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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及对策

2022-11-15祁大成聂衍韬张一诚

绿色科技 2022年4期
关键词:红安县粪污资源化

祁大成,黄 聪,聂衍韬,张一诚,彭 聃

(1.湖北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湖北 红安 438400;2.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 430071)

1 引言

近年来,红安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随着发展速度的增快,养殖范围的不断扩大,规模养殖场管理不善和传统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已受到红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通过“关、停、并、转”整治行动,同时,通过大力建设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加大偷排漏排处罚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畜禽养殖信访投诉及多次现场调研情况来看,红安县畜禽养殖污染仍存在较多问题,形势较为严峻。

2 红安县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

红安县隶属于湖北省黄冈市,是大别山革命老区,也是武汉城市圈紧密融合区之一,辖11 个乡镇1 个茶场1 个管理处,国土总面积为1796 km2,有良好的畜禽养殖业发展基础和条件。据统计,2020 年全县畜牧业总产值160292 万元,同比增长32.46%,禽蛋1.61 万t,同比增长11.8%。生猪出栏27.25 万头,同比减少24.9%,牛出栏1.89 万头,同比增加5.59%,家禽出笼174.43 万只,同比减少4.1%。畜禽养殖场(户)2279 家,其中规模以上的577 家,规模以下的1720 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配套的有553 家,达95%以上;规模以下的资源化利用少,污染隐患大。

经调查,畜禽养殖场(户)数量较多的乡镇是七里坪镇、城关镇、杏花乡、高桥镇、太平桥镇和永佳河镇。同时,红安县境内最长的河流——倒水河,流域范围内10 个乡镇中畜禽养殖数量约占全县的81.6%。

3 畜禽养殖污染的主要危害

从2018~2020年,红安县养殖污染投诉件分别占全年生态环境信访件总数的51%、58%和61%,呈逐年增加趋势。2021年9月中央环保督察第二轮第四批向红安交办信访件中畜禽养殖投诉达10 件,占50%,主要反映养殖水污染和臭气问题。经调研,红安县畜禽养殖主要产生以下污染。

3.1 对倒水河水质造成污染

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养殖废水含有大量的氮、磷、钾等物质,对受纳水体产生的污染极大。根据《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的养殖废水入河系数(12%)计算[1],2018 年红安县畜禽养殖粪污入河化学需氧量达3792 t、氨氮756 t、总磷516 t、总氮1632 t。根据《倒水河流域(红安段)水环境达标方案》显示,按照《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要求的Ⅲ类标准核算,倒水河红安段的最大理论水环境容量化学需氧量为8789.58 t/年,氨氮为704.44 t/年。根据冯集断面2019 年反馈结果推算,倒水河红安段实际化学需氧量为7910 t/年,氨氮为915.2 t/年,畜禽粪污入河化学需氧量占比为39.1%,氨氮占比为67.4%。畜禽粪污流入倒水河后,导致水质变黑、变臭,随后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对倒水河的水环境开展综合整治。

3.2 对当地土壤造成污染

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畜禽粪污进入地下后,直接造成土壤污染,土壤自净能力受到破坏,直接改变了土壤中微生物的种群结构,成为了蝇类及寄生虫等有毒微生物的寄生场所[2]。同时畜禽粪便等除造成土地过度肥化外,养殖中使用的饲料、兽药和预混剂可能含有激素、抗生素和金属微量元素,会导致畜禽粪便中的重金属、兽药和盐分等有害物质增加,影响土壤健康[3]。同时,当畜禽养殖粪污在地面上长期堆积,会影响土壤的酸碱性,若周围存在农田,会影响周围动植物的健康生长以及耕地的质量,严重时会影响全县的农业绿色发展。

3.3 对当地大气造成污染

畜禽粪污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并含有硫化氢、氨气、粪臭素等有害物质[4],故空气质量下降与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畜禽养殖废气不但会破坏生态,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有害气体进入呼吸道,引起咳嗽、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直接威胁着养殖场员工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5]。同时,畜禽养殖废气具有易燃性,在燃烧时会加重空气环境污染。

3.4 造成生物污染

红安县畜禽养殖状态较为密集,畜禽品种一般都是快速成长的肉食品种,生长环境相对狭小且潮湿阴暗,故需要不停地被注射抗生素等药品[6]。由于畜禽粪污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是诸多疾病潜在的发病源[7],在长久注射后,这些病毒抗药性逐渐增强,病原种类与寄生虫种类也会逐渐增多,严重危害人畜健康[8]。如近年来发生的禽流感、猪流感、手足口病等人畜共患疾病,与畜禽粪便污染造成的恶劣环境不无关系[9]。

4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状

4.1 养殖污染排放情况

畜禽养殖污染物主要是动物粪便、尿液等。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和《湖北省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调查》中的相关规定,测算出2018 年红安县畜禽粪污产生量约278 万t。结合《2018 年红安统计年鉴》数据,2018 年末生猪、牛、羊、家禽出栏(笼)量分别达到62 万头、4.5 万头、4.2 万只、200 万只;生猪、牛、羊、家禽存栏(笼)量分别达到60 万头、4 万头、3.6 万只、185 万只。按照《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测算(其它类畜禽以猪为标准折算),2018 年全县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中化学需氧量COD3.16 万t,总氮1.36 万t,总磷为0.43 万t,氨氮(NH3-N)为0.63 万t。相当于红安县在现有51 万人基数上再增加860 余万人的排污量。

4.2 养殖污染整治情况

为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红安县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场)成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专班,不断推进红安县畜污综合治理工作。印发了《红安县畜禽养殖区域规划(2016-2020年)》并于2018年对禁养区范围进行调整(红政办发〔2018〕28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编制实施了《红安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红污防指〔2018〕1号)和《红安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红政发〔2018〕34号)等一系列措施方案,全面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对于千差万别的养殖场,红安县推行“一场一策”档案制度,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从源头减量、中途控制、末端利用3个方面,指导各养殖场(户)进行畜禽养殖粪污配套设施及综合利用建设,如实存档备案[10]。为保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红安县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资金使用办法》,到2020 年底严格按照程序和流程拨付资金约1200 万元。

根据农业部门直联直报系统可知,红安县2018~2020年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是61.93%、77.84%、88.44%,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置设施配套率达100%。但此次调研了解到,大量养殖场的粪污设施由于长期裸露室外,疏于管理,粪污设施渗漏情况比较普遍,有的畜禽粪污还田不及时还会出现粪污溢流或漏排的情况;同时,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养殖场贮粪棚、沼气池等设施均配套到位,但频频出现闲置未完全使用的情况;有一些相对老旧的养殖场因为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原有粪污综合处置设施规模不够等问题。

5 主要原因

5.1 监管工作困难

红安县环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全县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红环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一个养殖场要合法取得养殖资格,需报当地村委会审批→乡镇政府审批→国土部门查看土地性质→林业部门审批→申报环评备案→畜牧部门审批→发放动物防疫条件证等流程,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在建设审批过程中,只需要责任链条中任何一个单位落实责任,就可以在源头上堵住污染治理的漏洞,形成关口的前移。近年来,红安县小规模养殖场呈现遍地开花的态势,监管面大及适用法律问题,畜牧、环保部门一般仅对规上(年出栏达到500 头)养殖场实行监管。

在抽查的5 个乡镇的9 个村中,发现有的村规下养殖场多达20 家,存栏数从十几头到两百头大小不等,这类养殖场尽管规模小,但面广量大,建址随意,大都愿意选择交通相对便利、水源充足的地方,对周围居民用水安全存在威胁。而且这类小型养殖场开停随意性强,导致监管十分困难。

5.2 制度管理松散

养殖户业主在申办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均需要同时建立养殖场消毒制度、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制度等,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部分养殖场只在意畜禽养殖的生产和疾病防治,忽视了粪污处理。当地村委会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头道闸,但部分村委会出于自身考虑(一是乡里乡亲,不愿得罪人;二是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三是认为这是小事,“民不告,官不纠”),对当地畜禽养殖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太平桥镇某生态种植园养鸭基地为例(该基地在当地已存在了近两年,今年养殖规模8000 只),自经营至今,养殖户只因了解预防禽流感相关事宜接洽过兽医站,此外,没有采取任何粪污治理的措施,更未执行粪污处置相关的任何管理要求,导致污染问题频频发生。

5.3 养殖主体责任缺失

一是法制观念、意识不强。部分养殖户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只注重养殖增收,农村长期养殖习惯使得他们不注重环境保护。二是资金投入不力。调研了解到,建立一个500头以上规模的养殖场,需要投入20万元左右,同时需要在环保设施上投入6~7万元,占比30%左右,因此很多养殖户千方百计减少环保设施方面的投入[11]。三是技术知识欠缺、环保设施落后。部分养殖场主由于知识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的养殖污染防治知识,达不到良好的污染治理效果[12,16]。大部分规下养殖场只做了简单的技术处理,有的尽管在建立养殖场时通过了审批,但随着污染整治标准越来越高,部分养殖场已经无法满足达标要求。

5.4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困境

近几年,尽管红安县持续不断强力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但由于粪污处理设施工艺传统、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有机肥加工机构缺乏等问题,畜禽粪污的末端利用仍存在较大困境。县内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支持项目缺失,辖区内无法全覆盖推进;畜牧业投资大,养殖户在基础设施投资上观念传统,粪污设施简单落后,且多采用人工清粪、沉淀发酵等简单处理工艺;县内有机肥加工生产线企业较少,致使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干粪及污水处理只能简单堆积发酵后就近还田或浇灌农作物,干粪高效转化利用程度低,附加值不高;同时,结合目前畜禽养殖场布局和生产情况看,种养结合衔接不够紧密,由于养殖场不具备自行消纳还田条件,种植业大多倾向使用化工肥料而不愿选择农家肥。

6 对策与建议

6.1 压实责任、摸清底数,联合执法、强行关停

要切实压实责任,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和落实河库长制的抓手之一,重点推进。根据“三区”规划示意图,摸清底数,明确畜禽养殖场(户)的详细分布情况,编制矢量图,动态监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领导小组要牵头组织乡镇(场)人民政府、环保、林业、畜牧、国土等单位形成联合执法小组,对禁养区少量复养行为,限养区和适养区环评不达标的规上养殖场及一定规模的规下养殖场迅速开展联合执法,强行关停。

6.2 严格按“三区”划分规划疏堵结合,合理引导

一是严管禁养区。坚持治标与治本、应急与谋远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复建、新建行为,保护绿水青山。二是严控限养区。坚持“零增长、逐步淘汰”原则,严限批,各乡镇(场)是畜禽养殖准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限养区养殖总量只减不增。快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制定方案、技术指导、资金拨付等工作,主导快速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三是规范适养区。严格控制总量,年终将养殖规模递减指标作为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坚持达标排放,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落实畜禽养殖业主治污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合理选用粪便-沼-种植模式、猪粪沼气化处理模式、粪便集中加工处理模式,实行“一场一策”整治,达到畜禽养殖场准入标准。

6.3 调整产业结构,做活现代农业文章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多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在稳粮油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做大做强本土特色农产品[13]。依托红安苕、红安花生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二是适度调整养殖品种。突出抓肉猪品种和品质,减量增效适度发展牛、羊、兔草食牲畜,降低环境保护压力。鼓励发展绿色养殖、生态养殖。三是提倡规模化养殖。加快推进养殖小区试点,由乡镇新建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出租给当地养殖户,实行规模化养殖。鼓励养殖户入租,按畜禽养殖规模给予一定的奖补,实行“以奖代租”,建议在太平桥镇办点示范。

6.4 鼓励项目支持,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四五”期间,积极谋划养殖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类型项目,申报中央专项资金;出台畜禽粪污收贮加工处理补贴政策,支持有机肥、营养基质等粪污收贮处理建场和生产运营,推行畜禽粪污第三方收贮处理模式,促进畜禽粪污深度处理和加工后利用;同时,整合大农业循环发展资源,积极建立规模养殖场+农业园区+果业基地+蔬菜基地等资源化利用合作模式,扶持搭建规模场与大棚基地周围液体粪污输送管网系统,降低日常车辆转运污染,推进生态循环农业高效发展[14]。

6.5 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场)人民政府要锁定辖区内畜禽养殖的现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已关停和拆除的养殖场是否存在重建或复养,对发现复养、违法建设的养殖场报县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关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的排污监测,重点监控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是否达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等问题,对发现违法排污的养殖场责令整改到位,依法查处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抽查和暗访力度,重点检查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台账和实际运行情况,实行齐抓共管,责任倒逼,长久保护人类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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