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法师”许立言
2022-11-11黄文成龚香娟
文 黄文成 龚香娟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二桥村10 组有个“法律咨询室”,每天总有群众前来咨询各种法律问题。
95 岁、人称“老法师”的许立言,面带微笑,热情接待,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1980 年,许立言退休后,担任四甲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为向青少年更好地进行法制教育,他坚持自学法律知识,于1988 年11 月取得“乡镇法律工作者证”。2010 年8 月,四甲镇司法所在他家成立“许立言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工作室”。多年来,他接待各方群众来访求助近千次,为当地和邻村、邻乡、邻县农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及调解民事纠纷3000 余人次,为弱势群体义务代写诉讼、答辩状和其他法律文书1000余件。
每年寒暑假,许立言坚持到中小学和校外教育辅导站给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他结合青少年身边的实例,讲得有理有据,有声有色,孩子们深受教育。
在他的教育下,许多孩子浪子回头,成为企业家、学雷锋积极分子,有的还参军报国……家长们感谢许立言的法制教育让他们的孩子走上正路。四甲中学初中学生陈橙橙听了他的法制课后,感慨不已,写道:“我们应该从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一个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合格小公民。”42 年来,许立言寒来暑往给青少年作法制报告千余场,受教育者达万余人次。
“我年事已高,不再受理法律官司了,但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我这匹老马还是要‘出山’的。”许立言说。
头桥村小学二年级学生小王,上学途中被狗咬伤,养犬户表示愿为小王承担医药费。但等小王就医回来后,该户将狗隐藏别处,矢囗否认事实,不愿承担费用。经村委会调解,亦无下文。许立言得知后,调查走访当地群众,核实相关情况,主动为小王提供法律帮助,以小王为原告、其父为法定代理人,写了诉状递呈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养犬户如数赔上医药费。
头桥村九组的小曹3 岁时,母亲抛下他离家出走。他只得同打工的父亲及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到了入幼儿园的年龄,家中却付不出入学费。许立言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为其父子当起原告全权诉讼代理人,为小曹维护权益。小曹母亲后来要求和解,表示愿意承担小曹的抚养费和上学费用,直到其年满18周岁。
许立言先后被评为南通市两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南通市“老有所为精英奖”。