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式山地城市道路网密度指标算法研究
2022-11-12雷强胜
雷强胜 曾 丽
(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重庆 401147)
重庆自1997年直辖以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心城区交通需求迅猛增长,2020年中心城区机动车拥有量达209万辆,个体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35.7%,中心城区高峰平均车速降至22.6 km/h,交通问题日益突出。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中心城区修建了大量的道路、桥梁、隧道、立交等。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里程已达5 689.8 km,跨长江、嘉陵江道路桥梁达30座,穿中梁山、铜锣山隧道达19座,互通式道路立交达249座;并对部分道路实施拓宽改造、实行潮汐车道等,但是交通拥堵现象并没有明显改善。
对比分析国内外各大城市的发展经验可以发现,道路网密度不合理是造成道路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受地形地貌、大地块开发建设等多方因素影响,重庆中心城区道路建设主要以干道为主,对占道路网密度比重最大的次、支道路并不重视,形成现状建成区次支道路较少的现状,导致大量的车流只能通过干道集散,给主要干道及交叉口带来巨大的交通压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路网密度纳入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过程中,路网密度指标也是体检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典型的重庆路网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典型的重庆路网结构
为解决路网密度指标计算问题,真实反映山地城市道路网的特征,准确评价路网结构的合理性,需研究制定适合组团式山地城市特点的路网密度指标算法。
1 历史统计现状路网密度情况
2015—2018年,现状路网密度算法中的用地采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路网采用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
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包含: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拆迁地9大类。
城市道路通达城市的各地区,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其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在路网密度指标统计时,路网长度不含片区间联系通道,即已建城市道路里程减去片区联系通道里程。
近五年现状路网密度如图2所示。
图2 近五年现状路网密度
2 国内路网密度概况
广州、上海等城市的路网密度指标统计算法并不统一,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自身的统计算法。《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中,路网密度目标为:中央活动区9.7 km/km2,主城区6 km/km2,新城4.5 km/km2。
《中国主要城市道路网密度与运行状态监测报告(2021年度)》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监测与治理实验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同编制。报告中路网密度的计算,用地范围采用遥感影像解译出的城区范围,路网采用城区范围内遥感影像解译出的道路。报告监测了全国36 个主要城市,2020 年总体平均路网密度6.2 km/km2,重庆排名第十位,路网密度为6.9 km/km2。
排名前十的城市路网密度如图3所示。
图3 排名前十城市路网密度
3 路网密度统计思路
3.1 城市道路里程确定
重庆中心城区是典型的山地组团型城市,受江河、山体分隔严重,居民出行中跨越河流、穿越山体比例较高,工作日穿中梁山、铜锣山道路隧道全日流量达114.5 万pcu,工作日跨长江、嘉陵江道路桥梁全日流量达236.3 万pcu。中心城区各组团间已成为一个整体,联系非常密切,各组团间连通性通道是城市交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道路里程应包含组团间连通性道路长度。
3.2 用地范围选择
按当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用地需以三调用地成果为基础。三调将用地类型分为湿地、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13个一级类。同时将其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湿地中的盐田、交通运输用地中的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中的交通服务站场用地、其他土地中的空闲地,以及城镇村居民点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按城市、建制镇、村庄、盐田及采矿用地、特殊用地进行划分。
城市用地即城市居民点,指市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机关、学校等用地。包括其所属的,不与其连片的开发区、新区等建成区,及城市居民点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含城中村)。
镇用地即建制镇居民点,指建制镇辖区内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学校等用地。包括其所属的,不与其连片的开发区、新区等建成区,及建制镇居民点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含城中村),不包括乡政府所在地。
基于三调成果,与城市用地范围相关的数据有三调城市和镇建设用地范围、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城区范围。三调城镇范围系按照实际用途调查得出;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系三调城市用地迭代识别得出;城区范围系城区实体地域叠加街镇、社区边界分析得出。基本上,城区范围包含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包含三调城镇范围(独立镇用地除外)。
用地范围含义如表1所示。
表1 用地范围含义
根据三个范围的特点,由于计算路网密度采用的用地范围应为建设用地范围,因此排除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城区范围。但城区范围作为按土地管理行业标准确定的建成区域范围,可对路网密度计算采用的用地范围起到限定作用。
3.3 不同统计方案对比分析
方案1:依据三调城镇范围现有成果,用地范围采用三调城镇范围,包括金刀峡、东温泉等相对独立的镇用地范围。
不足:外部独立镇点状太多,未成片,联系不紧密,不能体现城市整体的概念。
方案2:用地范围采用三调城市范围,不包括相对独立镇、与城市连片的镇(如西彭镇、跳蹬镇等)用地范围。
不足:部分镇用地已与城市用地紧密结合,只统计城市用地,不能体现发展中的城乡融合。
方案3:用地范围采用基于三调城镇用地,扣除在城区范围外的独立镇用地。
不足:因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在三调中属于城市建设用地,导致机场、港口等主要服务区域城市的地区,路网密度严重偏低。
方案对比如表2所示。
表2 方案对比表
经对比分析,应从几方面考虑:一是独立镇与城区联系弱,对应路网未纳入统计,外围独立镇用地不应该包含在用地范围内;二是根据城乡融合发展的情况,与城市发展紧密结合的镇用地应该纳入城市一体化考虑;三是特殊用地服务城市的情况。
4 结语
路网密度是衡量城市道路网发展规模、表征城市路网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路网密度作为考核各地区交通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指标,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时,分析各地区路网指标变化,也可掌握各地区路网建设推进总体情况,对于加强交通规划传导,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意义重大,因此在算法上需要建立统一标准,明确纳入统计的道路、用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