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2022-11-14王文英
□王文英
民主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也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奋进新征程,离不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效能。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3月,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与全国人代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被明确写入“一法一规则”。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形态上的重大创造和创新,已成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制度。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面面观
(一)制度程序之“全”。
选举法确立的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等重要制度和原则,保障了公民的选举权。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980名,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代表总数的14.70%,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妇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0%,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68名,占代表总数的15.70%,比例较上一届均有提升,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大组织法、立法法等法律有关民主协商、立法协商的规定,保证了公民对国家事务的有序参与;宪法和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保证了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宪法、立法法、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对“一府一委两院”和法律实施的监督规定形成了完整的链条,体现了人大监督的明显制度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障了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二)参与主体之“全”。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就时间维度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进行了12次乡级人大代表选举、11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选民参选率都在90%左右。从空间维度来看,全国、省、市、县、乡五级都有人民代表大会,按照上一轮换届选举数据,共有各级人大代表262.3万,其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47.8万,占代表总数的94.5%,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就在群众中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三)覆盖范围之“全”。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风起云涌,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所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无论是打嬴脱贫攻坚战写就的历史新篇章还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的重大战略成果,无不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帮助中国共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更在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凝聚起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磅礴伟力。实践中,大到国家立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小到停车场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一项项民主实践让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为例,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就把对泰山生态的保护和管理作为立法首选,开门立法聚民智,历经两年20余次调研、座谈,30余次修改,泰安首部实体性法规《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于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泰山生态保护逐步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出台过程中,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在法规牵头起草、调研论证和立法后评估的全过程中,提前介入、分层协调、全程参与,组织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部门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寻求立法中的“最大公约数”,为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及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之“全”,不仅停留于“投票前”,更关注“投票后”的跟踪问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落脚点,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就业等问题,重点督办代表建议落实。2015年,泰安市启动实施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程。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跟踪推进,督促“人、钱、地”等关键要素落实,56人及以上大班额已于2020年底全面消除。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70件,粮食安全、医疗管理服务、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等8件建议被列入重点督办项目,力促人民利益要求不仅畅通表达,更能有效实现。
二、让制度优势助推治理效能提升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将制度自信转化为行动自觉,就要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实践,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人大及其常委会首先是政治机关,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必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守政治规矩,不断完善和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二是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载体,人大及其常委会必然要以人民为中心,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根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所在。实践中,认真抓好“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和“五个基本观点”“六个方面的明确要求”的贯彻落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注重准确把握创新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关系、创新与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关系、创新与巩固拓展已有工作成果的关系,在立法、监督、代表、机关建设等方面,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努力使每项工作都能够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三是深入推进工作机关建设。
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持之以恒强化机关整体建设,聚焦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民之所思所盼,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提高“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进一步丰富审议形式,强化跟踪落实,做好审议的“后半篇文章”。四是做密切联系群众的忠实践行者。
在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上做细做实,进一步深化“双联系”工作机制,更加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更加积极扩大代表参与,高效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在优化履职管理中激发代表活力,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彰显代表机关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