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对策探讨
2022-11-16温习章
温习章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运输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8)
1 背景
农村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快速发展,农民出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由过去主要以摩托车、自行车为主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型客车、面包车等多元化交通出行方式转变。农村地区小型客车、面包车的增长速度快,交通工具和道路的飞速发展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近年来,中国加大了对农村公路的投资建设,截至目前县与镇之间的公路建设工程大部分完成,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稳步推进。由于山区地形复杂,道路多依山逐水而建,存在典型的山大路窄、曲折蜿蜒、坡陡弯急、临库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基于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农村道路安全的严峻形势和发展需求,应不断建立健全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运营环境。因此要积极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而不断探寻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有效措施。
2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自然地理因素引发交通事故
农村多处在山区丘陵地带,山脉较多,地形复杂,地势变化多端,很多道路多依山逐水而建。尤其在山区,多以炸炮的方式开山修路,土层植被涵养能力薄弱,雨季山体崩塌极易发生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且夏季雨水多,遭受暴雨的袭击,道路极易被洪水冲毁、坍塌,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季节因素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较大,夏季雨水增多容易引发山洪,冬季雨雪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也很大,山区冬季雨雪天气较多,道路易上冻,车辆摩擦力低很容易发生事故,尤其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2.2 道路基础设施薄弱引发交通事故
山区道路的建设目前以村级单位为主实施村村通道路硬化工程,道路较窄,很多乡村道路在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足,地方财政有限,加之没有经过系统规划设计和施工,建成后也没有资金保障进行正常的维护,日积月累造成路面坑洼不平、路基松软、道路等级低等状况。且道路两旁的交通标志线、防护墙、隔离墩等安全防护措施也落实不到位。在崎岖的山间避让车很困难,尤其是在转弯处,很难快速做出反应。
车辆通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种具有灾害性的自然气候,例如自然地震、洪涝、强风、暴雨等,这些自然灾害会对农村正常交通出行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随着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汽车、电动车逐步发展成为现代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交通客流量也在快速增加,尤其是在召开重大活动、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等时段,道路交通的客货运量远超过道路承载能力,会对农村道路交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主城区以外的山区交通基础设施缺乏,红绿灯、斑马线等在省道与乡道交叉处才有,交通照明设施严重缺乏,大部分路灯设国道、省道、主城区和旅游景区,山区道路照明设施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山区坡陡弯多,又缺少必要的交通设施,人们夜晚出行时安全隐患较多[1]。
2.3 混合交通引发交通事故
山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农村居民普遍收入低,乡镇居民收入较高,农民出行大多依靠自己的双腿或者是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自行车以三轮电动车居多,方便农民外出采购、搬运等。一些家庭收入较高的农村家庭会使用面包车和小轿车等作为出行工具。向山区内运输石子、砖等建筑原材料时,以农用车为主要运输方式,加之区内国道和省道穿境而过,客车、公交车、汽车、货车等混合并行,混合交通问题突出。
除主城区外农村道路大部分没有划分车道,很多车辆行驶时不仅不遵守靠右行驶的规则,甚至超出界限,占用对面车辆的车道,同时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等小型车辆也会混杂其中,各类车辆车况参差不齐,令人担忧。因为农村经济收入相对较低,绝大多数农民购买交通工具时会选择价格相对低的车辆,这些车辆安全性能相对较差,比如三、四轮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拖拉机、简配的摩托车等,有的人甚至购买报废车的二手车,这些年久失修的车辆一旦上路,无异于定时炸弹,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2]。
2.4 政府管理不严引发交通事故
警力不足是目前中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在经济不发达的山区尤为突出。因此,除对重点乡进行突击整治外,乡镇中队只能管辖辖区主干道,而大部分县、乡、村道路则存在失控漏管情况,交通违法问题突出,交通事故频发。同时,有些群众对交警部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的行为不理解、不配合,有的村民甚至对交通法律有抵触情绪,阻碍了民警日常执法。
交通管理模式相对单一,只关注城镇和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对交通道路所存在的隐患没有进行及时排查。没有建立预防机制,侧重于事后处理。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新开通的道路数量逐年增加,政府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不足导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措施不完善,交通安全配套防护设施严重缺乏。此外由于同区县地方财政收入较低,分配的村村通公路建设资金仅够用于路面工程,购买乡村公路安全保障设施的专项经费不足、养护维护的力度不够。后续的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资金得不到保障、筹措困难,而由之前的泥土路变为板油路、水泥路,村民已心满意足,也不会去再追求这些安全保障设施,有关部门没有真正为农民办实事。
2.5 农民安全意识薄弱引发交通事故
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还相对薄弱。虽然交警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的工作形式,但是广大农民还是缺乏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能正确理解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危害认识不到位,认为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无关紧要,各种交通陋习普遍存在,比如行人随意乱穿马路,与机动车抢行等。
此外,在农村无证驾驶已成为一种风气,当交警拦下他们时,有人甚至认为是交通管理部门在故意刁难他们,因此对交通管理工作极其不情愿不配合,根本没有意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家人和他人会造成严重后果。在偏远的农村,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违法载客、行车、走路,逃避处罚、抗拒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超速超载行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现象仍广泛存在,这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比例很高,已经成为导致农村地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 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对策
3.1 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运行机制
转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模式,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团体、企业、公众多方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不能单纯只靠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要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要广泛建设“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实行交通安全与乡镇领导、包村、挂职村干部以及村委会干部政绩挂钩的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及时处理各种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加强管理及执法的及时性和威严性。严格执法是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最根本的方法之一。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作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使交通参与者牢记交通法律法规,坚决遏制违纪行为。
加强农村基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优化警力,强化公安交警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岗位学习、交通业务知识培训和管理技能的学习,提升其素质。同时可以采用志愿者形式,招募学校学生和业余人士,经过培训后成为交通协管员,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3]。
3.2 加强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要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建设的投入,政府应积极克服困难不断筹集资金。积极安排预算,用于建设农村公路安全工程,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可学习神农架林区农村公路安全工程建设的经验,引导企业为安防工程配套建设的资源开发活动增加投入,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建设农村公路安全设施,鼓励企业和个人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捐资出力。鼓励使用道路、安全设施冠名权,开发路边资源。
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和维修资金。加强对农村公路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政府要想办法募集资金用于道路建设,扩大车流集中以及流量较多处的路面宽度,尽快硬化山区道路。
如果不能提前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那么就很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以至危及人身安全。因此保证设备状态良好的关键是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这同时也是保证运营安全的关键。
3.3 加强对农村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造成交通事故的要素是人和车,目前中国对农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不到位,相应的管理部门没有掌握农用车和司机的基本情况,不能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管理和调控。农用车辆、司机数量快速增长与管理滞后之间的矛盾,是山区农村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要用有效的方法对农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排查的同时进行有效治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对车辆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降低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的概率。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该在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影响列车正常运营。为设备设施制定完善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标准,坚决杜绝报废汽车、拼装汽车、改装汽车上路。定期深入农村、社区,以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管理重点,推行机动车村级化管理,对农村“三小”车辆登记和驾驶证申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流动车管所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为群众车辆办理牌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
强化监管,加强对乘客安全的监管,加大对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的检查,坚决禁止驾驶技术不高、作风不良的驾驶人从事客运,坚决禁止拖拉机和客车等农用运输车运载乘客。发现道路交通危险源时及时控制,促进群众之间相互监督,对及时控制风险源的群众给予褒奖。实施安全巡查责任制,按时巡查、随时抽查。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多角度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完善应急预案细节,尽量使应急预案更具体更易懂,以便实施时易上手[4]。
现行的城市轨道交通法规政策中,虽然对安全管理有着原则和定性的要求,但是缺少具体的管理条文和一些定量的衡量标准。安全管理法规是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所以要建立完善的、针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法规体系。
3.4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
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素质上下功夫。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故为主,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让人们知法守法,让群众参与、社会各界积极配合,营造强有力的安全氛围。
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农村群众报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防护常识,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农民自觉依法文明出行,将交通事故消失在萌芽状态。道路运营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还要增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视力度,使司机、农民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对全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开展一些交通安全培训或者实地演练活动,使广大群众对交通事故事件的危害有更加全面且深刻的了解[5]。只有当群众真正参与到交通安全活动中才会对该类问题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也才能全身心配合交通安全工作,并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可经常向群众发放出行安全指南,举行安全知识问答讲座,邀请群众参与到互动中,开展交通安全有奖知识问答。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可通过信息化手段来加强大众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认识,可以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介向公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