欢节的模式、最能展现狂欢状态的活动莫过于青年人的舞会。舞会向所有人开放,在那里人们可以抛弃外在的一切束缚,人与人之间亲密而友好,身体随着舞曲的摇摆,尽情地宣泄自身的情感,使人完全沉醉于狂欢状态之中。白人佩里在舞会上模仿美国黑人唱歌,“他弹着一把假想中的班卓琴,翻着眼睛,猛扭身躯,膝盖向外张开。那情形很是滑稽,但是以前他就经常这么干,人们显得并不满足。于是几分钟后,佩里发出一声尖厉、颤抖的长啸,人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已不再是美国黑人,而是成了非洲土著”。随着佩里的模仿表演,舞会达到了高潮,其他人纷纷加入,滑稽地模仿着本地人的战舞,“他们一边哼哼,一边唱歌,周围的一大圈人随着他们咚咚的跺脚声拍手伴奏”。直到高潮渐退,白人们全都用友善的口吻邀请黑人侍者,佩里更是“用父亲般的态度鼓励着”,但当黑人侍者再三拒绝后,白人便露出了其真面目,将黑人强行拉到了舞会中央,强迫黑人进行他们那样的滑稽舞蹈。但无论他们如何威胁,黑人侍者都极其敷衍,“只表演了个大概,脚几乎没有动”。而当佩里为此咒骂黑人时,他们更是无所畏惧,“侍者耸耸肩,露出克制的鄙夷,然后朝白色的人墙走过去,人群自动分开了”,黑人走出了舞厅。从以上不难看出,在舞会上的黑人俨然已不再是个为白人服务的侍者,而是和白人一样有自我有自尊的人,能使白人畏惧的、能让他们为其自动让路的人。为何会有这样的变化?狂欢化的世界感受的主要精神就是:颠覆等级制,主张平等,坚持开放性,强调未完成性、变易性,反对孤立自足的封闭性,反对僵化和教条。在舞会中,黑人侍者受到舞会感染,陷入狂欢化的世界感受。在这样的狂欢化状态之中,白人与黑人的地位被颠倒。白人仿佛成了舞台上正在做着滑稽表演的小丑,而狂欢化的黑人却成了台下看表演的观众。黑人侍者通过自我狂欢化抛弃了种种歧视带来的消极悲观,将自己与白人平等相待,所以当他们受到白人的压迫时,才敢以无畏的精神反抗白人,颠覆他们的权威,使得原本的主人成了服务的侍者,原本的侍者变成了主人。
狂欢化使社会等级制度暂时消失,萨托尔诺斯的“黄金时代”暂时复返,再现莱辛理想中的“金色之城”,从而在黑人与白人的交接处建立起节庆的、戏谑的、狂欢式的世界。这样的世界使得平行的或对立的各个种族依照狂欢精神聚集在一处,雄伟的城市里,黑、白、棕的人种混杂在一起,“北方蓝眼睛白皮肤的孩子和南方古铜色皮肤深色眼睛的孩子手拉着手一起玩”。人们针对权威的种族,以狂欢化的眼光看世界,颠覆了黑白种族的地位,动摇了其权威性和种族的优越感。
四、结语
“狂欢使神圣与粗俗、崇高与卑下、伟大与渺小、明智与愚蠢等接近起来,联系在一起,定下婚约,结成一体。”这种狂欢精神使一切被性别、阶级和种族歧视所禁锢的东西重新活跃起来,“它嘲弄、颠覆、消解、悬置一切妨碍生命力、创造力的等级差异”,使人与人之间的界限被打破,鸿沟被填平。莱辛在非洲25 年的生活经历为她早期创作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与灵感。一方面,从性别的角度看,莱辛作为女性不断追求自身的自由与独立,她的女性主义意识与当时的父权制社会产生了剧烈冲突,从而让她逐渐被父权社会边缘化。另一方面,她属于英国殖民统治者,但却毫无统治阶层的残暴。她同情黑人,怜悯非英裔白人,向往一种人人平等、社会大同的“金色年代”,此种政治立场使她在主流社会中只能成为一个边缘人物。“莱辛双重的边缘身份赋予莱辛独特的视角,使她不断地对西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性思考。”正如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所言: “这个表述女性经验的诗人,以其怀疑主义精神、火一样的热情和丰富的想象力,对一个分裂的文明做了详尽细致的考察。”她以自身女性和殖民者的经验,通过半自传的书写,塑造了极具反叛精神的边缘人形象,张扬了中心与边缘的二元对立,从而颠覆了权威中心,为身染沉疴的社会边缘人开出一剂精神救赎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